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報一:未成年人基本介紹
在我國,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而在其他國家,未成年人被定義的年齡范圍不同。例如在日本,未成年人是指未滿二十周歲的公民。但是在美國,未成年就指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
目前,我國針對未成年人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判斷一個人是否為未成年人,有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一個重要衡量標準。
人身權利
健康權
生命健康權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權利的基礎。生命健康權包括生命權和健康權兩部分,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體健康,受法律保護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非法侵害。對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行為,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有權向有關機關控告,直至訴諸法律。
姓名權
未成年人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由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后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未成年人可以隨父親姓,也可以隨母親姓。
肖像權
肖像權是指未成年人對以各種形式反映自己容貌特征的個人形象享有的專有權。其內容包括:未成年人擁有自己的肖像,并有權通過對肖像的利用取得精神上、財產上的利益;經未成年人監護人的書面同意,允許他人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未成年人有權取得適當的報酬;未經未成年人監護人的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有權禁止他人非法毀損、侮辱、玷污未成年人的肖像。
名譽權
名譽權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名譽、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的權利。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未成年人的名譽。《未成年人保護法》將“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列為保護未成年人工作的基本原則,充分體現了國家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的重視和保護。
榮譽權
榮譽權是指未成年人有接受政府、社會組織、單位對自己的表彰、嘉獎和授予榮譽稱號并對榮譽加以維護的權利。未成年人的榮譽權不受非法侵犯,禁止非法剝奪未成年人被授予的榮譽稱號。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國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榮譽權。對于歪曲事實、造謠誹謗、惡意中傷,侵害未成年人榮譽權的行為,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可以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
隱私權
隱私權是指未成年人享有的個人生活不被公眾知曉,禁止他人非法干涉的權利。未成年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為保護未成年人的隱私權,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免受傷害,《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該法還規定: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決前,新聞報道、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
撫養權
未成年人出生后有權享受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撫養。撫養未成年子女是父母應盡的義務,對于不履行撫養義務的父母,未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對于父母離異的未成年人,父母需要協商并對其進行撫養。
手抄報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個社會問題,其產生的原因如上所述是多方面的,可以說是一種社會“綜合癥”。我們更應依靠全社會的力量,進行綜合治理。針對上述未成年人犯罪成因,我們認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須做好以下幾點:
自身預防
未成年人要加強自身素質的培養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這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性措施。
家庭預防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從家庭抓起。首先,家長要以身作則,為子女樹好榜樣。其次,家長要與子女多溝通,建立起與自己孩子之間的相互理解、信任的柔情關系。再次,要加強家長與學校的溝通。
此外,由于家長的文化水平、認識能力、法律和道德意識以及教育的方法都存在著差別,絕大多數家庭教育具有片面性,致使“溺愛型”教育、“苛求成才型”教育占多數。因此,提高家庭教育質量,使之成為預防犯罪的重要一環,開辦家長學校、家庭教育培訓班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各級群團組織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家長家庭教育的培訓和指導,對家長進行教育子女注意事項的教育,提高家長在教育子女方面的理性能力。
學校預防
一是堅持正面教育原則,營造積極健康向上的校園氛圍。除課堂上注重法制教育滲透外,可組織開展未成年人喜聞樂見,形式多樣的法制教育活動,如組織參觀展覽,觀看預防未成年犯罪錄像,模擬法庭,編演普法、學法、用法的文藝節目,召開主題班會等,幫助青少年樹立遵紀守法觀念和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同時在校園中積極營造師生間民主、平等和諧的關系,使青少年生活在一個勤奮、求真、團結、友愛、正直,人格受尊重,正義得扶持,非正義被排斥的校園環境里,并努力啟蒙和鞏固他們人性中最美好的同情心,自尊心和愛心。
二是突出重點,狠抓后進生轉化。后進生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心。對于后進生的教育要堅持克服“甩包袱”思想,從“管”字出發,“教”字入手,在“幫”字上下功夫。教育評價后進生,要注意挖掘亮點,消除盲點,尋找焦點,杜絕諷刺挖苦。要加強個別教育,對問題少年要時時敲響警鐘,通過耐心仔細的談心談話,潛移默化地感化他們。開展“結對幫教”活動,讓學習成績差的后進生與成績好的學生結對;有不良行為的學生與班主任、校外輔導員結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學生與司法干警、法制副校長結對等,以便切實幫助后進生轉化、進步。
三是完善學校法制教育機制,使其發揮作用?舍槍χ行W生生理、心理特點,結合典型案件,編寫專門教材,通過學生喜聞樂見的形式,把枯燥的法律條文變成通俗易懂的案例分析,使學生從中學到自我保護技能,得到有益的啟迪和警示。同時,要規定法制教育課必須成為一門必修課程。
社會預防
首先,要加強文化市場、娛樂場所管理,消除影響青少年健康成長的不良文化和社會丑陋現象,凈化社會環境。當前要開展“遠離網吧”主題活動,重點打擊非法經營“網吧”及非法出版、出售書刊等行為,重點清理整頓和凈化校園周邊環境,努力消除精神“污染源”。要形成全方位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體系,政府必須加大執法力度,禁止所有店鋪向未成年人售煙、售酒;禁止歌舞廳等娛樂場所容留未成年人;禁止影、劇院上映未成年人不宜的節目而容許未成年人入場;禁止各書店出售黃色書刊、暴力書刊;禁止電視播放黃色、暴力片。
第二,要抓青少年活動場所建設,為他們提供更多健康、積極向上的活動空間,讓青少年課余和假期有地方可去,有事情可做,有知識可學。
第三,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還要落實“三抓”。一是常抓。預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常抓不懈。二是早抓。要從兒童期就開始有意識地引導他們走上健康向上的成長道路,用好的、美的、正確的東西占領他們的內心世界,從一點一滴小事影響他們世界觀、人生觀的形成。三是抓早。要采取有效措施,預防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發生;對未成年人已發生的不良行為要及時制止。
第四,政府要加大投入,設置專門機構、人員、資金,對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物質保障。一是設置專門機構和專兼職人員,招募志愿者參加此工作;二是所需經費應納入地方財政支出年度預算;三是建立責任制,規定各職能部門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本地區教育及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預防、控制以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落實情況。
第五、建立社區青少年行為檔案。居委會或村委會應對轄區內的未成年人進行一次普查。一是可以引導社會和家庭對未成年人的關心;二是可以了解未成年人各自的愛好、習慣和需要,以便給予幫助;三是可以根據未成年人的學歷情況,為他們創造接受義務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的機會;四是可以及時發現少數未成年人違法違紀苗頭,適時進行矯治和重點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