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樹節手抄報資料:
1984年 9月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七次會議通過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總則中規定:“植樹造林、保護森林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從而把植樹造林納入了法律范疇。
1990年3月12日,郵電部又發行了一套4枚“綠化祖國”郵票,第一枚為“全民義務植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