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自然災害國際日手抄報:減少自然災害國際日介紹
聯合國大會于1989年12月22日通過44/236號決議,指定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為減少自然災害國際日。在國際減少自然災害十年(1990-1999)期間,每年都紀念減少自然災害國際日。 2001年,大會決定繼續在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紀念減少自然災害國際日(56/195號決議 ,12月21日),并借此在全球倡導減少自然災害的文化,包括災害防止、減輕和備戰。
這是由原美國科學院院長弗蘭克?普雷斯博士于1984年7月在第八屆世界地震工程會議上提出的。此后這一計劃得到了聯合國和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聯合國分別在1987年12月11日透過的第42屆聯大169號決議、1988年12月20日透過的第43屆聯大203號決議,以及經濟及社會理事會1989年的99號決議中,都對開展國際減災十年的活動作了具體安排。1989年12月,第44屆聯大透過了經社理事會關于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的報告,決定從1990年至1999年開展“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活動,規定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為“國際減少自然災害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Natural Disaster Reduction) 。1990年10月10日是第一個“國際減災十年”日,聯大還確認了“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的國際行動綱領。2001年聯大決定繼續在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紀念國際減災日,并借此在全球倡導減少自然災害的文化,包括災害防止、減輕和備戰。
行動目的
“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國際行動綱領首先確定了行動的目的和目標。行動的目的是:透過一致的國際行動,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減輕由地震、風災、海嘯、水災、土崩、火山爆發、森林大火、蚱蜢和蝗蟲、旱災和沙漠化以及其它自然災害所造成的人命財產損失和社會經濟的失調。
其目標是:增進每一國家迅速有效地減輕自然災害的影響的能力,特別注意幫助有此需要的發展中國家設立預警系統和抗災結構;考慮到各國文化和經濟情況不同,制訂利用現有科技知識的適當方針和策略;鼓勵各種科學和工藝技術致力于填補知識方面的重點空白點;傳播、評價、預測與減輕自然災害的措施有關的現有技術資料和新技術資料;透過技術援助與技術轉讓、示范項目、教育和培訓等方案來發展評價、預測和減輕自然災害的措施,并評價這些方案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