安全生產十八大禁令
時間:2014-06-0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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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明火管理,禁止在裝置區內吸煙。 二、禁止未成年人進入裝置區。 三、上班時間,禁止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四、禁止在班前、班上喝酒。 五、禁止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禁止進入生產崗位。 七、禁止使用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禁止動用。 九、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禁止開始檢修。 十、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禁止啟用。 十一、未辦高處作業證,不系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禁止登高 作業。 十二、禁止不經審批私自旁路連鎖。 十三、未安裝觸電保安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禁止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職工,禁止獨立作業;特殊工種職工,未經取證, 禁止作業。 十五、禁止不按規定裝卸、運輸、儲存危險物品。 十六、禁止未經崗位安全培訓人員上崗作業。 十七、禁止違章操作起重設備和使用吊索吊具。 十八、禁止違反操作規程動火,臨時用電作業。 操作工的六嚴格 一、嚴格執行交接班制。 二、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三、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四、嚴格執行操作法(票)。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六、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一、動火證未經批準,禁止動火。 二、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三、不清洗,置換不合格,禁止動火。 四、不消除周圍易燃物,禁止動火。 五、不按時作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六、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一、必須申請、辦證,并得到批準。 二、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三、必須切斷動力電,并使用安全燈具。 四、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五、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六、必須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 七、必須有人在器外監護,并堅守崗位。 八、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機動車輛六大嚴禁 一、嚴禁無證開車。 二、嚴禁酒后開車。 三、嚴禁超速行車。 四、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五、嚴禁超標裝載行車。 六、嚴禁無阻火器車輛進入裝置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