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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逃避電子眼方法”網帖流行 官方稱皆不靠譜

        公安部8日發布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指出,自2013年起,司機闖紅燈一律扣6分。這一新的處罰規定引發網友熱議,一些教網友逃避闖紅燈處罰的網帖也開始流行起來。這些說法靠譜嗎?人民日報“求證”欄目記者就此采訪了有關部門負責人。

        明年起,闖紅燈違法將被記6分,在行人、騎車人拍手叫好時,也有一些司機叫屈,表示自己并非故意闖紅燈,而是估算黃燈變紅燈時間偏差,或是跟在大車后面視線受阻。交管部門表示,電子眼認定闖紅燈違法需要3張照片,只要不再過線后再位移,不會被處罰。

          “眼瞅著前面剛從綠燈變黃燈,給腳油想沖過去,結果馬上變紅燈了”。司機劉先生的經歷,很多司機也遇到過,由于自己預估黃燈的時間不準,導致自己到了路口進退兩難,最終索性選擇沖過去,不僅十分危險,而且常會被拍下闖紅燈。雖然感到有些冤枉,但是罰3分劉先生還能接受,可是明年扣分提高到6分,劉先生有些擔心,“萬一要是兩次誤闖,就得回爐學習了!眲⑾壬f,有時前面是大貨車或是大客車,也會阻擋他看到紅綠燈的視線,“過了停止線變成紅燈,我該怎么辦?”

          交管部門解答了劉先生的疑惑,路口電子眼拍攝闖紅燈違法行為時,一般要拍3張照片取證。一張是車輛在紅燈時還沒越過停止線的照片,另外兩張是車輛在紅燈中繼續前行,越過停止線和徹底駛進路口的照片,3張照片會明顯記錄車輛在紅燈過程中的位置移動。如果車輛在紅燈時只是剛剛越過停止線,但立即停住,交管部門不會對其進行處罰。

          而對于跟車問題,交警表示通過路口應提前減速,可以拉開與大車的距離,留出觀察紅綠燈的時間和空間。交警提示,如果已經越過停止線千萬不要倒車,那樣不僅容易和后車或行人發生碰撞,而且也將因為有位移,被電子眼記錄在案。

        疑問一:車輛過線后不動不算違規?

        【回應】 紅燈時車頭車身過停止線但車尾沒有過線時停車,不會被處罰

        有網帖說:有電子眼的路口在停止線前后,都挖有菱形的槽子,里頭埋的是感應線圈。如果紅燈時開車壓線,照了第一張,不管是前輪后輪過線了,都不要動,一動就要觸發線圈照第二張照片。一般取證照片第一張是車前輪過停止線;第二張是車后輪過停止線;第三張是車通過對面路口的停止線。這三張齊備才會收到罰款通知。因此,前輪后輪過了線不要緊,只要停在對面路口的停止線外都可以(避免處罰)。

        對于網文描述的內容,江蘇省公安廳交巡警總隊秩序處負責人介紹,這種理解不全面。首先,并不是所有的電子警察(電子眼)都是根據地埋線圈來檢測的;其次,按照公安部GAT 496—2009《闖紅燈自動記錄系統通用技術條件》規定,有以下判斷標準:“闖紅燈自動記錄系統應記錄機動車闖紅燈過程中兩至三個位置的信息以反映機動車闖紅燈違法過程。第一個位置的信息應能清晰辨別闖紅燈時間、車輛類型、紅燈信號、機動車車身未越過停止線的情況;第二和第三個位置的信息應能清晰辨別闖紅燈時間、車輛類型、紅燈信號和整個機動車車身已經越過停止線并且在相應紅燈相位繼續行駛的情況”。因此,按標準,兩至三張照片便可作為處罰依據。網文所述“第三張照片是車通過對面路口停止線”不正確。

        上述負責人補充表示,第一張照片反映車身未越過停止線(含騎壓停止線),第二張照片反映整個機動車車身已經越過停止線,即按照“闖紅燈”處罰。

        鄭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科研所所長陳長青告訴記者,在路口紅燈亮起前,車輛還在停車線內,紅燈亮起后,車輛超過停車線并繼續行駛的行為就被視為闖紅燈,將會受到處理。電子警察在工作中需要拍攝到三張照片:第一張車前輪壓停車線照片,第二張車尾過停車線照片,第三張反映當時路口全景的照片,只有拍到這三張照片的情況下才會被認定為闖紅燈行為。

        陳長青同時表示,車頭和車身過停止線,車尾沒有過停車線時司機停車,這種行為電子警察無法形成第二張照片,不會被處罰。

        疑問二:電子眼啟動與紅燈有時間差?

        【回應】 電子眼24小時工作,紅燈亮起同時開始抓拍

        有網友說:紅燈亮后,(電子眼)系統3秒后啟動,所以很多人利用3秒間隙快速沖過。綠燈將要亮時,(電子眼)系統提前2秒關閉,這一點很多出租車司機都知道,所以他們等快亮綠燈時就開車了。

        對此說法,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法制大隊大隊長蔡衛國直言“十分荒謬”,“電子警察在紅燈亮起的同時開始抓拍,不存在幾秒鐘的時間差”。

        陳長青也表示,信號燈是紅燈時電子警察就開始抓拍,請廣大司機不要存在這種僥幸心理。

        江蘇省公安廳交巡警總隊秩序處負責人告訴記者,電子警察為24小時通電工作,不存在網文中所述延遲和提前情況,駕駛人更不能搶綠燈、黃燈或紅燈最后幾秒時差,否則快速通過路口交通安全隱患極大。

        電子警察與信號燈同步,會不會誤拍?

        陳長青介紹,電子眼大致分為線圈檢測和視頻檢測兩種。無論哪種設備都必須通過國家道路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和公安部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檢測合格才能進行使用。我國人口、車輛眾多,道路交通情況復雜,因此電子警察抓拍技術這幾年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

        蔡衛國表示:“除了電子警察根據預先設定的條件進行拍攝、記錄之外,后期還會有專門的人工審核、把關程序,以確保曝光的證據充分確鑿。假如被曝光的車輛駕駛員對曝光照片存有異議,可以提出申訴。”

        疑問三:車牌上小圓點是對焦用的?

        【回應】 電子眼對焦與車牌無關;夜間增加閃光燈補光達到取證效果

        有網文說:車牌號第一個字母后的小圓點是用稀土金屬做的,作用就是給電子眼對焦。摳掉以后,電子眼怎么拍也拍不清楚牌照號碼。

        “這種說法完全沒有依據,電子警察對焦和車牌上的任何部位都沒有關聯,更不能惡意違法破損、遮擋、涂改號牌! 江蘇省公安廳交巡警總隊秩序處負責人介紹說,電子警察針對不同種類的違法行為有不同的計算機控制程序加以識別。夜間工作原理和白天工作原理沒有本質區別,只是通過增加閃光燈補光達到取證效果。

        陳長青介紹說,為了能及時準確拍到動態車輛的違法行為,電子警察采用的都是固定點位的抓拍,焦距都是提前調好的,和車牌上的小圓點沒有任何關系。

        “機動車的車牌,是根據國家統一標準定制的,小圓點僅是車牌上的分隔符,沒有網帖所提的特殊作用,與電子警察的工作原理無關!辈绦l國說。

        一位在車管所工作的知情人士透露,汽車車牌由鐵或鋁材料制成,噴了普通漆或反光漆。圓點的設計最初是為了車牌的防偽,與對焦無關。

        交警提醒駕駛員:闖紅燈違反了最基本的交通規則,是引發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與其費盡心思地尋找對策,不如遵守交通規則、加強自身交通意識、拒絕違法行為,這樣就不會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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