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生產知識
對礦燈管理使用的要求:
每一礦完好礦燈總數,至少應比經常用燈人數多10%2每盞燈都應有編號,經常使用礦燈的人員必須有專人專燈。3礦燈應完好,如果有電池漏液、亮度不夠、電線礦損,燈鎖不良,燈頭圈松動,玻璃破裂等情況,嚴禁發放,發出的礦燈最低能連續使用11小時。4燈房人員在每次換班2小時后必須把沒還燈人員名單報礦調度室。
礦井透水前有那些預兆?掛汗、掛紅、水叫、空氣變冷、出現霧氣
另外發生透水前,還可能出現壓力明顯增加,底板鼓起,頂板淋水,巖逢中有淤泥、片幫冒頂等各種征兆。
探放水原則:國有:有疑必探,先探后采;鄉鎮;先探后掘,先探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