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古書記載,在公元前三四百年的戰國時期,我國已有高蹺。者可以說是世界上最早的高蹺記載了。
高蹺不但我國有。世界上許多國家也有。在數百年前,西巴班牙的那慕而城居民就善踩高蹺而著稱。據說在公元1600年,有個叫亞爾佩特的君主給這個城的總督出了個難題,要他派一對士兵到他哪兒去,但卻規定不許騎馬,也不許步行。聰明的總督想了個辦法,讓士兵踩著高蹺應召而去。這一舉博得了君主的贊賞,他在欣喜之余,下令從此免去該城的啤酒稅。
這里還有一個高蹺之最:有一個法國朗省的人希爾萬·多農,他在1981年才著干喬竟從巴黎走到了莫斯科,路上花了58天。者可說是踩高蹺走的最遠的記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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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蹺,也稱拐子,是由表演者腳踩木蹺表演。由于表演者高出一截,觀眾需要仰起頭來或是站在高處觀看,所以也有人把高蹺稱為“高瞧戲”。這種活動在山西全省境內流行甚為普遍,是一種群眾喜聞樂見的民間文藝活動形式。
高蹺,是舞蹈者腳上綁著長木蹺進行表演的形式,技藝性強,形式活潑多樣,由于演員踩蹺比一般人高,便于遠近觀賞,而且流動方便無異于活動舞臺,因此深受群眾喜愛。
高蹺溯源
關于高蹺的起源,學者們多認為與原始氏族的圖騰崇拜、與沿海漁民的捕
古文獻《山海經》中有關于“長股國”的記述,根據古人的注釋,可知“長股國”與踩蹺有關。從“長腳人常負長臂人入海中捕魚也”這一注釋中,我們不難想象出腳上綁扎著長木蹺,手持長木制成的原始捕魚工具在淺海中捕魚的形象。而更令人感興趣的是,今日居住在廣西防城沿海的京族漁民,仍有踩著長木蹺在淺海撒網捕魚的風習。
今人所用的高蹺,多為木質,表演有雙蹺、單蹺之分。雙蹺多綁扎在小腿上,以便展示技藝;單蹺則以雙手持木蹺的頂端,便于上下,動態風趣。其表演又有“文蹺”、“武蹺”之分,文蹺重扮象與扭逗,武蹺則強調個人技巧與絕招,各地高蹺,都已形成鮮明的地域風格與民族色彩。
傳承演變
山西省內各地的高蹺高度不一,高蹺低的低至數寸,高的高至七八尺,在山西芮城、新絳等縣,高蹺的高度達到一丈五尺甚至一丈八尺。平時,高蹺以四尺左右的高度為多見。
高蹺在山西的延傳歷史悠久,在晉中一帶榆社縣出土的北魏石棺上也可
浮山縣的武高蹺,頭蹺為指揮,二蹺是領隊,戲曲人物居中,最后由丑漢壓陣。表演首先扭各種場圖,然后表演“過仙橋”、“跳桌子”、“跳雙凳”、“大劈叉”等各種難度大的動作。
垣曲縣境內的胡村一帶,高蹺主要是表演特技。這里的高蹺表演,不但有盍拐、碰拐、背拐、跌叉、跳桌、翻跟斗等技巧動作,而且還有抬二節、抬三節、坐抬、立抬、組合抬等高難度抬法,并能構成“馬拉車”、“過天橋”的造型。這個縣的高蹺,難度最大的是“上虎梯”。
新絳縣境內的柏壁村和交口縣的雙池鎮的“撲蝴蝶”,是既有故事情節,又有許多高難度動作的高蹺節目。這個節目由三人表演,女青年飾演旦角,挑著蝴蝶前行,男青年飾演小生,持扇撲蝶,小丑搖動撥浪鼓嬉戲追逐,甚為活潑、生動,趣味性很濃。這三人在表演中,有“蹲走”、“跳桌子”、“鷂子翻身”、“越頭跳”、“后滾翻”、“單腿跳”等技巧動作。
稷山縣和右玉縣的“走獸高蹺”,是由兩人表演的連體高蹺。高蹺表演者腳綁木蹺,腰縛獸皮,前系獸頭,上身扮演與之相應的人物,組成一組造型,在樂曲鑼鼓聲中邊舞邊前進。
夏縣等地的三人合踩的四只蹺,四人共綁五只蹺的“連腿高蹺”,進行表演中要求配合默契,難度是很大的。
在原平、平定、定襄縣境內的高蹺,邊扭秧歌步,邊變換隊形,然后進行評說和演唱,叫做“高蹺秧歌”。在隰縣的干家莊,還有在蹺腿銜接處拴上個小鈴擋的“響鈴高蹺”表演方式。
山西省境內,高蹺表演形式多種多樣,五花八門,不拘一格。這些高蹺的表演時間,一般都在農歷正月十五左右的鬧“紅火”活動中,高蹺是整個活動中的一種表演形式。這種活動內容機動性大,行動比較自如,可以在大場中表演,也可走街串巷。
山東高蹺常疊起三層(二三層無蹺)扮演戲曲人物,上層人踩在下層人的肩上照常行進。
京津一帶的高蹺,演員常表演“單腳跳”、“劈叉”、“過障礙”等高難技巧;有的則用單腳表演從四張高桌上一躍而下等絕技。
遼南高蹺
東北盛行高蹺,并以“遼南高蹺”最負盛名,其形式完整,表演規范,開始時先要“搭象”(疊起兩層的造型)唱秧歌,寓意“太平有象”,既而跑大場變換隊形圖案,然后分組表演雙人對舞、“撲蝴蝶”、“漁翁釣魚”以及扮演民間小戲等。
少數民族的高蹺,演員均
高蹺的有關記載——古文獻《列子.說符篇》記述了一個叫做蘭子的人,他為宋元公表演蹺技時,小腿上綁著比身體長一倍的兩根木棍(蹺),快速地跑跳并向空中循環拋棄七把短劍,五把常在空中,元君看后非常吃驚。這故事說明高蹺在魏晉時期已是一種雜技,并有較高的技藝。今出土北魏時期墓碑上的“百戲圖”也有當時“喬人”形象,可知高蹺歷史源流之久遠。
史海鉤沉
關于高蹺的起源,已故歷史學家孫作云(公元1912~1978)在他的《說丹朱——中國古代鶴氏族之研究——說高蹺戲出于圖騰跳舞》一文中,首次提出高蹺源于鶴圖騰崇拜的論點,并以《山海經》古文獻為據:“長股之國在雄常北,被發,一曰長腳”。晉人郭璞注釋為:“或曰有喬國,今伎家喬人蓋象此身”,清人吳任臣注釋為:“喬人,雙木續足之戲,今曰xi(同屣)蹺”。兩種注釋都認為長股國人即用木蹺扎在腳上的長腳人!墩f丹朱》中認為:高蹺源于原始圖騰信仰、用于
高蹺起源的勞動說,可依據晉人郭璞的另一條注釋:長臂國人在赤水之東,身體像常人,但臂長三丈!盎蛟唬L腳人常負長臂人入海中捕魚也。”由此聯想到,腳長是綁扎著木蹺,手長是手中拿著長木制作的捕魚工具,所描繪的酷似現今居住在廣西防城“京族三島”的京族漁民踩著木蹺在淺海中撒網捕魚的形象。另據1930年代《藝風》雜志記載:“武昌的筷子街和箍籠街,因地位低濕常被水淹,那里的住民每當水淹時,差不多都踩著高蹺來往。這又是高蹺源于勞動生活記載。
諸藝集粹
從雜技向扮戲的演變——高蹺不同時代的名稱,說明它從雜技表演向扮演戲曲人物的演變。魏晉前后的“喬人”是從圖騰
其他地區的高蹺各有所長,所用木蹺高低不同,用于技巧表演的多在l米左右,最高的蹺可達2米,但多用于走和簡單的表演。伴奏樂器有兩類,一類如京津高蹺,鑼鼓四件(腰鼓、手鑼各二),自敲自舞并為全隊表演伴奏。另一類用大鼓大鈸等打擊樂伴奏,音量大,氣氛熱烈,如河北、山東高蹺。山東高蹺常疊起三層作驚險表演:最下層的舞者踩蹺,共用肩扛起兩根長木棍,中層的舞者不踩蹺站在木棍上,他們肩上還站著扮演《白蛇傳》的三名演員,或是站著一名舞弄小花傘的兒童,最下層的演員還能緩步向前移動。河南嵩縣的“托裝”是高蹺與“肘閣”相結合的表演形式。所謂“肘閣”,是表演者把一鐵制的特殊道具綁扎于身,另把一二名兒童穩扎在道具的上端,猶如用手托起,形成兩層或三層的各種戲劇人物造型,名目繁多,如“金錢豹”“丑三打柴”等。該地“托裝”的舞者腳下踩著木蹺,上面有一二兒童,其表演及道具制作難度之大,可想而知。
國家非常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2006年5月20日,高蹺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