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地震活動十分活躍,地震頻繁,強度大,分布廣。歷史上有記載的地震達4000多次,造成人員傷亡的有346次,死亡人數多達230余萬。本世紀以來,發生6級以上地震650多次,其中7.0~7.9級地震98次,8級以上地震9次。建國以來,我國因地震死亡近40萬人,直接經濟損失數百億元,每年平均直接經濟損失16億元。1976年7月28日唐山7.8級大地震破壞范圍超過3萬平方公里,死亡24.2萬人,直接經濟損失達100億元。由此看來,地震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確實十分慘重。此外地震災害造成的間接損失也不可忽視。如強烈地震可以誘發山崩、地裂、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噴沙冒水等多種地質災害,從而誘發地基失效、邊坡失穩,加劇地面建筑的破壞可直接摧毀地面工程設施。此外,地震還可以造成火災、水災(供水設施破壞所致)爆炸、毒氣蔓延等次生災害。
二、水土流失
我國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嚴重的國家之一。解放初水土流失面積為116萬km2,目前為150~160萬km2,每年流失土壤50多億噸,占世界流失總量(600億噸)的1/12。相當于毀壞耕地100萬畝。我國水土流失最嚴重的地區是黃土高原地區,水土流失面積占總面積的80%~90%。含沙量最高的是黃河,含沙量為37.6kg/m3,汛期達50kg/m3,黃河輸沙量每年16億噸,泥沙中養分(氮、磷、鉀)價值幾十億元隨之付諸東流。1982年美國科學家巴爾尼考察了黃河中游后說,黃河流失的不是泥沙,而是中華民族的血液,黃河年均輸沙量16億噸,這不是微血管破裂,而是主動脈出血!
水土流失除造成土壤流失,土地肥力降低,耕地減少外;還造成河流、湖泊和水庫淤積,使河床、湖床抬高、影響通航和泄洪能力。如黃河下游每年淤積泥沙達4億噸,河床每年抬高8~10厘米,使河床高出地面4~12米,形成800km的“懸河”,對華北平原構成嚴重威脅。泥沙淤塞水庫,損失庫容,也是不容忽視災害。以黃河和長江為例,陜、晉兩省每年的水庫淤積量達1.3億m3,四川省的蓄水工程年平均損失庫容1億m3,均相當于每年損失一個大型水庫,真是觸目驚心。目前長江流域大、中、小型水庫的淤積量已分別占庫容的5.04%、9.36%和21.4%,淤積總量達13.78億m3,即損失總庫容近14億m3。另外,泥沙淤積使湖泊湖床淤高,湖面萎縮,降低蓄水分洪能力。如洞庭湖水面由解放初的4350km2,縮小至1977年2740km2,蓄水量也由293億m3下降到178億m3,減少了39%。泥沙淤積河道嚴重影響了航運。如1957年長江水系總航運里程為7萬公里,至80年代中期減為3~4萬公里。
三、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
山區常見的一類由斜坡失穩所造成的地質災害。我國是一個多山國家,山地、高原、丘陵約占國土面積的69%,河流縱橫,溝谷廣布,地勢高差懸殊,在大氣、地震及人類活動影響下每年都有大量山崩、滑坡、泥石流等山地災害發生。如1981年7月一次特大暴雨,四川盆地北部10個縣產生了崩塌、滑坡6萬處。1982年7月一次大暴雨川東萬縣地區5個縣調查統計,產生崩塌、滑坡8萬處;據四川省統計,1981~1985年5年間,一次暴雨激發崩塌、滑坡在1000處以上的縣有28個,10000處以上的縣有14個,20000處以上的縣有3個。泥石流災害的情況更加嚴重,解放以來,泥石流直接造成的死亡人數3700余人。全國受泥石流災害威脅的縣城有70座,占全國2136個縣城的3%。1975~1984年的10年間全國18個省、市、區爆發泥石流造成死亡2136人,毀田4.38萬畝,毀房18.07萬間;中斷鐵路4164小時,直接經濟損失16億元?梢钥闯,我國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災害的災情極其嚴重,據統計每年由這類災害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至少達80~9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