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張海迪在做過癌癥手術后,繼續以不屈的精神與命運抗爭,她開始發奮學習哲學專業研究生課程。經過不懈的努力她寫出了論文《文化哲學視野里的殘疾人問題》。1993年,她在吉林大學哲學系通過了研究生課程考試,并通過了論文答辯。被授予了哲學碩士學位。張海迪以自身的勇氣證實著生命的力量,正像她所說的:“像所有矢志奮斗的人一樣,我把艱苦的探尋本身當作真正的幸福。”她以克服自身障礙的精神為殘疾人進入知識的海洋開拓著一條道路。
2006年3月3日,張海迪在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開幕式上。
張海迪多年來還做了大量的社會工作,她以自己的演講和歌聲鼓舞著無數青少年奮發向上。她也經常去福利院,特教學校,殘疾人家庭,看望孤寡老人和殘疾兒童,給他們送去禮物和溫暖。近年來,她為下鄉的村里建了一所小學,幫助貧困和殘疾兒童治病讀書,還為災區的孩子捐款,捐獻自己的稿酬六萬余元。她還積極參加殘疾人事業的各項工作和活動,呼吁全社會都來支持殘疾人事業,關心幫助殘疾人,激勵他們自強自立,為殘疾人事業的發展做出了突出的貢獻。
張海迪曾三次應邀出訪過日本,韓國,舉辦演講音樂會,她的自強不息的奮斗歷程也鼓舞著不同民族的人民。1995年,她曾作為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參加了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1997年她被日本NHK電視臺評為世界五大杰出殘疾人。
張海迪先后被授予各種榮譽稱號--
1981年獲莘縣廣播局先進工作者;
1982年獲聊城地區“模范共青團員”稱號;
1982年獲聊城地區“三八紅旗手”稱號;
1982年共青團山東省委授予“模范共青團員”稱號;
1983年山東省政府授予“勞動模范”稱號;
1983年共青團中央授予“優秀共青團員”稱號;
1983年山東省婦聯授予“三八紅旗手”稱號。
1983年全國婦聯授予“三八紅旗手”稱號;
1989年中宣部授予“優秀青年思想工作者”稱號;
1990年山東團省委授予“十大杰出青年”稱號;
1991年中國殘聯授予“自強模范”稱號;
1992年濟南市政府記大功一次;
1993年全國婦聯授予“巾幗建功標兵”稱號,并再次授予“三八紅旗手”稱號。
1995年山東省委宣傳部授予“模范黨員文藝工作者”稱號;
1997年山東省委宣傳部授予“十佳文藝工作者”稱號;
1997年被日本NHK評為“世界五大杰出殘疾人”.
2000年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勞動模范”稱號。
2001年被新華社《環球雜志》評選為“環球二十位最具影響世紀女性”.
1983年5月,中共中央發出《向張海迪同志學習的決定》,黨和國家領導人鄧小平,葉劍英,李先念等八位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先后為張海迪題詞,表彰她積極進取,無私奉獻的精神。
張海迪曾當選共青團第十一屆中央委員,并長期擔任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理事,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主席團委員,山東省殘疾人聯合會副主席,山東省青年聯合會副主席等職務。海迪在本職崗位和社會工作中自強不息,以滿腔的熱忱和高尚的品格服務社會,奉獻人民,在廣大人民群眾中有很高的聲譽和威望,是一個經得起時間考驗的好典型。她是中國一代青年的驕傲,也是中國殘疾人的杰出代表。
向她學習 選一段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