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的12月10日,聯合國簽字通過了《人權普遍宣言》(又譯“世界人權宣言”),當時的我國還是中華民國,雖陷于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但在創建聯合國的早期還是起了舉足輕重的積極作用。
1950年,聯合國大會把12月10日這一天定為“世界人權日”,紀念《人權宣言》的發表,弘揚“所有的人均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方面處于平等地位”。
1948年的12月10日,聯合國簽字通過了《人權普遍宣言》(又譯“世界人權宣言”),當時的我國還是中華民國,雖陷于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但在創建聯合國的早期還是起了舉足輕重的積極作用。
1950年,聯合國大會把12月10日這一天定為“世界人權日”,紀念《人權宣言》的發表,弘揚“所有的人均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方面處于平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