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料理“后事”?
這個事件中,可能成為責任人的人有三個:丟煙頭的人,“住改非”的倉庫主和未對“住改非”實施制止的物管。如果警方找到扔煙頭的人,扔煙頭的人也有足夠的財力對各居民的損失進行補償,那是最好不過了。但對此次火災實施救援的消防員表示,這次火災損失較大。除各家燒壞的玻璃窗,外墻,首先燃燒的一樓倉庫外,另有二樓、五樓損失慘重。另外,由于巨大的濃煙,后期清理工作也需要相當大的開銷。如果丟煙頭的人,沒有能力支付這筆巨大的維修,清理費用那該怎么辦?
“住改非”的倉庫主,這次可謂是損失慘重,大火燒得里面的貨物所剩無幾。不管他有沒有為自己的貨物買保險,也不管保險公司最后認定賠還是不賠,其(文章來源:)他受損業主也不定能夠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因為很多公司的財產險沒有第三者責任險。那么就只有倉庫主自己掏腰包了。問題同上,他是否有能力?如果他有能力,是否是”老賴”?
火災發生后,物管方一再向記者強調他們對“住改非”倉庫主們曾多次實施了制止和勸說,但倉庫主表示房屋是自己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無視物管的勸導最終釀成大火。在這里我們先不管倉庫主是否有權利將居民樓用做倉庫,物管方是否可能會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是物管顯然不是這次事件的主要人,即便是最后認定他們有責任,肯定也不是全責,那么剩余的部分又該誰來賠呢?
記者就這個事件咨詢了財產保險四川分公司經理助理何玉鋒:其實解決的辦法很簡單,只要受損業主購買了一份家庭財產綜合保險就可以了。家庭財產保險是以城鄉居民的家庭財產為保險對象的一種財產保險,主要對家庭財產因火災、爆炸、自然災害等發生的損失進行賠償。
為什么要選“綜合險”?
由于家庭財產查詢難度大、成本高,因此,投保家財險時,通常由投保人根據實際情況自己確定保險金額,保險公司承保,保額越高,保費越貴。但由于財產險實行補償原則,所以保險金額最好按照家庭財產的實際價值確定,估高了估低了都不好:如估計過高,則你的投保成本就隨之增大;若估低了,你就得不到相應的賠償。并且,意外發生時,保險公司是按照損失當天受損財產的實際價值計算賠款的,因此超出家庭財產實際價值的那部分保額并無實際意義,等于白白多掏了保費。
另外,如有需要還可以附加現金、首飾盜搶保險、管道破裂及水漬保險、家用電器用電安全保險、盜搶保險等。
為了規避道德風險,對于現金、首飾盜搶險保險,有一定嚴格的要求,例如,有公安機關的認定,對現金、首飾等保管妥善等,何玉鋒表示,一般來說保險公司認定為保管妥善的標準是貴重物品在存放時有沒上鎖。所以,鑒于上述種種原因,買一份家庭財產綜合保險,是最合算的。
投100元保10萬,何樂不為?
同樣也是在成都市某小區,一業主購置了新房居住不久后就離開了中國。兩年后,也就是上個月,她從國外回到成都打開門卻被驚呆了,自己的家已經被樓上浸下來的水弄得面目全非:墻花了、地板上全是水、電路也壞了,晚上連燈都沒有,更不要說看電視、做飯了。記者就這件事咨詢了何玉鋒,可他表示,對于無人監管的房屋、財產,保險公司是不會承保的。所以,如果你家有閑置房不能投保,最好把重要的東西拿走,也不要抱著僥幸心理以為保險公司不能查出你的房屋無人監管,因為一旦查出那可就是詐騙,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另外,保險公司一般不承保第三者責任險,如有些公司有第三者責任險,那保費也會相應的增加。如果你家的保險附加了管道破裂及水漬保險,水管破裂后把你家和樓下鄰居家淹了,保險公司只補償你的損失,對于鄰居家的賠償還得自己掏腰包。
家用電器用電安全保險主要是針對供電線路因遭受家庭財產綜合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襲擊;供電部門或施工失誤和供電線路發生其他意外事故。上月,成都某小區就因為電路老化造成全樓停電,大量電器被燒壞。
前段時間,一戶人家只留下了一位老人在家而其他人外出。而老人卻在家用打火機將家里的柜子、沙發全部燒光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周圍的鄰居都說這位老人精神有點異常。如果該戶購買了保險,那精神異常的老人引發的火災,保險公司賠還是不賠呢?何玉鋒說,如果他們能夠提供老人精神異常的證明,那就是要賠的。
家庭財險一般都是一年一保,如果投保10萬的保額也就是一百多元的保費。但目前在成都地區投保的人卻不多,大部分投保的人都是在參加某些銷售促銷時免費領取該類保險。另外,還有一部分購買者是因為之前曾發生事故,家庭財產受到過損失。在此,記者提醒大家,在為自家添購保險的同時,防范也是最關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