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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五位一體”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對自然和道德秩序的期待必須靠建立信賴體系來實現,寄望于食品企業自覺講良心在任何國家都是不現實的。

          食品安全管理問題并非中國獨有,日本也曾遭遇過嚴重的危機。當年世界知名的水俁病、第二水俁病、痛痛病就是日本食品安全管理問題嚴重時期留下的烙印,也是日本經濟高速增長時代的敗筆。直到今天,有關水俁病的訴訟仍在進行。

          日本食品安全從“大亂”到“大治”的過程,對今天在同時經歷經濟高速增長與食品安全危機的中國不無借鑒。

          從中日兩國對食品安全的定義說起引用中國互聯網百科全書“百度百科”對食品安全的定義,所謂“食品安全”,就是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這個定義包含三個要素:無毒、無害和營養。這個定義的出發點是可以理解的,但在現實中卻遭遇到意外的尷尬,比如在牛奶中加入三聚氰胺,就是為了讓牛奶以最低成本達到營養標準。

          日本人對食品安全管理的定義又是怎樣的呢?這很難用一兩句話來概括,因為它涵蓋了對食品危害“四個層次”的劃分和食品的生產、流通、消費三大領域,其關鍵詞是食品的安心和安全。安全,是指排除了具體的客觀危險的狀態;安心,則是主體、主觀上的心理感受。

          日本對食品的危害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急性的危害,指藥物、化學物質引起的急性食物中毒對健康造成的危害,比如蔬果殘留了較高濃度的農藥;第二個層次是短期的危害,指食品因滋生了細菌甚至變壞、變質引起的食品中毒;第三個層次是中期的危害,指不健康飲食習慣引起的疾病,如糖尿病、脂肪過高、高血壓、尿酸高等等;第四個層次是長期的危害,指“環境激素”對健康的危害,表現為某些含激素食品改變了人體正常的內分泌,引起不孕不育、癌癥等疾病—這些危害并非一時半刻能夠反映出來,因此也是食品安全管理中監管難度最大的類型。

          中日兩國對食品安全管理定義的最大差異是安全食品是否應該加入營養成分的標準。日本沒有對安全食品提出營養標準的要求,只是要求食物的無毒無害罷了。

          此外,日本人還很注重對食品的安心,而這種“安心”的心理狀態是需要長期培養的。中日兩國對食品安全定義的差異,決定了兩國食品安全管理政策、監管的范圍都有所不同。

          日本食品安全最黑暗的年代五十多年前的日本,正處于“二戰”戰敗后痛定思痛、奮起發展的時期。經濟快速起飛,GDP高速增長。

          但也就在這個時期,一系列前所未有的食品安全問題接踵而來,甚至出現了世界關注的日本“四大公害病”。

          1954年在日本熊本縣水俁灣附近大規模爆發的水俁病,是人類史上因環境污染了食物鏈造成食物中毒的首例,因此又被稱為“公害的原點”。短短幾年間,水俁市就有過萬人因進食有毒海產患上水俁病。禍不單行,1965年在日本新瀉縣另一個也叫“水俁”的地方再次爆發了大規模的水俁病,被稱為“第二水俁病”。兩次水俁病的大規模爆發,都是因為當地居民進食了含有水銀的水產所致。

          1910年到1970年60年間,富山縣神通川下流地區爆發并長期流行一種“痛痛病”,患者出現多發性尿管機能異常癥、骨軟化癥、呼吸時肋骨劇痛、運動時上肢、背部、腰部劇痛等癥狀,許多患者晚期出現了腎功能衰竭、極容易骨折等癥狀。后來日本厚生省介入調查,發現造成“痛痛病”的原因是當地居民進食了受污染的米。原來,神通川上游有一個神岡礦山,礦山的工業污水長期直接排入神通川,造成下游地區大面積土壤被污染。當地居民進食了受污染地區種植的大米,因而集體患上了“痛痛病”。

          此外,日本歷史上還出現過用黑心麥芽冒充正規麥芽釀酒、有毒添加劑混入食品、假冒偽劣食品泛濫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1990年到1996年間,日本發生了總計3宗O157大腸桿菌中毒事件,導致6人死亡、超過7000人中毒;2000年,著名食品企業雪印乳業發生有毒食品事件,導致1人死亡、超過1.4萬人中毒。

          “五位一體”的社會管理構筑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不能只寄望于行業自律,而要形成一個系統的社會管理工程。日本食品安全問題的轉機發生在上世紀60年代。1945年,日本國內發生了旨在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消費者運動。此運動到60年代開始形成了規模,迫于國民的巨大壓力,日本政府在1968年制定了《消費者保護基本法》,作為消費者權益的一個部分,政府決心捍衛食品安全的方向已然明確,日本政府開始穩步推動整個食品安全體系的建設。這個體系主要分為五個部分:一是法律體系。日本在出臺《消費者保護基本法》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各行業的配套法律。其中,最受國民關注的就是食品安全法的制定。在食品安全法出臺前夕,日本社會各界對這部法律的爭議很多,除了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口水戰,法律專家在各條款措辭、表述上的爭論也不少。2003年5月23日,這部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食品安全基本法》在爭論聲中出臺,共3章38條,并連帶有附則。其中,第3-5條明確了國家確保食品安全的基本理念,第6-9條則是明確中央、地方政府和食品相關企業的責任和義務。這標志著日本政府從重視維護食品生產者利益轉向更加重視消費者的權益。作為《食品安全基本法》的配套文件,日本國會對《食品衛生法》進行了大修改,并在同年5月30日公布了食品衛生法的改正法,確保兩部法律不互相沖突。

          至此,日本人完成了保障食品安全立法層面的工作。
        二是行政管理。立法既已完成,執法就成為決定食品安全管理成敗的關鍵。以往,日本厚生大臣及其主管的厚生省(后改厚生勞動省)負責食品安全管理。

          財政部定調地方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京滬高鐵今日起施行新運行圖 業界稱中小企生存艱難超乎想象 組圖:云南鉻渣污染源頭現死亡村新婚姻法引發一個極端婚姻故事分析機構動向 捕捉黑馬暴漲玄機

          2002年,時任日本的首相小泉純一郎決心狠抓食品安全問題,在厚生勞動大臣外加設了食品安全擔當大臣一職,任命村井仁為首任食品安全擔當大臣,位列國務大臣之一(相當于部長)。這標志著日本政府已把食品安全問題放到比國防問題更高的層次來看待(當時的防衛廳長官還不是國務大臣),F任日本自民黨總裁的谷垣禎一也曾出任過兩任食品安全擔當大臣。2003年,為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小泉又把食品安全擔當大臣列為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并在得到參眾兩院同意后設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由當時日本醫學研究界的領軍人物、醫學博士寺田雅昭出任首任食安會委員長。食安會由7名委員組成,下設4個專門調查會和1個事務局處理日常事務?梢姡∪阅軌虺蔀榻陙砣毡驹谌螘r間最長、民望最高、執政最強勢的日本首相,除了他的鷹派作風爭取到鐵桿的右翼選民外,強力推動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建設也是他贏得國民支持的重要原因。

          三是行業協會。日本人管理各行各業除了依靠法律和行政機關的管理外,還相當重視行業協會的監管。日本的食品制造、加工、流轉、銷售行業都是比較分散的,雖說有日清、味之素那樣的食品業巨頭,但中小型食品企業仍比較多。這些企業經營分散、競爭激烈,非常需要一個強大的行業協會進行協調和向政府反映訴求。日本的行業協會稱為“業界協會”,最顯著的特點是非官方化,通過民間力量運作,實行“內部矛盾內部解決”的協調機制,累積協會的實力和威信。經過數十年的發展,日本目前的食品行業協會都比較成熟,它們對會員企業也實行食品安全監督,采取扣分制、黑名單和推薦優秀企業等方式,督促其棄劣從優,形成行業自律。

          四是誠信體系。除了環境污染,人的道德缺失也是導致食品安全管理屢出問題的重要原因。誠如日本著名社會心理學家山岸俊男在著作《信賴的構造》里面所寫的,對自然秩序和道德秩序的期待必須靠建立信賴體系來實現。寄望于食品企業自覺講良心在哪個國家都是不現實的,良心、道德必須通過建立食品行業的誠信體系去維系。日本人的做法是:第一,從小抓好誠信教育,建立以誠實守信為榮的主流價值觀;第二,在各種經濟活動中堅持以“契約”(合同)為依據的誠信體系;第三,以行業協會為載體建立誠信評價體系,在全國范圍內及時共享企業的誠信信息,按照“一處失信,寸步難行;一朝失信,永遠出局”的原則,督促食品企業依法經營、誠信出品;最后,質量管理執行ISO標準,嚴控食品安全指標。

          五是輿論監督建設。日本傳媒的獨立自主性很強,對新聞主角的批評更是不遺余力。一旦出現食品安全事件,從政府到涉案企業,沒一個能逃脫媒體尖銳刻薄的批評,直到有人站出來承擔責任和解決事件為止。

          一旦食品安全事件處置不當,企業負責人、國務大臣乃至首相都可能面臨下臺的危機。

          也就是最近十多年來的努力,日本已成功地構建了一個立法、執法、業界協會、道德誠信體系、輿論監督“五位一體”且日趨成熟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注意,成熟不代表可以徹底杜絕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而是在最大限度地保障安全的基礎上,一旦出現問題能迅速、有效地反應,讓黑心犯禁者付出最大的成本,也令其他企圖仿效者望而卻步。

          也就是最近十多年來的努力,日本已成功構建了一個立法、執法、業界協會、道德誠信體系、輿論監督“五位一體”、日趨成熟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一位日本土壤學家說:“中國的有機農業從一開始就效法歐美認證體系和市場體系,而美國和日本都經歷過由消費者發起的自下而上的自救運動,這個過程堅持了幾十年才走到今天的規模,今天的中國似乎才開始補上這一課!
        食品安全:日本商家不敢糊弄消費者
        日本人不僅愛吃,而且很重視食品安全。對他們來說,由于各個環節都有嚴格控制,食品安全并不是一個特別沉重的話題。
        在日本,商店的食品都標明品嘗期,面包、納豆、牛奶都有食用期限,而且很短,一般只有幾天。牛奶除注明要冷藏之外,還要求打開之后盡快喝完。過品嘗期的食品一律下架,否則違反食品安全法,那不是鬧著玩的。其實,在冷藏的情況下,這些食品兩個星期都不會壞,主要是日本人對食品安全要求高,講究食品新鮮。
        牛肉和蔬菜都標明產地,可以通過因特網查出生產牛肉和蔬菜的流程,如牛肉喂的是什么飼料,生過什么病,用過什么藥,蔬菜用的是什么肥料等等。其實,牛肉是不是病牛肉,蔬菜有沒有農藥殘留,上市前大多是檢查過的,消費者應該放心,但這涉及農家的信譽,關乎食品安全,來不得半點馬虎。
        現在,日本的河流和湖泊大多是達標的,工廠廢水達標之后才允許排放到河里,每條河里都有魚,筆者在日本多年,幾乎轉過所有大城市,沒遇到一條冒著臭氣的河流,水質的安全對保障食品的安全起著重要的作用。日本從水源抓起,從土壤抓起,盡量做到河流湖泊水質達標,出臺土地污染法,治理被污染的土壤,保證食品安全,治標又治本,很值得我們借鑒。
        最令人痛心的是,受經濟利益的驅動,搞一些見不得人的勾當,妨礙食品安全,日本也是如此。在前幾年日本就曾出現以白毛豬肉冒充黑毛豬肉、用外國牛肉冒充本國牛肉、用外國鰻魚冒充本國鰻魚、用肉雞冒充當地名雞、利用過期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現象,有些還是著名的企業,如雪印、日本火腿等。不過,日本商家在食品上做手腳,主要是以次充好,還沒有出現添加有毒物質的現象。在牛奶中加三聚氫氨、用地溝油炸油條等,已不屬于不能堅守道德底線的問題,而是謀財害命的典型犯罪。
        在食品上玩貓膩兒,在日本代價太大,沒人玩得起。偶有人為之,輿論譴責、行政處分、警察介入,沒完沒了,定讓你傾家蕩產,起到殺一儆百的效果。特別是多年信譽一下子喪失,在顧客的心目中很難恢復,有的只好破產,如日本雪印公司,日本火腿公司雖然大難不死,但也脫了一層皮。
        總體來看,日本絕大部分商家還是能夠堅守道德底線的,基本可以做到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以質量和信譽在激烈競爭中取勝,日本的食品總體來說是安全的。前一段時間,有朋友從國內打電話,托筆者為小孩買日本奶粉。價格貴不說,寄費也不便宜,就是因為日本奶粉相對于國內奶粉來說更讓人信賴。
        中國與日本食品安全距離很大,筆者以為在以下三個方面到了不下大力氣不行的時候了。一、中國急需解決商業道德缺失的問題,日本企業之父澀澤榮一提倡一手拿《論語》一手拿算盤,用中國的《論語》解決商業道德問題,對我們有很大的啟迪意義。二、日本食品安全很重視健全體制,有最高級別的食品安全委員會,有負責食品檢測的各級農林水產行政部門,對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場要負責任。三、要制定嚴格的法律。日本有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安全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食品安全有法依法,違法必究,一查到底,在食品安全問題上就是要動真格兒的,看誰敢再輕舉妄動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即便是在科技日新月異、文明高度發展的現代社會,人類也還是根本無法擺脫對“食”的依賴。而在威脅人類公共健康和安全的各種隱患中,食品安全也始終被各國放在至關重要的位置上。近日,美國媒體又有報道稱,食品欺詐已出現在該國市場上幾乎各種食物、飲料和調料中,其中包括糖、醋、酒、果汁、蜂蜜、橄欖油等。受害者既有大型連鎖零售商和知名餐廳,也有從超市和小販手中購買食品的普通消費者。消息一出,食品安全監管問題立即再度成為公眾關注的一個焦點。


        說起食品安全,從我們的近鄰日本身上,我們或許能夠得到一些啟示。應當說,今天的日本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口碑放在全世界范圍來說都是首屈一指的,其在食品安全的監管標準方面,甚至在某些發達國家看來,都顯得“過于苛刻”。但是,如果你了解日本在過去五六十年間走過的那段發展歷程,如果你了解他們在戰后很長時間內所經歷的深受污染毒害的那段歷史,你也許就會明白,為什么日本人會把食品安全看得如此之重了。比如今天在中國時常被媒體關注的“地溝油”問題,就也曾經橫行日本,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地溝油”甚至幾乎成為大和民族的健康災難。對于那些令人揪心的痛楚,我們在此不去過多回顧。只是想說,正是這些與我們今天類似的慘痛經歷喚醒了日本政府、企業和廣大民眾,從此走上了嚴格監管的道路,并建立起一套比較完善的法律體系和行之有效的監管制度。

        簡單總結日本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經驗,基本上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政府制定的法規得力;食品生產和加工企業嚴格自律;消費者和媒體對于食品安全的密切關注。


        日本政府針對食品安全的法規制定與修改
        日本政府較早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規,可以追溯到二戰后的初期。早在1948年,日本就頒布了《食品衛生法》。日本現行的《食品安全基本法》,詳細規定了國家和地方公共團體以及食品業界的責任和義務,并提出應積極發揮消費者的作用。根據該法,日本內閣府設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它相當于食品安全和健康影響評價的準立法和司法機關,能夠很好地協調乃至統領食品安全方面的制度和標準的制定及實施。同時該委員會網站還將及時公布各種食品安全信息和有關食品安全的警示,并設有專門接待普通市民的窗口,隨時接受各種咨詢。

        據統計,在今天的日本,直接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就有20多部。這些法律主要集中在農業生產領域,這不但是保證食品安全的做法,也是減少農業污染、保護生態環境的途徑。

        日本不僅在中央一級政府設有食品安全委員會,而且在各級地方政府,也都有負責食品安全的專門機構,對所屬轄區的食品生產商和食品店進行定期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食品添加劑、殘留農藥和細菌等,并且隨時在政府網站上公布檢查結果。

        不過,日本政府也清醒地認識到,即便有了食品安全法,也不可能做到一勞永逸。因此,日本政府也會經常修改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使制度具有針對性與可操作性,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地帶。比如上世紀70年代,當日本發現養殖業和種植業大量使用農藥化肥,食品遭受污染時,就立即啟動修法程序,對多種農藥制定了嚴格的殘留標準,嚴格限制抗生素、農藥和化肥的使用,加強對食品中的農藥殘留物和食品添加劑的安全管理,加強對農藥的毒性測試和對食品添加劑的安全評估。沒有制定允許殘留標準的農藥將被禁止使用。據不完全統計,自1995年以來,日本已先后對《食品衛生法》進行了10多次修改,可見制度跟進的頻繁。


        食品可追溯管理模式
        而有了這套制度保障,便使得日本可以對所有農產品實施可追溯管理模式。日本農業協同組合(農協)下屬的各地農戶,必須記錄米面、果蔬、肉制品和乳制品等農產品的生產者、農田所在地、使用的農藥和肥料、使用次數、收獲和出售日期等信息。農協收集這些信息,為每種農產品分配一個“身份證”號碼,整理成數據庫并開設網頁供消費者查詢。

        農產品在有了“身份證”后,可追溯管理模式就變得易于操作。食品供貨鏈上的所有企業會陸續加入原材料、添加劑等信息,并有義務保管這些信息3年。在零售店里,每種產品都必須醒目地標出“身份證”號碼,消費者可在店內的查詢終端輸入這個號碼,查詢到有關這一產品的生產和流通信息。

        在這套嚴格有序的制度下,可以說,日本絕大多數食品企業在食品生產和加工過程中都能做到嚴格自律,從原料加工到出廠的每個環節都嚴格把關,并向消費者全面公開安全生產狀況。


        食品召回與企業食品安全研究所

        此外,日本還很重視企業的召回責任。在日本的報紙上,經常會有企業主動召回食品的廣告,比如遺漏了對過敏原的標記,企業就必須回收特定批號的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企業承擔,企業還要向消費者道歉。甚至曾有日本食品企業,為確保自己企業的食品質量,還專門斥巨資建立了自己的食品安全研究所。而日本企業之所以如此重視社會責任,也與它們背后所承受的信用風險密切相關。因為一旦有企業因食品安全問題喪失了消費者信任,那么即使是百年老店,等待它們的也只有破產一條路。


        消費者和媒體對于食品安全的密切關注
        然而,盡管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已經非常嚴格,但許多日本消費者對食品安全依然會存在嚴重擔憂。根據食品安全委員會2009年夏進行的例行年度調查,有76.8%的受訪者對食品安全感到“非常不安”和“一定程度的不安”。事實也的確如此。2008年9月,日本就曝出三笠食品公司為牟利將制造工業膠水用的受污染大米當食用米出售的“毒大米”丑聞。

        正因如此,現在當我們再回過頭來看兩年來在日本鬧得沸沸揚揚的中國“毒餃子”事件,也許就可以把心態放得更平和些。因為,在日本國民擁有如此高的食品安全意識的情況下,任何風吹草動都會引起軒然大波。另外,由于日本60%的食品都要依賴于國外進口,所以民眾對進口食品發生的問題非常敏感,這一點也就變得不難理解。

        所幸的是,這場一度被炒作的誤解終于可以因近日案情的水落石出而宣告終結。可喜的是,同樣是在近期,由日本國際貿易促進會設立的“日中食品安全及貿易推進會”正式開始運作。如果倘真能夠像該機構宣稱的宗旨那樣,為日本及中國消費者提供放心的安全食品,堅持不懈地立足實務,逐步解決問題,那么無論是對于日中兩國的消費者,還是中國今后的食品安全監管事業來說,都將會從中受益。 在日本,“安全”“安心”是國民普遍關注的課題,盡管國產食品較進口食品價格高出幾成甚至幾倍,但是,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仍然將本國產品作為首選,反映出日本民眾對國產食品及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具有很強的信心。




        在法律上實現轉變
        在日本,食品安全管理有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與食品有關的法律多達13個。在經歷了BSE等重大食品事件之后,日本于2003年對《食品安全基本法》、《食品衛生法》等法律從立法宗旨到實施內容都作了較大的調整。修改后的《食品安全基本法》特別強調食品業者有義務“從農場到餐桌”的各階段都采取確保食品安全的措施。在政府以檢查和許可方式對食品質量進行監督的同時,食品業者在資材的流通、使用,農產品、食品的加工,進口和流通環節也采取了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并成為自己的責任和自覺自愿的行為。同樣,修改后的《食品衛生法》也將立法宗旨從“確保公眾衛生”向“保護國民健康”轉變,即將以往“社會防護”的概念向以個人為關注點的“國民健康保護”的方向轉變。該法除明確政府部門責任義務外,還重點規定了食品業者的責任,將保證食品原料安全、實施自主檢查、建立食品生產記錄等義務化。



        政府管理資源集中
        日本對食品、農產品的管理主要由農林水產省和厚生勞動省負責。前者負責農產品生產、運輸、加工、流通及農藥等管理,后者負責食品加工、流通、餐飲以及進口食品管理。各地方政府都設有農業局、厚生局、保健所等部門,具體實施政府的法律和政策。

        日本食品管理以國內為立足點,出口食品則由企業根據出口合同和出口國食品安全要求進行生產,政府沒有特殊管理規定。事實上,日本是通過提高國內食品整體質量安全水平來間接提高出口食品質量,保證日本食品的國際聲譽,兩者互為因果關系。

        3、食品安全委員會作用關鍵,引人矚目

        2002年,日本內閣府新設食品安全委員會。該委員會不受政治和業界的影響,獨立于各政府部門之外,從公正、客觀的立場對食品健康影響進行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對各大臣發出政策建議,并對政策的實施進行評估。委員會的建立使得日本食品安全整體水平得以系統化提升,特別對食品標準的制定、修改等實行統一組織和領導,對有效監督政府部門的食品政策和食品標準發揮了重要作用。

        根據食品安全需要,日本利用其強大經濟實力和科技實力,建立了范圍廣、數量大、數值嚴、更新快的完備的食品標準體系。以農藥殘留標準為例,日本建立了2470項正式標準和51392項暫定標準,并配以“一律標準”,涵蓋面很寬。通過建立標準體系,既提升了本國食品安全整體水平,還可借此根據國內需求,調控國外產品進入本國市場。

        4、把農藥管理作為提高食品安全質量的關鍵點

        日本高度重視對農用物資,特別是農藥的管理。2003年修訂的《農藥取締法》規定,禁止使用未經登記的農藥,在法律上堵住了以往只禁止銷售但對農藥使用未作任何規定的漏洞。同時,法律還對使用未經登記農藥的處罰、回收未登記農藥以及農藥的標識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5、積極引入以食品業者為主體的食品安全管理新制度,提高管理有效性,降低政府管理成本

        如前所述,近年來,日本食品管理觀念發生較大轉變:食品業者被推到管理的前臺,目的是發揮其主觀能動性,使之成為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角,政府主要負責制定規則,并進行引導和監督。HACCP、GAP、ISO9000、ISO22000、食品溯源制度等都是政府從這一角度出發,積極從歐美國家引進的食品安全管理新制度。

        HACCP、GAP、ISO9000、ISO22000等制度各有所長,在農產品食品的生產、加工、銷售等各個環節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特別是這些制度普遍具有的自我約束和相互制約機制,將食品安全管理由表及里滲透到業者的各個環節,實現了以前政府想做卻很難做甚至無法做到的事情。例如,出口歐洲的食品必須進行HACCP認證,否則食品就無法進入歐洲市場。如果要獲得HACCP認證,就必須符合其具體的管理標準,而且要接受經銷商、第三方定期的符合性檢查。 “食品溯源制度”也是日本政府目前正在大力推廣的一項食品安全管理新制度,目的是利用當今發達的信息技術,對每一件產品建立生產、加工、流通所有環節的“履歷”,將其產地、農藥使用情況、生產者、加工者、銷售者等通過電子信息進行記錄,一旦出現問題,通過記錄就能夠迅速找到原因,從而避免魚目混珠、無從查找的現象出現。如為保證銷售日本和牛的品質,商場出售的和牛都會有一個電子標簽,一經掃描,所有履歷一目了然。

          二、食品丑聞時有發生。

          在日本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中,相對于嚴格的制度和標準,政府對國內農產品和食品的監督、檢驗比較薄弱。由于資金不足,人力、設備難以保障,日常監管很難到位。另外,在政府網站上很難看到對本國產品檢查檢驗結果,即使偶有出現,數據既不全面,也很滯后;對國產食品抽查比例、檢查項目、處理措施都要比進口食品寬松,且所檢樣本經常由經營者自送。

          由于檢驗執行的松懈,日本也時常發生食品安全問題。2007年,媒體揭露的兩起食品安全事件,引起社會的強烈反響:一是具有50多年歷史的日本著名西點生產企業“不二家”被爆使用過期原料和超期標注食品有效期;二是北海道牛肉餅摻假事件。此外,近年曝光的雪印事件、“白色戀人”點心弄虛作假事件、摻入甜味劑冒充100%“純正蜂蜜”事件等等,均反映出日本國內食品安全方面還存在一些漏洞。

          四、對違規企業處理嚴厲

          誠信是企業立身之本。誠信使得社會秩序井然、企業經營環境優良,政府管理社會的成本降低。社會上形成了凡是超越法律和道德界限、欺騙公眾、造假違規者,必然喪失信譽,無以立足的氛圍。

          以“不二家”食品丑聞為例,問題暴露后,政府立即對工廠進行檢查,并要求部分工廠停業整頓。各大零售商紛紛將其產品撤架,其所有零售店關閉。再比如2005年,京都一養雞場隱瞞禽流感疫情,造成疫情擴散,經營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由此可見,企業違法違規的風險不僅來自政府的行政處分,更多來自社會的強大壓力?梢哉f,無論法律體系和社會道德體系,還是政府和消費者,對故意違法的食品企業懲罰相當嚴厲,這也是食品安全得以維護的重要原因。

          總之,實現食品100%安全管理是政府和社會的永恒目標。日本將食品業者作為食品安全管理的主體推到前臺,承擔主要責任,并通過媒體宣傳與監督,在全社會樹立誠信意識,擠掉不守誠信者的生存空間,在法律制度和社會倫理體系中,讓違法企業無處藏身的做法值得我們很好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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