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安全管理
1、什么是安全生產?
答:安全生產是指在勞動生產過程中,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消除危險因素,防止傷亡事故發生,使勞動生產在保證勞動者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前提下順利進行。
2、什么是“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答:“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體現了安全與生產的統一,生產部門對安全生產要堅持“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我國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是什么?
答:我國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和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這是適應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也是市場經濟國家的普遍做法,是符合國際慣例的。企業負責就是企業在其經營活動中必須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應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行業管理主要體現在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對行業的安全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通過計劃、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加強對行業所屬企業以及歸口管理的企業安全工作的管理。國家監察主要指的是國家授權有關政府部門代表國家根據國家法規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察,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公正性和權威性。群眾監督是安全生產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新的經濟體制的建立,群眾監督的內涵也在擴大,不僅是各級工會,而且社會團體、民主黨派、新聞單位等對安全生產共同起監督作用。勞動者遵章守紀是安全工作不可缺少的部分,是安全工作的基礎。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有哪些?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系的一部綜合性法律。其中涉及勞動保護與安全生產的專章和條目有: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的權利,勞動者應當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條款。
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中有以下規定:
第五十二條 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五十三條 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十五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獲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五十六條 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五十七條 國家建立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對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勞動者的職業病狀況,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
第六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中有以下規定:
第五十八條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五十九條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六十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六十一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
第六十三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六十四條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六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二章《法律責任》中有以下規定:
第九十二條 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或者未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設施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對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致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勞動者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三條 用人單位強令勞動者違章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四條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九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對女職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法》還對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作了規定。
5、什么是礦山安全規程?
答:礦山安全規程是國務院礦山行業主管部門結合本行業特點,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礦山安全法》及《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所作的行業具體規定。
礦山安全規程屬于法律規范。它是由國家認可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一種行為規范,是礦山安全生產的法規,是保障礦山職工安全健康、保護國家礦產資源和財產不受損失,保證生產建設的正常進行,促進礦山企業發展必須遵守的準則。各類礦山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無論是計劃、地質、設計、基建,還是生產、制造、干部、勞資、財務、供應、科研、教育、衛生等工作,都必須嚴格執行本礦山行業的安全規程,各礦山行業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對貫徹執行礦山安全規程負全面責任。
目前,各礦山行業制定的礦山安全規程主要有:
① 1992年,能源部頒布《煤礦安全規程》;
② 1987年4月,煤炭部頒布《鄉鎮煤礦安全規程》;
③ 1983年6月3日,煤炭部頒布《露天煤礦爆破工作規程》;
④ 1988年3月12日,冶金部頒布《選礦安全規程》;
⑤ 1990年4月28日,冶金部、有色總公司、勞動部聯合頒布《冶金地下礦山安全規程》;
⑥ 1983年4月26日,冶金部頒布《冶金礦山安全規程》(露天部分);
⑦ 1981年12月14日,化工部頒布《化學礦山安全規程》(試行);
⑧ 1983年6月9日,建材總局頒布《建材礦山安全規程》(試行);
⑨ 1983年4月9日,地礦部頒布《礦山安全條件實施細則》;
6、什么是國家礦山安全監督,我國的礦山安全監督機構是怎樣設置的?
答: 國家礦山安全監督指國家法規授權在國家某一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監督機構,以國家名義并運用國家權力,對企業、事業和有關機關履行礦山安全職責和執行礦山安全法規、政策和方針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糾正和征誡的工作。1992年11月7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8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對國家礦山安全監督作出了明確規定。國家礦山安全包括如下內容:
(1) 這種監督是一種強制性的監督。
各級礦山安全監督機構具有一定的強制權限,具有對監督對象即礦山企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并揭露、糾正、懲誡其違章失職行為的職責,以保證《礦山安全法》等有關礦山安全法規、政策的執行。
(2)國家礦山安全監督是從國家的角度出發,并運用國家行政權力進行的。
第一,國家礦山安全監督機構具有特殊的行政法律地位。其設置原則、領導體制、職責權限、監督人員的任免等都是由國家法律規范所確定,不同于一般行政部門的內設機構。它雖然與被監督的對象沒有職務上下級的關系,但是依據國家法律規范的規定,兩者之間構成行政執法機構與法人之間的行政法律關系。國家礦山安全監督機構可以采取包括強制手段在內的多種監督檢查形式和方法執行監督任務。
第二,國家礦山安全監督機構的監督活動是從國家整體利益出發的,是向政府負責的,不受部門或行業的限制,不受用人方面或被用人方面的約束,具有公正的第三方的特征。
第三,國家礦山安全監督機構的活動是運用國家行政權力進行的。它在職權范圍內依法作出的決定,具有法律所賦予的確定力、約束力和強制力。因而它的活動具有法律權威性和國家強制干預的特征。
第四,國家礦山安全監督過程是有組織地實現監督目的的過程,是系統地發揮監督職能的過程,是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的行政執法過程。最終目的是為保護礦山職工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采礦業的健康發展。
7、什么是“三同時”,《礦山安全法》是如何規定的?
答:“三同時”是1973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關于認真做好勞動保護工作的通知》中對工礦企業的建設工程等項目中有關安全和工業衛生設施提出的一項具體要求的概括。具體的是:“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礦企業和革新、挖潛的工程項目,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質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礦山安全法》對礦山建設工程的“三同時”在第六條進行了明確規定:“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8、礦山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有什么規定?
答:《礦山安全法》第26條規定:“礦山企業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
《礦山安全法》第40條規定:“未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分配職工上崗作業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9、礦山建設工程中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如何進行?
答:《礦山安全法》第八條規定:“礦山建設工程的設計文件,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并按照國家規定經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批準”,同時還規定“礦山建設工程安全措施的設計必須有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參加審查”。
目前,礦山安全監督機構分級參加礦山建設工程的設計審查。屬于國家組織審批建設的礦山建設項目,由國務院的礦山
安全監督機構組織礦山所在省、市、自治區礦山安全監督機構參加;屬于省、市、自治區及其所屬礦山企業主管部門(包括主管部門的委托)組織審批的礦山建設項目,由省、市、自治區礦山安全監督機構組織礦山所在地(市)的礦山安全監督機構參加;屬于地區(市)及其礦山企業主管部門組織審批的礦山建設項目,由所在地區(市)礦山安全監督機構參加。安全監督部門參加礦山工程建設項目設計審查,主要審查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的設計是否符合本行業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若工程設計中有與行業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違背之處,有權提出意見要求修改設計。
10、如何對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進行竣工驗收?
答:礦山建設工程項目中有關安全設施的竣工驗收是對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設計說明書中有關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礦山安全法規、標準而進行的審查工作!兜V山安全法》第七條規定:“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礦山安全法》第十二條規定:“礦山建設工程必須按照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同時還規定“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竣工后,由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驗收,并須有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參加;不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的,不得驗收,不得投入生產!
根據《礦山安全法》第十二條和三十三條規定,參加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是法律賦予的義務和應盡的職責。目前,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是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來分級進行的。屬于國家審批建設的礦山建設項目,由國務院礦山安全監督機構組織礦山所在省、市、自治區礦山安全監督機構參加;屬于省、市、自治區及其所屬主管部門(包括主管部門委托)組織審批驗收的礦山建設項目,由省、市、自治區礦山安全監督機構組織礦山所在地市礦山安全監督機構參加;屬于地區(市)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審批驗收的礦山建設項目,由所在地區(市)礦山安全監督機構參加。在驗收時,凡不符合本行業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未按照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的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不得通過驗收、不得投入生產。
11、《礦山安全法》規定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測儀器有哪些?
答:《礦山安全法》第十五條中指出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測儀器是指采掘設備、裝載設備、運輸設備、提升設備、支護設備、壓縮空氣設備、電動機、變壓器、電控裝置、配電柜、電器開關及各種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礦燈、自救器、電纜、鋼絲繩、炸藥、雷管、導爆管、導爆索、導火索、起爆器、支護材料、防滅火材料等;安全監測系統、瓦斯檢測儀器、測風儀表、氧氣檢測儀;各種有害氣體檢測儀器、雜散電流測量儀、頂板壓力監測儀器;安全帽、防塵面罩、防毒面罩、防護服、防護鞋、救護設備及用品等。
12、《礦山安全法》對礦山使用的有特殊要求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測儀器有什么要求?
答:根據《礦山安全法》第十五條規定:“礦山使用的有特殊要求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測儀器,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不得使用!
根據《礦山安全法》第四十條規定:“使用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安全檢測儀器的”!坝蓜趧有姓鞴懿块T責令改正?梢圆⑻幜P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13、礦山安全生產責任制有哪些?
答:根據《礦山安全法》第二十條規定:“礦山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礦長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1) 行政領導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 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
(3) 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4、礦長的安全責任包括哪些?
答:《礦山安全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和第二十六條規定:礦山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礦長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礦長應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礦長必須經過考核,具備安全專業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
根據《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礦長(含礦務局局長、礦山公司經理)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礦山安全法》和本條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規中有關礦山安全生產的規定;
(2) 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 根據需要配備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員,對每個作業場所進行跟班檢查;
(4)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職工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要的材料、設備、儀器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及時供應;
(5) 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6) 制定礦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計劃;
(7) 及時采取措施,處理礦山存在的事故隱患;
(8) 及時、如實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和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報告礦山事故。
15、礦山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答:《礦山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礦山企業職工必須遵守有關礦山安全的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礦山企業職工有權對危害安全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1)礦山企業職工享有下列權利:
1) 有權獲得作業場所安全與職業危害方面的信息;
2) 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反映礦山安全狀況和存在的問題;
3) 對任何危害職工安全健康的決定和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2)礦山企業職工享有下列義務:
1) 遵守有關礦山安全的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
2) 維護礦山企業的生產設備、設施;
3) 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訓;
4) 及時報告危險情況,參加搶險救護。
16、對礦山職工進行的三級安全教育指什么?
答:對礦山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目前普遍采用的三級安全教育包括:
①入礦教育。對新入礦的工人或調換工作的工人以及在礦實習的人員在分配到具體工作崗位前,必須接受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主要有:礦山安全生產的方針和基本法規,礦山安全的特殊性,本礦安全生產的基本狀況,礦內特殊危險地點介紹,一般入礦安全須知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
②車間、坑口、區隊教育。新工人或調動工作的工人在接受完入礦教育后,分配到車間、坑口、區隊時所接受的教育。主要內容包括:本車間(坑口、區隊)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和生產規則,必須遵守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注意事項,車間(坑口、區隊)的危險區域、塵毒危害情況等。
③崗位教育。指新工人或調動工作的工人到達崗位開始工作前,在班組所接受的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種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點可能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的預防及控制方法,發生事故時的安全撤退路線和緊急救災措施,個體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等。
17、對礦山特種作業人員如何進行培訓教育?
答:《礦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方可上崗作業!
《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瓦斯檢查工、爆破工、通風工、信號工、擁罐工、電工、金屬焊接(切割)工、礦井泵工、瓦斯抽放工、主扇風機操作工、主提升機操作工、絞車操作工、輸送機操作工、尾礦工、安全檢查工和礦內機動車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專門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6-85)明確了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為:①年滿18歲,但從事爆破作業和煤礦井下瓦斯檢查的人,年齡不得低于20周歲;②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③具有本種作業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專業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礦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應與生產部門密切配合,根據生產的合理需要,認真核定特種作業人員的人數,把好年齡、學歷、工齡等政策關,選擇思想好、工作認真負責的同志承擔特種作業。由考核、發證部門指定的單位培訓,培訓的時間和內容,根據現行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辦法和有關規定決定,一般分為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兩部分。考核不合格者,可進行補考,補考仍不合格者,須重新培訓。
取得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復審,復審期限除機動車輛駕駛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外,其他特種作業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內容包括;①復試本工種作業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②進行體檢檢查;③對事故責任者檢查。復審不合格者,可再進行一次復審,仍不合格者,收繳操作證。
18、《礦山安全法》賦予礦山安全監督人員的權力是什么?
答:《礦山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礦山安全監督人員有權進入礦山企業,在現場檢查安全狀況;發現有危及職工安全的緊急險情時,應當要求礦山企業立即處理!
《礦山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礦山安全監督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19、什么是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
答:未成年工是指年滿16周歲而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是針對未成年工處于生長發育期的特點,以及接受義務教育的需要,國家采取的特殊勞動保護措施。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以下范圍的勞動:《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接塵作業;《有毒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有毒作業;《高處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高處作業;《冷水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冷水作業;《高溫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溫作業;《低溫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低溫作業;《體力勞動強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礦山井下及礦山地面采石作業;森林業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業;工作場所接觸放射性物質的作業;有易燃易爆、化學性燒傷和熱燒傷等危險性大的作業;地質勘探和資源勘探的野外作業;潛水、涵洞、涵道作業和海拔3000m以上的高原作業(不包括世居高原者);連續負重每小時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過20kg,間斷負重每次超過25kg的作業;使用鑿巖機、搗固機、氣鎬、氣鏟、鉚釘機等的作業;工作中需要長時間保持低頭、彎腰、上舉、下蹲等強迫體位和動作頻率每分鐘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線作業;鍋爐司爐。
未成年工患有某種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殘疾型)時,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以下范圍的勞動:《高處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高處作業;《低溫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低溫作業;《高溫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高溫作業;《體力勞動強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接觸鉛、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過敏反應的作業。用人單位應根據未成年工的健康檢查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安排其他勞動。
20、女職工勞動保護有哪些規定?
答:根據女職工的特點,國家對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作了以下規定:
(1) 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解除勞動合同。
(2)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
(3) 女職工在月經期間,不得安排其從事高空、低溫、冷水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4) 女職工懷孕期間,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懷孕七個月(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5) 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給一定時間產假。
(6) 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7) 女職工哺乳期內,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一般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
(8) 女職工比較多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以自辦或聯辦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托兒所、幼兒園等設施,并妥善解決女職工生理衛生、哺乳、照料嬰兒方面的困難。
21、我國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是怎樣劃分的?
答:體力勞動強度按勞動強度指數大小分為四級。一級體力勞動:8小時工作日平均耗能值為3.6×106J/人,勞動時間率為61%,即凈勞動時間為293分鐘相當于輕強度勞動。二級體力勞動:8小時工作日平均耗能值為5.6×106J/人,勞動時間率為67%,即凈勞動時間為322分鐘,相當于中等強度勞動。三級體力勞動:8小時工作日平均耗能值為7.3×106J/人,勞動時間率為73%,即凈勞動時間為350分鐘,相當于重強度勞動。四級體力勞動:8小時工作日平均耗能值為1.1×107J/人,勞動時間率為77%,即凈勞動時間為370分鐘,相當于“很重”強度勞動。
22、什么叫加班加點?
答:職工根據行政的命令和要求,在法定節日、公休假日進行工作叫加班,超過標準工時以外進行工作的時間叫加點。
23、什么是工會勞動保護監督?
答:根據《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暫行條例》的要求,在工會系統中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市以上各級總工會勞動保護部門設立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基層工會和車間工會建立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工會小組設不脫產的勞動保護檢查員。
24、哪些屬于不安全狀態?
答:不安全狀態包括:
(1) 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①無防護:無防護罩,無安全保險裝置,無報警裝置,無安全標志,無護欄或護欄損壞,(電氣)未接地,絕緣不良,局扇無消音系統,噪聲大,危房內作業,未安裝防止“跑車”的擋車器或擋車欄。②防護不當:防護罩未在適應位置,防護裝置調整不當,坑道掘進、隧道開鑿支撐不當,防焊裝置不當,采伐、集材作業安全距離不夠,放炮作業隱蔽有所缺陷,,電氣裝置帶電部分裸露。
(2)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設計不當、結構不合安全要求,通道門遮擋視線,制動裝置有缺陷,安全間距不夠,攔車網有缺欠,工件有鋒利毛刺、毛邊,設施上有鋒利倒棱。
(3)強度不夠:機械強度不夠,絕緣強度不夠,起吊重物的繩索不合安全要求。
(4)設備在正常狀態下運行:帶“病”運轉、超負荷運轉。
(5)維修、調正不良:設備失修,地面不平,保養不當,設備失靈。
(6)個人防護用品用具——防護服、手套、護目鏡及面罩、呼吸器官護具、聽力護具、安全帶、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①無個人防護用品、用具。②所用防護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7)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①照明光線不良,照度不足,作業場地煙霧塵彌漫視物不清,光線過強。②通風不良:無通風,通風系統效率低,風流短路,停電停風時放炮作業,瓦斯排放未達到安全濃度時放炮作業,與其濃度超限。③作業場所狹窄,作業場地雜亂,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8)交通線路的配置不安全,操作工序設計或配置不安全,地面滑,地面有油或其他液體,冰雪覆蓋或地面有其他易滑物。
25、什么是傷亡事故?
答:傷亡事故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
26、傷亡事故有哪些類別?
答: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傷害。
27、傷亡事故經濟損失包括哪些?
答: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傷亡事故經濟損失指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
直接經濟損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及善后處理支出的費用和毀壞財產的價值。
間接經濟損失指因事故導致產值減少、資源破壞和受事故影響而造成其他損失的價值。
直接經濟損失的統計范圍
人身傷亡后所支出的費用: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及撫恤費用,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善后處理費用: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財產損失價值:固定資產損失價值和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間接經濟損失的統計范圍。
停產、減產損失價值,工作損失價值,資源損失價值,處理環境污染的費用,補充新職工的培訓費用,其他損失費用。
28、什么叫損失工作日?
答:損失工作日指被傷害者失能的工作時間。
29、傷亡事故發生后,企業如何進行事故報告?
答: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傷亡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最遲不超過24小時)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亡情況,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
根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報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
30、傷亡事故處理的原則是什么?
答:對職工傷亡事故的處理,必須切實做到“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關于違反安全生產法律的犯罪及處罰規定有哪些?
答:刑法在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的犯罪及其處罰作了以下規定:
第一百三十條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三十一條 航空人員違反規章制度,致使發生重大飛行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飛機墜毀或者人員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二條 鐵路職工違反規章制度,致使發生鐵路運營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條 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于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條 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后,對事故隱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六條 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一百三十七條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一百三十八條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時報告,致使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九條 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絕執行,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2、什么是工傷保險?
答:工傷保險是指職工因工作而負傷、致殘、死亡時國家或原單位給予本人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的工傷待遇的一種保險制度!耙蚬ぁ币话惆ǎ郝毠氖卤緧徫换蝾I導指定的其他工作;在緊急情況下,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的工作;從事創造發明、技術革新的工作。在上述場合遭受意外災害或發生意外事故,而造成職工負傷、殘廢、死亡。工傷保險執行《職工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和《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開采安全
1、煤是怎樣形成的?
答:陸地上的植物枯死以后,其殘體暴露在地表面,在氧氣充足的條件下,經過風吹雨打,便會干腐。干腐以后,有些物質則變成氣體跑到大氣中等植物殘骸在湖泊中被水掩蓋,水使植物殘骸與空氣隔絕,使之不能氧化,然后在水解作用和厭氧細菌的生物化學作用下,植物殘骸大部分失去原有的結構,逐漸變成含水的褐黑色物質,這種褐黑色的物質就叫做“泥炭”,而低等植物的殘骸則變成腐泥。我們稱這種過程叫做泥炭化階段,這就是變煤的初級階段。
在泥炭化階段之后,隨著時間的推移,地殼不斷下降,泥炭層被水攜帶來的泥沙等物質所覆蓋,并逐漸加厚,從而產生一定的壓力。在壓力與溫度影響下,泥炭的水分則隨著減少,含碳量開始增加,從而變成褐煤。當上方的沉積物愈來愈厚,并隨著深度的增加,所受到的壓力和溫度也相對增加,使得炭化程度逐漸提高,水分、揮發分逐漸減少,含碳量增加,比重加大,光澤增強,變質成各種煙煤。當壓力、溫度再增加時,將進一步炭化,煙煤繼續變質成無煙煤,這個階段叫做煤化階段。
2、井工煤礦開采的主要特點是什么?
答:井工煤礦開采必須從地面向地下開掘一系列井巷,其生產過程是地下作業,自然條件比較復雜,開采的主要特點是需要進行礦井通風,存在瓦斯、煤塵、頂板、火、水五大災害。
(1)礦井通風。因為井工煤礦生產是地下作業,地面空氣在進入井下并流經各作業場所的過程中,將摻入有害氣體和礦塵,成分逐漸發生變化。同時,由于地熱作用,人體和機械散熱,水分的蒸發等,井下空氣的溫度和濕度都會顯著增高,造成不良的氣候條件,因此,要對礦井進行通風。
(2)瓦斯、礦塵災害。在開采煤炭的過程中,要產生瓦斯和礦塵。瓦斯和煤塵在一定條件下會發生爆炸,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礦塵還能使礦工患煤、矽肺病,給礦工帶來痛苦。
(3)頂板災害。在地下采掘過程中,由于礦山壓力的作用,頂板會垮落。如果頂板管理工作出現漏洞,則會發生頂板事故。
(4)礦井火災。礦井火災也是煤礦生產的主要災害之一,一旦發生礦井火災,不但會造成煤炭資源的損失,打亂各項工作的布置,還往往會造成瓦斯、煤塵爆炸,使災害程度和范圍擴大。
(5)礦井水災。礦井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地面水和地下水會通過各種通道涌入礦井。為保證礦井正常建設與生產,必須采取各種措施防止水進入礦井或者將進入礦井的水排至地面,但當礦井涌水超過正常排水能力或在采掘工作時挖透老塘積水或巖溶水等地下水體時,就會造成水害。
3、什么是礦井儲量、礦井生產能力和礦井服務年限?
答:礦井儲量可分為礦井地質儲量、礦井工業儲量和礦井可采儲量。
礦井地質儲量是指礦井技術邊界范圍內的全部煤炭儲量;礦井工業儲量(Zc)是指在井田范圍內,經過地質勘探,煤層厚度和質量均合乎開采要求、地質構造比較清楚、目前即可利用的儲量,礦井可采儲量(Zk)是礦井設計的可以采出的儲量。故
Zk=(Zc – p)C
式中 p——保護工業廣場、井筒、井田境界、河流、湖泊、筑物等留置的永久煤柱損失量;
C——采區回采率。厚煤層不低于0.75;中厚煤層不低于0.8;薄煤層不低于0.85;地方小煤礦不低于0.70。
礦井生產能力亦稱井型,是指礦井設計的年生產能力(萬噸/年)。有些生產礦井因為原來沒有正規設計,或者因為原來的生產能力需要改變,故需對礦井生產能力進行重新核定。核定后的綜合能力,稱為核定能力。
礦井服務年限是指礦井均衡生產的期限(不包括產量遞增期與產量遞減期)。
4、什么叫井田開拓方式?它包括哪些內容?井田開拓有幾種方式?
答:井田開拓方式是指用于井田開拓的地下巷道在井田內的布置方式。
井田開拓方式的內容包括井硐形式、水平數目以及階段內的布置方式等。無論是哪一種井筒(硐)形式,井田都可能采用單水平或多水平;分區式、分段或分帶式等巷道布置。按井硐的形式,井田開拓方式可分為斜井開拓、立井開拓和平硐開拓三種方式。
(1)斜井開拓是指利用傾斜井筒由地面進入地下,并通過一系列巷道通達煤層的一種開拓方式。
(2)立井開拓是用垂直井筒由地面進入地下,并通過一系列巷道通達煤層的一種開拓方式。煤層賦存較深時,一般采用立井開拓。
(3)平硐開拓是利用水平巷道由地面進入,并通過一系列巷道通達煤層的一種開拓方式。
5、立井井筒掘進施工時,工作人員在哪些情況下必須佩帶保險帶?
答:(1)乘吊桶或隨吊盤升降時;
(2)在井架上或井筒內的懸吊設備上作業時;
(3)拆除保險盤或掘鑿保護巖柱時;
(4)在井圈上清理浮矸時;
(5)在倒矸臺上圍欄外作業時。
6、安排巷道掘進工程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1)確定鏈鎖工程,分清各巷道的先后、主次,確定施工順序。例如,開拓準備一個新采區,必須先開大巷或石門直至采區,才能掘采區車場,然后才能掘上山,才能進行中部車場及區段巷道的施工。前一條巷道不開,后一條巷道就無法掘進,必須循序進行。而其中的運輸大巷和采區上山又是這一組巷道掘進的關鍵,必須充分重視。
(2)盡快構成掘進巷道的全風壓通風系統,為多條巷道同時施工創造條件。例如,盡快掘通采區上山,使之與總回風道或采區風井貫通,形成新采區的通風系統,然后可多頭進行中部車場、區段巷道的掘進。
(3)掘進工程量的測算要符合實際,并留有余地。
(4)按巖巷、煤巷、半煤巖巷的不同類別,分別安排施工隊伍,使各掘進隊的施工條件,設備相對穩定,并盡可能使掘進隊施工地點相對穩定,搬家地點較近。
(5)要考慮施工準備和設備安裝的時間,使計劃切實可靠。
(6)改進施工工藝。煤礦井巷掘進的主要施工工藝包括:破(鉆眼、爆破)、通(通風)、裝運(裝巖、運輸)、支(臨時支護和永久支護)。其中鉆眼和支護用時較多,影響進度,尤需合理選用。
7、鑿巖機鉆眼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1)鉆眼工作必須嚴格按照爆破圖表的要求,掌握好眼位、眼深及其角度,以保證鉆眼質量。對光面爆破,周邊眼應劃線并標定眼位。
(2)開眼時,必須使釬頭落在實巖上,如開眼處有浮矸,應處理后再開眼。
(3)不準在殘眼內繼續鉆眼。
(4)為避免斷釬傷人,鉆工要精神集中,時刻注意前后左右之間的關系。
(5)要注意把膠皮風管和鑿巖機接頭接牢,以防脫落傷人。
(6)開鉆時要先開水后開風,停鉆時要先停風后停水,缺水或停水時,應立即停鉆。
(7)鉆底眼時,應注意清除眼口附近的碎矸。
(8)工作面全部炮眼鉆完后,要把工具清理好并撤至規定的地點存放整齊,膠皮風管、水管也要拖離工作面并盤起來保護好。
8、鑿巖機鉆巖作業中常發生哪些事故?怎樣進行預防處理?
答:(1)夾釬子
1)鉆眼時,鑿巖機左右搖擺,氣腿忽升忽降,操作不穩,造成炮眼不直。這時需改進操作技術,保證鉆眼平直。
2)炮眼打在巖石層節理、裂隙中,被松動的巖塊卡住。預防和處理的辦法是,定眼位時避開裂縫。在松動巖石處理后再開眼,在裂隙發育的巖中,采用十字形釬頭。
3)釬桿質量不好,鉆眼時變形?朔@種情況,應注意鑿眼深度超過1.8~2.0米時,采用釬子組,并保證釬桿平直。
4)巖粉排除不暢,釬子被巖粉堵塞。預防措施應在鉆眼中注意炮眼排粉情況,排粉不暢時,要加強排粉。
(2)斷釬子
1) 釬桿使用過久造成疲勞損壞。鉆眼使用舊釬子應警惕,以免傷人。
2) 鍛桿時熱處理質量不佳。應改進熱處理工藝,加強質量管理。
3) 鉆眼操作不穩,氣腿升降過猛。應改進操作技術,加強職工操作技能培訓。
(3)掉釬頭
1) 釬頭與釬桿連接處加工不符合要求,接觸不嚴,應嚴格檢查釬頭與釬桿連接尺寸。
2) 釬桿與釬頭連接處斷裂。使用前注意釬桿連接處尺寸及外觀,卸釬頭時不能用大錘敲打。
(4)不排粉
釬頭出水孔或釬桿中心孔堵塞,使用前注意檢查,保證暢通。
9、在巷道掘進施工中,人工裝巖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1)在巖巷中,放炮前應鋪設鋼板,且位置要合適,以便能夠在鐵板上裝巖,減少鐵鍬鏟巖阻力,提高裝巖效率。
(2)在煤巷中,人工扒裝、刮板輸送機運輸,在放炮前,應延接刮板輸送機,直到掘進工作面端頭,其機頭應盡可能臥低可讓中部槽上面與巷道底板平齊,以使放炮落煤的1/3能夠由輸送機直接運出,減少人工攉煤工作量。
(3)巖巷人工裝巖勞動強度大,掘進工作面迎頭人員較集中,有用手鎬松動矸石的,易出事故需要特別注意安全。
10、什么叫錨桿支護?錨桿有哪些分類?
答:錨桿支護實質上是把錨桿安裝在巷道的圍巖中,使層狀的、軟質的巖體以不同的形態得到加固,形成完整的支護結構,提供一定的支護抗力,共同阻抗其外部圍巖的位移和變形。
(1) 木錨桿。我國使用的木錨桿有兩種,即普通木錨桿和壓縮木錨桿。
(2) 鋼筋或鋼絲繩砂漿錨桿。以水泥砂槳作為錨桿與圍巖的粘結劑。
(3) 倒楔式金屬錨桿。這種錨桿曾經是使用最為廣泛的錨桿形式之一。由于它加工簡單,安裝方便,具有一定的錨固力,因此這種錨桿在一定范圍內至今還在使用。
(4)管縫式錨桿。是一種全長磨擦錨固式錨桿。這種錨桿具有安裝簡單、錨固可靠、初錨力大、長時錨固力隨圍巖移動而增長等特點。
(5)樹脂錨桿。用樹脂作為錨桿的粘結劑,成本較高。
(6)快硬膨脹水泥錨桿。采用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加入外加劑而成,具有速凝、早強、減水、膨脹等特點。
(7)雙快水泥錨桿。是由成品早強水泥和雙快水泥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具有快硬快凝、早強的特點。
11、掘進工作面采用錨噴或噴漿支護時應遵守哪些規定?
答(1)錨噴或噴漿支護的端頭與掘進工作面的距離,錨桿的形式、規格、安裝角度,混凝土標號、厚度,掛網采用的金屬網的形狀、規格,以及圍巖涌水的處理等,都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或作業規程中規定。
(2)采用鉆爆法掘進的巖石巷道,一般都應采用光面爆破。
(3)打錨桿眼前,必須首先敲幫問頂,將活矸處理掉,方可進行打眼。如果處理活矸可能發生危險時,必須先設置臨時支護。
(4) 使用鋼筋(或其它桿體)砂漿錨桿時,眼孔必須清洗干凈,再灌滿灌實砂漿。
(5) 噴射應采用潮噴或濕噴。噴射前,必須沖洗巖幫。噴射后應有養護措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勞動保護用品。
(6) 對錨桿必須按規定做拉力試驗。對噴射混凝土應做厚度和強度檢查,并有檢查和試驗記錄。在井下做錨固力試驗時,應有安全措施。
(7) 錨桿的托板必須緊貼巷壁,并用緊固件擰緊。
去,剩下的僅是難于氧化的礦物雜質,這樣就不能變成煤。但當有大量的高結果安排其從事適合的勞動,對不能勝任原崗位的,應根據醫務
(8) 對錨噴或噴漿支護的巷道,在施工過程中,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施工完畢后,還應指定人員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 巖幫的涌水地點,必須進行處理,防止噴射混凝土在有涌水的巖幫處脫落。
(10)處理堵塞的噴射管路時,在噴槍口的前方及其附近,嚴禁有其他人員,防止突然噴射和管路跳動傷人。
12、砌碹時的操作要點是什么?
答:(1)凡圍巖破碎、地壓較大的巷道砌碹時要特別注意安全,砌墻時只能回柱腿,不可回頂梁;回梁數根據立碹胎數而定,對危險的活石必須拆除,暫拆不掉的應進行管理。
(2)挖基礎前要對空幫部位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
(3)根據碹胎間距,控制回頂梁數目,回掉后要進行安全檢查或臨時管理。
(4)根據模板長度,控制回柱腿數目。
(5)碹后空幫頂處必須用矸石充填嚴密,不許使用易腐爛的木材作充填材料。
(6)砌碹必須采用前進式,使工作人員基本處于安全條件下作業,即使發生冒頂情況,也易撤退到安全地點。
(7)有冒頂危險的地區不能進行掘砌平行作業。
(8)第一架碹胎的安設是搞好砌碹質量的基礎,必須使碹胎符合中、腰線要求,并使其平面和巷道中線垂直。為此,必須量中線碹胎至兩幫的尺寸,使之相等。
(9)對于跨度大于3.5米的巷道,在人字形碹胎的頂部要打一個撐木頂柱,以防兩幫打灰時將其擠起。
(10)對已經拆模的區段必須將灑落的灰漿和其它雜物清理干凈,保證水溝暢通、巷道整潔。
13、掘進工作面打完眼后的“一凈三齊”指什么?
答:“一凈”是指鉆具、風水管路從工作面撤干凈;“三齊”指撤出的電纜吊掛整齊、撤出的風水管路靠一幫盤放整齊、撤出的鉆具存放整齊。
14、巷道片幫、冒頂的征兆主要有哪些?
答:巖石有新產生的裂隙或斷裂,用長把工具撞擊時,發現沉悶的咚咚聲;巖石發出清脆的斷裂聲;有小塊巖石掉落,煤巷里出現碎煤從支架上方頂板處落下。
15、什么叫采煤方法?我國目前采用的采煤方法主要有哪幾種?
答:所謂采煤方法就是指在開采單元范圍內,直接從回采工作面安全、有效、經濟地開采煤炭,并運出開采單元所采用的方法。它包括采煤系統和采場的回采工藝兩大部分內容。
采煤方法是多種多樣的,按照煤層的埋藏條件和開采技術水平,我國煤礦目前采用的采煤方法主要有下列幾種。
(1)對緩傾斜及傾斜煤層,煤厚約在2.8米以下的,采用單一走向長壁采煤法;煤厚在2.8~8米的,一般采用傾斜分層下行垮落采煤法;煤厚在8米及以上的,采用傾斜分層水砂充填或風力充填采煤法;還有近期發展起來的液壓支架放頂煤采煤法;適合緩傾斜厚煤層的水平分層采煤法。
(2)對急傾斜煤層,煤厚在2米以下的,一般采用倒臺階采煤法或偽斜工作面矸石充填采煤法;煤厚2~6米,且煤層厚度變化不大的,采用掩護支架采煤法;6米及以上的,一般采用水平分層或斜切分層采煤法。
(3)對某些特殊條件的煤層,如頂板特別堅硬、采后長期不冒落的,采用煤柱支撐(刀柱式)采煤法。
(4)水力采煤礦井,一般采用傾斜漏斗采煤法或走向短壁(即小階段)采煤法。
16、什么叫沿空留巷?具體方法有哪幾種?
答:為了減少區段運輸巷和區段回風巷之間的煤柱損失,近年來采用、推廣無煤柱開采。無煤柱開采就是緊貼采空區,保留和維護上一區段的運輸巷作為下區段的回風巷,其間不留煤柱,故稱為沿空留巷。
沿空留巷一般適用于開采緩傾斜和傾斜,厚度在2米以下的薄及中厚煤層。具體方法主要有:
(1) 砌筑矸石帶。隨著回采工作面的推進,在巷道上幫砌筑5米左右寬的矸石帶,以便維護區段運輸巷。
(2)支設密集支柱或木垛。在巷道上幫靠近采空區處,隨著工作面的推進,及時支設單排或雙排的密集支柱或木垛。
(3)加固原巷道的金屬支架。隨著工作面的推進,保持超前工作面10米,在運輸巷的金屬支架中支設中柱,回掉上幫腿,并沿走向支設托梁,托住金屬棚梁,維護好端頭,以便工作面輸送機頭向前移。當輸送機移過后,在工作面后方再支設上幫腿,并在金屬支架之間靠采空區一側支設密集支柱,掛笆擋矸,然后放頂。
(4)采用硬石膏充填帶。在巷道靠近采空區一側,采用天然的或人工硬石膏(硫酸鈣),與速凝水泥作剛性充填帶,這樣既可支撐頂板維護巷道,又可隔離采空區,對減少自然發火危險和改善通風狀況有利,但造價較高,在國內尚未廣泛使用。
17、開采急傾斜煤層時應注意什么?
答:急傾斜煤層由于煤層傾角大,從而在礦井開拓、采區巷道布置以及采場回采工藝上都有自己的特點:
(1)急傾斜煤層采落下來的煤炭和采空區冒落的矸石均能沿底板自動下滑,這樣雖簡化了工作面煤炭的裝運工作,但卻易砸傷人員、沖倒支架,給開采工作帶來了不安全因素。
(2)上覆巖層作用于煤層頂板上的壓力隨煤層傾角的增大而變化,急傾斜煤層因傾角較大,故所受沿傾斜方向分力較大,所受垂直層面方向的分力則較小,頂、底板都可能沿傾斜方向滑動導致護巷煤柱的片幫與塌落。這不僅增加了采場支護的復雜性,而且巷道中的支架因受到較大的側壓力,以致常出現頂梁未損而支柱先折斷的現象。
(3)回采工作面沿傾斜方向的行人、運料、采煤等各項操作條件都比較困難,必須采取有效措施。
(4)適應于緩慢傾斜煤層的采煤機械,一般不適應于開采急傾斜煤層。
(5)因開采急傾斜煤層時,不僅采空區的頂板會垮落,而且當煤層傾角大于底板巖石滑動角時,底板巖石也會發生移動。因此,在急傾斜條件下,開采近距離煤層群時,不僅先采下層會對上層起破壞作用,而且即使先采上層煤也會對下層煤的開采產生嚴重影響。
18、回采工作面頂板破碎,初采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1)當開切眼內支架破壞嚴重時,先打一梁三柱順山抬棚,根據壓力情況可架單抬棚或雙抬棚;在局部頂板冒空處加打木垛。
(2)當頂板破碎、煤壁片幫嚴重時,初采期間不得放大炮,并用2米左右的木板作探梁,以確保安全生產。
(3)若是分層開采的煤層,應先鋪假頂,而后改變開切眼支架形式。
(4)當工作面以斷層作為開采邊界時,掘進開切眼后應探明斷層的實際位置。若煤柱尺寸偏大,或掘進開切眼位置不準而加大了煤柱,可根據情況將工作面反向推2~3排。此時應先靠煤柱一側架雙抬棚,以保證摘掉該側排腿時的安全。
19、回采工作面過斷層時應采取什么措施?
答:對落差大致等于或小于煤厚的斷層,可使工作面平推硬過。一般過斷層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條件允許時,對于傾斜斷層可改變工作面方向,使斷層與工作面斜交,以減少工作面每次推進時受斷層影響地段的長度,斜交角不能過小。
(2)斷層附近煤層較薄,難于鋪設輸送機,行人或通過采煤機的滾筒時,就要根據頂底板的強度、斷層的情況,進行挑頂或臥底。既要安全,又要處理量小,使工作面的底板坡度能平緩變化。
(3)為了不影響工作面正;夭桑瑪鄬痈浇鼞疤幚。處理斷層要打淺眼、少裝藥、放小炮,斷層附近嚴禁放大炮。
(4)回采工作面臨近斷層時應加強支護質量,架密支架,縮小控頂距,并在斷層附近加打木垛,用斜撐支好斷層面。
(5)合理確定放頂步距,一次回清斷層外側支架。
(6)對于厚煤層的傾斜分層開采,可調整分層采高以通過斷層。
(7)綜采工作面遇到斷層將增加通過的復雜性。在工作面直接推過斷層時,可采取調整采高,挑頂臥底、墊矸石或木板、架設木垛及提吊支架等措施。
(8)工作面過斷層時,不僅要加強支護,而且要探明含義以及瓦斯情況,防止突然透水以及煤與瓦斯突出。
20、假頂下回采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在假頂下采煤,實質上是在上分層的采空區下采煤,上覆巖層的壓力,只有一部分作用在垮落的巖石上,故采場礦山壓力比開采最上分層時小。在假頂或再生頂板下采煤,大體上相當于在破碎頂板或中等穩定頂板條件下采煤。因此,在假頂下開采的關鍵仍然是頂板管理,主要是防止漏矸。
采場支護方式,應根據假頂或再生頂板的完整情況選擇,一般多采用錯梁直線柱布置方式或齊梁直線柱布置方式,并且需適當縮小柱距,頂梁上要用木板、笆片等剎嚴背實,控制頂板,防止漏矸。為了保證及時支護新暴露的假頂,一般都采用采、支工分段作業的組織形式;當假頂破碎,頂板壓力大時,應及時架設臨時支柱、預掏梁窩、超前采煤機截煤掛梁托住頂板;當煤壁片幫時,應及時加設貼幫柱,防止因繼續片幫而增大空頂距;當煤層底板松軟時,為防止支柱插入底板,支柱應穿木鞋或鐵鞋。
采空區處理,多采用無密集放頂。綜采工作面,宜采用掩護式或掩護支撐式支架支護回采工作空間。
20、什么叫礦山壓力和礦山壓力顯現?
答:所謂礦山壓力是指地下采礦活動中,由于開挖巷道或進行回采工作,在巷道及回采工作面周圍巖體中引起的應力集中及其作用過程。
礦山壓力顯現是指在礦山壓力作用下所引起的一系列力學現象。如圍巖變形、頂板下沉、巖體離層、破壞和冒落、煤體壓酥、片幫和突出、支架受載、變形、折斷以至大規模巖層移動、“放炮”等現象,均稱之為“礦山壓力顯現”。所以,礦山壓力顯現是礦山壓力作用的結果和外部表現。
礦山壓力的存在是絕對的,而在礦山壓力作用下所引起的礦山壓力顯現則是相對的,既有礦山壓力存在,不一定有礦山壓力顯現。
21、什么是直接頂?什么是直接頂的初次垮落和初次垮落步距?
答:直接頂位于偽頂或煤層(無偽頂時)之上,一般是由一層或幾層泥巖、頁巖、粉砂巖等比較容易垮落的巖層所組成,在回柱后即垮落。
工作面由開切眼推進后,隨著回柱,采空區的直接頂板懸露面積逐漸增大,引起彎曲、下沉、離層直至垮落,即稱為直接頂的初次垮落。
直接頂的初次垮落是開采后的第一次大范圍巖層垮落。礦壓顯現劇烈,有時甚至會造成大面積支架傾倒,工作面冒頂、因而必須加強控制。
從開切眼煤壁到工作面直接頂初次垮落時切頂線的距離稱為直接頂的初次垮落步距。國內外大量實踐表明,直接頂初次垮落步距不受支架形式的影響,它客觀上一般只反映了直接頂的穩定程度。
22、什么是老頂?什么是老頂的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
答:老頂是指位于直接頂或直接位于煤層上部的堅硬巖層,能維持很大懸露面積,一般不垮落。老頂斷裂時,對工作面有明顯影響,如直接頂板急劇下沉,支架載荷急劇增高。液壓支架(柱)安全閥頻繁卸載,以至支架折損,工作面冒頂或頂板沿煤壁切落,因此,對于工作面的支護,老頂來壓是應特別注意的關鍵問題。
老頂的初次來壓是指工作面直接頂垮落后,老頂的第一次斷裂并發生回轉,從而導致工作面頂板急劇下沉,工作面頂板普遍出現來壓現象,即為老頂的初次來壓。從開切眼
到老頂初次來壓時距工作面的距離稱為老頂初次來壓的步距,它是反映老頂巖層穩定性的主要指標。
老頂周期來壓是指老頂的初次來壓后,隨工作面繼續推進,老頂每懸露一定距離后就會發生一次來壓現象,一般情況下,它呈現一定的周期性。我們稱初次采壓后回來工作面出現的周期性礦山壓力顯現為老頂的周期來壓。
23、什么叫復合頂板?它有哪些特征?
答:復合頂板亦稱為離層型頂板,從本質上講,是一中在巖性和巖石的力學性等方面特殊組合的直接頂。即煤層上部直接頂是總厚為0.5~3米左右易與上部巖層離層的巖層,而把其上部巖層稱為硬巖層。下部軟巖層可能是一個整層,也可能是幾個分層組成的分層組。軟巖層與硬巖層只是一個形象的說法,實際上是指采動后,下部巖層因巖石強度低,或因分層薄,其撓度比上部巖層大,向下彎曲得多,而上下部巖層間又沒有多大的粘接力,因此,下部巖層與上部巖層形成了離層。近幾年來,發生的冒頂事故,復合頂板冒頂事故占有相當比重。
典型的復合頂板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1)煤層頂板由下“軟”上“硬”不同巖性的巖層所組成。
(2)“軟”、“硬”巖層間夾有煤線或薄層軟弱巖層;
(3)下部軟巖層的厚度一般不小于0.5米,不大于3米。
此外,應用傾斜分層下行垮落開采厚煤層時,其再生頂板內下部軟巖層厚度0.5~3米,上部較硬巖層或咬合柱的斷裂巖塊,上下部之間又沒有多大粘接力的,則該分層也應視為再生的復合頂板。
24、什么叫采煤工作面的初次放頂?
答:一般情況下,工作面自開切眼回采推進到離開切眼8~25m時,直接頂開始垮落。這種自開采以來直接頂第一次大面積垮落的現象叫做工作面初次放頂。
25、什么叫采煤工作面的初次來壓?
答:工作面初次放頂后,若垮落的直接頂不能充滿采空區,隨工作面推進,懸空的老頂面積不斷增大,當其自重超過老頂強度極限時,老頂將第一次發生折斷而垮落,工作面即出現來壓,這一來壓即是工作面初次來壓。
26、什么叫采煤工作面的周期來壓?
答:工作面初次來壓后,隨工作面推進,老頂懸臂愈來愈大,當其超過老頂的強度極限時,,會開始折斷垮落。這種隨工作面推進,老頂懸臂周期性折斷出現的壓力變化叫作周期來壓。
27、采煤工作面事故多發區主要有哪些?
答:有上下安全出口、上下端頭、煤壁區、回柱放頂區。
28、工作面上下出口發生冒頂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1)受工作面超前壓力影響;
(2) 超前替換棚造成已經破碎的頂板更加破碎。
29、工作面上下端頭發生冒頂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1)位于工作面與上下順槽的交接處,控頂面積大,應力集中;
(2)隨工作面推進,控頂范圍內支架經常撤換,造成頂板松動。
30、放頂線附近的局部冒頂原因及預防措施是什么?
答:放頂線上每根支柱承擔的壓力是不均勻的。當人工回撤受力大的支柱時,往往支柱一倒下大塊頂板就會冒落,這種情況在分段回柱回撤到最后一根支柱時容易發生。當頂板存在由斷層、裂隙、層理等切割而成的大塊游離巖塊時,回柱后游離巖塊就會冒落,推倒支架,形成局部冒頂。如果在金屬網下回柱放頂,也會因大塊游離巖塊滾滑而推垮支架造成局部冒頂。
預防放頂線上局部冒頂的措施有:
(1)加強對放頂線附近頂板的支護,采取俄柱、俄棚、全承載支護等,以提高支架的穩定性和承載能力。
(2)應采用機械回柱的方法,對難回的支柱使用絞車遠距離回柱。
(3)在放頂線的壓力集中區回柱時,應在回柱前及時增設特殊支架。
31、壓垮型冒頂事故的原因、前兆及防治措施是什么?
答:壓垮型冒頂事故主要由于支柱選型不當、數量不足和控頂距選擇不合理,特別是木支柱可縮量小,不能適應老頂的劇烈運動,導致了木支柱折斷,使工作面發生冒頂事故。
壓垮型冒頂只有在老頂來壓時才可能發生,因此壓垮型冒頂的前兆也就是老頂來時的征兆。如煤壁片幫、頂板下沉速度急劇增加,支柱載荷急劇增大,靠煤壁頂板斷裂,頂板掉碹和摩擦式金屬支柱“放炮”等。
防治的主要措施有:
(1)加強地質工作,搞清工作面直接頂及老頂的強度、厚度、分層情況以及斷層、裂隙、底板情況;搞清直接底的厚度等。
(2)進行常規礦壓觀測和頂板來壓預報。
(3)合理選用支柱類型,按設計的排距、柱距架設支柱,確定合理的控頂距,防止支柱縮量超限并提高支柱所承擔頂板的作用力。
(4)遇到平行工作面的斷層時,應及時加強支護,擴大工作面控頂距,待斷層進到采空區后,再進行回柱。
32、復合頂板推垮型冒頂的特點及防治措施是什么?
答:(1)冒頂特點
1) 冒頂前工作面頂板壓力不大,支架無明顯變形、損壞,金屬支柱沒有明顯下縮;
2) 多數情況下,冒頂前工作面直接頂已沿煤壁斷裂。
3) 冒頂后支柱較少折損,沿走向推進的工作面,在采空區有大面積懸頂的情況下,多數是由老塘向工作面方向傾倒;而傾斜推進的工作面,一般向采空區方向傾倒。
4) 冒頂后上部硬巖層大面積懸露不冒。
5) 冒頂在任何工序都可能發生,但多數是發生在回柱放頂過程。
6) 冒頂多發生在采空區大面積懸頂的情況下。
7)有時冒頂前沒有明顯征兆,推垮發生的速度快、來勢猛,人力難以抗拒;有時推垮前有征兆,如采空區的支柱向下傾斜,頂板掉碴等。
(2)防治的主要措施
1)應用偽俯斜工作面并使垂直工作面方向的俯斜度達4°~6°。
2)掘進運輸巷和回風巷時不破壞復合頂板。
3)工作面初采時不應進行反方向推進。
4)控制采高,使軟巖層冒落后矸石能超過采高。
5)盡量避免運輸巷和回風巷與工作面的斜交。
6)正確地應用戧柱、戧棚等特殊支架。
7)采用“整體支架”和“十字”頂梁,四對八根長鋼梁以及支柱間采用連續裝置等,以增強支架的穩定性。
8)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支柱的初撐力及剛度。
33、金屬網下推垮架型冒頂的特點及防治措施是什么?
答:冒頂的特點:
(1)冒頂多數在初次放頂前后發生。
(2)多數是在無明顯征兆時突然推垮。
(3)推垮前支柱受力一般不大。
(4)推垮后懸露的是上位斷裂的大面積硬巖大塊,少數工作面有上位巖層掉下的巖層大塊。
(5)發生推垮時速度很快。
(6)推垮特別容易在回柱放頂時發生。
(7)工作面傾角較大,一般在20°以上。
(8)多數工作面支護采用是摩擦式金屬支柱。
防治措施:
(1) 回采第二分層及以下分層時用內錯式布置開切眼,避免金屬網與碎矸之上存在空隙。
(2)提高支柱的初撐力及剛度,采用“整體支架”、“連鎖支架”等穩固措施,以增加支架穩定性。
(3)采用偽俯斜工作面。
(4)初次放頂時要保證把金屬網下放到底,必要時應剪斷金屬網。
34、漏垮型冒頂的原因及防治措施是什么?
答:漏垮型冒頂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煤層傾角較大,直接頂又異常破碎,工作面支護系統中如果某個地點失效發生局部漏頂,進而破碎頂板就可能從這個地點開始沿工作面漏空,造成支架失穩,漏垮工作面。
防止漏垮型冒頂的主要措施有:
(1)選用合理的支柱,使工作面支護系統有足夠的支撐力與可縮量。
(2)頂板必須背嚴背實。
(3)嚴禁放炮、移溜子等工序弄倒支架,防止出現局部冒頂。
35、工作面回柱放頂區冒頂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1)在放頂區內,因頂板切割而形成的大塊游離巖塊在回柱時失穩旋轉推倒采場支架;
(2)在金屬網假頂下回柱時,如網上有大塊巖石,會發生巖塊失穩推倒支架。
36、采煤工作面的支護形式有哪些?
答:有木支柱、磨擦式金屬支柱、單體液壓支柱、液壓支架。
37、采煤工作面支架布置方式有哪幾種?
答:帶帽點柱、棚子、懸臂支架、特種支架(如木垛、密集、抬棚等)。
38、架設密集支柱和戧棚時應注意什么?
答:根據頂板壓力和采空區懸頂的大小,密集支柱有單排和雙排兩種形式。架設密集支柱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用木支柱作密集時,每根支柱的粗細要盡量一致,且要求密集支柱的直徑不小于基本支柱的直徑。
(2)在松軟底板工作面,密集支柱必須穿鞋。
(3)沿放頂線排成一條直線,并按規定留出不小于0.5米的安全出口。一般情況下,沿放頂線每隔3~5米留設一個安全出口。
(4)密集支柱要避開頂板的裂隙架設,并應打在裂隙的靠工作面煤壁的一側,以防頂板沿裂隙垮落時埋住支柱。
戧棚也稱為抬棚,是由支柱與頂梁組成的一梁二柱或一梁三柱的棚子。戧棚適應于工作面頂板來壓明顯、基本支架變形嚴重或者采空區冒落的矸石塊度較大,易發生推倒工作面基本支架的狀況。架設戧棚主要注意以下幾點:
(1)戧棚的棚梁必須與工作面基本支架的棚梁接觸嚴密。
(2)使用戧棚時,戧棚要架設在切頂線一排基本支架的棚梁下,同時要求戧棚梁之間上下首尾相連,以增加整體支架的穩定性。
(3)戧棚梁下支柱的迎山角度,要根據每個回采工作面頂板的來壓強度,以及工作面基本支架的變形程度和方向來確定。
39、什么是木垛?在哪些情況下使用木垛?
答:木垛是用坑木堆集而成的。木垛的形式有長方形、正方形和三角形三種形式,通常使用的有長方形和正方形兩種形式。
在以下幾種情況使用木垛:
(1)回采工作面上下端頭靠采空區側;
(2)地質構造變化處,如斷層、破碎帶;
(3)工作面過老硐、老空或冒頂區時;
(4)采空區懸頂面積較大,為防止頂板來壓時造成壓垮型冒頂事故或者冒落的大塊矸石撞倒工作面基本支架引起推垮型冒頂事故時;
(5)在頂板破碎的工作面或者分層開采的下分層工作面,為防止回柱放頂時抽頂(工作面控頂區內頂板提前冒落),引起支柱失穩而造成工作面局面冒頂或推垮型冒頂事故時:
(6)在煤層傾角較大的工作面,為增強支架的穩定性使用木垛。
40、回采工作面支架架設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回采工作面支架的架設,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要架設及時、牢固,支柱要垂直煤層頂底板,并要求迎山有勁(迎山角度 大小應視工作面煤層的傾角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2) 頂梁要平、直,與頂板接觸嚴密,空頂要接實;頂梁要鉸接使用。
(3)護頂材料必須合格,穿頂要做到嚴實、整齊,破碎頂板工作面要用笆片填嚴背實。
(4)排、柱距要均勻,當底板松軟時,支柱必須穿鞋。
(5)當煤層傾角較大時,支設支柱必須有柱窩,硬底板必須有麻面。
(6)必須使用性能完好的支柱和頂梁;架設摩擦式金屬支柱時,必須使用30~50千牛規格的液壓升柱器。
(7)在架設之前,必須先檢查頂板,以確保安全。
41、單體液壓支柱使用操作注意事項有哪些?
答:單體液壓支柱結構復雜,加工精度高,價格昂貴。如使用不當,極易損壞支柱,且修復困難。因此,在使用操作過程中,必須注意下述事項:
(1)在搬運單體液壓支柱過程中,必須把活柱降到最低位置,并做到輕裝、輕卸,以及機械性損傷。
(2)嚴禁用錘、鎬及矸石等敲擊液壓支柱的各部分,尤其是支柱活柱表面鍍層,以防鍍層脫落,損壞支柱性能。
(3)不得使用單體液壓支柱代替移溜千斤頂;在頂溜時,不得以單體液壓支柱的中部(即手把體附近)作為移溜千斤頂的交點,以防損壞支柱。
(4)單體液壓支柱卸載,只能使用專用的卸載工具操作,嚴禁使用鎬尖轉動閥體。
(5)必須選用支護高度與工作面采高相符合的單體液壓支柱進行支護,活柱的最小卸載高度應小于50毫米。
(6)處理工作面“死柱”,嚴禁炮崩,嚴禁用絞車或其它機械辦法強行硬拉;處理“死柱”時,必須先打一根臨時支柱,然后采取局部臥底、挑頂等方法回撤“死柱”。
(7)支設支柱時,要保證支柱處于軸向受力狀態,即支柱垂直于頂底板。
(8)支柱支設前,要用注液槍把單體支柱的單向閥和注液嘴清洗干凈再進行注液升柱,以防煤粉等污染物進入柱腔,影響支柱工作性能。
(9)在非炮采單體液壓支柱工作面放炮,必須采取防止放炮崩壞支柱活柱表面鉸層的保護措施。
(10)在使用炮采單體液壓支柱的工作面,當用放炮處理斷層、頂壓及底臌等巖石時,也必須采取遮擋措施。
(11)單體液壓支柱的工作液,必須采用2%~3%的乳化油配制成乳化液,并要經常檢查。
(12)新使用的單體液壓支柱或經過修理試壓合格的單體液壓支柱,在使用前必須徹底的排除支柱內腔的空氣,否則將影響支柱的工作性能。
42、液壓支架的操作注意事項有哪些?
答:為了充分發揮液壓支架的特長,必須正確使用,嚴格管理。簡單地說,在移架放頂時應做到:移架準備工作要細、勻、凈;移架操作要快、夠、正;支架支撐要平、緊、嚴。
(1) 移架前應做好的準備工作:
1)“細”,指準備工作要細致。管路、閥組、電纜要檢查,材料備件要齊全,觀察好頂板情況,并處理好傘檐、底煤及軟底板。
2)“勻”,指支架間距要調勻,并使煤壁、支架及輸送機均保持成直線,即“三直”。
3)“凈”,指機道要干凈,浮煤不能多,片幫或冒頂掉下的煤矸應及時清理;支架內的浮煤或架間掉落的矸石要清除。
(2) 移架操作時要做到:
1)“快”,采煤機割煤后要盡快移架,做到少降快拉一次完成。
2)“夠”,推溜距離要足夠,拉(移)架步距要保證達到規定進度。
3)“正”,拉架時要使支架不歪、不斜、不下滑,有調架千斤頂的應配合動作 。
(3) 支架支撐要做到:
1)“平”,頂梁和底座要升平、墊平,使支架受力均勻。遇有局部冒頂及臺階處要事先處理墊平。鋪設金屬網假頂的工作面,當端面頂板出現網兜時,應預先處理,使移架時能保持網兜的完整性。當前梁發生刮網撕網時,應停止移架,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2)“緊”,就是頂梁與頂板接觸要嚴緊,要清除支架底座下的浮煤,浮矸及頂梁上的積矸,以保證支架能達到額定的初撐力。
3)“嚴”,架間空隙要靠嚴,擋矸板、側護板要堵嚴,使支架頂梁上方的矸石無冒、漏的空隙。
43、什么是沖擊地壓?它一般有哪些現象?
答:沖擊地壓是井巷或采場周圍巖體在其力學平衡狀態破壞時,由于彈性變形能突然釋放而產生的急劇、猛烈的動力現象。
沖擊地壓現象是指煤(巖)體遭破壞時,伴隨著震動和聲響,在煤(巖)體邊緣可能出現裂縫,震動時還可能發生粉塵飛揚,并伴有煤(巖)噴出或散落在巷中的現象。
44、沖擊推垮型(砸垮型)冒頂的原因及防治措施是什么?
答:當煤層頂板的下位巖層離層時,在上位巖層中掉下大塊矸石砸在下位已離層了的巖層上,或者上位巖層折斷急劇下沉,沖擊已離層了的下位巖層,這兩種情況都可能導致發生沖擊推垮型冒頂。
防止沖擊推垮型頂板事故的主要措施是:
(1)應用動態觀測法對頂板來壓及頂底板情況進行預測預報。
(2)提高支柱的初撐力及剛度,避免下位巖層離層。
(3)增加支護系統的穩定性,應采用戧柱、戧棚等特殊支架,以增加頂板沿傾斜方向滑動的阻力。
通風與瓦斯
1、 什么是礦井氣候條件?
答:礦井氣候條件三要素是:溫度、濕度和風速。礦井氣候條件對工人健康和勞動生產率有著直接的影響。
(1)溫度:溫度是構成井下氣候條件的主要因素,最適宜于人們勞動的溫度是15~20℃。金屬和化學礦山安全規程規定井下采掘地點溫度一般不超過27℃;《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采掘工作面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26℃,機電硐室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30℃。
(2)濕度:空氣濕度指空氣中所含水蒸氣量的多少。它分為絕對濕度和相對濕度。絕對濕度指每立方米空氣中所含水蒸氣量(克/米3);相對濕度指空氣中所含蒸汽量與同溫度下飽和水蒸汽量之間的百分比。礦井空氣的濕度一般指相對濕度。相對濕度的大小直接影響水分蒸發的快慢,因此,能影響人體的出汗蒸發和對流散熱。人體最適宜的相對濕度一般為50%~60%。
(3)風速。風速除對人體散熱有著明顯影響外,還對礦井有毒有害氣體積聚、粉塵飛揚有影響。風速過高或過低都會引起人的不良生理反應。因此,各產業部門的安全規程都對礦井下各主要工作點的風速作了明確規定。
2、 礦內空氣中有毒有害氣體成分及危害是什么?
答:(1)一氧化碳(CO):是一種無色、無味、無臭的氣體;它可燃燒,當含量在13%~75%時,遇火能引起爆炸;一氧化碳極毒,當其含量達0.4%時,人在短時間內就可中毒死亡!睹旱V安全規程》規定其最高容許濃度為0.0024%。
(2)硫化氫(strongS):是一種無色、微甜、有臭雞蛋味的氣體,易溶于水,遇火后能燃燒及爆炸;硫化氫極毒,它能使血液中毒,對眼睛及呼吸系統的粘液膜有強烈的刺激作用!睹旱V安全規程》容許其最高濃度為0.00066%。
(3)氧化硫(SO2)是一種無色、有強烈硫橫味及酸味的氣體,同呼吸氣管潮濕表皮接觸能產生硫酸,刺激并麻痹上部呼吸氣管的細胞組織,使肺及支氣管發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其最高容許濃度為0.0005%。
(4)氧化氮(NO2):為紅褐色,易溶于水,是劇毒氣體,對人的眼睛及呼吸器官有強烈刺激作用!睹旱V安全規程》容許其最高濃度為0.00025%。
(5)沼氣(CH4):沼氣是煤礦常見的有害氣體,化學名稱叫甲烷,無色、無味、無臭、無毒;它比空氣輕,常聚集在巷道上方,當其在空氣中含量高時可降低氧含量,引起窒息;它具有爆炸性,爆炸濃度一般為5%~16%。
(6)氨氣(NH3)是一種無色氣體,有似氨水的劇臭;它極毒,能刺激皮膚和上呼吸道,并能嚴重損傷眼睛!睹旱V安全規程》規定其最高容許濃度為0.004%。
(7)二氧化碳(CO2):是一種無色、微毒、稍有酸味的氣體,它不助燃,也不維持人的呼吸,它比空氣重,常聚集在巷道的下方及通風不良的下山盡頭;易溶于水,生成碳酸,對人的眼鼻、喉的粘膜有刺激作用!睹旱V安全規程》規定其最高容許濃度為0.5%。
3、為什么要進行礦井通風?
答:煤礦井工生產是地下作業,自然條件比較復雜。地面空氣在進入井下并流經各作業場所的過程中,將摻入有毒有害氣體和礦塵,成分逐漸發生變化。同時,由于地熱作用,人體和機械的散熱、水分的蒸發等,井下空氣的溫度和濕度都會顯著提高,造成不良的氣候條件。因此,對礦井必須進行通風。
礦井通風的任條是:
(1)供給足夠的井下工作人員呼吸用的新鮮空氣。
(2)沖淡和排除有害氣體及浮游礦塵,使之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
(3)提供適宜的溫、濕度良好的氣候條件;維持合適的勞動條件。
4、礦井通風系統是怎樣組成的?通風方法有幾種?
答:礦井通風系統是由扇風機和通風網絡兩部分組成。風流由入風井口進入礦井后,經過井下各用風場所,然后進入回風井,由回風井排出礦井,風流所經過的整個路線稱為礦井通風系統。
礦井通風方法以風流獲得的動力來源不同,可分為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兩種。
(1)自然通風:利用自然氣壓產生的通風動力,致使空氣在井下巷道流動的通風方法叫做自然通風。自然風壓一般都比較小,且不穩定,所以《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每一礦井都必須采用機械通風。
(2)機械通風:利用扇風機運轉產生的通風動力,致使空氣在井下巷道流動的通風方法叫做機械通風。采用機械通風的礦井,自然風壓也是始終存在的,并在各個時期內影響著礦井的通風工作,在通風管理工作中應給予充分重視,特別是高沼氣礦井尤應注意。
5、礦井常用的通風設施有幾種?各有什么作用?
答:礦井常用的通風設施有風門、密閉、風橋、測風站等四種。
風門按用途分為永久性風門、臨時性風門以及帶調風窗用來調節風量的調節風門。風門是用以在需要通車和行人的巷道隔斷風流或調節風量的設施。
密閉是在不許通車、行人的巷道截斷風流的設施。永久性密閉應以磚、石、水泥等材料構筑;臨時密閉則用木板、坑木、黃泥構筑。
風橋的作用是使分別從兩巷道流經的新鮮風流與乏風流交叉相遇時,采用立體交叉方式分開通過的構筑物。
測風站是指固定的測風地點。
6、為什么對風速作出規定?
答:對最高風速的限制理由:一是風速過高對人體健康
么?
答:所謂煤與瓦斯突出是指在壓力作用下,破碎的煤與瓦斯由煤體內突然向采掘空間大量噴出,是另一種類型的瓦斯特殊涌出。
煤與瓦斯突出的基本特征如下:
(1)突出的煤向外拋出距離較遠,具有分選現象。
(2)拋出的煤堆積角小于煤的自然安息角。
(3)拋出的煤破碎程度高,含有大量的塊煤和手捻無粒感的煤粉。
(4)有明顯的動力效應,破壞支架,推倒礦車,破壞和拋出安裝在巷道內的設施。
(5)有大量的瓦斯涌出,瓦斯涌出量遠遠超過突出煤的瓦斯含量,有時會使風流逆轉。
(6)突出孔洞呈口小腔大的梨形、倒瓶形以及其它分岔形等。
24、煤與瓦斯突出的一般規律是什么?
答:(1)突出與地質構造的關系
突出多發生在地質構造帶內,如斷層、褶曲和火成巖侵入區附近。
(2)突出與瓦斯的關系
煤層中的瓦斯壓力與含量是突出的重要因素之一。一般說來,瓦斯壓力和瓦斯含量越大,突出的危險性越大。但突出與煤層的瓦斯含量和瓦斯壓力之間,沒有固定的關系。瓦斯壓力低、含量小的煤層可以發生突出;反之,瓦斯壓力高,含量大的煤層也可能不突出,因為突出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3)突出與地壓的關系
地壓愈大,突出的危險性愈大。當深度增加時,突出的次數和強度都可能增加;在集中壓力區內突出的危險性增加。
(4)突出與煤層構造的關系
煤層構造主要指煤的破壞類型和煤的強度。一般情況下煤的破壞類型愈高強度愈小,突出的危險性愈大。故突出多發生在軟煤層或軟分層中。
(5)突出與圍巖性質的關系
若煤層頂底板為堅硬而致密的巖層且厚度較大時,其集中應力較大,瓦斯不易排放,故突出危險性愈大;反之則小。若頂底板中具有容易風化和遇水變軟的巖層時,將減少突出危險性。
(6)突出與水文地質的關系
實踐表明,煤層比較濕潤,礦井涌水量較大,則突出危險性較;反之則大,這是由于地下水流動,可帶走瓦斯,溶解某些礦物,給瓦斯流動創造了條件。
(7)突出具有延期性
突出的延期性變化就是震動放炮后沒有誘導突出而相隔一段時間后才發生突出。其延遲時間從幾分鐘到幾小時。
25、煤與瓦斯突出有哪些預兆?
答:煤與瓦斯突出的預兆分為無聲預兆和有聲預兆兩類。
(1)無聲預兆
1)煤層結構變化,層理紊亂,煤層由硬變軟、由薄變厚,傾角由小變大,煤由濕變干,光澤暗淡,煤層頂、底板出現斷裂,煤巖嚴重破壞等。
2)工作面煤體和支架壓力增大,煤壁外鼓、掉碴、煤塊進出等。
3)瓦斯增大或忽小忽大,煤塵增多。
(2)有聲預兆
煤爆聲、悶雷聲、深部巖石或煤層的破裂聲、支柱折斷等。
每次突出前都有預兆出現,但出現預兆的種類和時間是不同的,熟悉和掌握預兆,對于及時撤出人員、減少傷亡具有重要的意義。
26、預防煤與瓦斯突出的區域性措施有哪些?
答:(1)開采解放層
在突出礦井中,開采煤層群時就預先開采沒有突出危險并能使其它相鄰的有突出危險的煤層受到采動影響而減少或喪失突出危險的煤層。首先開采的煤層稱解放層,后開采的煤層稱為被解放層。解放層位于被解放層上方的叫上解放層,位于下方的叫下解放層。
(2)預抽煤層瓦斯
當礦井瓦斯涌出量很大時,單純采用通風方法將井下風流中瓦斯濃度控制在安全限度內是困難的,為了經濟而有效地解決瓦斯問題,近20年來,國內外很多瓦斯涌出量很大的礦井,采取對瓦斯進行抽放的措施,即將瓦斯通過鉆孔(或專門的抽放瓦斯巷道)、管道、瓦斯抽至地面。
按抽出瓦斯來源的不同,抽放礦井瓦斯的方法可分為三類:即本煤層抽放、鄰近層抽放和采空區抽放。
礦塵
1什么是礦塵?它是怎樣產生的?
答:礦塵是指在采礦過程中所產生的細小礦物顆粒。煤礦中產生的礦塵主要有煤塵和巖塵。
在煤礦生產中幾乎所有的作業,包括煤炭的采、掘、運輸、提升等過程,均能產生礦塵。但是,礦塵的產生量不是絕對的,而是隨著地質情況、煤層賦存條件、采煤方法等不同而變化。一般來說,在煤礦井下若沒有防塵措施,每晝夜產生的煤塵約等于采煤量的1%。
井下的礦塵,按照其存在狀態,可分為浮游礦塵和沉積礦塵兩種。
(1) 浮游礦塵:指飛揚在礦井空氣中的礦塵。
(2)沉積礦塵:從礦井空氣中因自重而沉降下來,附在巷道周邊以及積存在巷道內的礦塵,簡稱為落塵。
在一定條件下,浮游礦塵因自重可沉降為落塵;而落塵受外界條件干擾又可再次飛揚起來變為浮塵。
2、煤塵爆炸需具備哪幾個條件?
答:煤是可燃物質,當它破碎成細小顆粒后,表面積大大增加,氧化能力顯著增強。受熱時單位時間內能夠吸收更多的熱量,在較低的溫度(300~400℃)時,就能放出大量的可燃性氣體(即揮發分),聚集于塵粒的周圍。這類可燃性氣體一經與空氣混合便在高溫作用下吸收能量,形成一定數量的活化中心。如果這時氧化反應放出的熱量能夠有效地傳播給附近的煤塵,這些煤塵也就迅速變熱分解,跟著燃燒起來。此種過程連續不斷地進行,氧化反應越來越快,溫度越來越高,活化中心越來越多,達到一定程度時,便能發展為劇烈的爆炸。
煤塵爆炸必須具備下列三個條件:
(1)煤塵本身具有爆炸性。煤塵的爆炸性與揮發分含量有關,同樣情況下,揮發分含量高的煤,爆炸性強。
(2)煤塵必須懸浮于空氣中并達到一定濃度。根據試驗,我國煤塵的爆炸下限濃度:褐煤為45~55克/米3;煙煤為110~335克/米3。上限濃度一般為1500~2000克/米3。
(3)有一個能引起煤塵爆炸的高溫熱源。其引燃溫度,一般為700~800℃,有時達1100℃。
3、煤塵爆炸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答:煤塵爆炸是一種復雜的、異常迅速的物理和化學的轉化過程,其主要特征如下:
(1)高溫。由于煤塵被急劇氧化并燃燒,在很短時間內產生大量的熱,使空氣溫度迅速升高,瞬間溫度可達2300~2500℃。
(2)高壓。煤塵爆炸時,氣溫驟升,壓力增大。一般爆炸壓力可達0.7~0.8兆帕。煤塵爆炸時反應熱和傳播速度越大,爆炸壓力也越大,因而其破壞性也越大。爆炸壓力隨著離開爆源的距離的增大 而呈跳躍式增大。如遇障礙物或巷道斷面的突然變化,爆炸壓力則更加增強。這是造成距爆源較遠的巷道破壞較大的重要原因。
(3)強烈的沖擊波和火焰。煤塵爆炸時由于高溫、高壓,可產生強烈的沖擊波和火焰。據實驗測定,火焰的傳播速度可達610~1800米/秒,而沖擊波的傳遞速度可達2400米/秒。當爆塵剛剛被引爆時,沖擊波和火焰的速度幾乎一樣,但是,隨著時間的延長,沖擊波的速度將超過火焰速度。
(4)產生大量的有害氣體。煤塵爆炸時,可生成大量的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含量可達2%~3%,甚至高達8%,而二氧化碳可達10%以上,這是造成人員大量傷亡的重要原因。
(5)爆炸產生“皮渣”和“粘塊”。煤塵爆炸時,一部分煤塵被局部焦化,粘結在一起,沉積在支架和巷道壁上,形成煤塵爆炸的特有產物——“皮渣”和“粘塊”。這是煤塵爆炸區別于瓦斯爆炸的特有標志。
4、采掘工作面的防塵措施有哪些?
答:采掘工作面是粉塵的主要產生地,又是煤塵事故的多發點,據統計有80%的煤塵事故發生在采掘工作面。因此,搞好采掘工作面防塵是防塵工作的重點。采掘工作面防塵包括貫穿于生產全過程的綜合防塵措施。
采煤工作面的防塵措施有:煤層注水、水打眼、水炮泥、放炮前后灑水、轉載點噴霧、風流靜化和巷道沖洗等。機采工作面防塵還有:采煤機內外噴霧、架下水幕和架間沖洗等。
掘進工作面的防塵措施有:水打眼(濕式鑿巖)、水炮泥、放炮噴霧、扒裝灑水、沖洗巷壁、凈化風流、轉載點噴霧、巷道沖洗等。機掘工作面還要采用機內外噴霧和除塵風機等。錨噴巷道掘進還要采用濕式拌料和潮噴及個人防護等措施。
5、防止與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有哪些?
答:(1)消除井下引爆火源
引起煤塵爆炸的井下火源主要有:放炮時產生的火焰;電器火源;機械摩擦產生的火源;瓦斯爆炸和自燃發火產生的火源等。
(2)消除落塵
在煤礦生產過程中會有大量礦塵產生,雖然采取綜合防塵措施,但仍會有部分礦塵隨風漂流并沿著巷道不斷沉降下來,因此,巷道周壁或物料、設備上會經常有煤塵沉積。如果不及時把這些落塵清除掉,一旦發生沖擊,這些煤塵會重新飛揚到空氣中,造成隱患。所以,要及時沖洗和清掃落塵。沖洗或清掃下來的煤塵要及時運上井,否則,水會蒸發,落塵仍有重新飛揚的可能。井下最易沉積煤塵的地方是采掘工作面的回風道、輸送機道、溜煤眼。貯煤井上下口、運輸轉載點等處。
(3)隔爆措施
為了限制煤塵爆炸范圍擴大,必須采取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主要采用水棚、巖粉棚、撤布巖粉、噴霧灑水等措施。
6、設置巖粉棚子應遵守哪些規定?
答:(1)巖粉棚分輕型巖粉棚和重型巖粉棚。主要巖粉棚的巖粉用量,按巷道斷面積計算,為400千克/米3;輔助巖粉棚為200千克/米3。
(2)巖粉棚的排間距離,輕型棚為1.0~2.0米,重型棚為1.2~3.0米。
(3)堆巖粉的平臺與側幫立柱(或側幫)的空隙不小于50毫米,巖粉表面與頂梁(頂板)空隙不小100毫米。巖粉板距軌面不小于1.8米。
(4)巖粉棚與工作面的距離,必須保持60~300米。
(5)巖粉板與臺板及撐板之間,嚴禁用釘子固定。
(6)巖粉棚上的巖粉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和可燃物含量分析。當巖粉變潮、變硬、可燃物含量超過20%時,應立即更換,巖粉量減少時應立即補充。
(7)巖粉可燃物的組分不得超過5%;游離二氧化硅的組分不得超過10%;不含砷,五氧化二磷不超過0.01%;巖粉的粒度必須全部小于0.3毫米,其中70%以上小于0.075毫米,呈淺色。
7、采空區灌水防塵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1)必須根據煤層賦存條件和采煤方法選用適當的灌水方法。如急傾, 斜煤層或頂板破碎易冒落嚴實的采空區,用扒坑灌水或插管注水較合適。
(2)灌水時要注意觀察和巡回檢查,防止發生漏水跑水或水淹運輸機巷,造成局部水患而影響生產。
(3)如果媒體堅硬致密裂隙不發育,灌水時
水分很難滲入媒體,此時可在水中加入適量濕潤劑,以提高灌水的防塵效果。
(4)如果下分層有隔水性能較好的夾矸層,會影響灌水效果,造成夾矸上煤體濕潤較好,而夾矸下很難濕潤。因此,分層開采時,應盡量把夾矸層置于分層的底部,以確保灌水效果。
(5)如果采掘接替緊張,不可能在采前1—2個月進行灌水,這樣可在掘進上風巷時,同時向采空區灌水;蛘咴诨夭缮戏謱訒r采用隨采隨灌的方法。如埋管灌水、插管灌水即可。
(6)采空區灌水會增加下分層煤體的裂隙,也會在采空區內形成漏風通道,特別是采空區內殘留碎煤脫水后極易被氧化而造成自然發火。因此,要加強采空區防火管理,嚴格控制漏風或在水中加注阻化劑,以防自燃發火。
8、煤礦采掘工作面的綜合防塵措施包括哪些內容?
答:采煤工作面的綜合防塵措施主要有:(1)煤體注水;(2)噴霧灑水;(3)采用爆破落煤的,可推廣水封爆破或水炮泥;(4)采煤機械應有完善的防、降塵裝置,電煤鉆應使用側式供水降塵;(5)通風和其他防、降塵措施包括凈化風流、定期清掃積塵以及個人防護等。掘進工作面的綜合防塵措施主要有:濕式鑿巖(或干式捕塵)、水炮泥、噴霧灑水、沖刷巖幫、凈化風流以及個人防護等。
礦井火災
1、 什么叫礦井火災?有哪幾種礦井火災?
答:礦井火災又叫礦內火災或井下火災。是指發生在煤礦井下巷道、工作面、硐室、采空區等地點的火災。能夠波及和威脅井下安全的地面火災,也叫礦井火災。
礦井火災的發生原因,按其熱源可分為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
內因火災是由煤炭自燃而引起的火災。它經常發生在采空區、停采線、斷層、煤柱等丟煤區,掘進冒頂處或封閉不嚴的舊采區內。
外因火災是指由外部火源,如明火、電纜著火、電氣設備產生的電弧火花,瓦斯或煤塵爆炸,以及放炮等引起的火災。一般的說,在電氣化程度較低的中、小型煤礦,大多數外因火災是由于使用明火或違章爆破等引起的。在機械化、電氣化程度較高的礦井,則大多是由于機電設備管理維護不善,操作使用不當,設備運轉故障等原因所引起的。而且隨著礦井電氣化程度的不斷提高,機電設備引起的外因火災的比重也有增長的趨勢。在井下吸煙、取暖、違章放炮、電焊及其它原因,引起的外因火災,也時有發生。
外因火災大多容易發生在井底車場、機電硐室、運輸及回采巷道等機械、電氣設備比較集中,而且風流比較暢通的地點。這類火災一般發生得比較突然,發展速度也快。一個小火源,稍有疏忽,火勢就可能蔓延擴大到很大的范圍。如果發現不及時,處理方法不當,或是行動措施不果斷,會給礦井帶來嚴重損失以至發生慘痛的人身傷亡事故。
2、礦井火災的主要危害有哪些?
答:(1)產生大量的有害氣體;
(2)引起瓦斯和粉塵爆炸;
(3)毀壞設備和資源。
3、什么叫外因火災?
答:外因火災是由于外部火源如明火、放炮、電流短路、機械磨擦和撞擊等原因引燃可燃物造成的火災。
4、外因火災的特點是什么?
答:外因火災大多發生在風流暢通的地點,發生突然,火勢發展迅速,如果不及時撲滅,會造成嚴重后果。
5、外因火災的形成條件有哪些?
答:(1)一定數量的可燃物質;
(2)有足夠數量的氧氣;
(3)火源具有一定的溫度和足夠的能量。
6、發生外因火災的原因有哪些?
答:(1)出現明火;
(2)不安全的放炮方法;
(3)機械磨擦、撞擊、輸送帶打滑、切割夾矸或頂板冒落產生火花;
(4)電器設備損壞,電流短路或漏電;
(5)瓦斯煤塵爆炸,產生再生火源;
7、防止礦井外因火災的措施有哪些?
答:防止礦井外因火災的措施有:
(1)嚴格杜絕火源。嚴禁將煙和火帶下井,更不許在井下吸煙與使用明火;地面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米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地面木料場、矸石山、爐灰場與進風并的距離不得小于80米,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2)井下和地面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使用噴燈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使用噴燈等工作,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206條的規定。制訂安全措施,經礦長批準,并由礦長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督。
(3)按礦井瓦斯等級,使用規定的安全可靠的炸藥和雷管,并嚴格執行放炮的有關規定。
(4)礦井必須設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統。井下消防管路系統應每隔10O米設置支管和閥門,但在膠帶輸送機的巷道中應每隔50米設置支管和閥門。消防水池必須經常保持足量的水量。
(5)新建礦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為中心的聯合建筑,井筒、平硐、各水平的連接處及井底車場,主要絞車道同主要運輸巷、回風巷的連接處,井下機電硐室,主要巷道內的膠帶輸送機的機頭前后兩端各20米范圍內,都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和支護。
(6)所有機電設備必須采用防爆型或防火花型。在必須使用某一種不防爆或防爆性能不好的儀表或設備時,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措施。
(7)進風井口和通風平硐口都要裝設防火鐵門。
(8)礦井必須在井上、下設置消防材料庫。井上消防材料庫應設在井口附近,并有軌道直達井口;井下消防材料庫應設在每一個生產水平的井底車場或主要運輸大巷中,并應裝備消防列車: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由礦長確定,并備有明細卡片,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更換,及時補齊。
(9)井下爆破材料庫、機電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井底車場、使用膠帶輸送機或液力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應備有滅火器材。所有井下工作人員都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職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8、如何預防外因火災?
答:(1)預防明火;
(2)井下硐室內不準存放汽油、煤油或變壓器油;
(3)預防放炮引火;
(4)預防電器引火;
(5)預防磨擦撞擊火花。
9、什么叫內因火災?
答:易燃物(煤、坑木等)接觸空氣氧化發熱,因熱量積聚而導致易燃物著火的火災。
10、內因火災的特點是什么?
答:內因火災多數發生在風流不暢通的地點,外部征兆不明顯,很難早期發現和找到火源的準確位置,火災可能延續幾個月、幾年甚至更長時間。
11、預防自燃火災的方法有哪些?
答:預防自燃火災的方法有預防灌漿、注灑阻化劑、均壓通風和注入惰性氣體等。
12、煤層自燃發火有哪些標志?
答:(1)引起明火;
(2)產生煙霧;
(3)產生煤焦油味;
(4)采空區測取的一氧化碳濃度超過礦井實際統計的臨界標,并有上升趨勢。
13、煤炭的自燃條件是什么?
答:(1)煤有自燃傾向性,且以破碎狀態存在;
(2)有連續供氧條件;
(3)有積聚氧化熱的環境;
(4)上述三個條件持續足夠的時間。
14、自燃發火的征兆有哪些?
答:(1)巷道中出現霧氣或巷道壁出“汗”;
(2)出現火災氣味,如煤焦油味、煤油味等;
(3)人體不適,如頭痛、悶熱等;
(4)火區流出的空氣和水溫度增高。
15、為什么灌漿能夠滅火?
答:(1)泥漿能將殘留的碎煤包裹起來,隔絕碎煤與空氣的接觸,阻止氧化;
(2)泥漿灌進后,增加了采空區的密實性,能減少漏風;
(3)泥漿起到了冷卻、降溫、吸熱作用。
16、為什么說礦井火災對井下人員的危害特別大?
答:礦井火災會給井下人員的生命安全帶來特別嚴重的危害,主要原因是:
(1)井下空間狹小,礦井通風及巷道聯通關系復雜,供風量有限,發生火災時人員避災會受到井下環境條件的限制。
(2)礦井火災會產生大量的高溫煙火,火源附近的溫度常常在1000℃以上;馂乃a生的大量煙氣和熱量在井下不易散失。在巷道通風的情況下高溫煙流能隨風迅速傳播到很遠很大的范圍,使這些區域的人員受到高溫的傷害。
(3)火災煙氣中帶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以及蒸汽和煙塵等,不但對人的眼睛及呼吸器官有強烈的刺激和窒息作用,而且煙氣中的一氧化碳等氣體具有很大的毒性。
(4)礦井火災發展到一定強度,當出現火風壓,可能會造成礦井通風網路風流方向的變化,從而使煙氣的流動失去控制,進一步擴大災區范圍,使更多的井下人員受到火災煙氣的毒害。同時給井下的安全撤退帶來極大的困難和危險。
(5)煤礦井下到處都存在大量的易燃物,火災極易發展蔓延,高溫火煙在巷道流經的路程上,滲入新鮮風流時,將會在滲風地點形成新的火源。
(6)礦井火災還會引起瓦斯、煤塵的爆炸。
17、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采取什么行動?
答: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應根據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制火勢,并迅速報告礦調度室。在現場的區、隊、班組長應依照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將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區(火災瓦斯流經的地區、由于火風壓造成火災瓦斯逆流的地區以及可能發生爆炸的地區等)的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并組織人員利用現場的一切工具和器材進行滅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其電源。在電源切斷前,只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如果火災范圍大或是火勢猛,則應在撤出災區人員、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穩定風流,控制火勢發展,防止人員中毒和預防瓦斯或煤塵爆炸的措施,并隨時保持和地面指揮部的聯系,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行事。如果現場人員無力搶救,同時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是其它地區發生火災,接到撤退命令時,就要立即進行自救和組織避災。
確定控制風流的措施是控制火勢,減小災情的重要方法?刂骑L流的方法有:正常通風;減少風量;停風或短路;反風。
一般不能輕易采用停風或減風,特別是當火災發生在瓦斯礦井時,由于停風或減風會使井下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增加,有造成瓦斯爆炸的危險。停風或減風還使巷道中分配的扇風機風壓降低,更容易受火風壓的影響。
當火災發生在總進風流中(進風井口、井筒內、井底車場或總進風道等)時,應進行全礦性反風,以防止煙氣流入井下各生產巷道。
火災發生在總回風道中(總回風道、回風井底、回風井內或回風井口)時,必須維持原風流方向,才能使煙流不侵入井下。
井下機電硐室發生火災時,通常應迅速關閉防火門或修筑臨時密閉墻,以隔斷風流。
由于火風壓的作用而產生風流逆轉時,應在火源的進風側修筑臨時密閉墻。這樣可以迅速減弱火勢,從而減少火風壓的作用。
18、什么是直接滅火法?用水滅火應注意些什么問題?
答:直接火火法是對剛發生的火災或火勢不大時,可采用水、砂子、化學滅火劑、高倍數泡沫滅火器等直接將火撲滅的方法。
用水滅火,是利用從水槍射出的強力水流撲滅燃燒物體的火焰,而且水能浸濕物體表面,阻止繼續燃燒。該法適用于火勢不大,范圍較小的火災。但應注意以下問題:
(1)應有足夠的水源和水量。少量的水在高溫下可以分解成具有爆炸性的氫氣和助燃的氧氣。滅火人員一定要站在火源的上風側,并應保持正常通風,回風道要暢通,以便將火煙和水蒸汽引入回風道中排出;
(2)應從火焰四周開始滅火,逐步移向火源中心,千萬不要直接把水噴在火源中心,防止大量蒸汽和熾熱煤塊拋出傷人,也避免高溫火源使水分分解成氫氣和氧氣;
(3)隨時檢查火區附近的沼氣濃度!睹旱V安全規程》規定,在搶救人員和滅火工作時,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塵、其它有害氣體和風流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4)電氣設備著火以后,應首先切斷電源。在電源未切斷以前,只能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如用砂子、巖粉和四氯化碳滅火器進行滅火。如未斷電源,直接用水滅火,水能導電,火勢將更大,并危及救火隊員的安全。另外,水不能用來撲滅油料火災,油比水輕,而且不易與水混合,可以隨水流動而擴大火災面積。
19、如何加強火區管理?
答:火區封閉后,應加強管理,其主要內容有:
(1)繪制火區位置關系圖,所有火區和曾經發火的地點都必須在圖上注明,并說明火區發生的地點、時間、火區范圍和已采取的滅火措施;
(2)每一處火區都要按形成火區的先后順序進行編號,并建立火區管理卡片,包括火區登記表、火區灌漿記錄表和防火墻記錄;
(3)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墻都應編號,并在火區位置關系圖中注明。每個防火墻附近必須設置柵欄和警標,并懸掛說明牌;
(4)防火墻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應定期測定和分析;防火墻外的空氣溫度、瓦斯、防火墻內外空氣壓差以及防火墻墻體,必須定期檢查。所有測定和檢查結果,都必須記入防火記錄本中,發現有異常,必須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火區熄滅的條件:
封閉的火區,只有經取樣化驗分析證實,,可認為火區已經熄滅,方準啟封:
(1)火區內的空氣溫度下降到30℃以下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諝鉁囟认嗤
(2)火區內空氣中的氧氣濃度降到5%以下;
(3)火區內空氣中不含有一氧化碳或封閉期間內一氧化碳濃度逐漸下降,并穩定在0.001%以下;
(4)火區的出水溫度低于25℃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常出水溫度相同;
(5)上述四項指標持續穩定的時間不得少于1個月。
20、井下發生火災時,未戴救護設備的人員為什么不能從出煙的井口入井救災?
答:因為火災能產生大量的有毒性氣體CO及大量的煙塵,人員在沒有戴任何防護面具的情況下入井救災,會發生中毒或窒息傷亡事故,所以不能從正在出煙的井口入井。
21、為什么不能用水撲滅油類火災或電氣火災?
答:(1)因為油比水輕而且不易與水混合,它總是浮在水面上可以隨水流動,會擴大火災面積;
(2)水能導電,用水滅火可能導致人員觸電事故。
礦井水災
1、 什么是礦井水災?礦井發生涌水的水源有哪幾種?
答:礦井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地面水和地下水通過各種通道涌入礦井,當礦井涌水超過正常排水能力時,就造成礦井水災。礦井水災(通常稱為透水),是煤礦常見的主要災害之一。一旦發生透水,不但影響礦井正常生產,而且有時還會造成人員傷亡,淹沒礦井和采區,危害十分嚴重。所以做好礦井防水工作,是保證礦井安全生產的重要內容之一。
礦井水源分為地面水和地下水。
(1)地面水引起的礦井水災。礦井附近有江河、湖泊、池塘、水庫、溝渠等積水,以及季節性雨水時,當水位暴漲,超過礦井井口標高而涌入井下,或由裂隙、斷層或塌陷區滲入井下造成水災,這種水源叫地表水。受這種水危害的情況,一般有以下幾種:
1)位于低洼地帶的礦井,由地表水沖破礦井周圍圍堤而流入井口,或由于殲石山、爐灰等堆積位置選擇不當,被洪水或雨水長年沖刷到附近的江河當中,使河床增高或造成河水超過堤或攔洪壩直接進入井口。這種地表水來勢兇猛,而且伴隨許多泥沙、礫石。如防備不當,常造成淹井事故;
2)地表水與松軟的沙礫巖層相通,當井筒掘進穿透沖積層含水層時,地表水將順著砂礫巖層的裂隙涌入井下造成淹井;
3)地表水與煤層頂底板的含水層相連通或由斷層溝通,地表水通過含水層或斷層進入井巷,致使發生水災事故;
4)煤層采掘以后,冒落帶一旦進入老窯或與地表水系溝通,也會發生地表水涌入礦井,造成水災事故。
(2)地下水引起的礦井水災。地下水包括地下含水層水、溶洞、斷層水、老空水等。地下水造成水災的情況,一般有以下幾種:
1)地下的礫巖層,流沙層和具有巖溶的石灰巖層,都含有大量積水,稱為含水層。當采掘工作接近或穿透這種積水區時,就會造成透水事故;
2)斷層及其附近的巖層均比較破碎,在這種破碎帶內有時含水或與地表水、含水層溝通,掘進時,碰到這種情況容易造成突水事故。
3)已采掘的舊巷及空洞內,常有大量積水,稱為老空水。老空水常為礦井水災事故的主要原因。老空水特點是水壓大,一旦掘透,來勢兇猛,具有很大破壞性。
2、 地面防治水的措施有哪些?
答:地面防治水是在地面修筑一些防排水工程,防止降雨匯集的水和地表水涌入工業廣場或通過滲漏區進入井下的重要措施,是保證礦井安全生產的第一道防線。
《煤礦安全規程》及非煤礦有關規程對地面防治水的工作都作了具體的規定,要求礦務局、礦必須查清礦區及其附近的地面水流系統的匯水、滲漏情況、疏水能力和有關水利工程的情況,因地制宜,統籌安排,制定蓄、疏、防、排相結合的防治措施。
井口和工業場地內主要建筑物的標高,必須高出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區還必須避開泥石流;碌鹊囟巍5陀诋數貧v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必須修筑堤壩、溝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排水的有效措施。
井口附近和塌陷區內外的積水或雨水可能潰入井下時,必須根據情況采取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l)嚴禁本礦或小煤礦開采煤層露頭的防水隔離煤柱;
(2)容易積水的地點應修筑溝渠,排泄積水。修筑溝渠時。應避開露頭、裂縫和透水巖層。特別低洼地點不能修筑溝渠排水時,應填平壓實;如果范圍太大無法填平時,可建排洪站排水,防止積水滲入井下。
(3)礦井受河流、山洪威脅時,必須修筑堤壩和泄洪渠,防止洪水侵入。
(4)排到地面的井下水,必須妥善處理,避免倒滲井下。
(5)漏水的溝渠和河床應及時堵漏或改道。地面裂縫和塌陷地點必須填塞。
(6)雨季每次降雨后,必須派專人檢查礦區及其附近的地面有無裂縫、老窯陷落和巖溶塌陷等現象。發現漏水情況,必須及時處理。
(7)山區的煤礦存在山洪襲擊和滑坡危險的地段,可能威脅礦井安全時,必須采取開挖截水溝和防止滑坡措施。
矸石、爐灰、垃圾等雜物,不得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沖刷到的地方以免沖到工業場地和建筑物附近,淤塞河道、溝渠以及排水涵洞。
使用中的鉆孔,必須在孔口加蓋封好。報廢的鉆孔必須 及時封孔,防止地表水和含水層的水流入井下。
3、井下防治水的措施有哪些?
答:為正常生產,《煤礦安全規程》對井下防治水作了規定。具體措施有:
(1)探水前應加固探水地點附近的巷道支架,背好頂幫,并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在打鉆地點或其附近安設專用電話,并與受水害威脅的相鄰地點有信號聯系,一旦透水可立即通知有關人員撤離危險區。
(2)在預防水壓較大地點探水時,必須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閘閥?卓诠芘c孔壁之間,必須灌注水泥漿固定,并進行耐壓試驗,達到能承受設計壓力后,方準繼續鉆進。特別危險的地區,還應預先采取開掘安全躲避洞,規定撤人的避災路線等安全措施。
(3)鉆進時,應注意鉆孔情況,如發現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鉆孔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鉆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鉆進,進行檢查,監視水情,并報告礦調度室。嚴禁移動或拔出鉆桿。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后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鉆孔接近老空,預防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涌出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或礦山救護隊員在現場值班,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超過允許濃度時,必須立即停止打鉆,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報告調度室,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井下透水有哪些預兆?
答:煤層或巖層透水前,一般都會有一些征兆。井下工作人員都應熟悉發生透水事故前的預兆,以便及時采取防范措施。透水前的預兆常有:
(1)煤層發潮發暗。由于水的滲入,使煤層變得潮濕,光澤變暗淡。如果挖去一層仍是這樣,說明附近有積水。
(2)巷道壁或頂扳“掛汗”,它是積水通過巖石微小裂隙時,凝聚于巖(煤)壁表面的一種現象。
(3)煤層變涼。煤層含水時能吸收人體的熱量,用手觸摸時會有發涼的感覺,并且手放的時間越長,感到越涼。
(4)工作面頂板淋水加大,或出現壓力水頭。
(5)工作面溫度降低。工作面可見到淡淡的霧氣,使人感到陰涼。
(6)水叫。煤巖層裂縫中有水擠出,發出“嘶嘶”的響聲,有時還可聽到像低沉的雷聲或開鍋水聲,這都是透水的危險征兆。
(7)工作面有害氣體增加。因積水區有氣體向外散出,使工作面空氣中的二氧化碳、硫化氫等氣體的含量明顯增大。
(8)煤壁或巷道壁“掛紅”。如老空水,一般積存時間較長,水量補給少,通常稱為“死水”,所以酸度大,水內含有含鐵的氧化物或硫化礦物。這是接近老空積水的征兆。
上述征兆,并不是每次透水前都會全部出現,有時可能發現一種或幾種,極個別情況甚至不出現。因此,必須提高警惕,密切注視,認真分析。這對于及時地采取防災避災措施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5、發生透水事故時,現場人員怎樣正確撤離災區?
答:井下發生透水事故,如因涌水來勢兇猛,現場無法搶救,或者將危及人員安全時,井下職工應迅速組織起來,沿著規定的避災路線和安全通
道,撤退到上部水平或地面。在行動中,應注意下列事項:
(1)撤離前,應設法將撤退的行動路線和目的地告知礦井領導人。
(2)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迅速撤往突水地點以上的水平,不得進入突水點附近及下方的獨頭巷道。
(3)行進中,應靠近巷道一側,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體,盡量避開壓力水頭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滾動的礦石和木料撞傷。
(4)如因突水后破壞了巷道中的照明和指路牌,迷失了行進方向時,遇險人員應朝著有風流通過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5)在撤退沿途和所經過的巷道交叉口,應留設指示行進方向的明顯標志,以提示救護人員的注意。
(6)撤退巷道如是豎井,人員需從梯子間上下時,應保持好次序,禁止慌亂和爭搶。
(7)撤退中,如因冒頂或積水造成巷道堵塞,可尋找其他安全通道撤出。在唯一的出口封堵無法撤退時,應組織好災區避災,等待救護人員的營救,嚴禁盲目潛水等冒險行為。
6、發生透水事故時,現場人員應如何行動?
答:水害事故發生后,在場及附近地點工作的人員,應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觀察和判斷突水的地點、來源、涌水量、發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況,并立即報告礦井調度室。同時,應利用可靠的聯絡方式,及時向下部水平和其他可能受威脅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透水事故的初期,現場人員應在現場領導和老工人的組織帶領下,利用現有的人力。物力,迅速進行搶救工作。所采取的方法和措施,應根據水害事故的具體情況和現有條件合理選取。如果突水點周圍圍巖堅硬、涌水量不大,可組織力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盡快堵住出水口。在水源情況不明、涌水兇猛、頂幫松散的情況下,決不可強行封堵出水口,以免引起工作面大面積突水,造成人員傷亡,擴大災情。
在透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況下,現場人員應立即避開出水口和泄水流,躲避到位置高的硐室內、拐彎巷道或其他安全地點。如情況緊急來不及轉移躲避時,可抓牢棚梁、棚腿或其它固定物體,防止被涌水打倒和沖走。如是老空水涌出,使所在地點的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增高時,現場職工應立即佩戴好自救器,以避免中毒窒息事故的發生。
機電安全
1、立井升降人員的提升容器為什么必須裝有可靠的防墜器?
答:立井提升容器可分為罐籠、箕斗和吊桶。安全規程規定,立井中升降人員,必須使用罐籠或帶乘人間的箕斗,不得使用普通箕斗升降人員。如果在井筒內作業或其它原因,需要使用普通箕斗或救急罐升降人員時,必須制訂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的單繩提升罐籠(包括帶乘人間的箕斗),必須裝設可靠的防墜器。
防墜器就是在鋼絲繩斷繩,鋼絲繩與罐籠間的連接裝置等斷裂,造成提升容器意外墜落時,能使提升容器立即卡在罐道上而不墜落的裝置。防墜器要經常處于可靠狀態,否則一旦發生提升容器墜落事故,其后果將是十分嚴重的。
2、提升鋼絲繩如何使用和維護?
答:在鋼絲繩的使用中,應滿足安全規程規定的卷筒直徑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要求,以控制其彎曲疲勞應力。鋼絲繩在卷筒上排列要整齊,運行時要保持平衡,不跳動、不咬繩。
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潤滑,應定期對鋼絲繩涂油。潤滑鋼絲繩用油,要求粘稠性能好,振動、淋水甩不掉,最好采用專用的鋼絲繩油。
對鋼絲繩應定期進行斬頭,因繩頭部分的鋼絲繩損壞較為嚴重。同時也要適時調頭,增加鋼絲繩的使用壽命。其斬頭和調頭的期限,應根據各單位不同使用條件和鋼絲繩損壞情況而確定。鋼絲繩與提升容器之間的連接,是采用鋼絲繩的尾端繞過桃型環后,用不少于5個繩卡與鋼絲繩的工作端箍緊。為檢查連接裝置在運行過程中是否有松脫現象,在最后兩繩卡間留一弧形段(繩端側),如弧段伸直或縮小則說明繩卡松動。
斜井提升中,井筒的地滾輪應齊全,轉動靈活,道床堆積物要及時清除,以減少鋼絲繩的磨損。
此外,要細心地運送、存放及懸掛鋼絲繩,絞車起動、停車、加減速要平穩,注意檢查卷筒及天輪襯墊情況,加強對鋼絲繩的維護。
3、提升鋼絲繩是如何選擇的?
答:礦井提升鋼絲繩是連接提升容器和提升機,傳遞動力的重要部件,但鋼絲繩又最容易損壞,是提升安全最薄弱的環節。
提升鋼絲繩是由一定數量的鋼絲捻成繩股,再由若干繩股(一般6股)沿著一個含油纖維芯捻制而成。
鋼絲繩按其鋼絲的直徑不同分為等直徑鋼絲和不等直徑鋼絲繩,按其繩股斷面形狀不同,可分為圓形股和異型股鋼絲。小型礦山常用的是等直徑鋼線圓形股的鋼絲繩即6股(6×7)和6股19絲(6×19)兩種。6×7鋼絲繩的鋼絲粗,因而耐磨,但較硬,適用于斜井提升、架空過道運輸等。6×19鋼絲繩適用于豎井提升以及斜巷小絞車的輔助提升等。
鋼絲繩的捻制方向,按繩的捻向可分為右捻和左捻兩種;按股中絲的捻向與繩中股的捻向相互關系可分為同向捻和交互捻兩種。同向捻的優點是比較柔軟,易彎曲,內應力小,表面光滑,磨損也小,使用壽命長;缺點是容易松散、旋轉,懸掛較困難,承載后伸長率較大。交互捻鋼絲繩的優缺點與同向捻相反。
4、井口安全設施有哪些?
答:為了保證提升作業的安全,防止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在罐籠提升系統中各井口必須裝設必要的安全設施。
(1)井口安全門:在地面及各中段井口必須裝設安全門,以防止人員進入危險區域或者運輸設備沖入井筒,發生人員或設備墜井事故。安全門應啟開靈活,具有可靠的防護作用,其操作方式有手動、罐籠帶動、氣動、電動等多種。
安全門只允許在上下罐作業時打開,其它時間都處于關閉狀態。
(2)井口阻車器:為了預防礦車落入井筒,在罐籠提升的井口車場進車側必須裝設阻車器,并要保持動作靈活、可靠。
井口阻車器要與罐籠停止位置相聯鎖,罐籠未達停止位置,打不開阻車器。
(3)承接裝置:在罐籠提升的各井口,為了便于礦車出入,使用罐籠承接裝置。應與提升機或提升信號閉鎖,以免發生沖撞事故。
5、對提升機的安全裝置有哪些要求?
答:提升機又稱絞車或卷揚機,是礦井提升的主要設備。它的安全可靠運行是礦井提升安全的重要保證。
(1)卷筒纏繩的有關要求:纏繩必須使鋼絲繩排列整齊。為了限制纏繞應力和避免跳繩、咬繩,安全規程對鋼絲繩纏繞的層數作了規定,并規定纏繞層數在兩層以上時,卷筒邊緣距最外一層鋼絲繩的高度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5倍;鋼絲繩由下層轉到上層臨界段(相當于四分之一繩圈長)必須經常加以檢查,每季度應將鋼絲繩移動四分之一圈的位置。
鋼絲繩的繩頭固定在卷筒上必須牢固,要有特備的卡繩裝置,不得系在卷筒軸上;穿繩孔不得有銳利的邊緣和毛刺,曲折處的彎曲不得形成銳角,以防止鋼絲繩變形;卷筒上必須留有三圈繩作為摩擦圈。以減輕鋼絲繩與卷筒連接處的張力。
(2)制動裝置:制動裝置是提升機的關鍵,必須非?煽。
制動裝置按用途不同分為工作制動和安全制動(緊急制動、保險制動)。在提升機工作時,參與調整速度并在提升終了時使之正常停車,為了工作制動。當提升機工作異常時,使之迅速停車,以防止事故發生,即為安全制動。
安全制動要求在緊急情況下能自動可靠地進行制動,因此它必須借助電磁鐵的失電,使機構動作,靠重力或彈簧力實行制動,同時要切斷電動機的電源,使提升機安全停車,液壓和氣壓操縱的制動器,可方便地通過電磁鐵的失電,改變油路或氣路的狀態,來實現安全制動。
(3)過卷保護裝置:當提升容器升至井口而未停車,繼續向上提升而造成的事故叫過卷事故。當提升容器下放到井底而未減速停車,與井底承接裝置或井窩發生撞擊而造成的事故叫礅罐事故,實際上就是下放過卷事故。雙鉤提升時,過卷與墩罐同時發生。
過卷保護裝置是將串聯在保護回路內的過卷保護開關(行程開關)安裝在井架和深度指示器上,當提升容器超過正常終端停止位置0.5米時,使過卷開關觸點斷開,保護回路線圈失電,使用電動機和安全制動電磁鐵的電源切斷,安全制動器發生作用而制動。安裝在井架上的過卷開關要防止因提升容器的碰撞而損壞,可采用重錘式等間接碰撞的結構型式,避免直接碰撞。為防止提升容器過卷后仍繼續上升而直接碰撞井架,要設定合適的過卷高度。過卷保護裝置應按要求檢驗其動作是否可靠,位置是否準確。
(4)限速保護裝置:限速保護裝置起兩個作用,一是防止提升機超速;二是限制提升容器到達井口時的速度,以防因速度高而使制動距離過大造成的事故,安全規程要求限速保護裝置能使:當提升容器速度超過正常最大速度的15%時,使提升機自動停止運轉,實現安全制動;當最大提升速度超過每秒4米時,能保證提升容器在到達井口時的速度不超過每秒2米。
小型提升機因提升速度不高,結構簡單,一般都不配限速保護裝置。
(5)緊急腳踏開關:為能在提升機的工作閘或主令控制器失靈等緊急情況下,司機能夠迅速地切斷電源,實現緊急制動,防止事故的發生,在司機臺前裝設緊急腳踏開關,只要司機一踩,就能切斷電源,制動停車。
除了上述保護裝置外,還有過電流、欠電壓、松繩、閘瓦磨損等保護裝置以及電氣閉鎖裝置等。
6、對平巷電機車運輸安全有哪些規定?
答:目前井下平巷運輸主要采用機車運輸。在煤礦,根據礦井的瓦斯等級不同,在低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可使用架線電機車,但巷道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在高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如果使用架線電機車,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有關條款;在掘進的巖石巷道中,可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在瓦斯礦井的主要回風道和采區進、回風道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在煤(巖)與瓦斯或二氧化碳突出礦井和瓦斯噴出區域中,如果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風巷內使用機車運輸,都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并必須在機車內裝設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油)裝置。
井下主要運輸平巷,除行駛機車外,同時往往也行人。由于井下光線不足,巷道狹窄,條件差,事故隱患較多。所以,平巷機車運輸必須遵守規程的有關規定。機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扳緊車閘,取走啟動把手,但不得關閉車燈。機車和礦車必須定期檢修。列車或單獨機車都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燈;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機車行近巷道口、彎道、噪聲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車輛時,必須減低速度,并發出警號;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離;列車的制動距離,每天至少測定1次,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米,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米。
7、在井下大巷乘車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井下電機車架線因受到高度限制,井下工人在乘車時,或在巷道內修理巷道時,甚至在巷道內行走時,都有可能碰撞電車架線。特別是井下條件惡劣,濕度大,工人常常因全身汗濕而電阻大大降低,一旦碰觸電機車架線,而導致觸電傷亡事故。所以,井下乘車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人員必須到指定的車場乘車和下車,嚴禁中途扒車或跳車;上下車必須要有次序,不得爭搶,要乘入人車內或礦車內,不得超員;人身及所攜帶的工具和零件嚴禁露出車外;列車行駛中和尚未停穩時,嚴禁上、下車和在車內站立;嚴禁在機車上或任何兩車箱之間搭乘人員;嚴禁坐重車;用架線電機車牽引礦車運送人員時,臨近電機車的兩輛礦車內嚴禁乘人;車輛掉道時,應立即向司機發出停車信號。
8、平巷調度絞車運輸及無級繩運輸安全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在平巷調度礦車車組時有時采用單繩調度絞車運送礦車。在此情況下,首先按要求穩固住絞車,防止絞車在運轉時位移;其次必須按絞車的能力和額定的車組車數牽引礦車,不得超載;同時要保證絞車鋼絲繩的排繩有序,不得咬繩;要保證鋼絲繩基本垂直絞車滾筒,必要時設導向輪,防止鋼絲繩對人員的傷害。
目前一些中小型礦山平巷運輸使用無級繩運輸。在此種情況下,首先要固定好無級繩的尾輪和拉緊裝置,并保證尾輪周圍無積水、無雜物;其次要保證鋼絲繩的接頭斷絲和磨損情況符合規程要求,在運轉時每組車輛的個數要在規程中規定,不得超載,并且在人員行走時要防止鋼絲繩的傷害。
9、斜巷絞車運輸安全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斜巷絞車運輸主要是防止跑車事故。主要措施是:
(1)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嚴禁蹬鉤上、下斜巷;
(2)在斜巷的上、下部應設擋車裝置,并按規程規定開鑿躲避峒室;
(3)在采用串車提升時,必須按規定提升車數提升;
(4)把鉤工要經過培訓,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5)加強鋼絲強的檢查和維護,防止斷繩事故;
(6)軌道、礦車及連接裝置要定期檢查;
(7)要裝設防跑車裝置,提升制動裝置要可靠;
(8)如果運送人員,人車的斷繩防墜器、人車信號等一定要可靠。
10、溜井溜礦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溜井口要設有堅固可靠的閘板,防止礦石飛濺傷人;溜井上下口都應有保證安全工作的照明;上口要有防止人員跌落的圍欄,不溜礦石時,應遮蓋穩固。必要時,溜井上下設通訊聯絡信號。在處理溜井中卡住的物體時,必須事先采取充足的安全防護措施。
11、礦山供配電有哪些安全要求?
答:對礦山供電有以下基本要求。
(1)供電可靠:對礦山企業的重要負荷,如主要排水、通風與提升設備,一旦中斷供電,可能發生礦井淹沒、有毒有害氣體積聚甚至墜罐等事故。采掘、運輸、壓氣及照明等中斷供電,也會造成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和人身事故。根據對供電可靠性要求的不同,礦山電力負荷分為以下三級:
1)一級負荷。凡因突然中斷供電會造成人員生命危險,重要設備損壞報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均屬一級負荷,如礦井的主排水泵,有爆炸危險的礦井主通風機和豎井載人提升機等。對于一級負荷應采用兩個獨立的電源,即雙回路供電,保證供電的連續性。
2)二級負荷。凡因突然停電會嚴重減產,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為二級負荷,如井下和地面生產系統的主要設備等。二級負荷的供電線路一般應設一回路專用線路,有條件的可采用兩回路線路。
3)三級負荷。凡不屬于一級和二級負荷的為三級負荷,如機修廠、生活福利設施等。對它們的供電一般采用單回路供電線路。
(2)供電安全:必須按照安全生產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供電,滿足礦山生產的特殊環境,確保安全生產。
(3)供電質量:供電質量主要是衡量供電的電壓和頻率是否在額定值和允許偏差范圍內,因為用電設備的確在額定值下運行性能最好。供電電壓允許偏移范圍為±5%,電壓偏移增大,用電設備性能惡化,嚴重時會造成設備損壞。
(4)供電經濟:從降低供電設施、器材的建設投資和減少供電系統中的電能損耗及維護費用等方面考慮,以求供電的經濟性。
12、保證礦山供電安全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絕緣和屏護:為了避免帶電體之間或帶電體與人體及其他導電體的接觸而發生短路、觸電等事故,必須將帶電體絕緣。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主要是以絕緣電阻、耐壓強度等指標衡量。
為防止人體接近或觸及帶電體,用遮攔、護罩、護蓋等將帶電體隔離開來,就是屏護。用金屬材料制成的屏護裝置要與帶電體良好絕緣并接地或接零。
(2)安全距離:為了防止意外的人和車輛等接近帶電體及防止電氣的短路和放電,規定帶電體與別的設備和設施之間,帶電體相互之間均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簡稱間距。
在露天礦場內,高壓輸電線架設高度與各種機械設備的最大高度之間不得小于2米,低壓輸電線不得小于1米。
(3)載流量:載流量是指導線或設備的導電部分通過電流的數量,假若通過的電流數量超過了安全載流量,就會導致嚴重發熱,以致損壞絕緣,損傷設備(電線),甚至可能引起火災。因此在選用和裝設線路和設備時必須使正常工作時的最大電流不超過安全載流量。
(4)安全標志:電氣安全標志有示警告用的,有區別各種不同性質或用途用的。警告用的一般是警告牌,如“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等。表示不同性質或用途的一般是用不同顏色來表示。
13、保證井下安全用電的預防措施是什么?
答:(1)按照允許溫升條件正確選擇、使用、安裝電氣設備和電纜線路。
(2)設置漏電保護,及時切除具有危險性的漏電網路,確保人身及生產安全。
(3)合理選擇電氣設備的額定值,以適應設備的需要,保證電氣設備安全運轉。
(4)加強日常運轉的維護工作,要求值班人員經常注意電器運行情況,注意日常的檢查修理。
(5)保證電氣設備的安裝質量,電纜敷設要嚴格按照規定要求進行。
(6)變壓器油壓應定期取樣試驗、檢查。當絕緣性能降低時,可進行過濾和再生處理,并經耐壓試驗合格后,才能使用。
(7)井下照明必須有保護罩或使用防爆日光燈。
14、井下電氣設備有幾種類型?
答:由于井下的環境條件比較特殊,并且各個地方的環境條件又有不同。因此,井下用的電氣設備和地面用的不一樣。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
這種電氣設備的特點是:導電部分都由封閉的外殼加以隔離,外殼的機械強度較高,能防止水滴入或濺入,有專用的接線匣,絕緣部分有防潮特性。這種電氣設備可在瓦斯礦井中的井底車場、總進風道和主要進風道中使用。
(2)隔爆型電氣設備
這種電氣設備除了有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的特點以外,其外殼還具有隔爆性能。既能承受其內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引爆產生的爆炸壓力,又能防止爆炸產物穿出隔爆間隙點燃外殼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因此,它適用于有沼氣、煤塵爆炸危險的場所。
(3)增安型電氣設備
這種電氣設備是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或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的設備結構上,再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蛘J可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這些現象的電氣設備。這種設備不適用于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噴出區域,也不適用于瓦斯礦井的總回風道、主要回風道、采區回風道、工作面和工作面進風、回風道。
(4)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這種電氣設備全部電路均為本質安全電路。所謂本質安全電路,是指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電路。
15、礦山采掘工作場所為什么采用中性點不接地的供電方式?
答:中性點接地供電方式是指將變壓器的中性點通過金屬接地體與大地相接。中性點與大地絕緣則稱中性點不接地方式。
當電網一相接地時,中性點接地系統即為單相短路,短路點將產生很大的電弧,在有瓦斯的礦井內,會引起瓦斯爆炸;短路電流在大地流通時,易引起電雷管爆炸事故。而中性點不接地系統只要保持較高的對地絕緣電阻,接地電流就比較小。此外,在中性點不接地的供電系統中,若人體觸及一相帶電導體時,通過人身體的電流是從電網的一相經過人身入地,再經過其他兩相對地絕緣電阻和對地電容回到電網其他兩相,由于此種條件下對地絕緣電阻較高,所以限制住過大的電流,對人體的觸電危害就小。而中性點接地供電系統中,當人觸及一相帶電體時,人體跨接電網的相電壓,流過人體的電流遠遠超過極限安全電流。對人是很危險的。
由于礦山環境惡劣,對安全用電要求高,所以安全規程規定井下配電系統和露天采礦場內采用中性點不接地方式。
16、礦山電氣設備為什么要接地?
答:運行中的電氣設備可能由于絕緣損壞,而使它的金屬外殼以及電氣設備所接觸的其他金屬物上出現危險的對地電壓。人體接觸后,就有可能發生觸電事故。為了避免觸電事故的發生,最常用的方法是接地。就是把電氣設備中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部分通過接地裝置(由接地體和接地線組成)進行接地。一旦發生絕緣損壞,而使金屬外殼(構件)帶電,人觸礁及外殼時,由于接地裝置的分流作用,通過人體的電流就大大減少。如果電氣設備接地良好,則接地電阻比人體電阻小得多,分流作用越大,通過人體的電流越小,保護作用就越大。
礦山利用接地干線、支線或鎧裝電纜的金屬外皮和橡套電纜的接地芯線,把所有需要接地的設備和局部接地極,與設在水倉中的主接地極(不少于兩組)相連,形成接地網,以降低系統的接地電阻。也可防止不同電氣設備不同相位同時碰殼接地時產生的短路電流較小,而不足以使過流保護裝置動作 ,造成可能導致的設備及電氣火災事故。
保護接地裝置必須齊全可靠。井下接地網上任一保護接地點測得的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2歐姆。每一移動電氣設備至接地干線的接地導線電阻,不得大于1歐姆。
設在水倉或水窩內的主接地極,應采用面積不少于0.75平方米,厚度不小于5毫米鋼板制成。設置在排水溝中的局部接地極,應采用面積不少于0.6平方米的鋼板制成,并應平放在水溝深處。設置在其他地點的局部接地極,應采用直徑不小于35毫米,長度不小于1.5米鋼管制成,并直埋于地下,鋼管上至少有20個直徑不小于5毫米的孔。
17、電氣事故的原因及預防措施是什么?
答:礦山在供電、用電過程中,往往會發生觸電,火災,爆炸和設備損壞等事故,其原因除了礦山環境條件十分惡劣、電氣設備線路容易損壞等客觀因素外,從電氣工作角度,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作業人員缺乏安全用電知識,違反電氣安全操作規程;
(2)電源電壓、電氣設備等方面的選用與所處的環境條件不相符;
(3)使用了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設備、器材,缺乏必要的安全保護裝置;
(4)設備使用不當,超載運行或強行起動。
(5)設備和線路安裝不合格,檢查、維修不善,帶病運行等等。
根據電氣事故的原因和電氣安全技術的特點,從技術上、組織上采取的綜合措施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內容:
(1)加強電氣安全的組織管理工作,搞好電氣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嚴格執行電氣安全操作規程。
(2)電 氣設備要有良好的安全性能,滿足保證電氣安全基本要素的要求;
(3)根據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采用相應等級的電壓和安裝適合場所要求的電氣設備。
(4)采用合理的中性點連接方式,并選擇與之相適應的電氣保護形式。
(5)采用各種電氣保護裝置,使用合格的電氣安全用具。
(6)搞好設備和線路的檢測與維修,使其保持良好的狀態。
18、礦山為什么要采用漏電保護裝置?
答:在中性點不接地系統中,當電網一相接地時,往往不容易發現。如果人體觸及另一相帶電體,則人身跨接于電網的線電壓,通過人身的電流較之中性點接地的供電系統還要大3倍,具有更大的危險性。為此,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漏電保護裝置的主要部分是漏電繼電器,其動作電阻值的整定是依據電網漏電時,通過人體的極限電流(30毫安)作參考,計算出來的。對于不同的電網電壓,漏電繼電器動作電阻值不同。
井下漏電繼電器一般安裝在采區變電所或采場附近的配電點,對電網絕緣進行監視。當電網絕緣下降(漏電)到一定數值或接地時,漏電繼電器就動作 ,并在極短的時間內將電源總開關自動切斷。當人身觸電時,漏電器也將動作。
低壓電網的絕緣監視,也可用三只規格相同的電壓表來實現。這三只電壓表的一端分別接在電源線上,另一端連結在一起,并接地。電網對地絕緣正常時,地與中性點之間的電壓為零,三相對地電壓平衡,三只電表讀數相同,均為相電壓。當一相接地,或絕緣損壞時,該項相電壓表讀數急劇降低,另兩相顯著升高。為了能在遠處監視絕緣狀態,可在三個電壓表的接地端串接一個聲光信號。在一相接地或絕緣下降到一定值時發出報警信號。
19、井下常見的漏電故障有哪些?
答:井下常見的漏電故障有:
(1)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絕緣部分受潮或進水,電纜長期浸泡在水中,使與地之間的絕緣電組下降到危險值以下,造成一相接地漏電。
(2)鎧裝電纜受機械或其他外力的擠壓、砍砸、過度彎曲等而產生裂口或縫隙,長期受潮氣或水分侵蝕,使絕緣損壞而漏電。
(3)電纜與電氣設備連接時,由于火線接頭壓接不牢,封堵不嚴、接線嘴壓板不緊,移動時接頭脫落,造成一根火線與外殼搭接,或接頭發熱燒壞而漏電。
(4)電氣設備內部的連接頭脫落,由于長期過負荷運行使絕緣損壞造成一相火線接外殼而漏電。
(5)電氣設備內部任意增設其他部件,使帶電部分與外殼之間的電氣距離小于規定值,造成火線對外殼漏電接地。
(6)電纜與電氣設備連接時,由于接錯線,使一相火線接外殼而漏電。
20、井下常見的電纜故障及預防措施有哪些?
答:井下常見的電纜故障有:
(1)電纜落在地上,甚至浸泡在水中,遇到各種機械性的壓力表、擠、刨、刺或砸等使電纜絕緣損壞而漏電或短路的事故。
(2)鎧裝電纜彎曲半徑過小,使電纜的鎧甲裂口,鉛包裂紋,導致由此侵入潮氣或水分,使電纜的絕緣損壞而漏電造成事故。
(3)電纜吊掛位置過低,電車頭或礦車掉道時將電纜碰撞壞;電纜吊掛過高,巷道頂板來壓時,由于支架變形將電纜擠壞。
(4)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是造成漏電和相間短路的主要原因之一。
(5)電纜或電纜接頭制作質量不合要求,造成相間短路或斷線。
(6)回柱絞車鋼絲繩或運輸機的鏈板等將電纜拉斷。
(7)由于過負荷運行使電纜過熱,絕緣老化而損壞。
為了防止發生各種電纜事故,除設計安裝應符合技術規程的要求外,還必須按規定懸掛;高度、強度適當;使用中還要定期巡回檢查,出現可能危及電纜的情況時,應立即采取防護措施;應定期測定其絕緣電阻,按規定作預防性絕緣性能試驗,發現問題或缺陷,及時匯報處理;必須正確地設置漏電、過負荷和短路保護裝置,并保證其動作可靠。
21、井下常見的電氣短路事故及預防措施有哪些?
答:井下常見的短路事故及產生原因有:
(1)電纜放炮(爆炸)。電纜放炮或爆炸,就是發生了兩相或三相短路,這時將發出較大的爆裂聲。產生這種短路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制作電纜接頭時工藝質量不合格,常在三叉口發生短路;由于礦車掉道等機械性撞、壓、擠,放炮崩等原因,使芯線絕緣損壞擊穿而發生短路;鎧裝電纜由于彎曲過度使鎧裝層和鉛包層發生裂紋、受潮氣侵入后發生短路。
(2)變壓器、電動機、開關等電氣設備內部發生短路。產生這種短路事故的原因有:產品質量不合格,檢修質量低劣,由于金屬工具遺忘在設備內部造成相間短接或長期閑置絕緣受潮,投入運行前又沒有按規定作必要的絕緣性能試驗,一送電就使絕緣擊穿而造成短路事故。
(3)三相短路接地線沒有拆除就送電造成三相短路。電氣設備停電進行維修或處理有關問題時,為了安全,按規程要求,必須將三相短路接地以后才能在設備上工作。如果忘記拆除這種短路接線就送電,會立即發生短路事故。
(4)不同相序的二路電源線或兩臺變壓器如果并聯運行,立即造成相間短路。兩路電源線或兩臺變壓器并聯時,必須按相序相同的原則進行連接,連接前必須找好同相序,如果相序不同,必然造成相間短路。
(5)加在電器上的電壓過高(即過電壓)使電氣設備的絕緣擊穿而發生短路。
22、井下常見的人身觸電事故有哪些?
答:觸電事故是人身觸及帶電體或接近高壓帶電體時,有電流通過人身而造成的。觸電對人身破壞很大,其主要傷害為電擊和電傷。電擊是人身觸電后,人體構成了電路的一部分,電流通過人體,引起熱化學作用,電解血液,刺激人的呼吸器官,心臟和神經,使其受到破壞。電傷是指通過人身的電流很大時,燒傷人體,包括電弧燒傷、燙傷及電烙印等,更有甚者,會造成觸電死亡。
礦山井下常見的觸電事故有:
(1) 人身觸及已經破皮漏電的導線或由于漏電而帶電的設備金屬外殼,造成觸電傷亡。
(2) 停電檢修時,由于停錯電或維修完畢后送錯電而造成維修人員觸電傷亡。
(3) 誤送電造成觸電傷亡。
(4) 違反《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帶電作業,造成觸電傷亡。
(5) 在停車場乘坐罐車或違章爬乘煤車時觸及帶電的架空線而觸電傷亡。
(6) 在設有電車架空線的巷道中行走,肩扛金屬長釬子或撬棍并高高翹起碰到架空線而觸電。
(7) 高壓電纜在停電以后,由于電纜的電容量較大,必定儲有大量電能,如果沒有放電就有人去觸摸帶電的火線,容易造成觸電傷亡。
23、什么是特殊型電氣設備?
答:凡在結構上不屬于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充油型、充砂型等基本防爆類型及其組合類型的電氣設備,經充分試驗又確實證明具有防止引爆周圍爆炸性氣體混合物能力的設備。
24、礦用電氣設備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答:(1)采用間隙隔爆技術;
(2)采用本質安全技術;
(3)采用增加安全程度的措施;
(4)采用快速斷電技術。
25、防爆電氣設備的聯鎖裝置有何作用?
答:聯鎖裝置可以防止因誤操作而產生的明火引爆瓦斯和發生人身觸及機電設備事故;對聯鎖裝置的要求是:設備帶電時或可卸部分打開時,該設備送不上電。
爆破安全
1、 目前使用的礦用炸藥有哪些?
答:目前使用的礦用炸藥根據炸藥的組成可分類如下:
(1)硝酸銨類炸藥。以硝酸銨為主要成分的一類混合炸藥叫做硝酸銨類炸藥,簡稱硝銨炸藥,它是我國目前使用最廣泛,消耗量最大的一類礦用炸藥。
1)銨梯炸藥是由硝酸銨和梯恩梯兩種單一炸藥以及其他幾種非爆炸性物質按一定配比組成的混合炸藥。它是煤礦井下使用最普遍的一種硝酸銨類炸藥。銨梯炸藥按使用范圍可分為巖石銨梯炸藥和煤礦銨梯炸藥兩種。
巖石銨梯炸藥有1號、2號、2號抗水、3號抗水和4號抗水五個品種,號數愈大,威力愈低。這種炸藥是用于無沼氣礦井。
煤礦銨梯炸藥是供有沼氣、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或有沼氣的巖層爆破用的安全炸藥。目前,使用的主要是添加食鹽的硝酸銨類炸藥。它有用于無水炮眼的2號煤礦銨梯炸藥(AMI—2型),3號煤礦銨梯炸藥(AMⅡ—3型),用于有水炮眼的2號抗水煤礦銨梯炸藥(AMI—2(k)),3號抗水煤礦銨梯炸藥(AMⅡ—3(k))等品種。號數愈大,爆炸威力愈低,安全性愈高。2號和2號抗水煤礦銨梯炸藥用于低沼氣礦井,3號和3號抗水煤礦銨梯炸藥用于高沼氣礦井。
2)廉價炸藥。不含梯恩梯的硝酸銨類炸藥,價格十分低廉,故名廉價炸藥。這種炸藥原料來源豐富、加工制造簡便、使用安全、成本低廉,但敏感度低,爆炸反應穩定性差、反應不完全、威力小,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多,有效貯存期短,故在煤礦井下應用不多。國產廉價炸藥主要有銨油、銨瀝蠟和銨松蠟三種。
3)粉狀高威力硝銨炸藥。這種炸藥是在銨梯炸藥的組成中加入了比梯恩梯能量和猛度還要大的猛炸藥黑索金和高熱劑鋁等制成的。是為滿足硬巖深孔爆破、大斷面一次成巷和堅硬巖石頂板的大面積強制放頂等的需要。
(2)含水炸藥
1)漿狀炸藥是一種由氧化劑的水溶液、敏化劑和膠凝劑等基本成分組成的混合炸藥。其常態為粘膠漿糊狀,故而得名漿狀炸藥,其主要優點呈抗水性能強,密度大,可塑性大,爆炸威力大。大多用于露天礦和井下無沼氣和煤塵爆炸危險的工作面。
2)水膠炸藥是在漿狀炸藥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含水炸藥。其中安全性水膠炸藥可用于有沼氣、煤塵爆炸危險的爆破工作面。
3)乳化炸藥又叫乳膠炸藥。是在水膠炸藥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型抗水炸藥。我國生產使用的乳化炸藥主要有露天乳化炸藥、巖石乳化炸藥和煤礦乳化炸藥三種。
(3)硝化甘油類炸藥此類炸藥屬非安全抗水混合炸藥,只在無沼氣和煤塵爆炸危險的有水堅硬巖石工作面應用。
2、 什么是雷管,它有哪些種類?
答:雷管是一種提供爆炸能、用來直接起爆炸藥或導爆索的管狀起爆材料。其管殼過去多為銅質,現在絕大部分已改為紙質。管內裝有引火裝置,延期引爆元件、正起爆藥和副起爆藥等。
各種雷管的區別僅在于引火裝置和延期引爆元件的不同。直接用導火索火焰引爆正起爆藥而無延期引爆元件的雷管叫做火雷管。采用電引火裝置的雷管叫做電雷管。無延期引爆元件的電雷管,通電后瞬間就爆炸,叫做瞬發電雷管;有延期引爆元件的電雷管,按其通電后延期爆炸的時間多少,分為秒延期電雷管和毫秒延期電雷管。
國產礦用電雷管種類較全,按適用條件區分為巖石電雷管、煤礦安全電雷管和抗雜散電流電雷管;按延期時間區分有瞬發電雷管、秒和半秒延期電雷管、毫秒延期電雷管。
3、井下貯存爆破材料有哪些規定?
答:井下貯存爆破材料必須在硐室或壁槽內,硐室之間或壁槽之間的距離,必須依照爆破材料安全距離的規定計算。井下爆破材料庫應包括庫房、輔助硐室和通向庫房的巷道。輔助硐室中,應有電雷管全電阻檢查、發放火藥、電雷管編號以及保存放炮員的空炮藥箱和放炮器等專用硐室內。發放爆破材料硐室內允許存放當班待發的炸藥,但其最大存放量不得超過3箱。
井下爆破材料庫的布置,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庫房距井筒、井底車場、主要運輸巷道、主要硐室以及影響全礦井或大部分采區通風的風門的直線距離:硐室式的不得小于100米,壁槽式的不得小于60米;
(2)庫房距行人巷道的直線距離:硐室式的不得小于25米,壁槽式的不得小于20米。
(3)庫房距地面或上下巷道的直線距離:硐室內式的不得小于30米,壁槽式的不得小于15米。
(4)庫房和外部巷道之間,應用三條互成直角的連通巷道相連。連通巷道的相交處必須延長2米,斷面積不得小于4平方米。在盡頭巷道內,還必須設置緩沖砂箱隔墻,盡頭巷道不得兼作輔助硐室使用,庫房兩端的通道與庫房連接處必須設置齒形阻波墻;
(5)每個爆破材料庫房必須有兩個出口:一個出口作為發放爆破材料及行人,出口的一端必須裝有自動關閉的抗沖擊波活門;另一出口布置在爆破材料庫回風側,可鋪設軌道運送爆破材料,這個出口與庫房連接處,必須裝有一道抗沖擊波密閉門;
(6)庫房地面必須高于外部巷道的地面,庫房和通道應設置水溝,以便排水防潮。
4、對井下爆破材料庫的火藥貯存、照明有哪些規定?
答:井下爆破材料庫的最大貯存量,不得超過該礦井3天的炸藥需用量和10天的電雷管需要量。
井下爆破材料庫的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別貯存。每個硐室貯存炸藥量不得超過2噸,電雷管不得超過10天的需要量;每個壁貯存炸藥量不得超過400千克,電雷管不得超過2天的需要量。
井下爆破材料庫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或礦用增安型的照明設備,照明線必須使用不延燃電纜,電壓不得超過127伏。嚴禁在貯存爆破材料的硐室內或壁槽內裝燈。不設固定式照明的爆破材料庫,可使用帶絕緣套的礦燈。任何人不得攜帶礦燈進入井下爆破材料庫房內,如庫內照明設備或線路發生故障,檢修人員可使用帶絕緣套的礦燈在庫房管理人員的監護下進入庫內工作。
5、對火藥的管理有什么具體要求?
答:《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每一礦井必須建立爆破材料領退制度,電雷管編號制度和爆破材料丟失處理辦法。
電雷管(包括清退入庫的電雷管)在發給放炮員前,必須用電雷管檢測儀逐個作全電阻檢查。并將腳線扭結成短路,嚴禁發放電阻不合格的電雷管。
井上下接觸爆破材料的人員,應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嚴禁穿化纖衣服。
每個放炮員的雷管不得互相轉借,不許私藏,本班剩余的火藥應全部退回火藥庫。如果交給下班使用時,則必須在工作地點進行清查,辦理交接手續。工作地點只準貯存當班的炸藥,炸藥和電雷管要分別存放在容器內,貯存炸藥的容器必須堅固、上鎖;存放炸藥的地點,盡可能選在進風巷道內,頂板支護良好,離開軌道、水管、電纜、運輸機等金屬設備1米以外的地方;裝配引藥必須在工作地點的炸藥存放處進行,每次制作引藥與帶到工作地點的引藥數量不得超過兩茬炮的總數,每次放炮后應將所使用的炸藥、雷管數量填入三聯單內,并經班組長簽章證明。
火藥庫要設有庫存帳目和發放帳目,并要有專人記帳。放炮工不出示領藥證并交付預支單,不能發給炸藥;放炮工領取炸藥必須使用專用箱子,否則拒付炸藥。放炮工要事先填好預支單,并經主管人員簽章,按預支單領取火藥。
放炮工進火藥庫時,要將礦燈、瓦斯檢定器等放在庫外。
6、放炮員運送火藥有什么具體要求?
答:放炮員領取的炸藥和雷管,直接向工作地點用人力運送時,必須分別裝在堅實的非金屬容器里,此容器必須具有耐壓和抗撞擊、防震、防靜電的性能。如果電雷管和炸藥在同一容器內,該容器必須有堅固牢靠的隔板,電雷管和炸藥必須分裝在不同的間隔內。并在容器上加鎖。嚴禁將炸藥或雷管裝在衣服的口袋里或麻袋中。電雷管必須由放炮員親自運送,炸藥由放炮員或在放炮員監護下由熟悉《煤礦安全規程》的人運送。但不準在中途停留或把火藥轉交別人。行走中要注意離開電纜和金屬導體。幾個攜帶火藥的人員不應并排同行,前后要保持適當距離。
放炮員攜帶大量火藥需要乘坐機車時,必須通知司機,且車速不得超過2米/秒,車輛運行途中不準停留,以防發生劇烈震動和撞擊;電雷管和炸藥不得在同一列車內運輸,否則,裝有炸藥和電雷管的車輛之間,以及它們同機車之間,都必須用空車隔開,空車總長度不得小于3米,硝化甘油炸藥和電雷管必須裝在專用的、帶蓋的木質車箱內,車箱內應鋪有膠皮或麻袋等軟質墊層,并只準放一層火藥箱,以防因震動和撞擊而引起意外爆炸。其他炸藥可裝在礦車內,但堆放高度不得超過礦車邊緣;除護送人員、跟車人員、裝卸人員外,其他人員嚴禁乘坐,并不得同時運送其他物品或工具。上述人員都應坐在尾車內。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候,禁止用機車運輸火藥。
7、井下放炮有何規定?
答:井下放炮工作必須由專職放炮員擔任。瓦斯礦井中放炮作業,放炮員、班組長、瓦斯檢查員都必須在現場執行“一炮三檢制”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即放炮員在每次裝藥前和緊接放炮前以及放炮后,都必須由瓦斯檢查人員檢查瓦斯。放炮員必須在瓦斯檢查員檢查完瓦斯后,并得到班組長簽字蓋章允許放炮后,才能放炮。
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采掘工作面都必須使用取得產品許可證的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電雷管。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
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面,應采用毫秒爆破。在掘進工作面必須全斷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采用分組裝藥,但一組藥必須一次起爆。嚴禁在一個采煤工作面使用2臺放炮器同時進行放炮。
8、炮泥的作用是什么?
答:炮泥是裝藥時用來封實炮眼口的,其作用在于增加眼內炸藥爆炸時眼口抵抗力,防止炮眼內炸藥爆炸時形成的高壓氣體從眼口噴泄出來,從而達到理想的爆破效果和實現安全爆破。
9、水炮泥是什么樣做成的?水炮泥的作用是什么?
答:水炮泥是將水注入筒狀聚乙烯塑料袋并封住口而制成的,其長度一般在250~300mm左右,直徑略小于炮眼直徑。其作用一是可以起到封口作用;二是在炸藥爆炸時水炮泥同時爆炸,水便形成霧狀分布在空氣中,可起到降塵、降溫和吸收有毒有害氣體的作用。
10、什么叫引藥?裝配(制作)引藥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引藥就是把電雷管裝進藥卷,形成起爆藥卷,放炮員到達工作面,將火藥箱存放到裝配引藥的安全地點后,須同打眼工研究和了解炮眼的布置情況,并清點放炮工具。然后開始裝配引藥。
裝配引藥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放炮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制作引藥時,嚴禁亂扔、亂放雷管和炸藥,并禁止坐在火藥箱上操作。
電雷管只許由藥卷的頂部裝入。裝入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用一根比電雷管直徑稍大的尖頭竹棍或木棍,在藥卷平頭扎一個圓孔,把電雷管全部插入藥卷后,然后用腳線纏繞固定。
另一種方法,是把藥卷平頭的封口打開,用手將炸藥揉搓松軟后,把電雷管沿藥卷端面中心全部插進去,用腳線把封口扎住。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引藥裝配好,并在清點數量后,順次擺放在火藥箱內準備使用,不準亂放,不得遺失。引藥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的數量為限。
11、什么是正向裝藥?什么是反向裝藥?都有哪些規定?
答:在炮眼中裝填引藥時,必須注意引藥的位置和方向。通常每個炮眼中只裝一個引藥。引藥置于靠近眼口的裝藥端,引藥和所有藥卷的聚能穴均指向眼底,爆炸波向眼底傳播,叫做正向裝藥。反之亦然,引藥置于眼底裝藥端(稱為底端),引藥所有藥卷的聚能空均指向眼口,爆炸波向眼口傳播,叫做反向裝藥。引藥位置和傳爆方向是影響爆破效果和爆破安全的重要因素。試驗表明,反向裝藥與正向裝藥相比,能夠提高炮眼利用率,加強巖石破碎,減小大塊率。但反向爆破不僅需要較長的腳線而且不夠安全,因此,《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在高瓦斯礦井中放炮時,都應采取正向起爆。低瓦斯礦井采用毫秒爆破時,可反向起爆,但必須制訂措施,經局總工程師批準。
不論正向裝藥,還是反向裝藥,引藥和其他藥卷的聚能穴指向必須一致。
12、放炮前要做哪些準備工作?
答:放炮前除檢查放炮地點瓦斯、煤塵,加固支護、設置警戒、障礙標志外,還要清除工具和材料,保護好機器、設備和儀器,班組長還必須親自點名指派專人,在所有能進入放炮地點的道路上設置警戒線站崗警戒。警戒人員必須在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警戒,并同時懸掛警戒繩和警戒牌。
13、井下放炮為什么必須使用防爆型放炮器?怎樣使用放炮器?
答:防爆型放炮器體積小、重量輕、攜帶和操作方便,外殼防爆、供電時間能自動控制在6毫秒以內,網路炸斷以后,即使裸露線頭相碰,而構成回路,因已斷電,也不會產生電火花,故安全性好,可用于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工作面。但由于國產防爆型放炮器發爆能力有限,故多用于串聯網絡。
放炮員在使用放炮器時,必須按下列順序進行操作;
1)檢查放炮器。放炮母線與放炮器聯接前,應先檢查氖燈是否發亮,并測定其經過的時間。若氖燈發亮且經過時間小于12秒,說明發爆能力正常。
2)放炮前按規定發出信號,F場人員撤離到放炮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后,放炮員還必須發出規定的聲、光信號,確認人員已全部撤離,方可解開母線接頭,接到放炮器的接線柱上,以免因主電容殘余電荷未全部泄放,發生早爆傷人。
3)放炮。將開關鑰匙插入毫秒開關內,按逆時針方向轉至充電位置,氖燈亮后,必須立即按順時針方向轉至放炮位置。放炮后,開關要停在放炮位置上,并把開關鑰匙拔出,由放炮員自己保管。然后把母線從放炮器接線柱上取下,并將母線的兩個線頭扭結在一起,形成短路。
14、什么是瞎炮?遇到瞎炮如何處理?
答:通電放炮后,雷管和藥卷都不爆炸或雷管爆炸而藥卷不爆炸的炮眼稱為瞎炮。
瞎炮的處理方法:
(1)處理瞎炮,必須在班組長直接指導下進行,并就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放炮員必須向下一班放炮員在現場交接不禁。
(2)放炮后發現瞎炮,要先檢查工作面的頂板、支架和瓦斯。在安全狀態下,放炮員可把瞎炮重新聯好,再次通電放炮。如仍未爆炸,應重新打眼放炮處理。
(3)重新打眼放炮時,應先弄清瞎炮的角度、深度,然后在距瞎炮炮眼0.3米處另打一個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放炮。
(4)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藥或從引藥中拉出電雷管;嚴禁將炮眼殘底(無論有無殘余炸藥)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這些炮眼。
(5)處理瞎炮的炮眼爆破后,放炮員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下班時交回火藥庫。
(6)在瞎炮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同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
15、什么是殘爆和爆燃,有哪些預防措施?
答:殘爆是指炮眼里的炸藥引爆后,發生爆炸中斷而殘留一部分不爆藥卷的現象。
爆燃是炮眼里的藥卷未能正常起爆,沒有形成爆炸而發生了快速燃燒,或形成爆炸后又衰減成為快速燃燒的現象。
(1)造成殘爆或爆燃的原因
1) 違反規定采用了蓋藥和墊藥的裝藥結構。由于蓋藥和墊藥處于炮眼傳爆方向的背面,故多數不能起爆,個別的即使起爆了,也達不到正常的爆轟速度而易衰減為爆燃或息爆。墊藥一般留在眼底,蓋藥被拋入煤、巖堆中,或在燃燒中散落在煤、巖堆中。
2)裝藥前炮眼中煤、巖粉未清除或未清除干凈,在裝藥過程中藥卷間積有煤、巖粉隔層,使藥卷不能密接,導致傳爆中斷或衰減成爆燃。
3)裝藥時藥卷被搗實,密度增大,傳爆穩定性降低,造成爆炸或拒爆。
4)炸藥質量差,或在炮眼內吸水受潮;電雷管起爆能力不足,使藥卷不能高速穩定傳爆,造成爆轟中斷而熄爆或衰減成爆燃。
(2)預防措施
1)裝藥時不得采用帶墊藥和蓋藥的裝藥結構。
2) 認真清除炮眼中的煤、巖粉碴。
3) 引裝藥時不要搗實藥卷。
4) 嚴格檢查雷管、炸藥,不使用質量不合格的藥卷和起爆能力不足的雷管。
16、什么是“糊炮”,為什么嚴禁放糊炮?
答:“糊炮”是指不打炮眼,將炸藥藥卷用炮泥糊或不用炮泥直接靠在大塊煤、巖石表面上放炮。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嚴禁用明火、普通導爆索或非電導爆管放炮和放糊炮。”
由于糊炮是在煤、巖石表面爆炸,爆炸火焰直接暴露在井下空氣之中,所以最容易引起瓦斯、煤塵爆炸。故在有沼氣、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中,嚴格禁止使用糊炮。
此外,由于糊炮的爆破方向和爆炸能量都不易控制,所以難以防止崩倒和崩壞支架,容易造成冒頂事故;也難以防止崩壞工作面的機械和電氣設備以及其他事故。由于糊炮在空氣中的震動強烈,容易把支架和煤、巖幫上的落塵震起來,使工作面粉塵濃度增大。
用放炮的方法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也屬于放糊炮。溜煤眼一般通風不好,易于積聚瓦斯,而且煤塵也多,極易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故必須嚴格禁止用放炮的方法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石。如果確無其它方法處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時,須經總工程師批準,方可放炮處理,但須遵守下列規定:
(1) 必須采用經部批準的用于溜煤眼的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
(2) 每次放炮只準使用一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克;
(3) 每次放炮前,必須檢查溜煤眼內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間的瓦斯;
(4) 每次放炮前,必須灑水降塵;
(5) 在有威脅安全的地點必須撤人、停電。
17、兩條巷道貫通時,放炮應采取什么措施?
答:兩條巷道對頭掘進貫通時,涉及到互不通視的兩個工作面,極易發生事故。為了確保安全,必須采取下列措施:
(1)用放炮方法貫通巷道時,必須有準確的測量圖,每班在圖上填明進度。
(2)測量人員必須勤劃中、腰線,掘進工人要嚴格按中、腰線布置炮眼。
(3)當貫通的兩工作面相距20米(掘進機工作面相距50米)前,地測部門必須事先下達通知書,并且只準從一個工作面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通風,經常檢查風筒是否脫節,還必須正常檢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處理。
(4)掘進工作面每次裝藥放炮前,班組長必須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員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檢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先停止掘進工作面的工作,然后處理瓦斯。只有當兩個工作面及其回風巷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以下時,掘進的工作面方可裝藥放炮。每次放炮前,在兩個工作面必須設置柵欄和有專人警戒。
(5)貫通放炮前,要加固貫通地區支架,防止崩倒造成冒頂。
(6)單頭掘進巷道與停止掘進作業已久的巷道貫通時,也要按上述規定執行,在臨貫通前應加固貫通地點的支護并應嚴格檢查停止作業的巷道中的煤塵、瓦斯含量、積水、支架和頂板,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否則不準貫通放炮。
18、老空區附近放炮有什么規定?
答:老空區也叫老塘,是井下采空區和報廢巷道的總稱。由于老空區里面沒有排水和通風設施,往往積存著大量的水、瓦斯和有毒氣體。因此在老空區附近放炮,必須采取如下措施:
(1)地質測量人員必須提供老空的位置和面積以及巷道穿透老空區的具體位置;通風部門必須提供老空區內水、火、瓦斯等有關資料,避免放炮時誤穿有危險的老空區。
(2)放炮地點臨近(相距15米)老空區前,必須采取有效的放水、瓦斯排放、火區封閉等措施,否則不準放炮。
(3)打眼時,如果發現煤、巖松散,炮眼內出水,溫度驟然升高或降低,有大量瓦斯涌出等異,F象,說明工作面已臨近老空區,必須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放炮條件具備時才可以放炮,否則不準放炮。
(4)放炮穿透老空區時,所有人員都要撤到預先指定的安全地點,放炮員要在無危險處放炮。放炮后,必須在查明老空區情況,排除危險以后,才允許恢復工作。
(5)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發現異常,必須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否則不準放炮,以免誤入老空,發生透水、透火、大量涌出瓦斯以及瓦斯爆炸等事故。
19、石門揭穿突出煤層時,應如何放炮?
答: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即石門自底(頂)板巖柱穿過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煤層進入頂(底)板的全部作業過程,都必須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并編制設計,報礦務局總工程師批準。
石門揭穿突出煤層,預測有突出危險時,必須采用抽放瓦斯、水力沖孔、水力沖刷、排放鉆孔、金屬骨架或其它經試驗有效的預防突出措施,并經措施效果檢驗,確認無突出危險時,報礦務局總工程師批準,采用遠距離放炮揭穿煤層;否則,應采取震動放炮揭穿煤層。
石門揭穿突出煤層采用震動放炮,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揭穿煤層的掘進工作面必須有獨立的回風系統,在其進風側的巷道中,應設置兩道堅固的反向風門,在其回風系統中必須保證風流暢通,并嚴禁人員通行或作業。與該回風系統相連的風門、密閉、風橋等通風設施必須堅固可靠,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入其它區域。
2)鑿巖爆破參數、放炮地點、反向風門位置、避災路線、停電、撤人和警戒范圍等,必須根據具體情況在設計中明確規定。
3)震動放炮由礦總工程師統一指揮,礦山救護隊在指定地點值班。放炮后至少經30分鐘由礦山救護隊進入工作面檢查。根據檢查的結果,確定恢復送電、通風、排除瓦斯等具體措施。
4)如果震動放炮未能一次揭穿煤層,剩余部分必須采取預防突出措施。
5)為降低震動放炮時發生突出的強度,應采用擋欄設施。
6)石門揭穿煤層的全過程中必須特別加強支護,并應有發生突出時保證人員安全的措施。
7)采用金屬骨架措施揭穿煤層后,嚴禁拆除或回收骨架。
20、在積水地區附近放炮應采取什么措施?
答:透水是煤礦井下五大災害之一。由于積水區位置不明或地質測量資料不準確,往往在沒有充分準備的情況下,放炮穿透積水區,造成積水突然涌出,沖毀設備,傷亡人員,甚至淹沒礦井的嚴重事故,危害極大。因此,在積水區附近放炮時,必須采取如下措施:
(1)在接近溶洞、含水豐富的地層(流砂層、沖積層、風化帶等)、有水源的含水斷層(與河流、湖泊、水庫、含水巖層相通)、被淹井巷、老空和隔離煤柱等有透水危險的地點進行放炮時,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則;
(2)接近積水地區時,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與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涌出的安全措施并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否則禁止放炮;
(3)工作面如發現透水預兆(掛紅、掛汗、空氣變冷、有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發生涌水水色變渾或其他異狀)時,必須停止放炮,及時匯報,查明原因,妥善處理,若情況危急,人員要立即撤出受水威脅的地點:
(4)若在打眼時發現炮眼透水,要立即停止鉆眼,不許拔出鉆桿,現場負責人員應立即匯報礦調度室,并派人監測水情。
21、在有突出危險煤層中掘進和回采應如何放炮?
答:在有突出危險煤層中掘進巷道,應采用超前鉆孔、松動爆破、水力沖孔、前探支架或其它經試驗證實有效的防治突出措施。在有突出危險煤層中的回采工作面應采用松動爆破、注水濕潤煤體、超前鉆孔、預抽瓦斯等預防突出措施,并應盡量采用刨煤機或滾筒式采煤機采煤。
松動爆破是利用風鉆或煤電鉆向煤體深部的高壓力帶打幾個普通直徑的長炮眼,裝藥放炮后松動煤體、消除煤質的軟硬不均現象,并形成瓦斯排放的渠道,在工作面前方造成較長的低壓帶,使高壓帶移向煤體更深的部位,故可預防突出的發生。
救護與自救
1、 自救器主要有哪幾種?
答:有過濾式自救器和隔離式自救器兩種。隔離式自救器又分為化學氧自救器、壓縮氧自救器。
2、 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答:(1)積極搶救。力爭將事故消滅在初起階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圍,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2)安全撤離。當無法搶救事故時,井下礦工應設法安全撤離。
(3)妥善避難。當無法撤離時,遇險人員應在災區內努力改善生存條件,等待救援。
3、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在爆炸沖擊波過后,井下人員應如何去做?
答:戴好自救器后,辨識方向,沿避災路線盡快進入新鮮風流,迎著風流撤出災區;若巷道破壞無法通行或不清楚撤退路線是否安全,應選擇臨時避難硐室,耐心待救。
4、如何選擇臨時避難硐室?在臨時避難硐室靜坐待救時,應該怎樣積極準備以得救護?
答:應選擇頂板堅固、支架完整、無有毒有害氣體或有壓風管道接口的地方,應有水或離水較近。
人員組織起來,由老工人或班組長指揮,及時救護傷員,嚴格控制礦燈的使用,盡量節省食品,在室外巷口留下衣服、工具等明顯識別標志,并有規律地敲打鐵器、巷幫發出呼救信號,必要時派出有經驗的工人偵察撤退路線。
5、在向安全地點或井口撤離途中,應如何行動?
答:若礦燈已熄滅,可沿著鐵道、排水管路、絞車繩或巷幫等摸索前進,并在轉彎處放上布條等留作記號,以便救護隊跟蹤尋找;應充分利用現場的一切設備和器材,保護人員安全,如有可能,盡早與地面取得聯系。
6、井下發生透水事故時,人員應向什么方向撤離?
答:往高處走,沿著上山方向迅速進入上一個水平,并沿預定的避災路線撤離災區。
7、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時,應怎樣撤離?
答:應以最快的速度佩戴好自救器,然后迎著新鮮風流方向、迅速向井口撤退。
8、當井下發生冒頂事故,
應按什么步驟救助被冒落的煤、矸埋壓的人?
答:(1)偵察分析遇難者位置和被埋壓后情況,同時注意安全,防止再次冒頂;
(2)將被埋人員扒出;
(3)處理被救人員外傷,必要時做人工呼吸。
9、當井下發生垮面、冒頂事故,工作人員被堵在獨頭巷道或工作面內時,應怎樣堅持待救和自救?
答:(1)要千方百計減少個人呼吸量,靜臥休息,并注意加強支護以防繼續冒頂;
(2)如果有隔離式自救器,應在感覺呼吸困難時佩戴,被堵處如果有壓風管路,可打開閥門供氧,人員可俯在管路出口附近;
(3)若發現堵住出口的煤矸量不大,有可能扒通出口時,應采取輪流攉煤矸的方法,并注意頂板安全,經常敲打物體發出信號。
10、事故初期現場人員應注意做好哪些工作?
答:井下發生災害事故后,在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應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認真地分析判斷災情。處于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應在保證自己安全的情況下,通過自身的直觀感覺和可能利用的手段,仔細地觀察事故造成的各種異常變化和跡象,如煙霧。溫度、風流狀態、空氣成分。巷道支護、涌水等,認真分析事故的性質和發生原因;查明事故的發生地點,并對災害可能波及的范圍和危害程度作出判斷;根據事故的性質和發生地點,結合井下巷道布置、通風系統、人員分布等情況。迅速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在地點的人員傷亡情況;迅速判斷有無誘發和伴生其它災害事故的可能性;判斷現場有無可采取的搶救手段和必備條件;分析判斷自己所在地點的安全條件,為采取搶險救災或安全避災行動提供依據,做好準備。
(2)積極安全地消滅或控制事故。在查明災情后,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要求,積極地投入撲火災害的工作。應充分利用現有的人力、設備和材料,全力以赴地進行搶救工作。行動中,必須保持統一的指揮和嚴密的組織。要根據災情和客觀條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力求將災害徹底撲滅。如因災情嚴重或條件不足,在短時間內難以消除事故時,則應盡力將事故控制在最小程度,阻止災情擴大。救災過程中,必須切實注意安全,做好自身防護。要采取防止災區條件惡化,保證救災人員安全的措施。
(3)同時向礦井調度室匯報,迅速向礦山救護隊發出通知救災,并通知可能受事故波及區域的人員。
11、撤離災區時應遵守哪些行動準則?
答:當災害事故發展迅猛,無法進行現場搶救,或災區條件急劇惡化,可能危及人員安全,以及接到上級領導指示撤退的命令時,井下職工應立即有組織地撤離災區,并應遵守下列行動準則:
(1)沉著冷靜。撤離災區時,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和鎮定的情緒,做到臨危不亂。所有人員都要有堅定安全撤出災區的信心,同時還應從各個方面、各個環節上做好充分準備。謹慎穩妥地行動。
(2)認真組織。在場的干部和老工人要充分發揮核心和骨干作用,組織帶領其他人員統一行動。所有遇險人員都必須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各行其是,單獨行動。
(3)團結互助。所有遇險人員都應發揚團結互助的精神和先人后己的風格,主動承擔工作任務,照料好傷員和年老體弱的同志,同心協力地到達安全地點。
(4)加強安全防護。撤退前,所有遇險人員必須使用必備的防護用品和器具。行進途中不可驚慌奔跑,遇有溜煤眼、積水區、冒落區等危險地段時,應探明情況,謹慎通過。
(5)正確選擇撤退路線。撤退前,應根據《礦井災害事故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要求和災變后的具體情況,確定撤退的目的地。應盡量選擇安全條件最好、距離最短的行動路線。在選擇撤退路線時,既不可圖省事,受僥幸心理支配冒險行動,也不能猶豫不決而貽誤時機。
12、在災區避難時應遵守哪些行動準則?
答:因通道堵塞、有毒有害氣體含量高,能見度低等原因無法安全撤離災區時,遇險人員應鎮定妥善地進行災區避難,并遵守以下行動準則:
(1)選擇適宜的避難地點。井下遇險人員暫時無法撤離災區時,應迅速進入預先構筑的避難硐室或其他安全地點暫時躲避,等待援救。也可利用現場的設施和材料構筑臨時的避難硐室。
(2)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樹立獲救脫險的信念,要互相鼓勵,統一意志,以極大的毅力,克服一切艱難困苦,堅持到安全脫險。千萬不可過分地悲觀和憂慮,更不能急躁盲動,冒險亂闖。
(3)加強安全防護。在災區避難時,要密切注視事故的發展和所在地點的各種情況,必要時,可就地取材構筑安全防護設施(如防護板、支架、臨時風幛等)。在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限的環境中避難時,要使用自救器和其他防護設施。
(4)改善避難地點的生存條件。避難期間,如發覺所在地點條件惡化,可能危及人員安全時,遇險礦工應立即轉移到附近的其它安全地點。離開原避難地點后,應在轉移行進沿途設置明顯的指示標記,以便于救護人員跟蹤尋找。如因受條件限制無法轉移時,則應積極采取措施,努力改善避難地點的生存條件,盡量延長生存時間。
(5)積極同救護人員取得聯系。遇險人員應在避難地點,用呼喊、敲擊頂幫或金屬等方式發出求救信號,與救護人員取得聯系。如有可能,可尋找電話或其他通訊設備,盡快與井上領導人通知。
13、礦工在災區自救和互救時應遵守哪些行動準則?
答:井下發生災害后,在礦山救護隊和醫生到達之前,事故地點及附近的職工應迅速組織自救和互救。利用現場一切器材和條件,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盡量減少人員傷亡。
(1)因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點有毒有害氣體含量增高,可能危及人員生命安全時,必須及時正確地佩用自救器,并嚴格制止不佩帶自救器的人員進入災區工作或通過窒息區撤退。
(2)在受災地點或撤退途中發現受傷的人員,只要他們一息尚存,就應組織有經驗的人員積極進行搶救,并迅速搬運到安全地點。
(3)對于從災區內營救出來的傷員,應妥善安置到安全地點,并根據傷情,就地取材,及時進行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人工呼吸等應急處理。
(4)在現場急救和搬運傷員過程中,方法要得當,動作要輕巧,避免傷員擴大傷情和受不必要的痛苦。
(5)在災區內避難待救時,所有遇險人員應主動把食物和可飲用水獻出,互助互濟,統一分配。要積極完成自己承擔的任務,精心照料傷員和其他同志,共同度過難關,安全脫險。
14、井下瓦斯和煤塵爆炸時,礦工如何自救?
答:當瓦斯、煤塵爆炸時都會產生較大的爆炸聲和空氣沖擊波,還會瞬時生成高溫和火焰,同時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這時在現場和附近巷道的工作人員,千萬不可驚慌失措。當你聽到爆炸聲和感到沖擊波造成的空氣震動氣浪時,應迅速背朝爆炸沖擊波傳來方向臥倒,臉部朝下,把頭放低些,在有水溝地方最好側臥在水溝里邊,臉朝水溝側面溝壁,然后迅速用濕毛巾將嘴、鼻捂住,同時用最快速度戴上自救器,拉嚴身上衣物蓋住露出的部分,以防爆炸的高溫灼傷。在聽到爆炸瞬間,最好盡力屏住呼吸,防止吸入有毒高溫氣體灼傷內臟。
礦內人員應想到自己所在的位置和巷道名稱,要迅速辨清方向,按照避災路線以最快速度趕到新鮮風流方向。外撤時,要隨時注意巷道風流方向,要迎著新鮮風流走。如遇上巷道被破壞,發生冒頂無法撤離,或者一時還搞不清楚避災路線,腦子先冷靜一下,選擇臨時避災硐室,在硐室內耐心等待來救,不可無目的亂闖。如考慮到時間較長,可將周圍有壓風管閥門打開,拿風帶頭在硐室口上面吹吹,以兔高溫和有毒氣體進入。
用好自救器是自救的主要環節。當戴上自救器后,絕不可輕易取下,以免遭受有害氣體的毒害。
15、自救器的作用是什么?
答:自救器是一種體積小、重量輕、便于攜帶的防護個人呼吸器官的裝備。其主要用途就是在井下發生火災、瓦斯、煤塵爆炸,煤與瓦斯突出或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時,供井下人員佩戴脫險,免于中毒或窒息死亡。
目前煤礦的自救器,按其防護特點,分為過濾式自救器和隔離式自救器兩類。
16、對井下有害氣體中毒人員的搶救措施有哪些?
答:對于有害氣體中毒遇難人員,應立即將遇難者抬到新鮮風流的巷道或地面,根據中毒情況采取急救措施。
(1)一氧化碳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呼吸淺而急促,失去知覺時面頰及身上有紅斑,嘴唇呈桃紅色。對中毒傷員可采用人工呼吸或用蘇生器輸氧。輸氧時可滲入5%~7%的二氧化碳,以興奮呼吸中樞,促進恢復呼吸機能。
(2)硫化氫中毒。硫化氫中毒除施行人工呼吸或蘇生器輸氧外,可將浸以氯水溶液的棉花團、手帕等放入口腔內,氯是硫化氫的良好解毒物。
(3)二氧化硫中毒。由于二氧化硫遇水生成硫酸,對呼吸系統有強烈的刺激作用,嚴重時可能灼傷,所以除了施行人工呼吸或蘇生器輸氧外,應給中毒傷員服牛奶、蜂蜜或用蘇打溶液漱口,以減輕刺激。
(4)二氧化氮中毒。二氧化氮中毒最突出的特征是指尖、頭發變黃,還有咳嗽、惡心、嘔吐等癥狀。因為二氧化氮中毒時,會使傷員發生肺浮腫,因而不能采用人工呼吸,若必須用蘇生器蘇生時,在純氧中不能摻二氧化碳,避免刺激傷員肺臟。最好是在蘇生器供氧的情況下,使傷員能進行自主呼吸。
(5)二氧化碳及瓦斯窒息。二氧化碳及瓦斯窒息造成假死的傷員,除了進行人工呼吸和蘇生輸氧外,還要摩擦其皮膚或使之聞氨水,以促進恢復呼吸。
17、搶救傷員進行人工呼吸的方法有哪幾種,具體是怎樣操作的?
答:人工呼吸是搶救傷員的一種急救措施:凡是由于觸電、溺水、缺氧窒息、二氧化碳及瓦斯窒息或一氧化碳中毒而處于假死狀態的傷員,均可對其施行人工呼吸急救措施。
施行人工呼吸前,首先將患者抬到新鮮風流較溫暖的地方.使其躺在擔架上或衣服上,迅速解開其上衣和腰帶,脫掉膠靴;取出口中、鼻孔中之堵塞物,并用棉被或毯子將身體蓋好,以免受涼;檢查有無內外傷,以便決定采用何種人工呼吸法。常用的人工呼吸法有三種:
(1)口對口呼吸法。將傷員仰臥,急救者一手托起傷員下領,并盡量使其頭部后仰,另一手捏緊傷員的鼻子,急救者深吸氣后,緊對傷員的口吹氣,急救者自己吸氣時,應將傷員的鼻子松開。吹氣要保持一定的節律,以每分鐘14~16次速率均勻進行,并應注意不漏氣。
(2)俯臥壓背法。將傷員俯臥,頭偏一側,腹部放一枕墊。傷員一臂伸向頭側.另一臂屆曲,使頭枕于臂上。急救者騎跨在傷員的大腿旁,面向頭部,兩臂伸直。兩手平放于傷員背部,拇指指向脊柱,其余四指向上外伸開。急救者身體向前傾,以身體重量壓迫傷員胸部,使胸腔縮小,將肺中空氣逼出,傷員呼氣;隨后,急救者身體后仰,除去兩手壓力,使傷員胸部自然擴張。空氣進入肺中而吸氣。如此重復動作,每分鐘以14~16次為宜。
(3)仰臥壓胸法。使傷員仰臥,頭偏向一側,盡可能將舌頭拉出。背部墊枕,使胸部抬高,上肢放在身體兩側。急救者跨跪在傷員大腿兩側面向傷員頭部,兩手放在傷員肋弓部,拇指向內,其余四指向外,壓迫傷員胸部,使肺中空氣排出,然后松手,胸腔自行擴張使空氣吸入肺中,如此有節奏地進行,每分鐘14~16次。
18、護送傷員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護送傷員非常重要,
如果護送不得當可能加重病情,甚至造成神經、血管損傷、終身殘廢或死亡。因此,護送傷員最好由有經驗的老工人擔任,若有醫務人員在場,則應由醫務人員護送。護送時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護送前,對傷員應先做初步急救處理,如包扎出血傷口或其他必要的緊急處理。
(2)按病情決定適當的護送方法。運送骨折傷員時,要根據骨折的部位采取不同姿勢。對于脊椎骨折的傷員,應將其平放在擔架上;上肢或下肢受傷時,應使傷員身體側向未受傷一側;腹部受傷時應仰臥。
(3)護送時,傷員頭部應在后,腳在前,以便隨時注意傷員的面部表情,以利及時搶救。
(4)在井下上山道行走時,頭在前,擔架要前低后高,下山反之。
(5)在運送中途不要換運輸傷員的工具,尤其對骨折傷員,以免增加病情,拖延護送時間。
運送傷員時動作要穩、迅速,避免搖晃震動。對休克傷員要頭低腳高。
19、為什么要抓緊創傷礦工止血?出血有哪三種類型?
答:創傷一般會出血,特別是較大的動脈血管損傷,出血過多,臉色蒼白,出冷汗,手腳發涼,呼吸急促,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對于這種傷員,首先要爭分奪秒、準確有效地進行止血,然后再采取其他急救處理措施。
出血可分為三種類型:一是動脈出血,血液是鮮紅的,隨心臟跳動的頻數從傷口向外噴射,速度很快,危害性很大;二是靜脈出血,血液是暗紅或紫紅色的,徐緩均勻地從傷口流出;三是, 毛細血管出血,血液是紅色的,像水珠樣地從傷口流出,多能自身凝固止血。
毛細血管和靜脈出血,一般用紗布、繃帶包扎好傷口,就可以止血。大的靜脈和動脈出血,可用加壓包扎法止血。
加壓包扎止血是最常用的有效止血方法,適用于全身各部。操作方法是用消毒紗布或干凈毛巾、布料蓋住傷口,再用繃帶、三角巾或布帶加壓纏緊,并將肢體抬高。也可在肢體的彎曲處加墊,然后用繃帶纏好。
20、為什么要為創傷礦工進行包扎?包扎的方法有哪些?
答:傷口是細菌侵入人體的入口。如果受傷礦工傷口被污染,就可能引起化膿感染,氣性壞疽及破傷風等病癥,嚴重損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所以,受傷以后。在井下無法做清創手術的條件下,必須先進行包扎。
包扎的材料有橡皮膏、繃帶、三角巾等,F場沒有上述包扎材料時,可用手帕、毛巾、衣服等代用。
根據傷員不同部位的傷情,現場常采用的簡易包扎方法有:螺旋式包扎法、螺旋反折包扎法、“8”守環形包扎法等。
螺旋式包扎通常先做環形纏繞開頭的一端,再斜向上繞,每圈蓋住前圈的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此法適用于四肢、胸背、腰部等處。
螺旋反折包扎先用環形法包扎開頭的一端,再斜旋上升纏繞,每圈反折一次。此法適用小腿、前臂等處。
“ 8”字環形包扎是一圈向上,一圈向下,成“8”字形來回包扎,每圈在中間和前圈相交,并根據需要與前圈重疊或壓蓋一半。此法適用于關節部位。
21、現場急救時常用的骨折臨時固定法有哪些?
答:(1)上臂骨折固定包扎法。肘關節屈曲成90°,在上臂內、外側各置夾板一塊,放好襯墊,用繃帶將骨折上下端固定。用三角巾將前臂吊于胸前,再用一條三角巾將上臂固定于胸部。無夾板時,用一寬布帶將上臂固定于胸部,再用三角巾將前臂懸吊于胸前。
(2)前臂骨折固定包扎法。兩塊夾板分另放置在前臂及手的掌側和背側,加墊后用繃帶或三角巾固定。肘關節屈曲成90°,用三角巾將前臂吊于前胸。
(3)小腿骨折固定包扎法。從大腿中部至足根的夾板兩塊,置于小腿內、外側,加墊后分段固定。無夾板時,也可用健肢固定。
22、對燒傷人員怎樣進行現場急救?
答:礦井中的燒傷,多因瓦斯燃燒,爆炸火焰、電流等引起;地面常因強酸、強堿或熱水等燙燒所致,F場急救是救治燒傷的起點,非常重要。其重點可概括為滅、查、防、包、送五個字。即:
滅:熄滅病人身上的火,使病人盡快脫離熱源,縮短燒傷時間;對已滅火而未脫去衣服的人,務必仔細檢查其衣服,特別是對已失去知覺的病人要特別注意。
查:病人呼吸、心跳怎樣?是否會合并其他外傷和有害氣體中毒?對爆炸沖擊燒傷病人,應特別注意有無顱腦損傷、胸腹腔內臟損傷和呼吸道燒傷。
防:防休克、窒息、創面污染。病人因疼痛和恐懼常常發生休克,可用針法止痛或給止痛藥;若發生急性喉頭梗阻或窒息時,可請醫務人員進行氣管切開,保證通氣;在現場檢查和搬運病人時,一定要注意保護創面,防止污染。為了減少創面的污染和損傷,病人已滅火的衣服可以不脫。
包:就是用較干凈的衣服,把傷面包裹起來,防止再次污染。在現場,除化學燒傷可用大量流動的清水持續沖洗外,對創面一般不作處理,盡量不弄破水泡,保護表皮。
送:就是迅速離開現場,把嚴重燒傷病人送往醫院。注意在搬運病人時,動作要輕柔,行進要平穩,隨時觀察傷情。
23、如何對觸電人員進行急救?
答:觸電后的急救要點是:
(1)立即切斷電源。用干燥的木棒、竹桿等絕緣工具,將電線挑開。挑開的電線應放置妥當,以免別人再觸電。
(2)人工呼吸。傷員被救以后,應當迅速觀察其呼吸、心跳情況。如發現傷員呼吸已停止,應立即將其移至通風安全的地方,使其平臥在地下,松開衣領和褲帶,進行長時間的人工呼吸,最好是口對口人工呼吸。
(3)胸外心臟按壓。發現傷員心音微弱或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胸外心臟按壓,并堅持到心跳恢復或心臟停止4小時以上。
(4)強心藥的使用。若呼吸、心跳都已停止時,人工呼吸和心臟按壓應同時進行。有條件時,可請醫務人員考慮了心內注射腎上腺素或異丙腎上腺素。如分別注射無效時,可聯合應用。
(5)傷口的處理。在處理電擊傷的傷口時,還應注意有無其他損傷,并作相應處理。
(6)局部電擊傷。應對傷口進行早期清創處理,創面宜暴露,不宜包扎,以免堵死組織腐爛、感染。此外,由于電擊傷有深部組織的壞死,因而較燒傷更易發生破傷風,必須請醫務人員常規注射破傷風抗毒素。
非煤礦山安全
1、 礦床、井巷、礦塊和礦壁的含義是什么?
答:地殼內部或表面富集的有用礦物,在質和數上達到工業要求和開采條件的部位叫做礦床。礦床的空間范圍包括礦體和圍巖。所謂礦體是礦床中達到工業要求的含礦部分,是直接開采的對象,而圍巖則是礦體周圍無開采價值的巖石。
劃歸一個礦井開采的礦床或礦床的一部分叫做井田。根據礦床的勘探程度,礦床的地質儲量、年產量的大小、開采技術和裝備狀況以及基本建設投資的多少等,來確定由一個礦井或幾個礦井開采一個礦床。
為了有計劃、有步驟地開采礦床,將井田再按開采范圍、采礦工藝、投資狀況等因素劃分若干開采單元。在緩傾斜、傾斜和急傾斜的礦床中,按井田范圍,沿垂直方向用平巷劃分成階段,在階段內再分割成若干礦塊。在水平和近水平的礦床中,按井田范圍,由平巷與沿傾斜方向的斜巷分割成盤區,在盤區內再劃分成礦壁。礦塊和礦壁則是最基本的開采單元,是開采活動的場所。
2、階段、盤區以及礦塊和礦壁其間按什么樣的順序開采?
答:為了減少開采活動對圍巖內壓力狀況變化的影響,提高礦產資源的回收率,保證采掘工作正常接續以及考慮礦床埋藏情況和地質構造情況,階段間或盤區間,礦塊間或礦壁間的開采,應當遵循一定的開采順序。
在階段間,通常采用自上而下的下行開采順序;盤區間通常也是由淺而深的進行開采。而不管是礦塊還是礦壁的開采順序,則都是按回采工作相對主井筒的位置關系,分為前進式(由主井筒向井田邊界推進);后退式(與前進式推進方向相反)和混合式(在井田內前進式和后退式開采均有)。
3、什么是礦床開拓、開拓巷道和開拓系統?
答:為開發地下礦床,首先要掘鑿一系列井巷,使地面與礦床之間形成完整的提升、運輸、通風、排水、行人、供電、供水、供壓風等生產系統。這些井巷工程的建立稱為礦床開拓。
為礦床開拓而掘鑿的各種井巷叫做開拓巷道。根據開拓巷道在礦床開采中所發揮的作用,可分為主要開拓巷道和輔助開拓巷道。主要開拓巷道包括:主井筒、主平峒、井底車場、主溜井及斜坡道、主要運輸平巷和石門等。輔助開拓巷道包括:副井、通風井及其他輔助井筒;排風、充填、排水以及各種非運礦石巷道和坑內輔助峒室。
主要開拓巷道和輔助開拓巷道在平面和空間上構成開采該礦床的系統,叫做開拓系統。
4、開拓方法的選擇主要考慮哪些因素?
答:選擇開拓方法主要考慮礦床埋藏條件,圍巖條件,井田內地質構造情況,地面的地勢地物地貌情況,地面水文與地下水文地質情況以及建設工期和投資,井巷工程量。還應考慮投產后生產運轉的效果以及資源回收等因素。在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后,進行技術經濟比較選定。
5、井巷工程的施工方法有哪些?
答:非煤井工礦山的井下巷道,各種斜巷、溜井、天井較多,主要施工方法是:
(1)斜巷掘進
一般斜巷掘進時采用風鉆鉆孔、火藥爆破的普通施工方法進行。
(2)天、溜井掘進
普通法掘進:一般是自下而上鉆孔爆破掘進。
吊罐法掘進:先在天井全高沿天井中心線鉆一個φ100~150毫米的孔,上端安設絞車,下端吊吊罐,工人在吊罐上鉆眼、裝藥等,然后用爆破法向上掘進。
深孔爆破法掘進:用深孔鉆沿天井全高鉆一組平行深孔,然后分段裝藥,依次爆破,形成天井。
爬罐法掘進:用主爬罐本身的驅動裝置沿天井頂板鋪設的導軌升降,人可立于罐上鉆眼、裝藥,用爆破法掘進。
鉆井法掘進:用特制的回轉鉆機沿天井全高先鉆φ200~300毫米的孔,然后再用鉆機擴大到天井的全斷面,或直接進行全斷面鉆進。
6、井巷工程維護原則是什么?
答:(1)利用和提高圍巖的強度
對于堅硬、完整、不易風化的圍巖,可充分利用其本身的強度保持井巷的穩定性,必要時可噴一薄層紗漿、混凝土等以防風化;施工時應快速掘進,減少圍巖暴露時間;采用光面爆破、微差爆破或機械方法掘進,減少對圍巖的破壞;采用噴錨支護、注漿、化學加固等方式加固圍巖。
(2)降低圍巖應力
在滿足生產和安全的條件下,盡量縮小井巷斷面尺寸;合理選擇井巷斷面的形狀及井巷與采場之間的相對位置,避免應力集中及疊加;采用光面、微差爆破、合理控制爆源與井巷的相對位置,降低爆破地震效應;有些巷道可采用拉桿支架,在巷道頂板預加水平壓應力,減小甚至消除促使頂板破壞的拉應力。
(3)架設支架阻圍巖的繼續變形及破壞
這是一種比較直接的井巷維護方法。選擇合理的支架材料、結構、尺寸,并根據具體情況采用正確的施工方法對巷道進行支護,以保護井巷的穩定。支架可分為臨時支架和永久支架。我國礦山井巷中支護所用的材料主要有:木支架、磚、料石、混凝土砌塊、金屬支架、混凝土支架、鋼筋混凝
土整體式支架、裝配式鋼筋砼支架、錨桿支護、噴射砼及噴錨支護。
7、什么是采礦方法?共分幾類?
答:采礦方法是指如何安全、經濟地采出礦塊或礦柱內礦石的方法,包括礦塊的采準切割、回采、采空區處理等工作。
根據礦石回采過程中采場管理方法不同,非煤井工礦山采礦方法可分為四大類:
(1)空場采礦法,特點是在回采過程中,采空區主要依靠暫留或永久殘留的礦柱來支撐,采空區始終是空著的,一般在礦石與圍巖很穩固時采用。
(2)崩落采礦法,特點是隨著礦石采出,有計劃地用崩落礦體的覆蓋巖層和上下盤巖石來充填采空區,以控制采區地壓。一般在礦體圍巖不穩固,地表允許陷落的條件下采用。
(3)留礦采礦法,特點是在回采過程中,采空區內暫時存留部分采下來的礦石,借以配合礦柱支撐采空區,并保持留有足夠的回采空間。一般在礦石較穩固,且不易氧化、粘結和自燃,礦體圍巖中等穩固的條件下采用。
(4)充填采礦法,特點是在回采時,采空區依靠充填其內的充填物來支撐。這種方法能有效地維護采空區,對圍巖的穩固性要求不高,但生產成本較高。主要用于開采礦石價值高,充填材料充足,地表不允許陷落和地質條件特別復雜的條件。
8、根據開采特點,空場采礦法還可分幾類?其特點和使用條件是什么?
答:根據礦塊或礦壁的結構不同與回采作業的特點,空場采礦法可分為全面采礦法、房柱采礦法、階段礦房采礦法等。
(1)全面采礦法主要是用于水平和緩傾斜礦床的開采。其特點是回采工作面沿礦床走向或傾斜方向全面推進,整層回采。在回采時將礦體內所夾廢石或貧礦石留下來,根據需要堆成礦柱來支撐采空區頂板。
該法優點是生產能力大,采準切割工作量較少,采礦成本低,采場通風好,能在采場處理廢礦石。但采場頂板暴露面積大,容易發生大面積冒頂。只適用于水平或緩斜,礦石與頂板穩固,礦石品位分布不均勻或有夾石層的礦床,礦床厚度不大于5~7米。
(2)房柱留礦法主要是用于水平和緩傾斜礦床的開采。其特點是在礦塊內礦柱和礦房交替布置,回采礦床時留下規則的,不連續或連續的帶狀礦柱,以此支撐采采區頂板。
該法優點主要是采準切割工作量小,工序簡單,各工藝可以平行作業,通風及作業條件好,但回收率低,用于礦石和圍巖穩定的傾角小于40°的礦床。
(3)分段采礦法、階段礦房采礦法主要用于急傾斜、厚度大的礦床開采。礦房沿礦體走向或垂直方向布置,用深孔、扇形炮眼爆破落礦,由下部漏斗柱階段平巷放礦。主要用于圍巖穩固,礦石較穩固、礦體厚度在8~ 20米,傾角大于礦石的自然安息角,且礦體內夾石少,礦體與圍巖接觸線明顯的礦床。
9、根據開采特點,崩落采礦法還可分幾類?其特點是什么?
答:崩落采礦法是一種效率高,能適應各種不同地質條件的采礦方法。在大、中型礦山應用較多,根據礦石是否在崩落廢石覆蓋下放出,崩落法還分圍巖崩落采礦法和礦石圍巖崩落采礦法。
圍巖崩落采礦法是礦石不在崩落廢石覆蓋下放出。該法還分單一分層和多分層的崩落法。
礦石圍巖崩落采礦法是將礦石在崩落的松散廢石覆蓋下放出。該法還分有底柱分段崩落法、有底柱階段崩落法和無底柱分段崩落法。
10、留礦采礦法的特點和適用條件是什么?
答:在開采厚度為0.7~5米的急傾斜脈狀礦床的現有采礦方法中,留礦采礦法是最有效最經濟的辦法。在中、小型非煤井工礦山廣泛使用。
根據鉆孔深度不同,分為淺孔留礦法和深孔留礦法。該法生產工藝簡單,容易管理,采準工作量小,成本低,通風條件好,開采強度和產量便于調節。缺點是頂板暴露面積大,安全性較差,不利于機械化開采,并在采場內留礦積壓大量礦石。主要適用于礦床穩固、圍巖中等穩固、傾角大于50°,且形狀規則和地面允許陷落的礦床開采。
11、非煤井工礦山的采空區處理方法有哪些?
答:礦石采出后,由于地下壓力的變化,可能會出現頂板下沉、底板隆起、側幫突出,巖石開裂、剝落甚至崩落現象,嚴重的會發生巖石自爆(巖爆),也會波及到地面引起地表開裂或塌陷。采空區大面積崩落,會造成強大的沖擊波和產生巨大的沖擊壓力,影響礦山生產甚至造成重大事故。
非煤井工礦山的采空區處理方法可分為充填法、崩落圍巖法和隔離法。
(1)充填法。該方法是用外來的充填料對采空區進行采后充填。其優點是減少采空區頂板移動幅度,防止上部圍巖冒落產生的沖擊,并可以利用尾礦砂充填,減小地表尾礦庫容積。主要缺點是施工復雜,費用高,不利于深部地下壓力的釋放。
(2)崩落圍巖法。該方法是在采礦后立即回采礦柱,盡量使圍巖自然冒落。如圍巖不易自然冒落時,尚需爆破崩落圍巖,與充填法相比,成本較低,能夠人為控制井下地壓活動。適用于地表允許下陷或地表下陷可以控制的條件。
(3)隔離法。根據采空區分布情況的不同,隔離法有兩種處理方法:
1)對于孤立分散的小采空區,圍巖崩落會對井下主要巷道和其它礦床的開采造成影響的,采取措施隔絕采空區與生產區段之間可能傳遞危害的一切通道,并在采空區附近開一能向地表的“天窗”。
2)對連續或基本連續的大礦床,在其中間應設置隔離帶,切斷各主要采空區的連續,控制地壓活動范圍。隔離帶可以是大的條帶形礦柱,也可是大的夾石帶、無礦帶或人為高強度混凝土料石充填體。
12、什么是露天開采的臺階構成要素?
答:露天開采的臺階、也稱階段。它是在開采過程中,為適應采掘設備及運輸設備的正常作業要求,將覆蓋層、圍巖及礦體劃分成一定高度的分層。其構成要素主要有:
(1)臺階上部平盤
(2)臺階下部平盤
(3)臺階坡面
(4)臺階坡頂線
(5)臺階坡底線
(6)臺階坡面角
(7)臺階高度
臺階的命名通常是以開采該臺階的下部平盤(即裝運設備站立平盤)的標高來表示。
13、什么是邊坡角、工作邊坡角、最終邊坡角?
答:通常所說的邊坡角,一般指的是最終邊坡角。露天采礦場的非工作邊幫最下一個臺階的坡底線和最上一個臺階的坡頂線所構成的假想斜面與水平面的夾角叫做最終邊坡角,也叫最終幫坡角。
工作邊坡角,露天采場的工作邊幫最上一個臺階的坡底線和最下一個臺階的坡底線所構成的假想斜面與水平面的夾角叫工作邊坡角,也叫工作幫坡角。
14、如何確定開采程序?
答:露天礦開采程序主要由以下幾個要素構成:開采臺階、采場降深、工作線布置及推進方式、工作幫。開采程序的確定也就是幾個構成要素的選擇過程。
開采臺階包括臺階形式和臺階高度的確定。一般臺階形式是水平劃分的,特殊時也有傾斜分層。臺階的高度主要取決于采掘設備的挖掘高度、裝載方式(上裝或平裝)和穿爆等因素。當礦體傾角緩、厚度較薄、品級和夾層多時,為減少開采損失,臺階高度不宜過大。
降深方式的種類較多。一般開采深度較大,走向較長的傾斜或及傾斜層狀礦體,特別是采用鐵路運輸的大型礦山。常用沿礦體上下盤方式降深。沿采場周邊境界螺旋降深方式多用于團塊狀礦體。
工作線布置及推進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沿走向布置工作線,垂直走向推進;
垂直走向布置,平行走向推進;
雙向布置工作線、雙向(或三向)推進;
沿一側邊幫布置工作線,扇形推進;
環形布置工作線,放射狀擴展式推進;
沿地形線布置工作線,垂直工作線推進。
一般山坡露天礦為減少新水平準備工作量多采用沿地形線布置工作線,垂直工作線方向推進。凹陷露天礦,采用鐵路運輸時,為便于布置線路一般沿走向布置工作線。環形布置工作線放射狀擴展推進方式常用于采用溜井放礦的漏斗采礦的小型露天礦。
15、如何確定爆破安全距離?
答:露天礦爆破的安全技術是爆破工程設計中的最重要組成部分。既要確定對人員的安全條件,還要確定對附近構筑物的安全條件。爆破所造成的危害主要有飛石、爆破地震效應和空氣沖擊波。
人員、設備、構筑物的安全距離主要根據爆破方法、規模、地形和地物特征、有關的保護設施等因素確定礦山爆破危險區邊界。一般飛散物對人員的安全距離:
1)破碎大塊礦巖(二次破碎):
裸露藥包爆破法:400米;
淺眼爆破法:300米;
2)淺眼爆破:200米,在復雜地質條件下或未形成臺階工作面時不小于300米;
3)淺眼藥壺爆破:300米;
4)深孔爆破:按設計,但不小于200米;
5)峒室爆破:按設計,但不小于300米;
6)各種設備的避炮距離:正前方為100米,側面70米,背面為50米。
當沿山坡爆破時,以上數據下坡方向的飛石安全距離應增加50%。
當要考慮爆破地震、空氣沖擊波的安全距離時,需要按公式計算。
16、穿孔作業有哪些安全注意事項?
答:1)嚴格按照各種穿孔設備的操作規程、維護檢修規程操作,操作人員要經過專業培訓。
2)鉆孔在平臺上移動和安置時,履帶板距離階段坡頂線不得小于2.5米;
3)鉆機行走時,如果線路坡度超過技術規定所允許的坡度時,應使用推土機慢速(不超過穿孔機行走速度)牽引;
4)鑿巖過程中采用濕式鑿巖,避免粉塵對人身造成危害。
17、邊坡安全管理的要求是什么?
答:1)露天礦的邊坡角必須符合設計規定,非經上級部門批準不準改變;
2)礦山最終開采境界線與設計境界線相差要小于5米,改變境界線需經上級機關批準;
3)為保證邊坡的穩定,當階段采完后,必須留有保安平臺和清掃平臺,每個階段保留安全平臺,其寬度不小于2~3米,每隔2—3個階段設置清掃平臺,其寬度不小于4~5米。
4)采礦場最終深度的巖體安息角的最大范圍之內不準修筑建、構筑物;
5)距采掘終了邊坡50米內,不采用拋擲爆破,20米以內不采用峒室內爆破,3米以內不采用中爆破,以防由于爆破震動破壞邊坡穩定性;
6)修整邊坡的爆破方法,原則上應采用淺眼爆破法,在有可靠減震措施條件下,可以采用其他爆破方法。修整工作應隨每個開采水平的結束立即組織進行;
7)在開采過程中,必須經常對邊坡進行檢查和管理。出現滑落征兆,必須設立專用觀測站,進行系統的觀測工作;
8)沿采礦場邊坡設置有效的、完整的排水防洪系統。
18、露天礦場邊坡破壞形式有幾種?影響邊坡穩定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答:1)露天礦邊坡破壞形式有三種:塌落、滑坡和傾倒。塌落(崩落、坍塌):坡面巖體突然脫離母體、迅速下落堆積在
坡腳,有時還伴有巖石的翻滾和破碎。
滑坡:邊坡巖體在較大范圍內沿某一特定的剪切面滑落。根據滑體的性質又可進一步劃分為覆蓋層滑坡和基巖滑坡。
傾倒是指邊坡內部存在一組與坡面成反傾向而傾角又較陡的弱面,它將巖體切割成許多相互平行的塊體而倒落下來。
2)影響邊坡穩定的主要因素有:
①采場的工程地質情況,包括巖性、地質構造、構造應力等方面。
②水文地質情況對邊坡穩定性的影響是多方面的。裂隙水會降低巖石的抗剪強度;地下水可能對巖體產生向上浮力和水平推力;當巖體中含有砂土時,在地下水的作用下,特別是受到震動時,會導致邊坡破壞。
③采礦技術條件是影響邊坡穩定的重要因素。采礦過程中形成的邊坡形狀、幾何尺寸、爆破震動等都直接影響到邊坡的穩定。一般邊坡上部較緩、下部較陡有利于穩定。
19、露天礦山主要事故的預防措施都有哪些?
答:露天礦山的主要事故包括:
采場邊坡滑坡、運輸車輛事故、機械事故、起重傷害、觸電、水害、火災、高處墜落、爆破事故、鍋爐和壓力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等。
事故預防措施有:
(1)露天采剝工作面開工前,必須編制作業規程,經礦山企業負責人批準后施行。露天開采時,必須按設計規定,控制采剝工作面的階段高度、寬度和坡面角。
(2)礦區必須建立地面防水、排水系統,防止地表水泄入露天采場;防止山洪沖毀生產、運輸系統、建構筑物;防止排土場矸(廢)石場尾礦庫發生泥石流;防止山體滑坡、邊坡滑落。
(3)礦山企業地面消防《消防法》執行。
(4)礦山企業爆破材料的生產、儲存、運輸、試驗、銷毀和爆破作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爆破安全規程的規定執行。
(5)礦山電力系統的設計、安裝、驗收、運行、檢修等工作,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露天礦山鐵路、汽車運輸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7)礦山的采掘、裝載設備、鍋爐和壓力容器、起重設備等按設備的操作規程使用和管理。
(8)對礦山的環境定期進行各種指標的檢測,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0、如何防止邊坡滑坡?
答:針對具體的露天采場,要認真分析研究影響邊坡穩定的各種因素,有目的的采取有效的防止方法。目前常用的方法有:
頂應力錨桿(索)加固邊坡;
抗滑柱加固邊坡;
擋土墻加固邊坡;
采礦過程中注意削坡減重、坡底回填、留臨時防滑壁、合理設計開拓運輸系統和開采程序等;
采取防排水、疏干措施。
21、氣動鑿巖機分哪幾類?使用安全有哪些要求?
答:鑿巖機在大型露天礦主要用作對大塊石的二次爆破鉆眼和邊坡滑清根的輔助工具,在小型礦山,特別是在小型采石場,則是主要的采礦工具。
根據氣動鑿巖機重量不同,它可分為輕型(一般機重不大于22千克)、中型(一般重為22~30千克)和重型(重量大于30千克)鑿巖機三種。氣動鑿巖機是利用壓縮空氣推動鑿巖機氣缸中活塞往復運動沖擊釬尾,釬頭對巖石作功,從而破碎巖石。
從事鑿巖工作的操作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應掌握以下安全注意事項:
(1)了解鑿巖作業所采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可能發生的故障及預防方法,特別應了解工程部門有關鑿巖的安全技術規程。
(2)進入工作面后,應立即清除工作面的浮石,灑水清洗粉塵,確保工作人員的作業安全及工業衛生。作業中如果發現片邦、坍塌預兆,應立即停止作業,撤出工作面,待處理后方可再進行作業。
(3)氣動鑿巖機以壓縮空氣為動力,應掌握有利的壓氣機工作壓力范圍,通常工作面離開壓氣機房較遠,應保持鑿巖機工作壓力在0.45~0.65MPa范圍內,壓力低則鑿巖效率低,浪費動力;壓力高則零件壽命短,易引起安全事故。
(4)鑿巖過程中,要注意鑿巖設備連接件、緊固件的緊固情況。如發現松動,應及時停機進行處理。通常鑿巖機械運轉時,嚴禁修理其運轉部分的零部件。
(5)鑿巖過程中應觀察釬子的工作情況,避免卡釬及斷釬,應注意施加適當軸向推力,防止發生斷釬事故傷人。
(6)各種鑿巖機設備的使用說明書,一般均介紹了機器的結構原理、故障及處理方法,以及技術保安等項,操作及管理人員均應熟悉其中內容。
22、裝載機分哪幾類,使用安全哪些要求?
答:裝載機機械種類很多,在露天礦場,按裝載巖石工作機構的不同可分為鏟斗式、耙斗式和耙爪式三種;按行走方式不同可分為軌輪式、履帶式及輪胎式三種;按驅動方式使用的動力源可分為電動、氣動和內燃式三種。
使用裝載機的安全事項主要有:
(1)無駕駛證者不準操作;操作者必須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嚴禁酒后駕駛,操作時注意力要集中,不準在駕駛中飲食、吸煙、閑談。
(3)開車前,必須檢查轉向器的方向盤左右自由轉動量不大于25°、轉向臂、橫直拉桿球頭及轉向節主銷完好,緊密適度、保持潤滑油面至加油口下1厘米。
(4)送電檢查各種信號、照明燈、電笛、喇叭齊全完好、儀表及儀表燈完整良好。
(5)檢查油、水、氣、電回路、驅動、轉向傳動、承載系統零件齊全完好,方可起動發動機。
(6)裝載時,鏟斗、動臂下嚴禁站人,裝載物不準偏重、超載,禁止鏟斗超過運載位置高速運行,嚴禁急轉彎,行駛中嚴禁人員跳上跳下,轉彎時必須減速。
(7)在高料堆作業時應有人監護,最高速度不準大于10公里/時,并注意下方安全。
(8)行車中必須根據路面狀況選擇適當車速,不允許超過額定最高車速行駛。
(9)卸載物料時,不允許物料重心偏重,也不允許大塊物料伸出車幫之外。
(10)冬季啟動發動機嚴禁用明火烘烤發動機。啟動后,發動機必須空轉5~10分鐘,待水溫、油溫上升、氣壓達到規定值后,才準運行作業。
23、單斗挖掘機的分類及其安全要求是什么?
答:這類挖掘機的用途是多種多樣的,它可以配備各種不同的工作裝置,進行多種形式的上方挖掘、倒裝及土石的鏟裝工作。單斗挖掘機可按其運用性、鏟斗容積、動力工作裝置及行車裝置的不同進行分類。按照鏟斗容積分類,可分為四類。小型(斗容一般小于1米3),中型(斗容1~5米3),大型(斗容5~15米3)和巨型(斗容超過15米3)。按照驅動動力形式,可分為電力驅動、內燃驅動和復合驅動三種。復合驅動多為柴油機——液壓驅動。按行走支承裝置的不同,可分為軌行式,履帶式、輪胎式和邁步式。
在礦山中大量使用電鏟。使用電鏟的安全注意事項主要是:
(1)電鏟司機必須經過考試合格,熟知并嚴格執行電鏟技術操作規程,嚴禁一人作業。
(2)電鏟作業時,禁止任何人上下電鏟,在作業范圍內不準有人逗留、穿行和工作等。
(3)電鏟在作業運轉時,禁止進行維護保養和任何檢查工作,必要時可以停車進行處理。
(4)在檢查和處理電氣設備時,須斷開所屬電源,不得帶電作業并掛檢修標志牌。
(5)嚴禁在電纜及高、低壓接觸部位附近休息躺臥,嚴禁在鏟斗內休息或坐臥。
(6)當發現工作面有盲炮孔、炸藥、雷管、導火線,應立即停止作業,報告值班長或調度,采取措施后再作業。
(7)電鏟附近爆破作業前,要把電鏟開到指定地點,做好避炮工作。
(8)操作中,要隨時注意作業區是否安全。當礦巖有滑落,塌陷危險威脅設備安全時,應迅速地將電鏟開到安全地點,并立即向班長和調度報告。
(9)電鏟回轉半徑內如有汽車、吊車、推土機等設備時,啟動回轉前,必須與其聯系撤出,否則不許啟動回轉。
(10)司機室無人時,應及時將電鏟的電源拉斷。
(11)不得在超過設計階段高度的工作面作業。
24、汽車運輸的安全要求是什么?
答:汽車運輸在國內外的露天礦中被廣泛應用,這是由于汽車運輸具有運行靈活,消耗金屬材料少,與鐵路運輸相比可使電鏟效率提高40%左右,排土成本約為鐵路排土的20%~30,開拓面布線較容易,增大露天礦延深速度,在深凹露天礦一般可比鐵路灌輸減少剝巖量,多出礦,早出礦等優點。
正確的筑路和養路,是保證運礦汽車安全行駛的主要條件。汽車路的曲率半徑、路面寬度、縱向坡度與可見距離等參數都應當與行車速度相適應。汽車道應有防護設備與路標。
汽車路線上的正常視度應不少于50米,而在道路交叉點的視度不少于100米。
養路方面的安全措施有:經常巡查路段,山坡盤道應設置柵欄與路標,及時清理路肩、邊溝、水槽、水溝中積穢,及時維修凸凹路面等。
行車距離應按車速、道路、視度和制動器的技術性能而定,在一般情況下不小于50米。
露天礦汽車路上應搞好沿路照明,汽車夜間行駛時,前燈應能射出150米以外,加大汽車間的距離,嚴禁急行與超車。如夜間在路上臨時停車,須開放小燈和尾燈,以示意停車位置,以便車輛、行人避讓。
汽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訓練,并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有駕駛執照后方可獨立駕駛;開車前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系統、喇叭、燈光信號以及電瓶箱各部位狀況良好,潤滑油、燃油及冷卻水必須添加夠量;汽車進入工作面裝車,車應停在易于電鏟裝車的位置,停車處應在離電鏟尾部回轉半徑0.5米以外,以防電鏟回轉撞壞汽車,電鏟裝車時,嚴禁將頭和手伸出駕駛室外,防止大塊落石傷人;車上沒有司機時,坡道上不準停車,駕駛員不準離開駕駛室。必須熟知采場有關爆破的信號與標志,放炮時,應聽從警戒人員指揮,做好避炮工作,不許強行通過爆破警戒區。
25、鐵路運輸的安全要求是什么?
答:鐵路運輸具有運量大、合理運距長、成本低、生產可靠、設備及備品備件容易解決等優點,因此我國大型露天礦廣泛采用鐵路運輸。
鐵路運輸中常見事故有撞車、脫軌、道口肇事等事故。這些事故的發生除違章調度、違章作業外,多由于設備失修、線路彎曲和下沉、軌距擴大而引起的線路脫軌,路外事故(鐵路兩側堆物、裝車不穩導致移動中礦石脫落傷人、超重、偏重等),在鐵路與公路的平交道口處無人看守或安全信號不靈、擋攔失效,以及不具備“全風制動”的運行列車等原因。
在機車車輛安全裝置與安全運行方面,要求每臺機車上都裝有制動機。除“單機制動”外,還應有司機用來調節列車速度或停車時采取安全措施的“列車制動”,每臺車上應裝有車梯子與腳踏板、完好的前后照明、信號標志燈、汽笛與風笛音響信號以及電機室、高壓室或輔助室門上的門聯鎖等安全裝置。
在調車作業安全中要特別注意車輛摘掛作業時的安全防護。摘車時,在超過0.25%的坡道上停放車輛要做好止輪防溜措施,
然后再提鉤摘車。
預防軌道線下沉和設置必要的“死叉線鋼軌擋”。
在鐵路線一側應設人行小路,在橫越路線的地方設置“小心列車”的路牌,在露天礦要按規定設置夜間照明燈和各種信號燈。
鐵路運輸人員要加強安全聯防,有權制止一切違章作業現象,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立即上報并督促及時整改。
26、斜坡箕斗運輸的安全要求是什么?
答:斜坡箕斗運輸是露天礦聯合運輸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它適合窄而深的傾斜或急傾斜礦床。由于斜坡箕斗可以直接運輸大塊堅硬礦巖,運輸角度可達35°,所以它能以較短的運距克服較大的高差,顯著縮短礦山內部運輸距離。
山坡露天礦箕斗道一般設在采礦場境界以外,正對箕斗道的下方不應布置任何建筑物。以免箕斗跑車造成事故。
深凹露天礦箕斗道設在采場非工作幫或端幫,箕斗道傾角按采礦場邊坡選取,采礦場內宜用汽車運輸。
運輸車輛往箕斗卸載時采用轉載棧橋,棧橋結構為鋼筋混凝土,當棧橋移設頻繁時可用鋼結構。
采用大型箕斗運輸,應設箕斗檢修設施,以便更換箕斗及車輪。
要定期檢查鋼絲繩繩頭,發現磨損,應及時更換;軌道敷設平直,軌距均勻;箕斗裝礦不偏離中心。
要有防止礦石直接沖擊漏斗閘門和礦倉以及防止箕斗裝礦時撒礦影響運行的措施。
27、索道運輸的安全要求有哪些?
答:架空索道是鋼絲繩運輸的一種特殊形式。它是用架設在空中的鋼絲繩作為貨車運行的導軌,而貨車則由鋼絲繩牽引運輸貨物。
架空索道按牽引鋼絲繩的動作方式,可分為循環式架空索道(牽引鋼絲繩作無極牽引的連續動作)和往復式架空索道(牽引鋼絲繩作有極牽引的往復動作)。按組成索道的鋼絲繩數目分可分為多線索道(有三根或四根鋼絲繩組成,應用于客運索道),雙線索道(具有承載索及牽引索)和單線索道(只有一根傳動索,它既是承載索又是牽引索)。
架空索道具有對自然地形適應性強,受氣候影響小,裝、卸設施簡單,消耗能量少和易于制造等優點。所以在我國礦山、特別是山區礦山的運輸發揮著很大作用。
對架空索道的安全主要有以下要求:
(1) 索道線路經過廠區、居民區、鐵路和公路時,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2) 索道線與電力和通訊線路交叉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3) 承載索的線路、套筒投入運輸后應定期檢查;
(4) 必須同時設置工作制動和事故制動裝置,如其中一個出現故障,應停止運轉;
(5) 承載索經常檢查,確認在10米長度內,外表鋼絲折斷總數達35%,或有嚴重變形時應予更換;
(6)牽引索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局部或全部更換;
①在一股內斷絲數達3根以上的,或斷絲數頭達8根以上的,可更換繩股;
②在一段鋼繩內有三股以上需要更換時,該段鋼繩應全部更換;
③直徑減少10%時,整條鋼絲繩應予更換。
(7)牽引的接頭處,長度應不小于其直徑的1000倍,直徑增大不允許超過10%;
(8)線路支架中心線應定期校正,發現線路支架有嚴重腐蝕、裂紋、松動、歪斜變形等情況,必須及時處理;
(9)高出地面不到2米的站內回轉設備,應設置安全罩或安全柵欄,高出0.6米以上的站房,應在站口設帶柵欄的眺臺或護肩;
(10)遇有八級或八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運行,并把吊頭收回站內。
,>(3)如果媒體堅硬致密裂隙不發育,灌水時水分很難滲入媒體,此時可在水中加入適量濕潤劑,以提高灌水的防塵效果。
(4)如果下分層有隔水性能較好的夾矸層,會影響灌水效果,造成夾矸上煤體濕潤較好,而夾矸下很難濕潤。因此,分層開采時,應盡量把夾矸層置于分層的底部,以確保灌水效果。
(5)如果采掘接替緊張,不可能在采前1—2個月進行灌水,這樣可在掘進上風巷時,同時向采空區灌水;蛘咴诨夭缮戏謱訒r采用隨采隨灌的方法。如埋管灌水、插管灌水即可。
(6)采空區灌水會增加下分層煤體的裂隙,也會在采空區內形成漏風通道,特別是采空區內殘留碎煤脫水后極易被氧化而造成自然發火。因此,要加強采空區防火管理,嚴格控制漏風或在水中加注阻化劑,以防自燃發火。
8、煤礦采掘工作面的綜合防塵措施包括哪些內容?
答:采煤工作面的綜合防塵措施主要有:(1)煤體注水;(2)噴霧灑水;(3)采用爆破落煤的,可推廣水封爆破或水炮泥;(4)采煤機械應有完善的防、降塵裝置,電煤鉆應使用側式供水降塵;(5)通風和其他防、降塵措施包括凈化風流、定期清掃積塵以及個人防護等。掘進工作面的綜合防塵措施主要有:濕式鑿巖(或干式捕塵)、水炮泥、噴霧灑水、沖刷巖幫、凈化風流以及個人防護等。
礦井火災
1、 什么叫礦井火災?有哪幾種礦井火災?
答:礦井火災又叫礦內火災或井下火災。是指發生在煤礦井下巷道、工作面、硐室、采空區等地點的火災。能夠波及和威脅井下安全的地面火災,也叫礦井火災。
礦井火災的發生原因,按其熱源可分為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
內因火災是由煤炭自燃而引起的火災。它經常發生在采空區、停采線、斷層、煤柱等丟煤區,掘進冒頂處或封閉不嚴的舊采區內。
外因火災是指由外部火源,如明火、電纜著火、電氣設備產生的電弧火花,瓦斯或煤塵爆炸,以及放炮等引起的火災。一般的說,在電氣化程度較低的中、小型煤礦,大多數外因火災是由于使用明火或違章爆破等引起的。在機械化、電氣化程度較高的礦井,則大多是由于機電設備管理維護不善,操作使用不當,設備運轉故障等原因所引起的。而且隨著礦井電氣化程度的不斷提高,機電設備引起的外因火災的比重也有增長的趨勢。在井下吸煙、取暖、違章放炮、電焊及其它原因,引起的外因火災,也時有發生。
外因火災大多容易發生在井底車場、機電硐室、運輸及回采巷道等機械、電氣設備比較集中,而且風流比較暢通的地點。這類火災一般發生得比較突然,發展速度也快。一個小火源,稍有疏忽,火勢就可能蔓延擴大到很大的范圍。如果發現不及時,處理方法不當,或是行動措施不果斷,會給礦井帶來嚴重損失以至發生慘痛的人身傷亡事故。
2、礦井火災的主要危害有哪些?
答:(1)產生大量的有害氣體;
(2)引起瓦斯和粉塵爆炸;
(3)毀壞設備和資源。
3、什么叫外因火災?
答:外因火災是由于外部火源如明火、放炮、電流短路、機械磨擦和撞擊等原因引燃可燃物造成的火災。
4、外因火災的特點是什么?
答:外因火災大多發生在風流暢通的地點,發生突然,火勢發展迅速,如果不及時撲滅,會造成嚴重后果。
5、外因火災的形成條件有哪些?
答:(1)一定數量的可燃物質;
(2)有足夠數量的氧氣;
(3)火源具有一定的溫度和足夠的能量。
6、發生外因火災的原因有哪些?
答:(1)出現明火;
(2)不安全的放炮方法;
(3)機械磨擦、撞擊、輸送帶打滑、切割夾矸或頂板冒落產生火花;
(4)電器設備損壞,電流短路或漏電;
(5)瓦斯煤塵爆炸,產生再生火源;
7、防止礦井外因火災的措施有哪些?
答:防止礦井外因火災的措施有:
(1)嚴格杜絕火源。嚴禁將煙和火帶下井,更不許在井下吸煙與使用明火;地面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米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地面木料場、矸石山、爐灰場與進風并的距離不得小于80米,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2)井下和地面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使用噴燈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使用噴燈等工作,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206條的規定。制訂安全措施,經礦長批準,并由礦長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督。
(3)按礦井瓦斯等級,使用規定的安全可靠的炸藥和雷管,并嚴格執行放炮的有關規定。
(4)礦井必須設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統。井下消防管路系統應每隔10O米設置支管和閥門,但在膠帶輸送機的巷道中應每隔50米設置支管和閥門。消防水池必須經常保持足量的水量。
(5)新建礦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為中心的聯合建筑,井筒、平硐、各水平的連接處及井底車場,主要絞車道同主要運輸巷、回風巷的連接處,井下機電硐室,主要巷道內的膠帶輸送機的機頭前后兩端各20米范圍內,都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和支護。
(6)所有機電設備必須采用防爆型或防火花型。在必須使用某一種不防爆或防爆性能不好的儀表或設備時,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措施。
(7)進風井口和通風平硐口都要裝設防火鐵門。
(8)礦井必須在井上、下設置消防材料庫。井上消防材料庫應設在井口附近,并有軌道直達井口;井下消防材料庫應設在每一個生產水平的井底車場或主要運輸大巷中,并應裝備消防列車: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由礦長確定,并備有明細卡片,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更換,及時補齊。
(9)井下爆破材料庫、機電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井底車場、使用膠帶輸送機或液力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應備有滅火器材。所有井下工作人員都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職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8、如何預防外因火災?
答:(1)預防明火;
(2)井下硐室內不準存放汽油、煤油或變壓器油;
(3)預防放炮引火;
(4)預防電器引火;
(5)預防磨擦撞擊火花。
9、什么叫內因火災?
答:易燃物(煤、坑木等)接觸空氣氧化發熱,因熱量積聚而導致易燃物著火的火災。
10、內因火災的特點是什么?
答:內因火災多數發生在風流不暢通的地點,外部征兆不明顯,很難早期發現和找到火源的準確位置,火災可能延續幾個月、幾年甚至更長時間。
11、預防自燃火災的方法有哪些?
答:預防自燃火災的方法有預防灌漿、注灑阻化劑、均壓通風和注入惰性氣體等。
12、煤層自燃發火有哪些標志?
答:(1)引起明火;
(2)產生煙霧;
(3)產生煤焦油味;
(4)采空區測取的一氧化碳濃度超過礦井實際統計的臨界標,并有上升趨勢。
13、煤炭的自燃條件是什么?
答:(1)煤有自燃傾向性,且以破碎狀態存在;
(2)有連續供氧條件;
(3)有積聚氧化熱的環境;
(4)上述三個條件持續足夠的時間。
14、自燃發火的征兆有哪些?
答:(1)巷道中出現霧氣或巷道壁出“汗”;
(2)出現火災氣味,如煤焦油味、煤油味等;
(3)人體不適,如頭痛、悶熱等;
(4)火區流出的空氣和水溫度增高。
15、為什么灌漿能夠滅火?
答:(1)泥漿能將殘留的碎煤包裹起來,隔絕碎煤與空氣的接觸,阻止氧化;
(2)泥漿灌進后,增加了采空區的密實性,能減少漏風;
(3)泥漿起到了冷卻、降溫、吸熱作用。
16、為什么說礦井火災對井下人員的危害特別大?
答:礦井火災會給井下人員的生命安全帶來特別嚴重的危害,主要原因是:
(1)井下空間狹小,礦井通風及巷道聯通關系復雜,供風量有限,發生火災時人員避災會受到井下環境條件的限制。
(2)礦井火災會產生大量的高溫煙火,火源附近的溫度常常在1000℃以上;馂乃a生的大量煙氣和熱量在井下不易散失。在巷道通風的情況下高溫煙流能隨風迅速傳播到很遠很大的范圍,使這些區域的人員受到高溫的傷害。
(3)火災煙氣中帶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以及蒸汽和煙塵等,不但對人的眼睛及呼吸器官有強烈的刺激和窒息作用,而且煙氣中的一氧化碳等氣體具有很大的毒性。
(4)礦井火災發展到一定強度,當出現火風壓,可能會造成礦井通風網路風流方向的變化,從而使煙氣的流動失去控制,進一步擴大災區范圍,使更多的井下人員受到火災煙氣的毒害。同時給井下的安全撤退帶來極大的困難和危險。
(5)煤礦井下到處都存在大量的易燃物,火災極易發展蔓延,高溫火煙在巷道流經的路程上,滲入新鮮風流時,將會在滲風地點形成新的火源。
(6)礦井火災還會引起瓦斯、煤塵的爆炸。
17、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采取什么行動?
答: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應根據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制火勢,并迅速報告礦調度室。在現場的區、隊、班組長應依照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將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區(火災瓦斯流經的地區、由于火風壓造成火災瓦斯逆流的地區以及可能發生爆炸的地區等)的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并組織人員利用現場的一切工具和器材進行滅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其電源。在電源切斷前,只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如果火災范圍大或是火勢猛,則應在撤出災區人員、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穩定風流,控制火勢發展,防止人員中毒和預防瓦斯或煤塵爆炸的措施,并隨時保持和地面指揮部的聯系,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行事。如果現場人員無力搶救,同時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是其它地區發生火災,接到撤退命令時,就要立即進行自救和組織避災。
確定控制風流的措施是控制火勢,減小災情的重要方法?刂骑L流的方法有:正常通風;減少風量;停風或短路;反風。
一般不能輕易采用停風或減風,特別是當火災發生在瓦斯礦井時,由于停風或減風會使井下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增加,有造成瓦斯爆炸的危險。停風或減風還使巷道中分配的扇風機風壓降低,更容易受火風壓的影響。
當火災發生在總進風流中(進風井口、井筒內、井底車場或總進風道等)時,應進行全礦性反風,以防止煙氣流入井下各生產巷道。
火災發生在總回風道中(總回風道、回風井底、回風井內或回風井口)時,必須維持原風流方向,才能使煙流不侵入井下。
井下機電硐室發生火災時,通常應迅速關閉防火門或修筑臨時密閉墻,以隔斷風流。
由于火風壓的作用而產生風流逆轉時,應在火源的進風側修筑臨時密閉墻。這樣可以迅速減弱火勢,從而減少火風壓的作用。
18、什么是直接滅火法?用水滅火應注意些什么問題?
答:直接火火法是對剛發生的火災或火勢不大時,可采用水、砂子、化學滅火劑、高倍數泡沫滅火器等直接將火撲滅的方法。
用水滅火,是利用從水槍射出的強力水流撲滅燃燒物體的火焰,而且水能浸濕物體表面,阻止繼續燃燒。該法適用于火勢不大,范圍較小的火災。但應注意以下問題:
(1)應有足夠的水源和水量。少量的水在高溫下可以分解成具有爆炸性的氫氣和助燃的氧氣。滅火人員一定要站在火源的上風側,并應保持正常通風,回風道要暢通,以便將火煙和水蒸汽引入回風道中排出;
(2)應從火焰四周開始滅火,逐步移向火源中心,千萬不要直接把水噴在火源中心,防止大量蒸汽和熾熱煤塊拋出傷人,也避免高溫火源使水分分解成氫氣和氧氣;
(3)隨時檢查火區附近的沼氣濃度。《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在搶救人員和滅火工作時,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塵、其它有害氣體和風流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4)電氣設備著火以后,應首先切斷電源。在電源未切斷以前,只能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如用砂子、巖粉和四氯化碳滅火器進行滅火。如未斷電源,直接用水滅火,水能導電,火勢將更大,并危及救火隊員的安全。另外,水不能用來撲滅油料火災,油比水輕,而且不易與水混合,可以隨水流動而擴大火災面積。
19、如何加強火區管理?
答:火區封閉后,應加強管理,其主要內容有:
(1)繪制火區位置關系圖,所有火區和曾經發火的地點都必須在圖上注明,并說明火區發生的地點、時間、火區范圍和已采取的滅火措施;
(2)每一處火區都要按形成火區的先后順序進行編號,并建立火區管理卡片,包括火區登記表、火區灌漿記錄表和防火墻記錄;
(3)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墻都應編號,并在火區位置關系圖中注明。每個防火墻附近必須設置柵欄和警標,并懸掛說明牌;
(4)防火墻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應定期測定和分析;防火墻外的空氣溫度、瓦斯、防火墻內外空氣壓差以及防火墻墻體,必須定期檢查。所有測定和檢查結果,都必須記入防火記錄本中,發現有異常,必須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火區熄滅的條件:
封閉的火區,只有經取樣化驗分析證實,,可認為火區已經熄滅,方準啟封:
(1)火區內的空氣溫度下降到30℃以下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諝鉁囟认嗤;
(2)火區內空氣中的氧氣濃度降到5%以下;
(3)火區內空氣中不含有一氧化碳或封閉期間內一氧化碳濃度逐漸下降,并穩定在0.001%以下;
(4)火區的出水溫度低于25℃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常出水溫度相同;
(5)上述四項指標持續穩定的時間不得少于1個月。
20、井下發生火災時,未戴救護設備的人員為什么不能從出煙的井口入井救災?
答:因為火災能產生大量的有毒性氣體CO及大量的煙塵,人員在沒有戴任何防護面具的情況下入井救災,會發生中毒或窒息傷亡事故,所以不能從正在出煙的井口入井。
21、為什么不能用水撲滅油類火災或電氣火災?
答:(1)因為油比水輕而且不易與水混合,它總是浮在水面上可以隨水流動,會擴大火災面積;
(2)水能導電,用水滅火可能導致人員觸電事故。
礦井水災
1、 什么是礦井水災?礦井發生涌水的水源有哪幾種?
答:礦井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地面水和地下水通過各種通道涌入礦井,當礦井涌水超過正常排水能力時,就造成礦井水災。礦井水災(通常稱為透水),是煤礦常見的主要災害之一。一旦發生透水,不但影響礦井正常生產,而且有時還會造成人員傷亡,淹沒礦井和采區,危害十分嚴重。所以做好礦井防水工作,是保證礦井安全生產的重要內容之一。
礦井水源分為地面水和地下水。
(1)地面水引起的礦井水災。礦井附近有江河、湖泊、池塘、水庫、溝渠等積水,以及季節性雨水時,當水位暴漲,超過礦井井口標高而涌入井下,或由裂隙、斷層或塌陷區滲入井下造成水災,這種水源叫地表水。受這種水危害的情況,一般有以下幾種:
1)位于低洼地帶的礦井,由地表水沖破礦井周圍圍堤而流入井口,或由于殲石山、爐灰等堆積位置選擇不當,被洪水或雨水長年沖刷到附近的江河當中,使河床增高或造成河水超過堤或攔洪壩直接進入井口。這種地表水來勢兇猛,而且伴隨許多泥沙、礫石。如防備不當,常造成淹井事故;
2)地表水與松軟的沙礫巖層相通,當井筒掘進穿透沖積層含水層時,地表水將順著砂礫巖層的裂隙涌入井下造成淹井;
3)地表水與煤層頂底板的含水層相連通或由斷層溝通,地表水通過含水層或斷層進入井巷,致使發生水災事故;
4)煤層采掘以后,冒落帶一旦進入老窯或與地表水系溝通,也會發生地表水涌入礦井,造成水災事故。
(2)地下水引起的礦井水災。地下水包括地下含水層水、溶洞、斷層水、老空水等。地下水造成水災的情況,一般有以下幾種:
1)地下的礫巖層,流沙層和具有巖溶的石灰巖層,都含有大量積水,稱為含水層。當采掘工作接近或穿透這種積水區時,就會造成透水事故;
2)斷層及其附近的巖層均比較破碎,在這種破碎帶內有時含水或與地表水、含水層溝通,掘進時,碰到這種情況容易造成突水事故。
3)已采掘的舊巷及空洞內,常有大量積水,稱為老空水。老空水常為礦井水災事故的主要原因。老空水特點是水壓大,一旦掘透,來勢兇猛,具有很大破壞性。
2、 地面防治水的措施有哪些?
答:地面防治水是在地面修筑一些防排水工程,防止降雨匯集的水和地表水涌入工業廣場或通過滲漏區進入井下的重要措施,是保證礦井安全生產的第一道防線。
《煤礦安全規程》及非煤礦有關規程對地面防治水的工作都作了具體的規定,要求礦務局、礦必須查清礦區及其附近的地面水流系統的匯水、滲漏情況、疏水能力和有關水利工程的情況,因地制宜,統籌安排,制定蓄、疏、防、排相結合的防治措施。
井口和工業場地內主要建筑物的標高,必須高出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區還必須避開泥石流;碌鹊囟。低于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必須修筑堤壩、溝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排水的有效措施。
井口附近和塌陷區內外的積水或雨水可能潰入井下時,必須根據情況采取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l)嚴禁本礦或小煤礦開采煤層露頭的防水隔離煤柱;
(2)容易積水的地點應修筑溝渠,排泄積水。修筑溝渠時。應避開露頭、裂縫和透水巖層。特別低洼地點不能修筑溝渠排水時,應填平壓實;如果范圍太大無法填平時,可建排洪站排水,防止積水滲入井下。
(3)礦井受河流、山洪威脅時,必須修筑堤壩和泄洪渠,防止洪水侵入。
(4)排到地面的井下水,必須妥善處理,避免倒滲井下。
(5)漏水的溝渠和河床應及時堵漏或改道。地面裂縫和塌陷地點必須填塞。
(6)雨季每次降雨后,必須派專人檢查礦區及其附近的地面有無裂縫、老窯陷落和巖溶塌陷等現象。發現漏水情況,必須及時處理。
(7)山區的煤礦存在山洪襲擊和滑坡危險的地段,可能威脅礦井安全時,必須采取開挖截水溝和防止滑坡措施。
矸石、爐灰、垃圾等雜物,不得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沖刷到的地方以免沖到工業場地和建筑物附近,淤塞河道、溝渠以及排水涵洞。
使用中的鉆孔,必須在孔口加蓋封好。報廢的鉆孔必須 及時封孔,防止地表水和含水層的水流入井下。
3、井下防治水的措施有哪些?
答:為正常生產,《煤礦安全規程》對井下防治水作了規定。具體措施有:
(1)探水前應加固探水地點附近的巷道支架,背好頂幫,并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在打鉆地點或其附近安設專用電話,并與受水害威脅的相鄰地點有信號聯系,一旦透水可立即通知有關人員撤離危險區。
(2)在預防水壓較大地點探水時,必須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閘閥?卓诠芘c孔壁之間,必須灌注水泥漿固定,并進行耐壓試驗,達到能承受設計壓力后,方準繼續鉆進。特別危險的地區,還應預先采取開掘安全躲避洞,規定撤人的避災路線等安全措施。
(3)鉆進時,應注意鉆孔情況,如發現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鉆孔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鉆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鉆進,進行檢查,監視水情,并報告礦調度室。嚴禁移動或拔出鉆桿。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后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鉆孔接近老空,預防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涌出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或礦山救護隊員在現場值班,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超過允許濃度時,必須立即停止打鉆,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報告調度室,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井下透水有哪些預兆?
答:煤層或巖層透水前,一般都會有一些征兆。井下工作人員都應熟悉發生透水事故前的預兆,以便及時采取防范措施。透水前的預兆常有:
(1)煤層發潮發暗。由于水的滲入,使煤層變得潮濕,光澤變暗淡。如果挖去一層仍是這樣,說明附近有積水。
(2)巷道壁或頂扳“掛汗”,它是積水通過巖石微小裂隙時,凝聚于巖(煤)壁表面的一種現象。
(3)煤層變涼。煤層含水時能吸收人體的熱量,用手觸摸時會有發涼的感覺,并且手放的時間越長,感到越涼。
(4)工作面頂板淋水加大,或出現壓力水頭。
(5)工作面溫度降低。工作面可見到淡淡的霧氣,使人感到陰涼。
(6)水叫。煤巖層裂縫中有水擠出,發出“嘶嘶”的響聲,有時還可聽到像低沉的雷聲或開鍋水聲,這都是透水的危險征兆。
(7)工作面有害氣體增加。因積水區有氣體向外散出,使工作面空氣中的二氧化碳、硫化氫等氣體的含量明顯增大。
(8)煤壁或巷道壁“掛紅”。如老空水,一般積存時間較長,水量補給少,通常稱為“死水”,所以酸度大,水內含有含鐵的氧化物或硫化礦物。這是接近老空積水的征兆。
上述征兆,并不是每次透水前都會全部出現,有時可能發現一種或幾種,極個別情況甚至不出現。因此,必須提高警惕,密切注視,認真分析。這對于及時地采取防災避災措施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5、發生透水事故時,現場人員怎樣正確撤離災區?
答:井下發生透水事故,如因涌水來勢兇猛,現場無法搶救,或者將危及人員安全時,井下職工應迅速組織起來,沿著規定的避災路線和安全通
道,撤退到上部水平或地面。在行動中,應注意下列事項:
(1)撤離前,應設法將撤退的行動路線和目的地告知礦井領導人。
(2)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迅速撤往突水地點以上的水平,不得進入突水點附近及下方的獨頭巷道。
(3)行進中,應靠近巷道一側,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體,盡量避開壓力水頭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滾動的礦石和木料撞傷。
(4)如因突水后破壞了巷道中的照明和指路牌,迷失了行進方向時,遇險人員應朝著有風流通過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5)在撤退沿途和所經過的巷道交叉口,應留設指示行進方向的明顯標志,以提示救護人員的注意。
(6)撤退巷道如是豎井,人員需從梯子間上下時,應保持好次序,禁止慌亂和爭搶。
(7)撤退中,如因冒頂或積水造成巷道堵塞,可尋找其他安全通道撤出。在唯一的出口封堵無法撤退時,應組織好災區避災,等待救護人員的營救,嚴禁盲目潛水等冒險行為。
6、發生透水事故時,現場人員應如何行動?
答:水害事故發生后,在場及附近地點工作的人員,應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觀察和判斷突水的地點、來源、涌水量、發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況,并立即報告礦井調度室。同時,應利用可靠的聯絡方式,及時向下部水平和其他可能受威脅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透水事故的初期,現場人員應在現場領導和老工人的組織帶領下,利用現有的人力。物力,迅速進行搶救工作。所采取的方法和措施,應根據水害事故的具體情況和現有條件合理選取。如果突水點周圍圍巖堅硬、涌水量不大,可組織力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盡快堵住出水口。在水源情況不明、涌水兇猛、頂幫松散的情況下,決不可強行封堵出水口,以免引起工作面大面積突水,造成人員傷亡,擴大災情。
在透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況下,現場人員應立即避開出水口和泄水流,躲避到位置高的硐室內、拐彎巷道或其他安全地點。如情況緊急來不及轉移躲避時,可抓牢棚梁、棚腿或其它固定物體,防止被涌水打倒和沖走。如是老空水涌出,使所在地點的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增高時,現場職工應立即佩戴好自救器,以避免中毒窒息事故的發生。
機電安全
1、立井升降人員的提升容器為什么必須裝有可靠的防墜器?
答:立井提升容器可分為罐籠、箕斗和吊桶。安全規程規定,立井中升降人員,必須使用罐籠或帶乘人間的箕斗,不得使用普通箕斗升降人員。如果在井筒內作業或其它原因,需要使用普通箕斗或救急罐升降人員時,必須制訂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的單繩提升罐籠(包括帶乘人間的箕斗),必須裝設可靠的防墜器。
防墜器就是在鋼絲繩斷繩,鋼絲繩與罐籠間的連接裝置等斷裂,造成提升容器意外墜落時,能使提升容器立即卡在罐道上而不墜落的裝置。防墜器要經常處于可靠狀態,否則一旦發生提升容器墜落事故,其后果將是十分嚴重的。
2、提升鋼絲繩如何使用和維護?
答:在鋼絲繩的使用中,應滿足安全規程規定的卷筒直徑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要求,以控制其彎曲疲勞應力。鋼絲繩在卷筒上排列要整齊,運行時要保持平衡,不跳動、不咬繩。
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潤滑,應定期對鋼絲繩涂油。潤滑鋼絲繩用油,要求粘稠性能好,振動、淋水甩不掉,最好采用專用的鋼絲繩油。
對鋼絲繩應定期進行斬頭,因繩頭部分的鋼絲繩損壞較為嚴重。同時也要適時調頭,增加鋼絲繩的使用壽命。其斬頭和調頭的期限,應根據各單位不同使用條件和鋼絲繩損壞情況而確定。鋼絲繩與提升容器之間的連接,是采用鋼絲繩的尾端繞過桃型環后,用不少于5個繩卡與鋼絲繩的工作端箍緊。為檢查連接裝置在運行過程中是否有松脫現象,在最后兩繩卡間留一弧形段(繩端側),如弧段伸直或縮小則說明繩卡松動。
斜井提升中,井筒的地滾輪應齊全,轉動靈活,道床堆積物要及時清除,以減少鋼絲繩的磨損。
此外,要細心地運送、存放及懸掛鋼絲繩,絞車起動、停車、加減速要平穩,注意檢查卷筒及天輪襯墊情況,加強對鋼絲繩的維護。
3、提升鋼絲繩是如何選擇的?
答:礦井提升鋼絲繩是連接提升容器和提升機,傳遞動力的重要部件,但鋼絲繩又最容易損壞,是提升安全最薄弱的環節。
提升鋼絲繩是由一定數量的鋼絲捻成繩股,再由若干繩股(一般6股)沿著一個含油纖維芯捻制而成。
鋼絲繩按其鋼絲的直徑不同分為等直徑鋼絲和不等直徑鋼絲繩,按其繩股斷面形狀不同,可分為圓形股和異型股鋼絲。小型礦山常用的是等直徑鋼線圓形股的鋼絲繩即6股(6×7)和6股19絲(6×19)兩種。6×7鋼絲繩的鋼絲粗,因而耐磨,但較硬,適用于斜井提升、架空過道運輸等。6×19鋼絲繩適用于豎井提升以及斜巷小絞車的輔助提升等。
鋼絲繩的捻制方向,按繩的捻向可分為右捻和左捻兩種;按股中絲的捻向與繩中股的捻向相互關系可分為同向捻和交互捻兩種。同向捻的優點是比較柔軟,易彎曲,內應力小,表面光滑,磨損也小,使用壽命長;缺點是容易松散、旋轉,懸掛較困難,承載后伸長率較大。交互捻鋼絲繩的優缺點與同向捻相反。
4、井口安全設施有哪些?
答:為了保證提升作業的安全,防止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在罐籠提升系統中各井口必須裝設必要的安全設施。
(1)井口安全門:在地面及各中段井口必須裝設安全門,以防止人員進入危險區域或者運輸設備沖入井筒,發生人員或設備墜井事故。安全門應啟開靈活,具有可靠的防護作用,其操作方式有手動、罐籠帶動、氣動、電動等多種。
安全門只允許在上下罐作業時打開,其它時間都處于關閉狀態。
(2)井口阻車器:為了預防礦車落入井筒,在罐籠提升的井口車場進車側必須裝設阻車器,并要保持動作靈活、可靠。
井口阻車器要與罐籠停止位置相聯鎖,罐籠未達停止位置,打不開阻車器。
(3)承接裝置:在罐籠提升的各井口,為了便于礦車出入,使用罐籠承接裝置。應與提升機或提升信號閉鎖,以免發生沖撞事故。
5、對提升機的安全裝置有哪些要求?
答:提升機又稱絞車或卷揚機,是礦井提升的主要設備。它的安全可靠運行是礦井提升安全的重要保證。
(1)卷筒纏繩的有關要求:纏繩必須使鋼絲繩排列整齊。為了限制纏繞應力和避免跳繩、咬繩,安全規程對鋼絲繩纏繞的層數作了規定,并規定纏繞層數在兩層以上時,卷筒邊緣距最外一層鋼絲繩的高度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5倍;鋼絲繩由下層轉到上層臨界段(相當于四分之一繩圈長)必須經常加以檢查,每季度應將鋼絲繩移動四分之一圈的位置。
鋼絲繩的繩頭固定在卷筒上必須牢固,要有特備的卡繩裝置,不得系在卷筒軸上;穿繩孔不得有銳利的邊緣和毛刺,曲折處的彎曲不得形成銳角,以防止鋼絲繩變形;卷筒上必須留有三圈繩作為摩擦圈。以減輕鋼絲繩與卷筒連接處的張力。
(2)制動裝置:制動裝置是提升機的關鍵,必須非?煽。
制動裝置按用途不同分為工作制動和安全制動(緊急制動、保險制動)。在提升機工作時,參與調整速度并在提升終了時使之正常停車,為了工作制動。當提升機工作異常時,使之迅速停車,以防止事故發生,即為安全制動。
安全制動要求在緊急情況下能自動可靠地進行制動,因此它必須借助電磁鐵的失電,使機構動作,靠重力或彈簧力實行制動,同時要切斷電動機的電源,使提升機安全停車,液壓和氣壓操縱的制動器,可方便地通過電磁鐵的失電,改變油路或氣路的狀態,來實現安全制動。
(3)過卷保護裝置:當提升容器升至井口而未停車,繼續向上提升而造成的事故叫過卷事故。當提升容器下放到井底而未減速停車,與井底承接裝置或井窩發生撞擊而造成的事故叫礅罐事故,實際上就是下放過卷事故。雙鉤提升時,過卷與墩罐同時發生。
過卷保護裝置是將串聯在保護回路內的過卷保護開關(行程開關)安裝在井架和深度指示器上,當提升容器超過正常終端停止位置0.5米時,使過卷開關觸點斷開,保護回路線圈失電,使用電動機和安全制動電磁鐵的電源切斷,安全制動器發生作用而制動。安裝在井架上的過卷開關要防止因提升容器的碰撞而損壞,可采用重錘式等間接碰撞的結構型式,避免直接碰撞。為防止提升容器過卷后仍繼續上升而直接碰撞井架,要設定合適的過卷高度。過卷保護裝置應按要求檢驗其動作是否可靠,位置是否準確。
(4)限速保護裝置:限速保護裝置起兩個作用,一是防止提升機超速;二是限制提升容器到達井口時的速度,以防因速度高而使制動距離過大造成的事故,安全規程要求限速保護裝置能使:當提升容器速度超過正常最大速度的15%時,使提升機自動停止運轉,實現安全制動;當最大提升速度超過每秒4米時,能保證提升容器在到達井口時的速度不超過每秒2米。
小型提升機因提升速度不高,結構簡單,一般都不配限速保護裝置。
(5)緊急腳踏開關:為能在提升機的工作閘或主令控制器失靈等緊急情況下,司機能夠迅速地切斷電源,實現緊急制動,防止事故的發生,在司機臺前裝設緊急腳踏開關,只要司機一踩,就能切斷電源,制動停車。
除了上述保護裝置外,還有過電流、欠電壓、松繩、閘瓦磨損等保護裝置以及電氣閉鎖裝置等。
6、對平巷電機車運輸安全有哪些規定?
答:目前井下平巷運輸主要采用機車運輸。在煤礦,根據礦井的瓦斯等級不同,在低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可使用架線電機車,但巷道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在高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如果使用架線電機車,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有關條款;在掘進的巖石巷道中,可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在瓦斯礦井的主要回風道和采區進、回風道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在煤(巖)與瓦斯或二氧化碳突出礦井和瓦斯噴出區域中,如果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風巷內使用機車運輸,都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并必須在機車內裝設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油)裝置。
井下主要運輸平巷,除行駛機車外,同時往往也行人。由于井下光線不足,巷道狹窄,條件差,事故隱患較多。所以,平巷機車運輸必須遵守規程的有關規定。機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扳緊車閘,取走啟動把手,但不得關閉車燈。機車和礦車必須定期檢修。列車或單獨機車都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燈;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機車行近巷道口、彎道、噪聲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車輛時,必須減低速度,并發出警號;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離;列車的制動距離,每天至少測定1次,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米,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米。
7、在井下大巷乘車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井下電機車架線因受到高度限制,井下工人在乘車時,或在巷道內修理巷道時,甚至在巷道內行走時,都有可能碰撞電車架線。特別是井下條件惡劣,濕度大,工人常常因全身汗濕而電阻大大降低,一旦碰觸電機車架線,而導致觸電傷亡事故。所以,井下乘車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人員必須到指定的車場乘車和下車,嚴禁中途扒車或跳車;上下車必須要有次序,不得爭搶,要乘入人車內或礦車內,不得超員;人身及所攜帶的工具和零件嚴禁露出車外;列車行駛中和尚未停穩時,嚴禁上、下車和在車內站立;嚴禁在機車上或任何兩車箱之間搭乘人員;嚴禁坐重車;用架線電機車牽引礦車運送人員時,臨近電機車的兩輛礦車內嚴禁乘人;車輛掉道時,應立即向司機發出停車信號。
8、平巷調度絞車運輸及無級繩運輸安全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在平巷調度礦車車組時有時采用單繩調度絞車運送礦車。在此情況下,首先按要求穩固住絞車,防止絞車在運轉時位移;其次必須按絞車的能力和額定的車組車數牽引礦車,不得超載;同時要保證絞車鋼絲繩的排繩有序,不得咬繩;要保證鋼絲繩基本垂直絞車滾筒,必要時設導向輪,防止鋼絲繩對人員的傷害。
目前一些中小型礦山平巷運輸使用無級繩運輸。在此種情況下,首先要固定好無級繩的尾輪和拉緊裝置,并保證尾輪周圍無積水、無雜物;其次要保證鋼絲繩的接頭斷絲和磨損情況符合規程要求,在運轉時每組車輛的個數要在規程中規定,不得超載,并且在人員行走時要防止鋼絲繩的傷害。
9、斜巷絞車運輸安全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斜巷絞車運輸主要是防止跑車事故。主要措施是:
(1)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嚴禁蹬鉤上、下斜巷;
(2)在斜巷的上、下部應設擋車裝置,并按規程規定開鑿躲避峒室;
(3)在采用串車提升時,必須按規定提升車數提升;
(4)把鉤工要經過培訓,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5)加強鋼絲強的檢查和維護,防止斷繩事故;
(6)軌道、礦車及連接裝置要定期檢查;
(7)要裝設防跑車裝置,提升制動裝置要可靠;
(8)如果運送人員,人車的斷繩防墜器、人車信號等一定要可靠。
10、溜井溜礦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溜井口要設有堅固可靠的閘板,防止礦石飛濺傷人;溜井上下口都應有保證安全工作的照明;上口要有防止人員跌落的圍欄,不溜礦石時,應遮蓋穩固。必要時,溜井上下設通訊聯絡信號。在處理溜井中卡住的物體時,必須事先采取充足的安全防護措施。
11、礦山供配電有哪些安全要求?
答:對礦山供電有以下基本要求。
(1)供電可靠:對礦山企業的重要負荷,如主要排水、通風與提升設備,一旦中斷供電,可能發生礦井淹沒、有毒有害氣體積聚甚至墜罐等事故。采掘、運輸、壓氣及照明等中斷供電,也會造成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和人身事故。根據對供電可靠性要求的不同,礦山電力負荷分為以下三級:
1)一級負荷。凡因突然中斷供電會造成人員生命危險,重要設備損壞報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均屬一級負荷,如礦井的主排水泵,有爆炸危險的礦井主通風機和豎井載人提升機等。對于一級負荷應采用兩個獨立的電源,即雙回路供電,保證供電的連續性。
2)二級負荷。凡因突然停電會嚴重減產,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為二級負荷,如井下和地面生產系統的主要設備等。二級負荷的供電線路一般應設一回路專用線路,有條件的可采用兩回路線路。
3)三級負荷。凡不屬于一級和二級負荷的為三級負荷,如機修廠、生活福利設施等。對它們的供電一般采用單回路供電線路。
(2)供電安全:必須按照安全生產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供電,滿足礦山生產的特殊環境,確保安全生產。
(3)供電質量:供電質量主要是衡量供電的電壓和頻率是否在額定值和允許偏差范圍內,因為用電設備的確在額定值下運行性能最好。供電電壓允許偏移范圍為±5%,電壓偏移增大,用電設備性能惡化,嚴重時會造成設備損壞。
(4)供電經濟:從降低供電設施、器材的建設投資和減少供電系統中的電能損耗及維護費用等方面考慮,以求供電的經濟性。
12、保證礦山供電安全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絕緣和屏護:為了避免帶電體之間或帶電體與人體及其他導電體的接觸而發生短路、觸電等事故,必須將帶電體絕緣。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主要是以絕緣電阻、耐壓強度等指標衡量。
為防止人體接近或觸及帶電體,用遮攔、護罩、護蓋等將帶電體隔離開來,就是屏護。用金屬材料制成的屏護裝置要與帶電體良好絕緣并接地或接零。
(2)安全距離:為了防止意外的人和車輛等接近帶電體及防止電氣的短路和放電,規定帶電體與別的設備和設施之間,帶電體相互之間均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簡稱間距。
在露天礦場內,高壓輸電線架設高度與各種機械設備的最大高度之間不得小于2米,低壓輸電線不得小于1米。
(3)載流量:載流量是指導線或設備的導電部分通過電流的數量,假若通過的電流數量超過了安全載流量,就會導致嚴重發熱,以致損壞絕緣,損傷設備(電線),甚至可能引起火災。因此在選用和裝設線路和設備時必須使正常工作時的最大電流不超過安全載流量。
(4)安全標志:電氣安全標志有示警告用的,有區別各種不同性質或用途用的。警告用的一般是警告牌,如“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等。表示不同性質或用途的一般是用不同顏色來表示。
13、保證井下安全用電的預防措施是什么?
答:(1)按照允許溫升條件正確選擇、使用、安裝電氣設備和電纜線路。
(2)設置漏電保護,及時切除具有危險性的漏電網路,確保人身及生產安全。
(3)合理選擇電氣設備的額定值,以適應設備的需要,保證電氣設備安全運轉。
(4)加強日常運轉的維護工作,要求值班人員經常注意電器運行情況,注意日常的檢查修理。
(5)保證電氣設備的安裝質量,電纜敷設要嚴格按照規定要求進行。
(6)變壓器油壓應定期取樣試驗、檢查。當絕緣性能降低時,可進行過濾和再生處理,并經耐壓試驗合格后,才能使用。
(7)井下照明必須有保護罩或使用防爆日光燈。
14、井下電氣設備有幾種類型?
答:由于井下的環境條件比較特殊,并且各個地方的環境條件又有不同。因此,井下用的電氣設備和地面用的不一樣。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
這種電氣設備的特點是:導電部分都由封閉的外殼加以隔離,外殼的機械強度較高,能防止水滴入或濺入,有專用的接線匣,絕緣部分有防潮特性。這種電氣設備可在瓦斯礦井中的井底車場、總進風道和主要進風道中使用。
(2)隔爆型電氣設備
這種電氣設備除了有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的特點以外,其外殼還具有隔爆性能。既能承受其內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引爆產生的爆炸壓力,又能防止爆炸產物穿出隔爆間隙點燃外殼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因此,它適用于有沼氣、煤塵爆炸危險的場所。
(3)增安型電氣設備
這種電氣設備是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或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的設備結構上,再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蛘J可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這些現象的電氣設備。這種設備不適用于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噴出區域,也不適用于瓦斯礦井的總回風道、主要回風道、采區回風道、工作面和工作面進風、回風道。
(4)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這種電氣設備全部電路均為本質安全電路。所謂本質安全電路,是指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電路。
15、礦山采掘工作場所為什么采用中性點不接地的供電方式?
答:中性點接地供電方式是指將變壓器的中性點通過金屬接地體與大地相接。中性點與大地絕緣則稱中性點不接地方式。
當電網一相接地時,中性點接地系統即為單相短路,短路點將產生很大的電弧,在有瓦斯的礦井內,會引起瓦斯爆炸;短路電流在大地流通時,易引起電雷管爆炸事故。而中性點不接地系統只要保持較高的對地絕緣電阻,接地電流就比較小。此外,在中性點不接地的供電系統中,若人體觸及一相帶電導體時,通過人身體的電流是從電網的一相經過人身入地,再經過其他兩相對地絕緣電阻和對地電容回到電網其他兩相,由于此種條件下對地絕緣電阻較高,所以限制住過大的電流,對人體的觸電危害就小。而中性點接地供電系統中,當人觸及一相帶電體時,人體跨接電網的相電壓,流過人體的電流遠遠超過極限安全電流。對人是很危險的。
由于礦山環境惡劣,對安全用電要求高,所以安全規程規定井下配電系統和露天采礦場內采用中性點不接地方式。
16、礦山電氣設備為什么要接地?
答:運行中的電氣設備可能由于絕緣損壞,而使它的金屬外殼以及電氣設備所接觸的其他金屬物上出現危險的對地電壓。人體接觸后,就有可能發生觸電事故。為了避免觸電事故的發生,最常用的方法是接地。就是把電氣設備中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部分通過接地裝置(由接地體和接地線組成)進行接地。一旦發生絕緣損壞,而使金屬外殼(構件)帶電,人觸礁及外殼時,由于接地裝置的分流作用,通過人體的電流就大大減少。如果電氣設備接地良好,則接地電阻比人體電阻小得多,分流作用越大,通過人體的電流越小,保護作用就越大。
礦山利用接地干線、支線或鎧裝電纜的金屬外皮和橡套電纜的接地芯線,把所有需要接地的設備和局部接地極,與設在水倉中的主接地極(不少于兩組)相連,形成接地網,以降低系統的接地電阻。也可防止不同電氣設備不同相位同時碰殼接地時產生的短路電流較小,而不足以使過流保護裝置動作 ,造成可能導致的設備及電氣火災事故。
保護接地裝置必須齊全可靠。井下接地網上任一保護接地點測得的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2歐姆。每一移動電氣設備至接地干線的接地導線電阻,不得大于1歐姆。
設在水倉或水窩內的主接地極,應采用面積不少于0.75平方米,厚度不小于5毫米鋼板制成。設置在排水溝中的局部接地極,應采用面積不少于0.6平方米的鋼板制成,并應平放在水溝深處。設置在其他地點的局部接地極,應采用直徑不小于35毫米,長度不小于1.5米鋼管制成,并直埋于地下,鋼管上至少有20個直徑不小于5毫米的孔。
17、電氣事故的原因及預防措施是什么?
答:礦山在供電、用電過程中,往往會發生觸電,火災,爆炸和設備損壞等事故,其原因除了礦山環境條件十分惡劣、電氣設備線路容易損壞等客觀因素外,從電氣工作角度,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作業人員缺乏安全用電知識,違反電氣安全操作規程;
(2)電源電壓、電氣設備等方面的選用與所處的環境條件不相符;
(3)使用了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設備、器材,缺乏必要的安全保護裝置;
(4)設備使用不當,超載運行或強行起動。
(5)設備和線路安裝不合格,檢查、維修不善,帶病運行等等。
根據電氣事故的原因和電氣安全技術的特點,從技術上、組織上采取的綜合措施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內容:
(1)加強電氣安全的組織管理工作,搞好電氣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嚴格執行電氣安全操作規程。
(2)電 氣設備要有良好的安全性能,滿足保證電氣安全基本要素的要求;
(3)根據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采用相應等級的電壓和安裝適合場所要求的電氣設備。
(4)采用合理的中性點連接方式,并選擇與之相適應的電氣保護形式。
(5)采用各種電氣保護裝置,使用合格的電氣安全用具。
(6)搞好設備和線路的檢測與維修,使其保持良好的狀態。
18、礦山為什么要采用漏電保護裝置?
答:在中性點不接地系統中,當電網一相接地時,往往不容易發現。如果人體觸及另一相帶電體,則人身跨接于電網的線電壓,通過人身的電流較之中性點接地的供電系統還要大3倍,具有更大的危險性。為此,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漏電保護裝置的主要部分是漏電繼電器,其動作電阻值的整定是依據電網漏電時,通過人體的極限電流(30毫安)作參考,計算出來的。對于不同的電網電壓,漏電繼電器動作電阻值不同。
井下漏電繼電器一般安裝在采區變電所或采場附近的配電點,對電網絕緣進行監視。當電網絕緣下降(漏電)到一定數值或接地時,漏電繼電器就動作 ,并在極短的時間內將電源總開關自動切斷。當人身觸電時,漏電器也將動作。
低壓電網的絕緣監視,也可用三只規格相同的電壓表來實現。這三只電壓表的一端分別接在電源線上,另一端連結在一起,并接地。電網對地絕緣正常時,地與中性點之間的電壓為零,三相對地電壓平衡,三只電表讀數相同,均為相電壓。當一相接地,或絕緣損壞時,該項相電壓表讀數急劇降低,另兩相顯著升高。為了能在遠處監視絕緣狀態,可在三個電壓表的接地端串接一個聲光信號。在一相接地或絕緣下降到一定值時發出報警信號。
19、井下常見的漏電故障有哪些?
答:井下常見的漏電故障有:
(1)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絕緣部分受潮或進水,電纜長期浸泡在水中,使與地之間的絕緣電組下降到危險值以下,造成一相接地漏電。
(2)鎧裝電纜受機械或其他外力的擠壓、砍砸、過度彎曲等而產生裂口或縫隙,長期受潮氣或水分侵蝕,使絕緣損壞而漏電。
(3)電纜與電氣設備連接時,由于火線接頭壓接不牢,封堵不嚴、接線嘴壓板不緊,移動時接頭脫落,造成一根火線與外殼搭接,或接頭發熱燒壞而漏電。
(4)電氣設備內部的連接頭脫落,由于長期過負荷運行使絕緣損壞造成一相火線接外殼而漏電。
(5)電氣設備內部任意增設其他部件,使帶電部分與外殼之間的電氣距離小于規定值,造成火線對外殼漏電接地。
(6)電纜與電氣設備連接時,由于接錯線,使一相火線接外殼而漏電。
20、井下常見的電纜故障及預防措施有哪些?
答:井下常見的電纜故障有:
(1)電纜落在地上,甚至浸泡在水中,遇到各種機械性的壓力表、擠、刨、刺或砸等使電纜絕緣損壞而漏電或短路的事故。
(2)鎧裝電纜彎曲半徑過小,使電纜的鎧甲裂口,鉛包裂紋,導致由此侵入潮氣或水分,使電纜的絕緣損壞而漏電造成事故。
(3)電纜吊掛位置過低,電車頭或礦車掉道時將電纜碰撞壞;電纜吊掛過高,巷道頂板來壓時,由于支架變形將電纜擠壞。
(4)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是造成漏電和相間短路的主要原因之一。
(5)電纜或電纜接頭制作質量不合要求,造成相間短路或斷線。
(6)回柱絞車鋼絲繩或運輸機的鏈板等將電纜拉斷。
(7)由于過負荷運行使電纜過熱,絕緣老化而損壞。
為了防止發生各種電纜事故,除設計安裝應符合技術規程的要求外,還必須按規定懸掛;高度、強度適當;使用中還要定期巡回檢查,出現可能危及電纜的情況時,應立即采取防護措施;應定期測定其絕緣電阻,按規定作預防性絕緣性能試驗,發現問題或缺陷,及時匯報處理;必須正確地設置漏電、過負荷和短路保護裝置,并保證其動作可靠。
21、井下常見的電氣短路事故及預防措施有哪些?
答:井下常見的短路事故及產生原因有:
(1)電纜放炮(爆炸)。電纜放炮或爆炸,就是發生了兩相或三相短路,這時將發出較大的爆裂聲。產生這種短路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制作電纜接頭時工藝質量不合格,常在三叉口發生短路;由于礦車掉道等機械性撞、壓、擠,放炮崩等原因,使芯線絕緣損壞擊穿而發生短路;鎧裝電纜由于彎曲過度使鎧裝層和鉛包層發生裂紋、受潮氣侵入后發生短路。
(2)變壓器、電動機、開關等電氣設備內部發生短路。產生這種短路事故的原因有:產品質量不合格,檢修質量低劣,由于金屬工具遺忘在設備內部造成相間短接或長期閑置絕緣受潮,投入運行前又沒有按規定作必要的絕緣性能試驗,一送電就使絕緣擊穿而造成短路事故。
(3)三相短路接地線沒有拆除就送電造成三相短路。電氣設備停電進行維修或處理有關問題時,為了安全,按規程要求,必須將三相短路接地以后才能在設備上工作。如果忘記拆除這種短路接線就送電,會立即發生短路事故。
(4)不同相序的二路電源線或兩臺變壓器如果并聯運行,立即造成相間短路。兩路電源線或兩臺變壓器并聯時,必須按相序相同的原則進行連接,連接前必須找好同相序,如果相序不同,必然造成相間短路。
(5)加在電器上的電壓過高(即過電壓)使電氣設備的絕緣擊穿而發生短路。
22、井下常見的人身觸電事故有哪些?
答:觸電事故是人身觸及帶電體或接近高壓帶電體時,有電流通過人身而造成的。觸電對人身破壞很大,其主要傷害為電擊和電傷。電擊是人身觸電后,人體構成了電路的一部分,電流通過人體,引起熱化學作用,電解血液,刺激人的呼吸器官,心臟和神經,使其受到破壞。電傷是指通過人身的電流很大時,燒傷人體,包括電弧燒傷、燙傷及電烙印等,更有甚者,會造成觸電死亡。
礦山井下常見的觸電事故有:
(1) 人身觸及已經破皮漏電的導線或由于漏電而帶電的設備金屬外殼,造成觸電傷亡。
(2) 停電檢修時,由于停錯電或維修完畢后送錯電而造成維修人員觸電傷亡。
(3) 誤送電造成觸電傷亡。
(4) 違反《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帶電作業,造成觸電傷亡。
(5) 在停車場乘坐罐車或違章爬乘煤車時觸及帶電的架空線而觸電傷亡。
(6) 在設有電車架空線的巷道中行走,肩扛金屬長釬子或撬棍并高高翹起碰到架空線而觸電。
(7) 高壓電纜在停電以后,由于電纜的電容量較大,必定儲有大量電能,如果沒有放電就有人去觸摸帶電的火線,容易造成觸電傷亡。
23、什么是特殊型電氣設備?
答:凡在結構上不屬于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充油型、充砂型等基本防爆類型及其組合類型的電氣設備,經充分試驗又確實證明具有防止引爆周圍爆炸性氣體混合物能力的設備。
24、礦用電氣設備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答:(1)采用間隙隔爆技術;
(2)采用本質安全技術;
(3)采用增加安全程度的措施;
(4)采用快速斷電技術。
25、防爆電氣設備的聯鎖裝置有何作用?
答:聯鎖裝置可以防止因誤操作而產生的明火引爆瓦斯和發生人身觸及機電設備事故;對聯鎖裝置的要求是:設備帶電時或可卸部分打開時,該設備送不上電。
爆破安全
1、 目前使用的礦用炸藥有哪些?
答:目前使用的礦用炸藥根據炸藥的組成可分類如下:
(1)硝酸銨類炸藥。以硝酸銨為主要成分的一類混合炸藥叫做硝酸銨類炸藥,簡稱硝銨炸藥,它是我國目前使用最廣泛,消耗量最大的一類礦用炸藥。
1)銨梯炸藥是由硝酸銨和梯恩梯兩種單一炸藥以及其他幾種非爆炸性物質按一定配比組成的混合炸藥。它是煤礦井下使用最普遍的一種硝酸銨類炸藥。銨梯炸藥按使用范圍可分為巖石銨梯炸藥和煤礦銨梯炸藥兩種。
巖石銨梯炸藥有1號、2號、2號抗水、3號抗水和4號抗水五個品種,號數愈大,威力愈低。這種炸藥是用于無沼氣礦井。
煤礦銨梯炸藥是供有沼氣、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或有沼氣的巖層爆破用的安全炸藥。目前,使用的主要是添加食鹽的硝酸銨類炸藥。它有用于無水炮眼的2號煤礦銨梯炸藥(AMI—2型),3號煤礦銨梯炸藥(AMⅡ—3型),用于有水炮眼的2號抗水煤礦銨梯炸藥(AMI—2(k)),3號抗水煤礦銨梯炸藥(AMⅡ—3(k))等品種。號數愈大,爆炸威力愈低,安全性愈高。2號和2號抗水煤礦銨梯炸藥用于低沼氣礦井,3號和3號抗水煤礦銨梯炸藥用于高沼氣礦井。
2)廉價炸藥。不含梯恩梯的硝酸銨類炸藥,價格十分低廉,故名廉價炸藥。這種炸藥原料來源豐富、加工制造簡便、使用安全、成本低廉,但敏感度低,爆炸反應穩定性差、反應不完全、威力小,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多,有效貯存期短,故在煤礦井下應用不多。國產廉價炸藥主要有銨油、銨瀝蠟和銨松蠟三種。
3)粉狀高威力硝銨炸藥。這種炸藥是在銨梯炸藥的組成中加入了比梯恩梯能量和猛度還要大的猛炸藥黑索金和高熱劑鋁等制成的。是為滿足硬巖深孔爆破、大斷面一次成巷和堅硬巖石頂板的大面積強制放頂等的需要。
,(2)含水炸藥
1)漿狀炸藥是一種由氧化劑的水溶液、敏化劑和膠凝劑等基本成分組成的混合炸藥。其常態為粘膠漿糊狀,故而得名漿狀炸藥,其主要優點呈抗水性能強,密度大,可塑性大,爆炸威力大。大多用于露天礦和井下無沼氣和煤塵爆炸危險的工作面。
2)水膠炸藥是在漿狀炸藥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含水炸藥。其中安全性水膠炸藥可用于有沼氣、煤塵爆炸危險的爆破工作面。
3)乳化炸藥又叫乳膠炸藥。是在水膠炸藥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型抗水炸藥。我國生產使用的乳化炸藥主要有露天乳化炸藥、巖石乳化炸藥和煤礦乳化炸藥三種。
(3)硝化甘油類炸藥此類炸藥屬非安全抗水混合炸藥,只在無沼氣和煤塵爆炸危險的有水堅硬巖石工作面應用。
2、 什么是雷管,它有哪些種類?
答:雷管是一種提供爆炸能、用來直接起爆炸藥或導爆索的管狀起爆材料。其管殼過去多為銅質,現在絕大部分已改為紙質。管內裝有引火裝置,延期引爆元件、正起爆藥和副起爆藥等。
各種雷管的區別僅在于引火裝置和延期引爆元件的不同。直接用導火索火焰引爆正起爆藥而無延期引爆元件的雷管叫做火雷管。采用電引火裝置的雷管叫做電雷管。無延期引爆元件的電雷管,通電后瞬間就爆炸,叫做瞬發電雷管;有延期引爆元件的電雷管,按其通電后延期爆炸的時間多少,分為秒延期電雷管和毫秒延期電雷管。
國產礦用電雷管種類較全,按適用條件區分為巖石電雷管、煤礦安全電雷管和抗雜散電流電雷管;按延期時間區分有瞬發電雷管、秒和半秒延期電雷管、毫秒延期電雷管。
3、井下貯存爆破材料有哪些規定?
答:井下貯存爆破材料必須在硐室或壁槽內,硐室之間或壁槽之間的距離,必須依照爆破材料安全距離的規定計算。井下爆破材料庫應包括庫房、輔助硐室和通向庫房的巷道。輔助硐室中,應有電雷管全電阻檢查、發放火藥、電雷管編號以及保存放炮員的空炮藥箱和放炮器等專用硐室內。發放爆破材料硐室內允許存放當班待發的炸藥,但其最大存放量不得超過3箱。
井下爆破材料庫的布置,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庫房距井筒、井底車場、主要運輸巷道、主要硐室以及影響全礦井或大部分采區通風的風門的直線距離:硐室式的不得小于100米,壁槽式的不得小于60米;
(2)庫房距行人巷道的直線距離:硐室式的不得小于25米,壁槽式的不得小于20米。
(3)庫房距地面或上下巷道的直線距離:硐室內式的不得小于30米,壁槽式的不得小于15米。
(4)庫房和外部巷道之間,應用三條互成直角的連通巷道相連。連通巷道的相交處必須延長2米,斷面積不得小于4平方米。在盡頭巷道內,還必須設置緩沖砂箱隔墻,盡頭巷道不得兼作輔助硐室使用,庫房兩端的通道與庫房連接處必須設置齒形阻波墻;
(5)每個爆破材料庫房必須有兩個出口:一個出口作為發放爆破材料及行人,出口的一端必須裝有自動關閉的抗沖擊波活門;另一出口布置在爆破材料庫回風側,可鋪設軌道運送爆破材料,這個出口與庫房連接處,必須裝有一道抗沖擊波密閉門;
(6)庫房地面必須高于外部巷道的地面,庫房和通道應設置水溝,以便排水防潮。
4、對井下爆破材料庫的火藥貯存、照明有哪些規定?
答:井下爆破材料庫的最大貯存量,不得超過該礦井3天的炸藥需用量和10天的電雷管需要量。
井下爆破材料庫的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別貯存。每個硐室貯存炸藥量不得超過2噸,電雷管不得超過10天的需要量;每個壁貯存炸藥量不得超過400千克,電雷管不得超過2天的需要量。
井下爆破材料庫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或礦用增安型的照明設備,照明線必須使用不延燃電纜,電壓不得超過127伏。嚴禁在貯存爆破材料的硐室內或壁槽內裝燈。不設固定式照明的爆破材料庫,可使用帶絕緣套的礦燈。任何人不得攜帶礦燈進入井下爆破材料庫房內,如庫內照明設備或線路發生故障,檢修人員可使用帶絕緣套的礦燈在庫房管理人員的監護下進入庫內工作。
5、對火藥的管理有什么具體要求?
答:《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每一礦井必須建立爆破材料領退制度,電雷管編號制度和爆破材料丟失處理辦法。
電雷管(包括清退入庫的電雷管)在發給放炮員前,必須用電雷管檢測儀逐個作全電阻檢查。并將腳線扭結成短路,嚴禁發放電阻不合格的電雷管。
井上下接觸爆破材料的人員,應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嚴禁穿化纖衣服。
每個放炮員的雷管不得互相轉借,不許私藏,本班剩余的火藥應全部退回火藥庫。如果交給下班使用時,則必須在工作地點進行清查,辦理交接手續。工作地點只準貯存當班的炸藥,炸藥和電雷管要分別存放在容器內,貯存炸藥的容器必須堅固、上鎖;存放炸藥的地點,盡可能選在進風巷道內,頂板支護良好,離開軌道、水管、電纜、運輸機等金屬設備1米以外的地方;裝配引藥必須在工作地點的炸藥存放處進行,每次制作引藥與帶到工作地點的引藥數量不得超過兩茬炮的總數,每次放炮后應將所使用的炸藥、雷管數量填入三聯單內,并經班組長簽章證明。
火藥庫要設有庫存帳目和發放帳目,并要有專人記帳。放炮工不出示領藥證并交付預支單,不能發給炸藥;放炮工領取炸藥必須使用專用箱子,否則拒付炸藥。放炮工要事先填好預支單,并經主管人員簽章,按預支單領取火藥。
放炮工進火藥庫時,要將礦燈、瓦斯檢定器等放在庫外。
6、放炮員運送火藥有什么具體要求?
答:放炮員領取的炸藥和雷管,直接向工作地點用人力運送時,必須分別裝在堅實的非金屬容器里,此容器必須具有耐壓和抗撞擊、防震、防靜電的性能。如果電雷管和炸藥在同一容器內,該容器必須有堅固牢靠的隔板,電雷管和炸藥必須分裝在不同的間隔內。并在容器上加鎖。嚴禁將炸藥或雷管裝在衣服的口袋里或麻袋中。電雷管必須由放炮員親自運送,炸藥由放炮員或在放炮員監護下由熟悉《煤礦安全規程》的人運送。但不準在中途停留或把火藥轉交別人。行走中要注意離開電纜和金屬導體。幾個攜帶火藥的人員不應并排同行,前后要保持適當距離。
放炮員攜帶大量火藥需要乘坐機車時,必須通知司機,且車速不得超過2米/秒,車輛運行途中不準停留,以防發生劇烈震動和撞擊;電雷管和炸藥不得在同一列車內運輸,否則,裝有炸藥和電雷管的車輛之間,以及它們同機車之間,都必須用空車隔開,空車總長度不得小于3米,硝化甘油炸藥和電雷管必須裝在專用的、帶蓋的木質車箱內,車箱內應鋪有膠皮或麻袋等軟質墊層,并只準放一層火藥箱,以防因震動和撞擊而引起意外爆炸。其他炸藥可裝在礦車內,但堆放高度不得超過礦車邊緣;除護送人員、跟車人員、裝卸人員外,其他人員嚴禁乘坐,并不得同時運送其他物品或工具。上述人員都應坐在尾車內。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候,禁止用機車運輸火藥。
7、井下放炮有何規定?
答:井下放炮工作必須由專職放炮員擔任。瓦斯礦井中放炮作業,放炮員、班組長、瓦斯檢查員都必須在現場執行“一炮三檢制”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即放炮員在每次裝藥前和緊接放炮前以及放炮后,都必須由瓦斯檢查人員檢查瓦斯。放炮員必須在瓦斯檢查員檢查完瓦斯后,并得到班組長簽字蓋章允許放炮后,才能放炮。
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采掘工作面都必須使用取得產品許可證的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電雷管。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
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面,應采用毫秒爆破。在掘進工作面必須全斷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采用分組裝藥,但一組藥必須一次起爆。嚴禁在一個采煤工作面使用2臺放炮器同時進行放炮。
8、炮泥的作用是什么?
答:炮泥是裝藥時用來封實炮眼口的,其作用在于增加眼內炸藥爆炸時眼口抵抗力,防止炮眼內炸藥爆炸時形成的高壓氣體從眼口噴泄出來,從而達到理想的爆破效果和實現安全爆破。
9、水炮泥是什么樣做成的?水炮泥的作用是什么?
答:水炮泥是將水注入筒狀聚乙烯塑料袋并封住口而制成的,其長度一般在250~300mm左右,直徑略小于炮眼直徑。其作用一是可以起到封口作用;二是在炸藥爆炸時水炮泥同時爆炸,水便形成霧狀分布在空氣中,可起到降塵、降溫和吸收有毒有害氣體的作用。
10、什么叫引藥?裝配(制作)引藥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引藥就是把電雷管裝進藥卷,形成起爆藥卷,放炮員到達工作面,將火藥箱存放到裝配引藥的安全地點后,須同打眼工研究和了解炮眼的布置情況,并清點放炮工具。然后開始裝配引藥。
裝配引藥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放炮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制作引藥時,嚴禁亂扔、亂放雷管和炸藥,并禁止坐在火藥箱上操作。
電雷管只許由藥卷的頂部裝入。裝入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用一根比電雷管直徑稍大的尖頭竹棍或木棍,在藥卷平頭扎一個圓孔,把電雷管全部插入藥卷后,然后用腳線纏繞固定。
另一種方法,是把藥卷平頭的封口打開,用手將炸藥揉搓松軟后,把電雷管沿藥卷端面中心全部插進去,用腳線把封口扎住。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引藥裝配好,并在清點數量后,順次擺放在火藥箱內準備使用,不準亂放,不得遺失。引藥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的數量為限。
11、什么是正向裝藥?什么是反向裝藥?都有哪些規定?
答:在炮眼中裝填引藥時,必須注意引藥的位置和方向。通常每個炮眼中只裝一個引藥。引藥置于靠近眼口的裝藥端,引藥和所有藥卷的聚能穴均指向眼底,爆炸波向眼底傳播,叫做正向裝藥。反之亦然,引藥置于眼底裝藥端(稱為底端),引藥所有藥卷的聚能空均指向眼口,爆炸波向眼口傳播,叫做反向裝藥。引藥位置和傳爆方向是影響爆破效果和爆破安全的重要因素。試驗表明,反向裝藥與正向裝藥相比,能夠提高炮眼利用率,加強巖石破碎,減小大塊率。但反向爆破不僅需要較長的腳線而且不夠安全,因此,《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在高瓦斯礦井中放炮時,都應采取正向起爆。低瓦斯礦井采用毫秒爆破時,可反向起爆,但必須制訂措施,經局總工程師批準。
不論正向裝藥,還是反向裝藥,引藥和其他藥卷的聚能穴指向必須一致。
12、放炮前要做哪些準備工作?
答:放炮前除檢查放炮地點瓦斯、煤塵,加固支護、設置警戒、障礙標志外,還要清除工具和材料,保護好機器、設備和儀器,班組長還必須親自點名指派專人,在所有能進入放炮地點的道路上設置警戒線站崗警戒。警戒人員必須在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警戒,并同時懸掛警戒繩和警戒牌。
13、井下放炮為什么必須使用防爆型放炮器?怎樣使用放炮器?
答:防爆型放炮器體積小、重量輕、攜帶和操作方便,外殼防爆、供電時間能自動控制在6毫秒以內,網路炸斷以后,即使裸露線頭相碰,而構成回路,因已斷電,也不會產生電火花,故安全性好,可用于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工作面。但由于國產防爆型放炮器發爆能力有限,故多用于串聯網絡。
放炮員在使用放炮器時,必須按下列順序進行操作;
1)檢查放炮器。放炮母線與放炮器聯接前,應先檢查氖燈是否發亮,并測定其經過的時間。若氖燈發亮且經過時間小于12秒,說明發爆能力正常。
2)放炮前按規定發出信號,F場人員撤離到放炮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后,放炮員還必須發出規定的聲、光信號,確認人員已全部撤離,方可解開母線接頭,接到放炮器的接線柱上,以免因主電容殘余電荷未全部泄放,發生早爆傷人。
3)放炮。將開關鑰匙插入毫秒開關內,按逆時針方向轉至充電位置,氖燈亮后,必須立即按順時針方向轉至放炮位置。放炮后,開關要停在放炮位置上,并把開關鑰匙拔出,由放炮員自己保管。然后把母線從放炮器接線柱上取下,并將母線的兩個線頭扭結在一起,形成短路。
14、什么是瞎炮?遇到瞎炮如何處理?
答:通電放炮后,雷管和藥卷都不爆炸或雷管爆炸而藥卷不爆炸的炮眼稱為瞎炮。
瞎炮的處理方法:
(1)處理瞎炮,必須在班組長直接指導下進行,并就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放炮員必須向下一班放炮員在現場交接不禁。
(2)放炮后發現瞎炮,要先檢查工作面的頂板、支架和瓦斯。在安全狀態下,放炮員可把瞎炮重新聯好,再次通電放炮。如仍未爆炸,應重新打眼放炮處理。
(3)重新打眼放炮時,應先弄清瞎炮的角度、深度,然后在距瞎炮炮眼0.3米處另打一個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放炮。
(4)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藥或從引藥中拉出電雷管;嚴禁將炮眼殘底(無論有無殘余炸藥)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這些炮眼。
(5)處理瞎炮的炮眼爆破后,放炮員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下班時交回火藥庫。
(6)在瞎炮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同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
15、什么是殘爆和爆燃,有哪些預防措施?
答:殘爆是指炮眼里的炸藥引爆后,發生爆炸中斷而殘留一部分不爆藥卷的現象。
爆燃是炮眼里的藥卷未能正常起爆,沒有形成爆炸而發生了快速燃燒,或形成爆炸后又衰減成為快速燃燒的現象。
(1)造成殘爆或爆燃的原因
1) 違反規定采用了蓋藥和墊藥的裝藥結構。由于蓋藥和墊藥處于炮眼傳爆方向的背面,故多數不能起爆,個別的即使起爆了,也達不到正常的爆轟速度而易衰減為爆燃或息爆。墊藥一般留在眼底,蓋藥被拋入煤、巖堆中,或在燃燒中散落在煤、巖堆中。
2)裝藥前炮眼中煤、巖粉未清除或未清除干凈,在裝藥過程中藥卷間積有煤、巖粉隔層,使藥卷不能密接,導致傳爆中斷或衰減成爆燃。
3)裝藥時藥卷被搗實,密度增大,傳爆穩定性降低,造成爆炸或拒爆。
4)炸藥質量差,或在炮眼內吸水受潮;電雷管起爆能力不足,使藥卷不能高速穩定傳爆,造成爆轟中斷而熄爆或衰減成爆燃。
(2)預防措施
1)裝藥時不得采用帶墊藥和蓋藥的裝藥結構。
2) 認真清除炮眼中的煤、巖粉碴。
3) 引裝藥時不要搗實藥卷。
4) 嚴格檢查雷管、炸藥,不使用質量不合格的藥卷和起爆能力不足的雷管。
16、什么是“糊炮”,為什么嚴禁放糊炮?
答:“糊炮”是指不打炮眼,將炸藥藥卷用炮泥糊或不用炮泥直接靠在大塊煤、巖石表面上放炮。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嚴禁用明火、普通導爆索或非電導爆管放炮和放糊炮!
由于糊炮是在煤、巖石表面爆炸,爆炸火焰直接暴露在井下空氣之中,所以最容易引起瓦斯、煤塵爆炸。故在有沼氣、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中,嚴格禁止使用糊炮。
此外,由于糊炮的爆破方向和爆炸能量都不易控制,所以難以防止崩倒和崩壞支架,容易造成冒頂事故;也難以防止崩壞工作面的機械和電氣設備以及其他事故。由于糊炮在空氣中的震動強烈,容易把支架和煤、巖幫上的落塵震起來,使工作面粉塵濃度增大。
用放炮的方法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也屬于放糊炮。溜煤眼一般通風不好,易于積聚瓦斯,而且煤塵也多,極易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故必須嚴格禁止用放炮的方法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石。如果確無其它方法處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時,須經總工程師批準,方可放炮處理,但須遵守下列規定:
(1) 必須采用經部批準的用于溜煤眼的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
(2) 每次放炮只準使用一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克;
(3) 每次放炮前,必須檢查溜煤眼內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間的瓦斯;
(4) 每次放炮前,必須灑水降塵;
(5) 在有威脅安全的地點必須撤人、停電。
17、兩條巷道貫通時,放炮應采取什么措施?
答:兩條巷道對頭掘進貫通時,涉及到互不通視的兩個工作面,極易發生事故。為了確保安全,必須采取下列措施:
(1)用放炮方法貫通巷道時,必須有準確的測量圖,每班在圖上填明進度。
(2)測量人員必須勤劃中、腰線,掘進工人要嚴格按中、腰線布置炮眼。
(3)當貫通的兩工作面相距20米(掘進機工作面相距50米)前,地測部門必須事先下達通知書,并且只準從一個工作面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通風,經常檢查風筒是否脫節,還必須正常檢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處理。
(4)掘進工作面每次裝藥放炮前,班組長必須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員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檢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先停止掘進工作面的工作,然后處理瓦斯。只有當兩個工作面及其回風巷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以下時,掘進的工作面方可裝藥放炮。每次放炮前,在兩個工作面必須設置柵欄和有專人警戒。
(5)貫通放炮前,要加固貫通地區支架,防止崩倒造成冒頂。
(6)單頭掘進巷道與停止掘進作業已久的巷道貫通時,也要按上述規定執行,在臨貫通前應加固貫通地點的支護并應嚴格檢查停止作業的巷道中的煤塵、瓦斯含量、積水、支架和頂板,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否則不準貫通放炮。
18、老空區附近放炮有什么規定?
答:老空區也叫老塘,是井下采空區和報廢巷道的總稱。由于老空區里面沒有排水和通風設施,往往積存著大量的水、瓦斯和有毒氣體。因此在老空區附近放炮,必須采取如下措施:
(1)地質測量人員必須提供老空的位置和面積以及巷道穿透老空區的具體位置;通風部門必須提供老空區內水、火、瓦斯等有關資料,避免放炮時誤穿有危險的老空區。
(2)放炮地點臨近(相距15米)老空區前,必須采取有效的放水、瓦斯排放、火區封閉等措施,否則不準放炮。
(3)打眼時,如果發現煤、巖松散,炮眼內出水,溫度驟然升高或降低,有大量瓦斯涌出等異常現象,說明工作面已臨近老空區,必須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放炮條件具備時才可以放炮,否則不準放炮。
(4)放炮穿透老空區時,所有人員都要撤到預先指定的安全地點,放炮員要在無危險處放炮。放炮后,必須在查明老空區情況,排除危險以后,才允許恢復工作。
(5)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發現異常,必須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否則不準放炮,以免誤入老空,發生透水、透火、大量涌出瓦斯以及瓦斯爆炸等事故。
19、石門揭穿突出煤層時,應如何放炮?
答: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即石門自底(頂)板巖柱穿過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煤層進入頂(底)板的全部作業過程,都必須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并編制設計,報礦務局總工程師批準。
石門揭穿突出煤層,預測有突出危險時,必須采用抽放瓦斯、水力沖孔、水力沖刷、排放鉆孔、金屬骨架或其它經試驗有效的預防突出措施,并經措施效果檢驗,確認無突出危險時,報礦務局總工程師批準,采用遠距離放炮揭穿煤層;否則,應采取震動放炮揭穿煤層。
石門揭穿突出煤層采用震動放炮,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揭穿煤層的掘進工作面必須有獨立的回風系統,在其進風側的巷道中,應設置兩道堅固的反向風門,在其回風系統中必須保證風流暢通,并嚴禁人員通行或作業。與該回風系統相連的風門、密閉、風橋等通風設施必須堅固可靠,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入其它區域。
2)鑿巖爆破參數、放炮地點、反向風門位置、避災路線、停電、撤人和警戒范圍等,必須根據具體情況在設計中明確規定。
3)震動放炮由礦總工程師統一指揮,礦山救護隊在指定地點值班。放炮后至少經30分鐘由礦山救護隊進入工作面檢查。根據檢查的結果,確定恢復送電、通風、排除瓦斯等具體措施。
4)如果震動放炮未能一次揭穿煤層,剩余部分必須采取預防突出措施。
5)為降低震動放炮時發生突出的強度,應采用擋欄設施。
6)石門揭穿煤層的全過程中必須特別加強支護,并應有發生突出時保證人員安全的措施。
7)采用金屬骨架措施揭穿煤層后,嚴禁拆除或回收骨架。
20、在積水地區附近放炮應采取什么措施?
答:透水是煤礦井下五大災害之一。由于積水區位置不明或地質測量資料不準確,往往在沒有充分準備的情況下,放炮穿透積水區,造成積水突然涌出,沖毀設備,傷亡人員,甚至淹沒礦井的嚴重事故,危害極大。因此,在積水區附近放炮時,必須采取如下措施:
(1)在接近溶洞、含水豐富的地層(流砂層、沖積層、風化帶等)、有水源的含水斷層(與河流、湖泊、水庫、含水巖層相通)、被淹井巷、老空和隔離煤柱等有透水危險的地點進行放炮時,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則;
(2)接近積水地區時,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與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涌出的安全措施并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否則禁止放炮;
(3)工作面如發現透水預兆(掛紅、掛汗、空氣變冷、有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發生涌水水色變渾或其他異狀)時,必須停止放炮,及時匯報,查明原因,妥善處理,若情況危急,人員要立即撤出受水威脅的地點:
(4)若在打眼時發現炮眼透水,要立即停止鉆眼,不許拔出鉆桿,現場負責人員應立即匯報礦調度室,并派人監測水情。
21、在有突出危險煤層中掘進和回采應如何放炮?
答:在有突出危險煤層中掘進巷道,應采用超前鉆孔、松動爆破、水力沖孔、前探支架或其它經試驗證實有效的防治突出措施。在有突出危險煤層中的回采工作面應采用松動爆破、注水濕潤煤體、超前鉆孔、預抽瓦斯等預防突出措施,并應盡量采用刨煤機或滾筒式采煤機采煤。
松動爆破是利用風鉆或煤電鉆向煤體深部的高壓力帶打幾個普通直徑的長炮眼,裝藥放炮后松動煤體、消除煤質的軟硬不均現象,并形成瓦斯排放的渠道,在工作面前方造成較長的低壓帶,使高壓帶移向煤體更深的部位,故可預防突出的發生。
救護與自救
1、 自救器主要有哪幾種?
答:有過濾式自救器和隔離式自救器兩種。隔離式自救器又分為化學氧自救器、壓縮氧自救器。
2、 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答:(1)積極搶救。力爭將事故消滅在初起階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圍,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2)安全撤離。當無法搶救事故時,井下礦工應設法安全撤離。
(3)妥善避難。當無法撤離時,遇險人員應在災區內努力改善生存條件,等待救援。
3、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在爆炸沖擊波過后,井下人員應如何去做?
答:戴好自救器后,辨識方向,沿避災路線盡快進入新鮮風流,迎著風流撤出災區;若巷道破壞無法通行或不清楚撤退路線是否安全,應選擇臨時避難硐室,耐心待救。
4、如何選擇臨時避難硐室?在臨時避難硐室靜坐待救時,應該怎樣積極準備以得救護?
答:應選擇頂板堅固、支架完整、無有毒有害氣體或有壓風管道接口的地方,應有水或離水較近。
人員組織起來,由老工人或班組長指揮,及時救護傷員,嚴格控制礦燈的使用,盡量節省食品,在室外巷口留下衣服、工具等明顯識別標志,并有規律地敲打鐵器、巷幫發出呼救信號,必要時派出有經驗的工人偵察撤退路線。
5、在向安全地點或井口撤離途中,應如何行動?
答:若礦燈已熄滅,可沿著鐵道、排水管路、絞車繩或巷幫等摸索前進,并在轉彎處放上布條等留作記號,以便救護隊跟蹤尋找;應充分利用現場的一切設備和器材,保護人員安全,如有可能,盡早與地面取得聯系。
6、井下發生透水事故時,人員應向什么方向撤離?
答:往高處走,沿著上山方向迅速進入上一個水平,并沿預定的避災路線撤離災區。
7、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時,應怎樣撤離?
答:應以最快的速度佩戴好自救器,然后迎著新鮮風流方向、迅速向井口撤退。
8、當井下發生冒頂事故,
應按什么步驟救助被冒落的煤、矸埋壓的人?
答:(1)偵察分析遇難者位置和被埋壓后情況,同時注意安全,防止再次冒頂;
(2)將被埋人員扒出;
(3)處理被救人員外傷,必要時做人工呼吸。
9、當井下發生垮面、冒頂事故,工作人員被堵在獨頭巷道或工作面內時,應怎樣堅持待救和自救?
答:(1)要千方百計減少個人呼吸量,靜臥休息,并注意加強支護以防繼續冒頂;
(2)如果有隔離式自救器,應在感覺呼吸困難時佩戴,被堵處如果有壓風管路,可打開閥門供氧,人員可俯在管路出口附近;
(3)若發現堵住出口的煤矸量不大,有可能扒通出口時,應采取輪流攉煤矸的方法,并注意頂板安全,經常敲打物體發出信號。
10、事故初期現場人員應注意做好哪些工作?
答:井下發生災害事故后,在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應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認真地分析判斷災情。處于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應在保證自己安全的情況下,通過自身的直觀感覺和可能利用的手段,仔細地觀察事故造成的各種異常變化和跡象,如煙霧。溫度、風流狀態、空氣成分。巷道支護、涌水等,認真分析事故的性質和發生原因;查明事故的發生地點,并對災害可能波及的范圍和危害程度作出判斷;根據事故的性質和發生地點,結合井下巷道布置、通風系統、人員分布等情況。迅速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在地點的人員傷亡情況;迅速判斷有無誘發和伴生其它災害事故的可能性;判斷現場有無可采取的搶救手段和必備條件;分析判斷自己所在地點的安全條件,為采取搶險救災或安全避災行動提供依據,做好準備。
(2)積極安全地消滅或控制事故。在查明災情后,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要求,積極地投入撲火災害的工作。應充分利用現有的人力、設備和材料,全力以赴地進行搶救工作。行動中,必須保持統一的指揮和嚴密的組織。要根據災情和客觀條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力求將災害徹底撲滅。如因災情嚴重或條件不足,在短時間內難以消除事故時,則應盡力將事故控制在最小程度,阻止災情擴大。救災過程中,必須切實注意安全,做好自身防護。要采取防止災區條件惡化,保證救災人員安全的措施。
(3)同時向礦井調度室匯報,迅速向礦山救護隊發出通知救災,并通知可能受事故波及區域的人員。
11、撤離災區時應遵守哪些行動準則?
答:當災害事故發展迅猛,無法進行現場搶救,或災區條件急劇惡化,可能危及人員安全,以及接到上級領導指示撤退的命令時,井下職工應立即有組織地撤離災區,并應遵守下列行動準則:
(1)沉著冷靜。撤離災區時,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和鎮定的情緒,做到臨危不亂。所有人員都要有堅定安全撤出災區的信心,同時還應從各個方面、各個環節上做好充分準備。謹慎穩妥地行動。
(2)認真組織。在場的干部和老工人要充分發揮核心和骨干作用,組織帶領其他人員統一行動。所有遇險人員都必須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各行其是,單獨行動。
(3)團結互助。所有遇險人員都應發揚團結互助的精神和先人后己的風格,主動承擔工作任務,照料好傷員和年老體弱的同志,同心協力地到達安全地點。
(4)加強安全防護。撤退前,所有遇險人員必須使用必備的防護用品和器具。行進途中不可驚慌奔跑,遇有溜煤眼、積水區、冒落區等危險地段時,應探明情況,謹慎通過。
(5)正確選擇撤退路線。撤退前,應根據《礦井災害事故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要求和災變后的具體情況,確定撤退的目的地。應盡量選擇安全條件最好、距離最短的行動路線。在選擇撤退路線時,既不可圖省事,受僥幸心理支配冒險行動,也不能猶豫不決而貽誤時機。
12、在災區避難時應遵守哪些行動準則?
答:因通道堵塞、有毒有害氣體含量高,能見度低等原因無法安全撤離災區時,遇險人員應鎮定妥善地進行災區避難,并遵守以下行動準則:
(1)選擇適宜的避難地點。井下遇險人員暫時無法撤離災區時,應迅速進入預先構筑的避難硐室或其他安全地點暫時躲避,等待援救。也可利用現場的設施和材料構筑臨時的避難硐室。
(2)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樹立獲救脫險的信念,要互相鼓勵,統一意志,以極大的毅力,克服一切艱難困苦,堅持到安全脫險。千萬不可過分地悲觀和憂慮,更不能急躁盲動,冒險亂闖。
(3)加強安全防護。在災區避難時,要密切注視事故的發展和所在地點的各種情況,必要時,可就地取材構筑安全防護設施(如防護板、支架、臨時風幛等)。在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限的環境中避難時,要使用自救器和其他防護設施。
(4)改善避難地點的生存條件。避難期間,如發覺所在地點條件惡化,可能危及人員安全時,遇險礦工應立即轉移到附近的其它安全地點。離開原避難地點后,應在轉移行進沿途設置明顯的指示標記,以便于救護人員跟蹤尋找。如因受條件限制無法轉移時,則應積極采取措施,努力改善避難地點的生存條件,盡量延長生存時間。
(5)積極同救護人員取得聯系。遇險人員應在避難地點,用呼喊、敲擊頂幫或金屬等方式發出求救信號,與救護人員取得聯系。如有可能,可尋找電話或其他通訊設備,盡快與井上領導人通知。
13、礦工在災區自救和互救時應遵守哪些行動準則?
答:井下發生災害后,在礦山救護隊和醫生到達之前,事故地點及附近的職工應迅速組織自救和互救。利用現場一切器材和條件,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盡量減少人員傷亡。
(1)因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點有毒有害氣體含量增高,可能危及人員生命安全時,必須及時正確地佩用自救器,并嚴格制止不佩帶自救器的人員進入災區工作或通過窒息區撤退。
(2)在受災地點或撤退途中發現受傷的人員,只要他們一息尚存,就應組織有經驗的人員積極進行搶救,并迅速搬運到安全地點。
(3)對于從災區內營救出來的傷員,應妥善安置到安全地點,并根據傷情,就地取材,及時進行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人工呼吸等應急處理。
(4)在現場急救和搬運傷員過程中,方法要得當,動作要輕巧,避免傷員擴大傷情和受不必要的痛苦。
(5)在災區內避難待救時,所有遇險人員應主動把食物和可飲用水獻出,互助互濟,統一分配。要積極完成自己承擔的任務,精心照料傷員和其他同志,共同度過難關,安全脫險。
14、井下瓦斯和煤塵爆炸時,礦工如何自救?
答:當瓦斯、煤塵爆炸時都會產生較大的爆炸聲和空氣沖擊波,還會瞬時生成高溫和火焰,同時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這時在現場和附近巷道的工作人員,千萬不可驚慌失措。當你聽到爆炸聲和感到沖擊波造成的空氣震動氣浪時,應迅速背朝爆炸沖擊波傳來方向臥倒,臉部朝下,把頭放低些,在有水溝地方最好側臥在水溝里邊,臉朝水溝側面溝壁,然后迅速用濕毛巾將嘴、鼻捂住,同時用最快速度戴上自救器,拉嚴身上衣物蓋住露出的部分,以防爆炸的高溫灼傷。在聽到爆炸瞬間,最好盡力屏住呼吸,防止吸入有毒高溫氣體灼傷內臟。
礦內人員應想到自己所在的位置和巷道名稱,要迅速辨清方向,按照避災路線以最快速度趕到新鮮風流方向。外撤時,要隨時注意巷道風流方向,要迎著新鮮風流走。如遇上巷道被破壞,發生冒頂無法撤離,或者一時還搞不清楚避災路線,腦子先冷靜一下,選擇臨時避災硐室,在硐室內耐心等待來救,不可無目的亂闖。如考慮到時間較長,可將周圍有壓風管閥門打開,拿風帶頭在硐室口上面吹吹,以兔高溫和有毒氣體進入。
用好自救器是自救的主要環節。當戴上自救器后,絕不可輕易取下,以免遭受有害氣體的毒害。
15、自救器的作用是什么?
答:自救器是一種體積小、重量輕、便于攜帶的防護個人呼吸器官的裝備。其主要用途就是在井下發生火災、瓦斯、煤塵爆炸,煤與瓦斯突出或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時,供井下人員佩戴脫險,免于中毒或窒息死亡。
目前煤礦的自救器,按其防護特點,分為過濾式自救器和隔離式自救器兩類。
16、對井下有害氣體中毒人員的搶救措施有哪些?
答:對于有害氣體中毒遇難人員,應立即將遇難者抬到新鮮風流的巷道或地面,根據中毒情況采取急救措施。
(1)一氧化碳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呼吸淺而急促,失去知覺時面頰及身上有紅斑,嘴唇呈桃紅色。對中毒傷員可采用人工呼吸或用蘇生器輸氧。輸氧時可滲入5%~7%的二氧化碳,以興奮呼吸中樞,促進恢復呼吸機能。
(2)硫化氫中毒。硫化氫中毒除施行人工呼吸或蘇生器輸氧外,可將浸以氯水溶液的棉花團、手帕等放入口腔內,氯是硫化氫的良好解毒物。
(3)二氧化硫中毒。由于二氧化硫遇水生成硫酸,對呼吸系統有強烈的刺激作用,嚴重時可能灼傷,所以除了施行人工呼吸或蘇生器輸氧外,應給中毒傷員服牛奶、蜂蜜或用蘇打溶液漱口,以減輕刺激。
(4)二氧化氮中毒。二氧化氮中毒最突出的特征是指尖、頭發變黃,還有咳嗽、惡心、嘔吐等癥狀。因為二氧化氮中毒時,會使傷員發生肺浮腫,因而不能采用人工呼吸,若必須用蘇生器蘇生時,在純氧中不能摻二氧化碳,避免刺激傷員肺臟。最好是在蘇生器供氧的情況下,使傷員能進行自主呼吸。
(5)二氧化碳及瓦斯窒息。二氧化碳及瓦斯窒息造成假死的傷員,除了進行人工呼吸和蘇生輸氧外,還要摩擦其皮膚或使之聞氨水,以促進恢復呼吸。
17、搶救傷員進行人工呼吸的方法有哪幾種,具體是怎樣操作的?
答:人工呼吸是搶救傷員的一種急救措施:凡是由于觸電、溺水、缺氧窒息、二氧化碳及瓦斯窒息或一氧化碳中毒而處于假死狀態的傷員,均可對其施行人工呼吸急救措施。
施行人工呼吸前,首先將患者抬到新鮮風流較溫暖的地方.使其躺在擔架上或衣服上,迅速解開其上衣和腰帶,脫掉膠靴;取出口中、鼻孔中之堵塞物,并用棉被或毯子將身體蓋好,以免受涼;檢查有無內外傷,以便決定采用何種人工呼吸法。常用的人工呼吸法有三種:
(1)口對口呼吸法。將傷員仰臥,急救者一手托起傷員下領,并盡量使其頭部后仰,另一手捏緊傷員的鼻子,急救者深吸氣后,緊對傷員的口吹氣,急救者自己吸氣時,應將傷員的鼻子松開。吹氣要保持一定的節律,以每分鐘14~16次速率均勻進行,并應注意不漏氣。
(2)俯臥壓背法。將傷員俯臥,頭偏一側,腹部放一枕墊。傷員一臂伸向頭側.另一臂屆曲,使頭枕于臂上。急救者騎跨在傷員的大腿旁,面向頭部,兩臂伸直。兩手平放于傷員背部,拇指指向脊柱,其余四指向上外伸開。急救者身體向前傾,以身體重量壓迫傷員胸部,使胸腔縮小,將肺中空氣逼出,傷員呼氣;隨后,急救者身體后仰,除去兩手壓力,使傷員胸部自然擴張?諝膺M入肺中而吸氣。如此重復動作,每分鐘以14~16次為宜。
(3)仰臥壓胸法。使傷員仰臥,頭偏向一側,盡可能將舌頭拉出。背部墊枕,使胸部抬高,上肢放在身體兩側。急救者跨跪在傷員大腿兩側面向傷員頭部,兩手放在傷員肋弓部,拇指向內,其余四指向外,壓迫傷員胸部,使肺中空氣排出,然后松手,胸腔自行擴張使空氣吸入肺中,如此有節奏地進行,每分鐘14~16次。
18、護送傷員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護送傷員非常重要,
如果護送不得當可能加重病情,甚至造成神經、血管損傷、終身殘廢或死亡。因此,護送傷員最好由有經驗的老工人擔任,若有醫務人員在場,則應由醫務人員護送。護送時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護送前,對傷員應先做初步急救處理,如包扎出血傷口或其他必要的緊急處理。
(2)按病情決定適當的護送方法。運送骨折傷員時,要根據骨折的部位采取不同姿勢。對于脊椎骨折的傷員,應將其平放在擔架上;上肢或下肢受傷時,應使傷員身體側向未受傷一側;腹部受傷時應仰臥。
(3)護送時,傷員頭部應在后,腳在前,以便隨時注意傷員的面部表情,以利及時搶救。
(4)在井下上山道行走時,頭在前,擔架要前低后高,下山反之。
(5)在運送中途不要換運輸傷員的工具,尤其對骨折傷員,以免增加病情,拖延護送時間。
運送傷員時動作要穩、迅速,避免搖晃震動。對休克傷員要頭低腳高。
19、為什么要抓緊創傷礦工止血?出血有哪三種類型?
答:創傷一般會出血,特別是較大的動脈血管損傷,出血過多,臉色蒼白,出冷汗,手腳發涼,呼吸急促,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對于這種傷員,首先要爭分奪秒、準確有效地進行止血,然后再采取其他急救處理措施。
出血可分為三種類型:一是動脈出血,血液是鮮紅的,隨心臟跳動的頻數從傷口向外噴射,速度很快,危害性很大;二是靜脈出血,血液是暗紅或紫紅色的,徐緩均勻地從傷口流出;三是毛細血管出血,血液是紅色的,像水珠樣地從傷口流出,多能自身凝固止血。
毛細血管和靜脈出血,一般用紗布、繃帶包扎好傷口,就可以止血。大的靜脈和動脈出血,可用加壓包扎法止血。
加壓包扎止血是最常用的有效止血方法,適用于全身各部。操作方法是用消毒紗布或干凈毛巾、布料蓋住傷口,再用繃帶、三角巾或布帶加壓纏緊,并將肢體抬高。也可在肢體的彎曲處加墊,然后用繃帶纏好。
20、為什么要為創傷礦工進行包扎?包扎的方法有哪些?
答:傷口是細菌侵入人體的入口。如果受傷礦工傷口被污染,就可能引起化膿感染,氣性壞疽及破傷風等病癥,嚴重損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所以,受傷以后。在井下無法做清創手術的條件下,必須先進行包扎。
包扎的材料有橡皮膏、繃帶、三角巾等,F場沒有上述包扎材料時,可用手帕、毛巾、衣服等代用。
根據傷員不同部位的傷情,現場常采用的簡易包扎方法有:螺旋式包扎法、螺旋反折包扎法、“8”守環形包扎法等。
螺旋式包扎通常先做環形纏繞開頭的一端,再斜向上繞,每圈蓋住前圈的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此法適用于四肢、胸背、腰部等處。
螺旋反折包扎先用環形法包扎開頭的一端,再斜旋上升纏繞,每圈反折一次。此法適用小腿、前臂等處。
“ 8”字環形包扎是一圈向上,一圈向下,成“8”字形來回包扎,每圈在中間和前圈相交,并根據需要與前圈重疊或壓蓋一半。此法適用于關節部位。
21、現場急救時常用的骨折臨時固定法有哪些?
答:(1)上臂骨折固定包扎法。肘關節屈曲成90°,在上臂內、外側各置夾板一塊,放好襯墊,用繃帶將骨折上下端固定。用三角巾將前臂吊于胸前,再用一條三角巾將上臂固定于胸部。無夾板時,用一寬布帶將上臂固定于胸部,再用三角巾將前臂懸吊于胸前。
(2)前臂骨折固定包扎法。兩塊夾板分另放置在前臂及手的掌側和背側,加墊后用繃帶或三角巾固定。肘關節屈曲成90°,用三角巾將前臂吊于前胸。
(3)小腿骨折固定包扎法。從大腿中部至足根的夾板兩塊,置于小腿內、外側,加墊后分段固定。無夾板時,也可用健肢固定。
22、對燒傷人員怎樣進行現場急救?
答:礦井中的燒傷,多因瓦斯燃燒,爆炸火焰、電流等引起;地面常因強酸、強堿或熱水等燙燒所致,F場急救是救治燒傷的起點,非常重要。其重點可概括為滅、查、防、包、送五個字。即:
滅:熄滅病人身上的火,使病人盡快脫離熱源,縮短燒傷時間;對已滅火而未脫去衣服的人,務必仔細檢查其衣服,特別是對已失去知覺的病人要特別注意。
查:病人呼吸、心跳怎樣?是否會合并其他外傷和有害氣體中毒?對爆炸沖擊燒傷病人,應特別注意有無顱腦損傷、胸腹腔內臟損傷和呼吸道燒傷。
防:防休克、窒息、創面污染。病人因疼痛和恐懼常常發生休克,可用針法止痛或給止痛藥;若發生急性喉頭梗阻或窒息時,可請醫務人員進行氣管切開,保證通氣;在現場檢查和搬運病人時,一定要注意保護創面,防止污染。為了減少創面的污染和損傷,病人已滅火的衣服可以不脫。
包:就是用較干凈的衣服,把傷面包裹起來,防止再次污染。在現場,除化學燒傷可用大量流動的清水持續沖洗外,對創面一般不作處理,盡量不弄破水泡,保護表皮。
送:就是迅速離開現場,把嚴重燒傷病人送往醫院。注意在搬運病人時,動作要輕柔,行進要平穩,隨時觀察傷情。
23、如何對觸電人員進行急救?
答:觸電后的急救要點是:
(1)立即切斷電源。用干燥的木棒、竹桿等絕緣工具,將電線挑開。挑開的電線應放置妥當,以免別人再觸電。
(2)人工呼吸。傷員被救以后,應當迅速觀察其呼吸、心跳情況。如發現傷員呼吸已停止,應立即將其移至通風安全的地方,使其平臥在地下,松開衣領和褲帶,進行長時間的人工呼吸,最好是口對口人工呼吸。
(3)胸外心臟按壓。發現傷員心音微弱或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胸外心臟按壓,并堅持到心跳恢復或心臟停止4小時以上。
(4)強心藥的使用。若呼吸、心跳都已停止時,人工呼吸和心臟按壓應同時進行。有條件時,可請醫務人員考慮了心內注射腎上腺素或異丙腎上腺素。如分別注射無效時,可聯合應用。
(5)傷口的處理。在處理電擊傷的傷口時,還應注意有無其他損傷,并作相應處理。
(6)局部電擊傷。應對傷口進行早期清創處理,創面宜暴露,不宜包扎,以免堵死組織腐爛、感染。此外,由于電擊傷有深部組織的壞死,因而較燒傷更易發生破傷風,必須請醫務人員常規注射破傷風抗毒素。
非煤礦山安全
1、 礦床、井巷、礦塊和礦壁的含義是什么?
答:地殼內部或表面富集的有用礦物,在質和數上達到工業要求和開采條件的部位叫做礦床。礦床的空間范圍包括礦體和圍巖。所謂礦體是礦床中達到工業要求的含礦部分,是直接開采的對象,而圍巖則是礦體周圍無開采價值的巖石。
劃歸一個礦井開采的礦床或礦床的一部分叫做井田。根據礦床的勘探程度,礦床的地質儲量、年產量的大小、開采技術和裝備狀況以及基本建設投資的多少等,來確定由一個礦井或幾個礦井開采一個礦床。
為了有計劃、有步驟地開采礦床,將井田再按開采范圍、采礦工藝、投資狀況等因素劃分若干開采單元。在緩傾斜、傾斜和急傾斜的礦床中,按井田范圍,沿垂直方向用平巷劃分成階段,在階段內再分割成若干礦塊。在水平和近水平的礦床中,按井田范圍,由平巷與沿傾斜方向的斜巷分割成盤區,在盤區內再劃分成礦壁。礦塊和礦壁則是最基本的開采單元,是開采活動的場所。
2、階段、盤區以及礦塊和礦壁其間按什么樣的順序開采?
答:為了減少開采活動對圍巖內壓力狀況變化的影響,提高礦產資源的回收率,保證采掘工作正常接續以及考慮礦床埋藏情況和地質構造情況,階段間或盤區間,礦塊間或礦壁間的開采,應當遵循一定的開采順序。
在階段間,通常采用自上而下的下行開采順序;盤區間通常也是由淺而深的進行開采。而不管是礦塊還是礦壁的開采順序,則都是按回采工作相對主井筒的位置關系,分為前進式(由主井筒向井田邊界推進);后退式(與前進式推進方向相反)和混合式(在井田內前進式和后退式開采均有)。
3、什么是礦床開拓、開拓巷道和開拓系統?
答:為開發地下礦床,首先要掘鑿一系列井巷,使地面與礦床之間形成完整的提升、運輸、通風、排水、行人、供電、供水、供壓風等生產系統。這些井巷工程的建立稱為礦床開拓。
為礦床開拓而掘鑿的各種井巷叫做開拓巷道。根據開拓巷道在礦床開采中所發揮的作用,可分為主要開拓巷道和輔助開拓巷道。主要開拓巷道包括:主井筒、主平峒、井底車場、主溜井及斜坡道、主要運輸平巷和石門等。輔助開拓巷道包括:副井、通風井及其他輔助井筒;排風、充填、排水以及各種非運礦石巷道和坑內輔助峒室。
主要開拓巷道和輔助開拓巷道在平面和空間上構成開采該礦床的系統,叫做開拓系統。
4、開拓方法的選擇主要考慮哪些因素?
答:選擇開拓方法主要考慮礦床埋藏條件,圍巖條件,井田內地質構造情況,地面的地勢地物地貌情況,地面水文與地下水文地質情況以及建設工期和投資,井巷工程量。還應考慮投產后生產運轉的效果以及資源回收等因素。在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后,進行技術經濟比較選定。
5、井巷工程的施工方法有哪些?
答:非煤井工礦山的井下巷道,各種斜巷、溜井、天井較多,主要施工方法是:
(1)斜巷掘進
一般斜巷掘進時采用風鉆鉆孔、火藥爆破的普通施工方法進行。
(2)天、溜井掘進
普通法掘進:一般是自下而上鉆孔爆破掘進。
吊罐法掘進:先在天井全高沿天井中心線鉆一個φ100~150毫米的孔,上端安設絞車,下端吊吊罐,工人在吊罐上鉆眼、裝藥等,然后用爆破法向上掘進。
深孔爆破法掘進:用深孔鉆沿天井全高鉆一組平行深孔,然后分段裝藥,依次爆破,形成天井。
爬罐法掘進:用主爬罐本身的驅動裝置沿天井頂板鋪設的導軌升降,人可立于罐上鉆眼、裝藥,用爆破法掘進。
鉆井法掘進:用特制的回轉鉆機沿天井全高先鉆φ200~300毫米的孔,然后再用鉆機擴大到天井的全斷面,或直接進行全斷面鉆進。
6、井巷工程維護原則是什么?
答:(1)利用和提高圍巖的強度
對于堅硬、完整、不易風化的圍巖,可充分利用其本身的強度保持井巷的穩定性,必要時可噴一薄層紗漿、混凝土等以防風化;施工時應快速掘進,減少圍巖暴露時間;采用光面爆破、微差爆破或機械方法掘進,減少對圍巖的破壞;采用噴錨支護、注漿、化學加固等方式加固圍巖。
(2)降低圍巖應力
在滿足生產和安全的條件下,盡量縮小井巷斷面尺寸;合理選擇井巷斷面的形狀及井巷與采場之間的相對位置,避免應力集中及疊加;采用光面、微差爆破、合理控制爆源與井巷的相對位置,降低爆破地震效應;有些巷道可采用拉桿支架,在巷道頂板預加水平壓應力,減小甚至消除促使頂板破壞的拉應力。
(3)架設支架阻圍巖的繼續變形及破壞
這是一種比較直接的井巷維護方法。選擇合理的支架材料、結構、尺寸,并根據具體情況采用正確的施工方法對巷道進行支護,以保護井巷的穩定。支架可分為臨時支架和永久支架。我國礦山井巷中支護所用的材料主要有:木支架、磚、料石、混凝土砌塊、金屬支架、混凝土支架、鋼筋混凝
土整體式支架、裝配式鋼筋砼支架、錨桿支護、噴射砼及噴錨支護。
7、什么是采礦方法?共分幾類?
答:采礦方法是指如何安全、經濟地采出礦塊或礦柱內礦石的方法,包括礦塊的采準切割、回采、采空區處理等工作。
根據礦石回采過程中采場管理方法不同,非煤井工礦山采礦方法可分為四大類:
(1)空場采礦法,特點是在回采過程中,采空區主要依靠暫留或永久殘留的礦柱來支撐,采空區始終是空著的,一般在礦石與圍巖很穩固時采用。
(2)崩落采礦法,特點是隨著礦石采出,有計劃地用崩落礦體的覆蓋巖層和上下盤巖石來充填采空區,以控制采區地壓。一般在礦體圍巖不穩固,地表允許陷落的條件下采用。
(3)留礦采礦法,特點是在回采過程中,采空區內暫時存留部分采下來的礦石,借以配合礦柱支撐采空區,并保持留有足夠的回采空間。一般在礦石較穩固,且不易氧化、粘結和自燃,礦體圍巖中等穩固的條件下采用。
(4)充填采礦法,特點是在回采時,采空區依靠充填其內的充填物來支撐。這種方法能有效地維護采空區,對圍巖的穩固性要求不高,但生產成本較高。主要用于開采礦石價值高,充填材料充足,地表不允許陷落和地質條件特別復雜的條件。
8、根據開采特點,空場采礦法還可分幾類?其特點和使用條件是什么?
答:根據礦塊或礦壁的結構不同與回采作業的特點,空場采礦法可分為全面采礦法、房柱采礦法、階段礦房采礦法等。
(1)全面采礦法主要是用于水平和緩傾斜礦床的開采。其特點是回采工作面沿礦床走向或傾斜方向全面推進,整層回采。在回采時將礦體內所夾廢石或貧礦石留下來,根據需要堆成礦柱來支撐采空區頂板。
該法優點是生產能力大,采準切割工作量較少,采礦成本低,采場通風好,能在采場處理廢礦石。但采場頂板暴露面積大,容易發生大面積冒頂。只適用于水平或緩斜,礦石與頂板穩固,礦石品位分布不均勻或有夾石層的礦床,礦床厚度不大于5~7米。
(2)房柱留礦法主要是用于水平和緩傾斜礦床的開采。其特點是在礦塊內礦柱和礦房交替布置,回采礦床時留下規則的,不連續或連續的帶狀礦柱,以此支撐采采區頂板。
該法優點主要是采準切割工作量小,工序簡單,各工藝可以平行作業,通風及作業條件好,但回收率低,用于礦石和圍巖穩定的傾角小于40°的礦床。
(3)分段采礦法、階段礦房采礦法主要用于急傾斜、厚度大的礦床開采。礦房沿礦體走向或垂直方向布置,用深孔、扇形炮眼爆破落礦,由下部漏斗柱階段平巷放礦。主要用于圍巖穩固,礦石較穩固、礦體厚度在8~ 20米,傾角大于礦石的自然安息角,且礦體內夾石少,礦體與圍巖接觸線明顯的礦床。
9、根據開采特點,崩落采礦法還可分幾類?其特點是什么?
答:崩落采礦法是一種效率高,能適應各種不同地質條件的采礦方法。在大、中型礦山應用較多,根據礦石是否在崩落廢石覆蓋下放出,崩落法還分圍巖崩落采礦法和礦石圍巖崩落采礦法。
圍巖崩落采礦法是礦石不在崩落廢石覆蓋下放出。該法還分單一分層和多分層的崩落法。
礦石圍巖崩落采礦法是將礦石在崩落的松散廢石覆蓋下放出。該法還分有底柱分段崩落法、有底柱階段崩落法和無底柱分段崩落法。
10、留礦采礦法的特點和適用條件是什么?
答:在開采厚度為0.7~5米的急傾斜脈狀礦床的現有采礦方法中,留礦采礦法是最有效最經濟的辦法。在中、小型非煤井工礦山廣泛使用。
根據鉆孔深度不同,分為淺孔留礦法和深孔留礦法。該法生產工藝簡單,容易管理,采準工作量小,成本低,通風條件好,開采強度和產量便于調節。缺點是頂板暴露面積大,安全性較差,不利于機械化開采,并在采場內留礦積壓大量礦石。主要適用于礦床穩固、圍巖中等穩固、傾角大于50°,且形狀規則和地面允許陷落的礦床開采。
11、非煤井工礦山的采空區處理方法有哪些?
答:礦石采出后,由于地下壓力的變化,可能會出現頂板下沉、底板隆起、側幫突出,巖石開裂、剝落甚至崩落現象,嚴重的會發生巖石自爆(巖爆),也會波及到地面引起地表開裂或塌陷。采空區大面積崩落,會造成強大的沖擊波和產生巨大的沖擊壓力,影響礦山生產甚至造成重大事故。
非煤井工礦山的采空區處理方法可分為充填法、崩落圍巖法和隔離法。
(1)充填法。該方法是用外來的充填料對采空區進行采后充填。其優點是減少采空區頂板移動幅度,防止上部圍巖冒落產生的沖擊,并可以利用尾礦砂充填,減小地表尾礦庫容積。主要缺點是施工復雜,費用高,不利于深部地下壓力的釋放。
(2)崩落圍巖法。該方法是在采礦后立即回采礦柱,盡量使圍巖自然冒落。如圍巖不易自然冒落時,尚需爆破崩落圍巖,與充填法相比,成本較低,能夠人為控制井下地壓活動。適用于地表允許下陷或地表下陷可以控制的條件。
(3)隔離法。根據采空區分布情況的不同,隔離法有兩種處理方法:
1)對于孤立分散的小采空區,圍巖崩落會對井下主要巷道和其它礦床的開采造成影響的,采取措施隔絕采空區與生產區段之間可能傳遞危害的一切通道,并在采空區附近開一能向地表的“天窗”。
2)對連續或基本連續的大礦床,在其中間應設置隔離帶,切斷各主要采空區的連續,控制地壓活動范圍。隔離帶可以是大的條帶形礦柱,也可是大的夾石帶、無礦帶或人為高強度混凝土料石充填體。
12、什么是露天開采的臺階構成要素?
答:露天開采的臺階、也稱階段。它是在開采過程中,為適應采掘設備及運輸設備的正常作業要求,將覆蓋層、圍巖及礦體劃分成一定高度的分層。其構成要素主要有:
(1)臺階上部平盤
(2)臺階下部平盤
(3)臺階坡面
(4)臺階坡頂線
(5)臺階坡底線
(6)臺階坡面角
(7)臺階高度
臺階的命名通常是以開采該臺階的下部平盤(即裝運設備站立平盤)的標高來表示。
13、什么是邊坡角、工作邊坡角、最終邊坡角?
答:通常所說的邊坡角,一般指的是最終邊坡角。露天采礦場的非工作邊幫最下一個臺階的坡底線和最上一個臺階的坡頂線所構成的假想斜面與水平面的夾角叫做最終邊坡角,也叫最終幫坡角。
工作邊坡角,露天采場的工作邊幫最上一個臺階的坡底線和最下一個臺階的坡底線所構成的假想斜面與水平面的夾角叫工作邊坡角,也叫工作幫坡角。
14、如何確定開采程序?
答:露天礦開采程序主要由以下幾個要素構成:開采臺階、采場降深、工作線布置及推進方式、工作幫。開采程序的確定也就是幾個構成要素的選擇過程。
開采臺階包括臺階形式和臺階高度的確定。一般臺階形式是水平劃分的,特殊時也有傾斜分層。臺階的高度主要取決于采掘設備的挖掘高度、裝載方式(上裝或平裝)和穿爆等因素。當礦體傾角緩、厚度較薄、品級和夾層多時,為減少開采損失,臺階高度不宜過大。
降深方式的種類較多。一般開采深度較大,走向較長的傾斜或及傾斜層狀礦體,特別是采用鐵路運輸的大型礦山。常用沿礦體上下盤方式降深。沿采場周邊境界螺旋降深方式多用于團塊狀礦體。
工作線布置及推進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沿走向布置工作線,垂直走向推進;
垂直走向布置,平行走向推進;
雙向布置工作線、雙向(或三向)推進;
沿一側邊幫布置工作線,扇形推進;
環形布置工作線,放射狀擴展式推進;
沿地形線布置工作線,垂直工作線推進。
一般山坡露天礦為減少新水平準備工作量多采用沿地形線布置工作線,垂直工作線方向推進。凹陷露天礦,采用鐵路運輸時,為便于布置線路一般沿走向布置工作線。環形布置工作線放射狀擴展推進方式常用于采用溜井放礦的漏斗采礦的小型露天礦。
15、如何確定爆破安全距離?
答:露天礦爆破的安全技術是爆破工程設計中的最重要組成部分。既要確定對人員的安全條件,還要確定對附近構筑物的安全條件。爆破所造成的危害主要有飛石、爆破地震效應和空氣沖擊波。
人員、設備、構筑物的安全距離主要根據爆破方法、規模、地形和地物特征、有關的保護設施等因素確定礦山爆破危險區邊界。一般飛散物對人員的安全距離:
1)破碎大塊礦巖(二次破碎):
裸露藥包爆破法:400米;
淺眼爆破法:300米;
2)淺眼爆破:200米,在復雜地質條件下或未形成臺階工作面時不小于300米;
3)淺眼藥壺爆破:300米;
4)深孔爆破:按設計,但不小于200米;
5)峒室爆破:按設計,但不小于300米;
6)各種設備的避炮距離:正前方為100米,側面70米,背面為50米。
當沿山坡爆破時,以上數據下坡方向的飛石安全距離應增加50%。
當要考慮爆破地震、空氣沖擊波的安全距離時,需要按公式計算。
16、穿孔作業有哪些安全注意事項?
答:1)嚴格按照各種穿孔設備的操作規程、維護檢修規程操作,操作人員要經過專業培訓。
2)鉆孔在平臺上移動和安置時,履帶板距離階段坡頂線不得小于2.5米;
3)鉆機行走時,如果線路坡度超過技術規定所允許的坡度時,應使用推土機慢速(不超過穿孔機行走速度)牽引;
4)鑿巖過程中采用濕式鑿巖,避免粉塵對人身造成危害。
17、邊坡安全管理的要求是什么?
答:1)露天礦的邊坡角必須符合設計規定,非經上級部門批準不準改變;
2)礦山最終開采境界線與設計境界線相差要小于5米,改變境界線需經上級機關批準;
3)為保證邊坡的穩定,當階段采完后,必須留有保安平臺和清掃平臺,每個階段保留安全平臺,其寬度不小于2~3米,每隔2—3個階段設置清掃平臺,其寬度不小于4~5米。
4)采礦場最終深度的巖體安息角的最大范圍之內不準修筑建、構筑物;
5)距采掘終了邊坡50米內,不采用拋擲爆破,20米以內不采用峒室內爆破,3米以內不采用中爆破,以防由于爆破震動破壞邊坡穩定性;
6)修整邊坡的爆破方法,原則上應采用淺眼爆破法,在有可靠減震措施條件下,可以采用其他爆破方法。修整工作應隨每個開采水平的結束立即組織進行;
7)在開采過程中,必須經常對邊坡進行檢查和管理。出現滑落征兆,必須設立專用觀測站,進行系統的觀測工作;
8)沿采礦場邊坡設置有效的、完整的排水防洪系統。
18、露天礦場邊坡破壞形式有幾種?影響邊坡穩定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答:1)露天礦邊坡破壞形式有三種:塌落、滑坡和傾倒。塌落(崩落、坍塌):坡面巖體突然脫離母體、迅速下落堆積在
坡腳,有時還伴有巖石的翻滾和破碎。
滑坡:邊坡巖體在較大范圍內沿某一特定的剪切面滑落。根據滑體的性質又可進一步劃分為覆蓋層滑坡和基巖滑坡。
傾倒是指邊坡內部存在一組與坡面成反傾向而傾角又較陡的弱面,它將巖體切割成許多相互平行的塊體而倒落下來。
2)影響邊坡穩定的主要因素有:
①采場的工程地質情況,包括巖性、地質構造、構造應力等方面。
②水文地質情況對邊坡穩定性的影響是多方面的。裂隙水會降低巖石的抗剪強度;地下水可能對巖體產生向上浮力和水平推力;當巖體中含有砂土時,在地下水的作用下,特別是受到震動時,會導致邊坡破壞。
③采礦技術條件是影響邊坡穩定的重要因素。采礦過程中形成的邊坡形狀、幾何尺寸、爆破震動等都直接影響到邊坡的穩定。一般邊坡上部較緩、下部較陡有利于穩定。
19、露天礦山主要事故的預防措施都有哪些?
答:露天礦山的主要事故包括:
采場邊坡滑坡、運輸車輛事故、機械事故、起重傷害、觸電、水害、火災、高處墜落、爆破事故、鍋爐和壓力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等。
事故預防措施有:
(1)露天采剝工作面開工前,必須編制作業規程,經礦山企業負責人批準后施行。露天開采時,必須按設計規定,控制采剝工作面的階段高度、寬度和坡面角。
(2)礦區必須建立地面防水、排水系統,防止地表水泄入露天采場;防止山洪沖毀生產、運輸系統、建構筑物;防止排土場矸(廢)石場尾礦庫發生泥石流;防止山體滑坡、邊坡滑落。
(3)礦山企業地面消防《消防法》執行。
(4)礦山企業爆破材料的生產、儲存、運輸、試驗、銷毀和爆破作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爆破安全規程的規定執行。
(5)礦山電力系統的設計、安裝、驗收、運行、檢修等工作,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露天礦山鐵路、汽車運輸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7)礦山的采掘、裝載設備、鍋爐和壓力容器、起重設備等按設備的操作規程使用和管理。
(8)對礦山的環境定期進行各種指標的檢測,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0、如何防止邊坡滑坡?
答:針對具體的露天采場,要認真分析研究影響邊坡穩定的各種因素,有目的的采取有效的防止方法。目前常用的方法有:
頂應力錨桿(索)加固邊坡;
抗滑柱加固邊坡;
擋土墻加固邊坡;
采礦過程中注意削坡減重、坡底回填、留臨時防滑壁、合理設計開拓運輸系統和開采程序等;
采取防排水、疏干措施。
21、氣動鑿巖機分哪幾類?使用安全有哪些要求?
答:鑿巖機在大型露天礦主要用作對大塊石的二次爆破鉆眼和邊坡滑清根的輔助工具,在小型礦山,特別是在小型采石場,則是主要的采礦工具。
根據氣動鑿巖機重量不同,它可分為輕型(一般機重不大于22千克)、中型(一般重為22~30千克)和重型(重量大于30千克)鑿巖機三種。氣動鑿巖機是利用壓縮空氣推動鑿巖機氣缸中活塞往復運動沖擊釬尾,釬頭對巖石作功,從而破碎巖石。
從事鑿巖工作的操作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應掌握以下安全注意事項:
(1)了解鑿巖作業所采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可能發生的故障及預防方法,特別應了解工程部門有關鑿巖的安全技術規程。
(2)進入工作面后,應立即清除工作面的浮石,灑水清洗粉塵,確保工作人員的作業安全及工業衛生。作業中如果發現片邦、坍塌預兆,應立即停止作業,撤出工作面,待處理后方可再進行作業。
(3)氣動鑿巖機以壓縮空氣為動力,應掌握有利的壓氣機工作壓力范圍,通常工作面離開壓氣機房較遠,應保持鑿巖機工作壓力在0.45~0.65MPa范圍內,壓力低則鑿巖效率低,浪費動力;壓力高則零件壽命短,易引起安全事故。
(4)鑿巖過程中,要注意鑿巖設備連接件、緊固件的緊固情況。如發現松動,應及時停機進行處理。通常鑿巖機械運轉時,嚴禁修理其運轉部分的零部件。
(5)鑿巖過程中應觀察釬子的工作情況,避免卡釬及斷釬,應注意施加適當軸向推力,防止發生斷釬事故傷人。
(6)各種鑿巖機設備的使用說明書,一般均介紹了機器的結構原理、故障及處理方法,以及技術保安等項,操作及管理人員均應熟悉其中內容。
22、裝載機分哪幾類,使用安全哪些要求?
答:裝載機機械種類很多,在露天礦場,按裝載巖石工作機構的不同可分為鏟斗式、耙斗式和耙爪式三種;按行走方式不同可分為軌輪式、履帶式及輪胎式三種;按驅動方式使用的動力源可分為電動、氣動和內燃式三種。
使用裝載機的安全事項主要有:
(1)無駕駛證者不準操作;操作者必須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嚴禁酒后駕駛,操作時注意力要集中,不準在駕駛中飲食、吸煙、閑談。
(3)開車前,必須檢查轉向器的方向盤左右自由轉動量不大于25°、轉向臂、橫直拉桿球頭及轉向節主銷完好,緊密適度、保持潤滑油面至加油口下1厘米。
(4)送電檢查各種信號、照明燈、電笛、喇叭齊全完好、儀表及儀表燈完整良好。
(5)檢查油、水、氣、電回路、驅動、轉向傳動、承載系統零件齊全完好,方可起動發動機。
(6)裝載時,鏟斗、動臂下嚴禁站人,裝載物不準偏重、超載,禁止鏟斗超過運載位置高速運行,嚴禁急轉彎,行駛中嚴禁人員跳上跳下,轉彎時必須減速。
(7)在高料堆作業時應有人監護,最高速度不準大于10公里/時,并注意下方安全。
(8)行車中必須根據路面狀況選擇適當車速,不允許超過額定最高車速行駛。
(9)卸載物料時,不允許物料重心偏重,也不允許大塊物料伸出車幫之外。
(10)冬季啟動發動機嚴禁用明火烘烤發動機。啟動后,發動機必須空轉5~10分鐘,待水溫、油溫上升、氣壓達到規定值后,才準運行作業。
23、單斗挖掘機的分類及其安全要求是什么?
答:這類挖掘機的用途是多種多樣的,它可以配備各種不同的工作裝置,進行多種形式的上方挖掘、倒裝及土石的鏟裝工作。單斗挖掘機可按其運用性、鏟斗容積、動力工作裝置及行車裝置的不同進行分類。按照鏟斗容積分類,可分為四類。小型(斗容一般小于1米3),中型(斗容1~5米3),大型(斗容5~15米3)和巨型(斗容超過15米3)。按照驅動動力形式,可分為電力驅動、內燃驅動和復合驅動三種。復合驅動多為柴油機——液壓驅動。按行走支承裝置的不同,可分為軌行式,履帶式、輪胎式和邁步式。
在礦山中大量使用電鏟。使用電鏟的安全注意事項主要是:
(1)電鏟司機必須經過考試合格,熟知并嚴格執行電鏟技術操作規程,嚴禁一人作業。
(2)電鏟作業時,禁止任何人上下電鏟,在作業范圍內不準有人逗留、穿行和工作等。
(3)電鏟在作業運轉時,禁止進行維護保養和任何檢查工作,必要時可以停車進行處理。
(4)在檢查和處理電氣設備時,須斷開所屬電源,不得帶電作業并掛檢修標志牌。
(5)嚴禁在電纜及高、低壓接觸部位附近休息躺臥,嚴禁在鏟斗內休息或坐臥。
(6)當發現工作面有盲炮孔、炸藥、雷管、導火線,應立即停止作業,報告值班長或調度,采取措施后再作業。
(7)電鏟附近爆破作業前,要把電鏟開到指定地點,做好避炮工作。
(8)操作中,要隨時注意作業區是否安全。當礦巖有滑落,塌陷危險威脅設備安全時,應迅速地將電鏟開到安全地點,并立即向班長和調度報告。
(9)電鏟回轉半徑內如有汽車、吊車、推土機等設備時,啟動回轉前,必須與其聯系撤出,否則不許啟動回轉。
(10)司機室無人時,應及時將電鏟的電源拉斷。
(11)不得在超過設計階段高度的工作面作業。
24、汽車運輸的安全要求是什么?
答:汽車運輸在國內外的露天礦中被廣泛應用,這是由于汽車運輸具有運行靈活,消耗金屬材料少,與鐵路運輸相比可使電鏟效率提高40%左右,排土成本約為鐵路排土的20%~30,開拓面布線較容易,增大露天礦延深速度,在深凹露天礦一般可比鐵路灌輸減少剝巖量,多出礦,早出礦等優點。
正確的筑路和養路,是保證運礦汽車安全行駛的主要條件。汽車路的曲率半徑、路面寬度、縱向坡度與可見距離等參數都應當與行車速度相適應。汽車道應有防護設備與路標。
汽車路線上的正常視度應不少于50米,而在道路交叉點的視度不少于100米。
養路方面的安全措施有:經常巡查路段,山坡盤道應設置柵欄與路標,及時清理路肩、邊溝、水槽、水溝中積穢,及時維修凸凹路面等。
行車距離應按車速、道路、視度和制動器的技術性能而定,在一般情況下不小于50米。
露天礦汽車路上應搞好沿路照明,汽車夜間行駛時,前燈應能射出150米以外,加大汽車間的距離,嚴禁急行與超車。如夜間在路上臨時停車,須開放小燈和尾燈,以示意停車位置,以便車輛、行人避讓。
汽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訓練,并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有駕駛執照后方可獨立駕駛;開車前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系統、喇叭、燈光信號以及電瓶箱各部位狀況良好,潤滑油、燃油及冷卻水必須添加夠量;汽車進入工作面裝車,車應停在易于電鏟裝車的位置,停車處應在離電鏟尾部回轉半徑0.5米以外,以防電鏟回轉撞壞汽車,電鏟裝車時,嚴禁將頭和手伸出駕駛室外,防止大塊落石傷人;車上沒有司機時,坡道上不準停車,駕駛員不準離開駕駛室。必須熟知采場有關爆破的信號與標志,放炮時,應聽從警戒人員指揮,做好避炮工作,不許強行通過爆破警戒區。
25、鐵路運輸的安全要求是什么?
答:鐵路運輸具有運量大、合理運距長、成本低、生產可靠、設備及備品備件容易解決等優點,因此我國大型露天礦廣泛采用鐵路運輸。
鐵路運輸中常見事故有撞車、脫軌、道口肇事等事故。這些事故的發生除違章調度、違章作業外,多由于設備失修、線路彎曲和下沉、軌距擴大而引起的線路脫軌,路外事故(鐵路兩側堆物、裝車不穩導致移動中礦石脫落傷人、超重、偏重等),在鐵路與公路的平交道口處無人看守或安全信號不靈、擋攔失效,以及不具備“全風制動”的運行列車等原因。
在機車車輛安全裝置與安全運行方面,要求每臺機車上都裝有制動機。除“單機制動”外,還應有司機用來調節列車速度或停車時采取安全措施的“列車制動”,每臺車上應裝有車梯子與腳踏板、完好的前后照明、信號標志燈、汽笛與風笛音響信號以及電機室、高壓室或輔助室門上的門聯鎖等安全裝置。
在調車作業安全中要特別注意車輛摘掛作業時的安全防護。摘車時,在超過0.25%的坡道上停放車輛要做好止輪防溜措施,
然后再提鉤摘車。
預防軌道線下沉和設置必要的“死叉線鋼軌擋”。
在鐵路線一側應設人行小路,在橫越路線的地方設置“小心列車”的路牌,在露天礦要按規定設置夜間照明燈和各種信號燈。
鐵路運輸人員要加強安全聯防,有權制止一切違章作業現象,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立即上報并督促及時整改。
26、斜坡箕斗運輸的安全要求是什么?
答:斜坡箕斗運輸是露天礦聯合運輸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它適合窄而深的傾斜或急傾斜礦床。由于斜坡箕斗可以直接運輸大塊堅硬礦巖,運輸角度可達35°,所以它能以較短的運距克服較大的高差,顯著縮短礦山內部運輸距離。
山坡露天礦箕斗道一般設在采礦場境界以外,正對箕斗道的下方不應布置任何建筑物。以免箕斗跑車造成事故。
深凹露天礦箕斗道設在采場非工作幫或端幫,箕斗道傾角按采礦場邊坡選取,采礦場內宜用汽車運輸。
運輸車輛往箕斗卸載時采用轉載棧橋,棧橋結構為鋼筋混凝土,當棧橋移設頻繁時可用鋼結構。
采用大型箕斗運輸,應設箕斗檢修設施,以便更換箕斗及車輪。
要定期檢查鋼絲繩繩頭,發現磨損,應及時更換;軌道敷設平直,軌距均勻;箕斗裝礦不偏離中心。
要有防止礦石直接沖擊漏斗閘門和礦倉以及防止箕斗裝礦時撒礦影響運行的措施。
27、索道運輸的安全要求有哪些?
答:架空索道是鋼絲繩運輸的一種特殊形式。它是用架設在空中的鋼絲繩作為貨車運行的導軌,而貨車則由鋼絲繩牽引運輸貨物。
架空索道按牽引鋼絲繩的動作方式,可分為循環式架空索道(牽引鋼絲繩作無極牽引的連續動作)和往復式架空索道(牽引鋼絲繩作有極牽引的往復動作)。按組成索道的鋼絲繩數目分可分為多線索道(有三根或四根鋼絲繩組成,應用于客運索道),雙線索道(具有承載索及牽引索)和單線索道(只有一根傳動索,它既是承載索又是牽引索)。
架空索道具有對自然地形適應性強,受氣候影響小,裝、卸設施簡單,消耗能量少和易于制造等優點。所以在我國礦山、特別是山區礦山的運輸發揮著很大作用。
對架空索道的安全主要有以下要求:
(1) 索道線路經過廠區、居民區、鐵路和公路時,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2) 索道線與電力和通訊線路交叉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3) 承載索的線路、套筒投入運輸后應定期檢查;
(4) 必須同時設置工作制動和事故制動裝置,如其中一個出現故障,應停止運轉;
(5) 承載索經常檢查,確認在10米長度內,外表鋼絲折斷總數達35%,或有嚴重變形時應予更換;
(6)牽引索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局部或全部更換;
①在一股內斷絲數達3根以上的,或斷絲數頭達8根以上的,可更換繩股;
②在一段鋼繩內有三股以上需要更換時,該段鋼繩應全部更換;
③直徑減少10%時,整條鋼絲繩應予更換。
(7)牽引的接頭處,長度應不小于其直徑的1000倍,直徑增大不允許超過10%;
(8)線路支架中心線應定期校正,發現線路支架有嚴重腐蝕、裂紋、松動、歪斜變形等情況,必須及時處理;
(9)高出地面不到2米的站內回轉設備,應設置安全罩或安全柵欄,高出0.6米以上的站房,應在站口設帶柵欄的眺臺或護肩;
(10)遇有八級或八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運行,并把吊頭收回站內。
,>(3)如果媒體堅硬致密裂隙不發育,灌水時水分很難滲入媒體,此時可在水中加入適量濕潤劑,以提高灌水的防塵效果。
(4)如果下分層有隔水性能較好的夾矸層,會影響灌水效果,造成夾矸上煤體濕潤較好,而夾矸下很難濕潤。因此,分層開采時,應盡量把夾矸層置于分層的底部,以確保灌水效果。
(5)如果采掘接替緊張,不可能在采前1—2個月進行灌水,這樣可在掘進上風巷時,同時向采空區灌水;蛘咴诨夭缮戏謱訒r采用隨采隨灌的方法。如埋管灌水、插管灌水即可。
(6)采空區灌水會增加下分層煤體的裂隙,也會在采空區內形成漏風通道,特別是采空區內殘留碎煤脫水后極易被氧化而造成自然發火。因此,要加強采空區防火管理,嚴格控制漏風或在水中加注阻化劑,以防自燃發火。
8、煤礦采掘工作面的綜合防塵措施包括哪些內容?
答:采煤工作面的綜合防塵措施主要有:(1)煤體注水;(2)噴霧灑水;(3)采用爆破落煤的,可推廣水封爆破或水炮泥;(4)采煤機械應有完善的防、降塵裝置,電煤鉆應使用側式供水降塵;(5)通風和其他防、降塵措施包括凈化風流、定期清掃積塵以及個人防護等。掘進工作面的綜合防塵措施主要有:濕式鑿巖(或干式捕塵)、水炮泥、噴霧灑水、沖刷巖幫、凈化風流以及個人防護等。
礦井火災
1、 什么叫礦井火災?有哪幾種礦井火災?
答:礦井火災又叫礦內火災或井下火災。是指發生在煤礦井下巷道、工作面、硐室、采空區等地點的火災。能夠波及和威脅井下安全的地面火災,也叫礦井火災。
礦井火災的發生原因,按其熱源可分為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
內因火災是由煤炭自燃而引起的火災。它經常發生在采空區、停采線、斷層、煤柱等丟煤區,掘進冒頂處或封閉不嚴的舊采區內。
外因火災是指由外部火源,如明火、電纜著火、電氣設備產生的電弧火花,瓦斯或煤塵爆炸,以及放炮等引起的火災。一般的說,在電氣化程度較低的中、小型煤礦,大多數外因火災是由于使用明火或違章爆破等引起的。在機械化、電氣化程度較高的礦井,則大多是由于機電設備管理維護不善,操作使用不當,設備運轉故障等原因所引起的。而且隨著礦井電氣化程度的不斷提高,機電設備引起的外因火災的比重也有增長的趨勢。在井下吸煙、取暖、違章放炮、電焊及其它原因,引起的外因火災,也時有發生。
外因火災大多容易發生在井底車場、機電硐室、運輸及回采巷道等機械、電氣設備比較集中,而且風流比較暢通的地點。這類火災一般發生得比較突然,發展速度也快。一個小火源,稍有疏忽,火勢就可能蔓延擴大到很大的范圍。如果發現不及時,處理方法不當,或是行動措施不果斷,會給礦井帶來嚴重損失以至發生慘痛的人身傷亡事故。
2、礦井火災的主要危害有哪些?
答:(1)產生大量的有害氣體;
(2)引起瓦斯和粉塵爆炸;
(3)毀壞設備和資源。
3、什么叫外因火災?
答:外因火災是由于外部火源如明火、放炮、電流短路、機械磨擦和撞擊等原因引燃可燃物造成的火災。
4、外因火災的特點是什么?
答:外因火災大多發生在風流暢通的地點,發生突然,火勢發展迅速,如果不及時撲滅,會造成嚴重后果。
5、外因火災的形成條件有哪些?
答:(1)一定數量的可燃物質;
(2)有足夠數量的氧氣;
(3)火源具有一定的溫度和足夠的能量。
6、發生外因火災的原因有哪些?
答:(1)出現明火;
(2)不安全的放炮方法;
(3)機械磨擦、撞擊、輸送帶打滑、切割夾矸或頂板冒落產生火花;
(4)電器設備損壞,電流短路或漏電;
(5)瓦斯煤塵爆炸,產生再生火源;
7、防止礦井外因火災的措施有哪些?
答:防止礦井外因火災的措施有:
(1)嚴格杜絕火源。嚴禁將煙和火帶下井,更不許在井下吸煙與使用明火;地面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米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地面木料場、矸石山、爐灰場與進風并的距離不得小于80米,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2)井下和地面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使用噴燈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使用噴燈等工作,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206條的規定。制訂安全措施,經礦長批準,并由礦長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督。
(3)按礦井瓦斯等級,使用規定的安全可靠的炸藥和雷管,并嚴格執行放炮的有關規定。
(4)礦井必須設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統。井下消防管路系統應每隔10O米設置支管和閥門,但在膠帶輸送機的巷道中應每隔50米設置支管和閥門。消防水池必須經常保持足量的水量。
(5)新建礦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為中心的聯合建筑,井筒、平硐、各水平的連接處及井底車場,主要絞車道同主要運輸巷、回風巷的連接處,井下機電硐室,主要巷道內的膠帶輸送機的機頭前后兩端各20米范圍內,都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和支護。
(6)所有機電設備必須采用防爆型或防火花型。在必須使用某一種不防爆或防爆性能不好的儀表或設備時,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措施。
(7)進風井口和通風平硐口都要裝設防火鐵門。
(8)礦井必須在井上、下設置消防材料庫。井上消防材料庫應設在井口附近,并有軌道直達井口;井下消防材料庫應設在每一個生產水平的井底車場或主要運輸大巷中,并應裝備消防列車: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由礦長確定,并備有明細卡片,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更換,及時補齊。
(9)井下爆破材料庫、機電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井底車場、使用膠帶輸送機或液力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應備有滅火器材。所有井下工作人員都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職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8、如何預防外因火災?
答:(1)預防明火;
(2)井下硐室內不準存放汽油、煤油或變壓器油;
(3)預防放炮引火;
(4)預防電器引火;
(5)預防磨擦撞擊火花。
9、什么叫內因火災?
答:易燃物(煤、坑木等)接觸空氣氧化發熱,因熱量積聚而導致易燃物著火的火災。
10、內因火災的特點是什么?
答:內因火災多數發生在風流不暢通的地點,外部征兆不明顯,很難早期發現和找到火源的準確位置,火災可能延續幾個月、幾年甚至更長時間。
11、預防自燃火災的方法有哪些?
答:預防自燃火災的方法有預防灌漿、注灑阻化劑、均壓通風和注入惰性氣體等。
12、煤層自燃發火有哪些標志?
答:(1)引起明火;
(2)產生煙霧;
(3)產生煤焦油味;
(4)采空區測取的一氧化碳濃度超過礦井實際統計的臨界標,并有上升趨勢。
13、煤炭的自燃條件是什么?
答:(1)煤有自燃傾向性,且以破碎狀態存在;
(2)有連續供氧條件;
(3)有積聚氧化熱的環境;
(4)上述三個條件持續足夠的時間。
14、自燃發火的征兆有哪些?
答:(1)巷道中出現霧氣或巷道壁出“汗”;
(2)出現火災氣味,如煤焦油味、煤油味等;
(3)人體不適,如頭痛、悶熱等;
(4)火區流出的空氣和水溫度增高。
15、為什么灌漿能夠滅火?
答:(1)泥漿能將殘留的碎煤包裹起來,隔絕碎煤與空氣的接觸,阻止氧化;
(2)泥漿灌進后,增加了采空區的密實性,能減少漏風;
(3)泥漿起到了冷卻、降溫、吸熱作用。
16、為什么說礦井火災對井下人員的危害特別大?
答:礦井火災會給井下人員的生命安全帶來特別嚴重的危害,主要原因是:
(1)井下空間狹小,礦井通風及巷道聯通關系復雜,供風量有限,發生火災時人員避災會受到井下環境條件的限制。
(2)礦井火災會產生大量的高溫煙火,火源附近的溫度常常在1000℃以上;馂乃a生的大量煙氣和熱量在井下不易散失。在巷道通風的情況下高溫煙流能隨風迅速傳播到很遠很大的范圍,使這些區域的人員受到高溫的傷害。
(3)火災煙氣中帶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以及蒸汽和煙塵等,不但對人的眼睛及呼吸器官有強烈的刺激和窒息作用,而且煙氣中的一氧化碳等氣體具有很大的毒性。
(4)礦井火災發展到一定強度,當出現火風壓,可能會造成礦井通風網路風流方向的變化,從而使煙氣的流動失去控制,進一步擴大災區范圍,使更多的井下人員受到火災煙氣的毒害。同時給井下的安全撤退帶來極大的困難和危險。
(5)煤礦井下到處都存在大量的易燃物,火災極易發展蔓延,高溫火煙在巷道流經的路程上,滲入新鮮風流時,將會在滲風地點形成新的火源。
(6)礦井火災還會引起瓦斯、煤塵的爆炸。
17、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采取什么行動?
答: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應根據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制火勢,并迅速報告礦調度室。在現場的區、隊、班組長應依照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將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區(火災瓦斯流經的地區、由于火風壓造成火災瓦斯逆流的地區以及可能發生爆炸的地區等)的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并組織人員利用現場的一切工具和器材進行滅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其電源。在電源切斷前,只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如果火災范圍大或是火勢猛,則應在撤出災區人員、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穩定風流,控制火勢發展,防止人員中毒和預防瓦斯或煤塵爆炸的措施,并隨時保持和地面指揮部的聯系,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行事。如果現場人員無力搶救,同時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是其它地區發生火災,接到撤退命令時,就要立即進行自救和組織避災。
確定控制風流的措施是控制火勢,減小災情的重要方法?刂骑L流的方法有:正常通風;減少風量;停風或短路;反風。
一般不能輕易采用停風或減風,特別是當火災發生在瓦斯礦井時,由于停風或減風會使井下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增加,有造成瓦斯爆炸的危險。停風或減風還使巷道中分配的扇風機風壓降低,更容易受火風壓的影響。
當火災發生在總進風流中(進風井口、井筒內、井底車場或總進風道等)時,應進行全礦性反風,以防止煙氣流入井下各生產巷道。
火災發生在總回風道中(總回風道、回風井底、回風井內或回風井口)時,必須維持原風流方向,才能使煙流不侵入井下。
井下機電硐室發生火災時,通常應迅速關閉防火門或修筑臨時密閉墻,以隔斷風流。
由于火風壓的作用而產生風流逆轉時,應在火源的進風側修筑臨時密閉墻。這樣可以迅速減弱火勢,從而減少火風壓的作用。
18、什么是直接滅火法?用水滅火應注意些什么問題?
答:直接火火法是對剛發生的火災或火勢不大時,可采用水、砂子、化學滅火劑、高倍數泡沫滅火器等直接將火撲滅的方法。
用水滅火,是利用從水槍射出的強力水流撲滅燃燒物體的火焰,而且水能浸濕物體表面,阻止繼續燃燒。該法適用于火勢不大,范圍較小的火災。但應注意以下問題:
(1)應有足夠的水源和水量。少量的水在高溫下可以分解成具有爆炸性的氫氣和助燃的氧氣。滅火人員一定要站在火源的上風側,并應保持正常通風,回風道要暢通,以便將火煙和水蒸汽引入回風道中排出;
(2)應從火焰四周開始滅火,逐步移向火源中心,千萬不要直接把水噴在火源中心,防止大量蒸汽和熾熱煤塊拋出傷人,也避免高溫火源使水分分解成氫氣和氧氣;
(3)隨時檢查火區附近的沼氣濃度!睹旱V安全規程》規定,在搶救人員和滅火工作時,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塵、其它有害氣體和風流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4)電氣設備著火以后,應首先切斷電源。在電源未切斷以前,只能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如用砂子、巖粉和四氯化碳滅火器進行滅火。如未斷電源,直接用水滅火,水能導電,火勢將更大,并危及救火隊員的安全。另外,水不能用來撲滅油料火災,油比水輕,而且不易與水混合,可以隨水流動而擴大火災面積。
19、如何加強火區管理?
答:火區封閉后,應加強管理,其主要內容有:
(1)繪制火區位置關系圖,所有火區和曾經發火的地點都必須在圖上注明,并說明火區發生的地點、時間、火區范圍和已采取的滅火措施;
(2)每一處火區都要按形成火區的先后順序進行編號,并建立火區管理卡片,包括火區登記表、火區灌漿記錄表和防火墻記錄;
(3)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墻都應編號,并在火區位置關系圖中注明。每個防火墻附近必須設置柵欄和警標,并懸掛說明牌;
(4)防火墻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應定期測定和分析;防火墻外的空氣溫度、瓦斯、防火墻內外空氣壓差以及防火墻墻體,必須定期檢查。所有測定和檢查結果,都必須記入防火記錄本中,發現有異常,必須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火區熄滅的條件:
封閉的火區,只有經取樣化驗分析證實,,可認為火區已經熄滅,方準啟封:
(1)火區內的空氣溫度下降到30℃以下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諝鉁囟认嗤;
(2)火區內空氣中的氧氣濃度降到5%以下;
(3)火區內空氣中不含有一氧化碳或封閉期間內一氧化碳濃度逐漸下降,并穩定在0.001%以下;
(4)火區的出水溫度低于25℃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常出水溫度相同;
(5)上述四項指標持續穩定的時間不得少于1個月。
20、井下發生火災時,未戴救護設備的人員為什么不能從出煙的井口入井救災?
答:因為火災能產生大量的有毒性氣體CO及大量的煙塵,人員在沒有戴任何防護面具的情況下入井救災,會發生中毒或窒息傷亡事故,所以不能從正在出煙的井口入井。
21、為什么不能用水撲滅油類火災或電氣火災?
答:(1)因為油比水輕而且不易與水混合,它總是浮在水面上可以隨水流動,會擴大火災面積;
(2)水能導電,用水滅火可能導致人員觸電事故。
礦井水災
1、 什么是礦井水災?礦井發生涌水的水源有哪幾種?
答:礦井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地面水和地下水通過各種通道涌入礦井,當礦井涌水超過正常排水能力時,就造成礦井水災。礦井水災(通常稱為透水),是煤礦常見的主要災害之一。一旦發生透水,不但影響礦井正常生產,而且有時還會造成人員傷亡,淹沒礦井和采區,危害十分嚴重。所以做好礦井防水工作,是保證礦井安全生產的重要內容之一。
礦井水源分為地面水和地下水。
(1)地面水引起的礦井水災。礦井附近有江河、湖泊、池塘、水庫、溝渠等積水,以及季節性雨水時,當水位暴漲,超過礦井井口標高而涌入井下,或由裂隙、斷層或塌陷區滲入井下造成水災,這種水源叫地表水。受這種水危害的情況,一般有以下幾種:
1)位于低洼地帶的礦井,由地表水沖破礦井周圍圍堤而流入井口,或由于殲石山、爐灰等堆積位置選擇不當,被洪水或雨水長年沖刷到附近的江河當中,使河床增高或造成河水超過堤或攔洪壩直接進入井口。這種地表水來勢兇猛,而且伴隨許多泥沙、礫石。如防備不當,常造成淹井事故;
2)地表水與松軟的沙礫巖層相通,當井筒掘進穿透沖積層含水層時,地表水將順著砂礫巖層的裂隙涌入井下造成淹井;
3)地表水與煤層頂底板的含水層相連通或由斷層溝通,地表水通過含水層或斷層進入井巷,致使發生水災事故;
4)煤層采掘以后,冒落帶一旦進入老窯或與地表水系溝通,也會發生地表水涌入礦井,造成水災事故。
(2)地下水引起的礦井水災。地下水包括地下含水層水、溶洞、斷層水、老空水等。地下水造成水災的情況,一般有以下幾種:
1)地下的礫巖層,流沙層和具有巖溶的石灰巖層,都含有大量積水,稱為含水層。當采掘工作接近或穿透這種積水區時,就會造成透水事故;
2)斷層及其附近的巖層均比較破碎,在這種破碎帶內有時含水或與地表水、含水層溝通,掘進時,碰到這種情況容易造成突水事故。
3)已采掘的舊巷及空洞內,常有大量積水,稱為老空水。老空水常為礦井水災事故的主要原因。老空水特點是水壓大,一旦掘透,來勢兇猛,具有很大破壞性。
2、 地面防治水的措施有哪些?
答:地面防治水是在地面修, 筑一些防排水工程,防止降雨匯集的水和地表水涌入工業廣場或通過滲漏區進入井下的重要措施,是保證礦井安全生產的第一道防線。
《煤礦安全規程》及非煤礦有關規程對地面防治水的工作都作了具體的規定,要求礦務局、礦必須查清礦區及其附近的地面水流系統的匯水、滲漏情況、疏水能力和有關水利工程的情況,因地制宜,統籌安排,制定蓄、疏、防、排相結合的防治措施。
井口和工業場地內主要建筑物的標高,必須高出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區還必須避開泥石流。滑坡等地段。低于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必須修筑堤壩、溝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排水的有效措施。
井口附近和塌陷區內外的積水或雨水可能潰入井下時,必須根據情況采取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l)嚴禁本礦或小煤礦開采煤層露頭的防水隔離煤柱;
(2)容易積水的地點應修筑溝渠,排泄積水。修筑溝渠時。應避開露頭、裂縫和透水巖層。特別低洼地點不能修筑溝渠排水時,應填平壓實;如果范圍太大無法填平時,可建排洪站排水,防止積水滲入井下。
(3)礦井受河流、山洪威脅時,必須修筑堤壩和泄洪渠,防止洪水侵入。
(4)排到地面的井下水,必須妥善處理,避免倒滲井下。
(5)漏水的溝渠和河床應及時堵漏或改道。地面裂縫和塌陷地點必須填塞。
(6)雨季每次降雨后,必須派專人檢查礦區及其附近的地面有無裂縫、老窯陷落和巖溶塌陷等現象。發現漏水情況,必須及時處理。
(7)山區的煤礦存在山洪襲擊和滑坡危險的地段,可能威脅礦井安全時,必須采取開挖截水溝和防止滑坡措施。
矸石、爐灰、垃圾等雜物,不得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沖刷到的地方以免沖到工業場地和建筑物附近,淤塞河道、溝渠以及排水涵洞。
使用中的鉆孔,必須在孔口加蓋封好。報廢的鉆孔必須 及時封孔,防止地表水和含水層的水流入井下。
3、井下防治水的措施有哪些?
答:為正常生產,《煤礦安全規程》對井下防治水作了規定。具體措施有:
(1)探水前應加固探水地點附近的巷道支架,背好頂幫,并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在打鉆地點或其附近安設專用電話,并與受水害威脅的相鄰地點有信號聯系,一旦透水可立即通知有關人員撤離危險區。
(2)在預防水壓較大地點探水時,必須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閘閥。孔口管與孔壁之間,必須灌注水泥漿固定,并進行耐壓試驗,達到能承受設計壓力后,方準繼續鉆進。特別危險的地區,還應預先采取開掘安全躲避洞,規定撤人的避災路線等安全措施。
(3)鉆進時,應注意鉆孔情況,如發現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鉆孔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鉆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鉆進,進行檢查,監視水情,并報告礦調度室。嚴禁移動或拔出鉆桿。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后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鉆孔接近老空,預防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涌出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或礦山救護隊員在現場值班,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超過允許濃度時,必須立即停止打鉆,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報告調度室,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井下透水有哪些預兆?
答:煤層或巖層透水前,一般都會有一些征兆。井下工作人員都應熟悉發生透水事故前的預兆,以便及時采取防范措施。透水前的預兆常有:
(1)煤層發潮發暗。由于水的滲入,使煤層變得潮濕,光澤變暗淡。如果挖去一層仍是這樣,說明附近有積水。
(2)巷道壁或頂扳“掛汗”,它是積水通過巖石微小裂隙時,凝聚于巖(煤)壁表面的一種現象。
(3)煤層變涼。煤層含水時能吸收人體的熱量,用手觸摸時會有發涼的感覺,并且手放的時間越長,感到越涼。
(4)工作面頂板淋水加大,或出現壓力水頭。
(5)工作面溫度降低。工作面可見到淡淡的霧氣,使人感到陰涼。
(6)水叫。煤巖層裂縫中有水擠出,發出“嘶嘶”的響聲,有時還可聽到像低沉的雷聲或開鍋水聲,這都是透水的危險征兆。
(7)工作面有害氣體增加。因積水區有氣體向外散出,使工作面空氣中的二氧化碳、硫化氫等氣體的含量明顯增大。
(8)煤壁或巷道壁“掛紅”。如老空水,一般積存時間較長,水量補給少,通常稱為“死水”,所以酸度大,水內含有含鐵的氧化物或硫化礦物。這是接近老空積水的征兆。
上述征兆,并不是每次透水前都會全部出現,有時可能發現一種或幾種,極個別情況甚至不出現。因此,必須提高警惕,密切注視,認真分析。這對于及時地采取防災避災措施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5、發生透水事故時,現場人員怎樣正確撤離災區?
答:井下發生透水事故,如因涌水來勢兇猛,現場無法搶救,或者將危及人員安全時,井下職工應迅速組織起來,沿著規定的避災路線和安全通
道,撤退到上部水平或地面。在行動中,應注意下列事項:
(1)撤離前,應設法將撤退的行動路線和目的地告知礦井領導人。
(2)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迅速撤往突水地點以上的水平,不得進入突水點附近及下方的獨頭巷道。
(3)行進中,應靠近巷道一側,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體,盡量避開壓力水頭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滾動的礦石和木料撞傷。
(4)如因突水后破壞了巷道中的照明和指路牌,迷失了行進方向時,遇險人員應朝著有風流通過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5)在撤退沿途和所經過的巷道交叉口,應留設指示行進方向的明顯標志,以提示救護人員的注意。
(6)撤退巷道如是豎井,人員需從梯子間上下時,應保持好次序,禁止慌亂和爭搶。
(7)撤退中,如因冒頂或積水造成巷道堵塞,可尋找其他安全通道撤出。在唯一的出口封堵無法撤退時,應組織好災區避災,等待救護人員的營救,嚴禁盲目潛水等冒險行為。
6、發生透水事故時,現場人員應如何行動?
答:水害事故發生后,在場及附近地點工作的人員,應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觀察和判斷突水的地點、來源、涌水量、發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況,并立即報告礦井調度室。同時,應利用可靠的聯絡方式,及時向下部水平和其他可能受威脅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透水事故的初期,現場人員應在現場領導和老工人的組織帶領下,利用現有的人力。物力,迅速進行搶救工作。所采取的方法和措施,應根據水害事故的具體情況和現有條件合理選取。如果突水點周圍圍巖堅硬、涌水量不大,可組織力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盡快堵住出水口。在水源情況不明、涌水兇猛、頂幫松散的情況下,決不可強行封堵出水口,以免引起工作面大面積突水,造成人員傷亡,擴大災情。
在透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況下,現場人員應立即避開出水口和泄水流,躲避到位置高的硐室內、拐彎巷道或其他安全地點。如情況緊急來不及轉移躲避時,可抓牢棚梁、棚腿或其它固定物體,防止被涌水打倒和沖走。如是老空水涌出,使所在地點的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增高時,現場職工應立即佩戴好自救器,以避免中毒窒息事故的發生。
機電安全
1、立井升降人員的提升容器為什么必須裝有可靠的防墜器?
答:立井提升容器可分為罐籠、箕斗和吊桶。安全規程規定,立井中升降人員,必須使用罐籠或帶乘人間的箕斗,不得使用普通箕斗升降人員。如果在井筒內作業或其它原因,需要使用普通箕斗或救急罐升降人員時,必須制訂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的單繩提升罐籠(包括帶乘人間的箕斗),必須裝設可靠的防墜器。
防墜器就是在鋼絲繩斷繩,鋼絲繩與罐籠間的連接裝置等斷裂,造成提升容器意外墜落時,能使提升容器立即卡在罐道上而不墜落的裝置。防墜器要經常處于可靠狀態,否則一旦發生提升容器墜落事故,其后果將是十分嚴重的。
2、提升鋼絲繩如何使用和維護?
答:在鋼絲繩的使用中,應滿足安全規程規定的卷筒直徑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要求,以控制其彎曲疲勞應力。鋼絲繩在卷筒上排列要整齊,運行時要保持平衡,不跳動、不咬繩。
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潤滑,應定期對鋼絲繩涂油。潤滑鋼絲繩用油,要求粘稠性能好,振動、淋水甩不掉,最好采用專用的鋼絲繩油。
對鋼絲繩應定期進行斬頭,因繩頭部分的鋼絲繩損壞較為嚴重。同時也要適時調頭,增加鋼絲繩的使用壽命。其斬頭和調頭的期限,應根據各單位不同使用條件和鋼絲繩損壞情況而確定。鋼絲繩與提升容器之間的連接,是采用鋼絲繩的尾端繞過桃型環后,用不少于5個繩卡與鋼絲繩的工作端箍緊。為檢查連接裝置在運行過程中是否有松脫現象,在最后兩繩卡間留一弧形段(繩端側),如弧段伸直或縮小則說明繩卡松動。
斜井提升中,井筒的地滾輪應齊全,轉動靈活,道床堆積物要及時清除,以減少鋼絲繩的磨損。
此外,要細心地運送、存放及懸掛鋼絲繩,絞車起動、停車、加減速要平穩,注意檢查卷筒及天輪襯墊情況,加強對鋼絲繩的維護。
3、提升鋼絲繩是如何選擇的?
答:礦井提升鋼絲繩是連接提升容器和提升機,傳遞動力的重要部件,但鋼絲繩又最容易損壞,是提升安全最薄弱的環節。
提升鋼絲繩是由一定數量的鋼絲捻成繩股,再由若干繩股(一般6股)沿著一個含油纖維芯捻制而成。
鋼絲繩按其鋼絲的直徑不同分為等直徑鋼絲和不等直徑鋼絲繩,按其繩股斷面形狀不同,可分為圓形股和異型股鋼絲。小型礦山常用的是等直徑鋼線圓形股的鋼絲繩即6股(6×7)和6股19絲(6×19)兩種。6×7鋼絲繩的鋼絲粗,因而耐磨,但較硬,適用于斜井提升、架空過道運輸等。6×19鋼絲繩適用于豎井提升以及斜巷小絞車的輔助提升等。
鋼絲繩的捻制方向,按繩的捻向可分為右捻和左捻兩種;按股中絲的捻向與繩中股的捻向相互關系可分為同向捻和交互捻兩種。同向捻的優點是比較柔軟,易彎曲,內應力小,表面光滑,磨損也小,使用壽命長;缺點是容易松散、旋轉,懸掛較困難,承載后伸長率較大。交互捻鋼絲繩的優缺點與同向捻相反。
4、井口安全設施有哪些?
答:為了保證提升作業的安全,防止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在罐籠提升系統中各井口必須裝設必要的安全設施。
(1)井口安全門:在地面及各中段井口必須裝設安全門,以防止人員進入危險區域或者運輸設備沖入井筒,發生人員或設備墜井事故。安全門應啟開靈活,具有可靠的防護作用,其操作方式有手動、罐籠帶動、氣動、電動等多種。
安全門只允許在上下罐作業時打開,其它時間都處于關閉狀態。
(2)井口阻車器:為了預防礦車落入井筒,在罐籠提升的井口車場進車側必須裝設阻車器,并要保持動作靈活、可靠。
井口阻車器要與罐籠停止位置相聯鎖,罐籠未達停止位置,打不開阻車器。
(3)承接裝置:在罐籠提升的各井口,為了便于礦車出入,使用罐籠承接裝置。應與提升機或提升信號閉鎖,以免發生沖撞事故。
5、對提升機的安全裝置有哪些要求?
答:提升機又稱絞車或卷揚機,是礦井提升的主要設備。它的安全可靠運行是礦井提升安全的重要保證。
(1)卷筒纏繩的有關要求:纏繩必須使鋼絲繩排列整齊。為了限制纏繞應力和避免跳繩、咬繩,安全規程對鋼絲繩纏繞的層數作了規定,并規定纏繞層數在兩層以上時,卷筒邊緣距最外一層鋼絲繩的高度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5倍;鋼絲繩由下層轉到上層臨界段(相當于四分之一繩圈長)必須經常加以檢查,每季度應將鋼絲繩移動四分之一圈的位置。
鋼絲繩的繩頭固定在卷筒上必須牢固,要有特備的卡繩裝置,不得系在卷筒軸上;穿繩孔不得有銳利的邊緣和毛刺,曲折處的彎曲不得形成銳角,以防止鋼絲繩變形;卷筒上必須留有三圈繩作為摩擦圈。以減輕鋼絲繩與卷筒連接處的張力。
(2)制動裝置:制動裝置是提升機的關鍵,必須非?煽。
制動裝置按用途不同分為工作制動和安全制動(緊急制動、保險制動)。在提升機工作時,參與調整速度并在提升終了時使之正常停車,為了工作制動。當提升機工作異常時,使之迅速停車,以防止事故發生,即為安全制動。
安全制動要求在緊急情況下能自動可靠地進行制動,因此它必須借助電磁鐵的失電,使機構動作,靠重力或彈簧力實行制動,同時要切斷電動機的電源,使提升機安全停車,液壓和氣壓操縱的制動器,可方便地通過電磁鐵的失電,改變油路或氣路的狀態,來實現安全制動。
(3)過卷保護裝置:當提升容器升至井口而未停車,繼續向上提升而造成的事故叫過卷事故。當提升容器下放到井底而未減速停車,與井底承接裝置或井窩發生撞擊而造成的事故叫礅罐事故,實際上就是下放過卷事故。雙鉤提升時,過卷與墩罐同時發生。
過卷保護裝置是將串聯在保護回路內的過卷保護開關(行程開關)安裝在井架和深度指示器上,當提升容器超過正常終端停止位置0.5米時,使過卷開關觸點斷開,保護回路線圈失電,使用電動機和安全制動電磁鐵的電源切斷,安全制動器發生作用而制動。安裝在井架上的過卷開關要防止因提升容器的碰撞而損壞,可采用重錘式等間接碰撞的結構型式,避免直接碰撞。為防止提升容器過卷后仍繼續上升而直接碰撞井架,要設定合適的過卷高度。過卷保護裝置應按要求檢驗其動作是否可靠,位置是否準確。
(4)限速保護裝置:限速保護裝置起兩個作用,一是防止提升機超速;二是限制提升容器到達井口時的速度,以防因速度高而使制動距離過大造成的事故,安全規程要求限速保護裝置能使:當提升容器速度超過正常最大速度的15%時,使提升機自動停止運轉,實現安全制動;當最大提升速度超過每秒4米時,能保證提升容器在到達井口時的速度不超過每秒2米。
小型提升機因提升速度不高,結構簡單,一般都不配限速保護裝置。
(5)緊急腳踏開關:為能在提升機的工作閘或主令控制器失靈等緊急情況下,司機能夠迅速地切斷電源,實現緊急制動,防止事故的發生,在司機臺前裝設緊急腳踏開關,只要司機一踩,就能切斷電源,制動停車。
除了上述保護裝置外,還有過電流、欠電壓、松繩、閘瓦磨損等保護裝置以及電氣閉鎖裝置等。
6、對平巷電機車運輸安全有哪些規定?
答:目前井下平巷運輸主要采用機車運輸。在煤礦,根據礦井的瓦斯等級不同,在低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可使用架線電機車,但巷道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在高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如果使用架線電機車,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有關條款;在掘進的巖石巷道中,可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在瓦斯礦井的主要回風道和采區進、回風道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在煤(巖)與瓦斯或二氧化碳突出礦井和瓦斯噴出區域中,如果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風巷內使用機車運輸,都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并必須在機車內裝設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油)裝置。
井下主要運輸平巷,除行駛機車外,同時往往也行人。由于井下光線不足,巷道狹窄,條件差,事故隱患較多。所以,平巷機車運輸必須遵守規程的有關規定。機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扳緊車閘,取走啟動把手,但不得關閉車燈。機車和礦車必須定期檢修。列車或單獨機車都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燈;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機車行近巷道口、彎道、噪聲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車輛時,必須減低速度,并發出警號;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離;列車的制動距離,每天至少測定1次,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米,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米。
7、在井下大巷乘車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井下電機車架線因受到高度限制,井下工人在乘車時,或在巷道內修理巷道時,甚至在巷道內行走時,都有可能碰撞電車架線。特別是井下條件惡劣,濕度大,工人常常因全身汗濕而電阻大大降低,一旦碰觸電機車架線,而導致觸電傷亡事故。所以,井下乘車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人員必須到指定的車場乘車和下車,嚴禁中途扒車或跳車;上下車必須要有次序,不得爭搶,要乘入人車內或礦車內,不得超員;人身及所攜帶的工具和零件嚴禁露出車外;列車行駛中和尚未停穩時,嚴禁上、下車和在車內站立;嚴禁在機車上或任何兩車箱之間搭乘人員;嚴禁坐重車;用架線電機車牽引礦車運送人員時,臨近電機車的兩輛礦車內嚴禁乘人;車輛掉道時,應立即向司機發出停車信號。
8、平巷調度絞車運輸及無級繩運輸安全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在平巷調度礦車車組時有時采用單繩調度絞車運送礦車。在此情況下,首先按要求穩固住絞車,防止絞車在運轉時位移;其次必須按絞車的能力和額定的車組車數牽引礦車,不得超載;同時要保證絞車鋼絲繩的排繩有序,不得咬繩;要保證鋼絲繩基本垂直絞車滾筒,必要時設導向輪,防止鋼絲繩對人員的傷害。
目前一些中小型礦山平巷運輸使用無級繩運輸。在此種情況下,首先要固定好無級繩的尾輪和拉緊裝置,并保證尾輪周圍無積水、無雜物;其次要保證鋼絲繩的接頭斷絲和磨損情況符合規程要求,在運轉時每組車輛的個數要在規程中規定,不得超載,并且在人員行走時要防止鋼絲繩的傷害。
9、斜巷絞車運輸安全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斜巷絞車運輸主要是防止跑車事故。主要措施是:
(1)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嚴禁蹬鉤上、下斜巷;
(2)在斜巷的上、下部應設擋車裝置,并按規程規定開鑿躲避峒室;
(3)在采用串車提升時,必須按規定提升車數提升;
(4)把鉤工要經過培訓,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5)加強鋼絲強的檢查和維護,防止斷繩事故;
(6)軌道、礦車及連接裝置要定期檢查;
(7)要裝設防跑車裝置,提升制動裝置要可靠;
(8)如果運送人員,人車的斷繩防墜器、人車信號等一定要可靠。
10、溜井溜礦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溜井口要設有堅固可靠的閘板,防止礦石飛濺傷人;溜井上下口都應有保證安全工作的照明;上口要有防止人員跌落的圍欄,不溜礦石時,應遮蓋穩固。必要時,溜井上下設通訊聯絡信號。在處理溜井中卡住的物體時,必須事先采取充足的安全防護措施。
11、礦山供配電有哪些安全要求?
答:對礦山供電有以下基本要求。
(1)供電可靠:對礦山企業的重要負荷,如主要排水、通風與提升設備,一旦中斷供電,可能發生礦井淹沒、有毒有害氣體積聚甚至墜罐等事故。采掘、運輸、壓氣及照明等中斷供電,也會造成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和人身事故。根據對供電可靠性要求的不同,礦山電力負荷分為以下三級:
1)一級負荷。凡因突然中斷供電會造成人員生命危險,重要設備損壞報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均屬一級負荷,如礦井的主排水泵,有爆炸危險的礦井主通風機和豎井載人提升機等。對于一級負荷應采用兩個獨立的電源,即雙回路供電,保證供電的連續性。
2)二級負荷。凡因突然停電會嚴重減產,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為二級負荷,如井下和地面生產系統的主要設備等。二級負荷的供電線路一般應設一回路專用線路,有條件的可采用兩回路線路。
3)三級負荷。凡不屬于一級和二級負荷的為三級負荷,如機修廠、生活福利設施等。對它們的供電一般采用單回路供電線路。
(2)供電安全:必須按照安全生產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供電,滿足礦山生產的特殊環境,確保安全生產。
(3)供電質量:供電質量主要是衡量供電的電壓和頻率是否在額定值和允許偏差范圍內,因為用電設備的確在額定值下運行性能最好。供電電壓允許偏移范圍為±5%,電壓偏移增大,用電設備性能惡化,嚴重時會造成設備損壞。
(4)供電經濟:從降低供電設施、器材的建設投資和減少供電系統中的電能損耗及維護費用等方面考慮,以求供電的經濟性。
12、保證礦山供電安全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絕緣和屏護:為了避免帶電體之間或帶電體與人體及其他導電體的接觸而發生短路、觸電等事故,必須將帶電體絕緣。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主要是以絕緣電阻、耐壓強度等指標衡量。
為防止人體接近或觸及帶電體,用遮攔、護罩、護蓋等將帶電體隔離開來,就是屏護。用金屬材料制成的屏護裝置要與帶電體良好絕緣并接地或接零。
(2)安全距離:為了防止意外的人和車輛等接近帶電體及防止電氣的短路和放電,規定帶電體與別的設備和設施之間,帶電體相互之間均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簡稱間距。
在露天礦場內,高壓輸電線架設高度與各種機械設備的最大高度之間不得小于2米,低壓輸電線不得小于1米。
(3)載流量:載流量是指導線或設備的導電部分通過電流的數量,假若通過的電流數量超過了安全載流量,就會導致嚴重發熱,以致損壞絕緣,損傷設備(電線),甚至可能引起火災。因此在選用和裝設線路和設備時必須使正常工作時的最大電流不超過安全載流量。
(4)安全標志:電氣安全標志有示警告用的,有區別各種不同性質或用途用的。警告用的一般是警告牌,如“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等。表示不同性質或用途的一般是用不同顏色來表示。
13、保證井下安全用電的預防措施是什么?
答:(1)按照允許溫升條件正確選擇、使用、安裝電氣設備和電纜線路。
(2)設置漏電保護,及時切除具有危險性的漏電網路,確保人身及生產安全。
(3)合理選擇電氣設備的額定值,以適應設備的需要,保證電氣設備安全運轉。
(4)加強日常運轉的維護工作,要求值班人員經常注意電器運行情況,注意日常的檢查修理。
(5)保證電氣設備的安裝質量,電纜敷設要嚴格按照規定要求進行。
(6)變壓器油壓應定期取樣試驗、檢查。當絕緣性能降低時,可進行過濾和再生處理,并經耐壓試驗合格后,才能使用。
(7)井下照明必須有保護罩或使用防爆日光燈。
14、井下電氣設備有幾種類型?
答:由于井下的環境條件比較特殊,并且各個地方的環境條件又有不同。因此,井下用的電氣設備和地面用的不一樣。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
這種電氣設備的特點是:導電部分都由封閉的外殼加以隔離,外殼的機械強度較高,能防止水滴入或濺入,有專用的接線匣,絕緣部分有防潮特性。這種電氣設備可在瓦斯礦井中的井底車場、總進風道和主要進風道中使用。
(2)隔爆型電氣設備
這種電氣設備除了有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的特點以外,其外殼還具有隔爆性能。既能承受其內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引爆產生的爆炸壓力,又能防止爆炸產物穿出隔爆間隙點燃外殼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因此,它適用于有沼氣、煤塵爆炸危險的場所。
(3)增安型電氣設備
這種電氣設備是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或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的設備結構上,再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蛘J可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這些現象的電氣設備。這種設備不適用于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噴出區域,也不適用于瓦斯礦井的總回風道、主要回風道、采區回風道、工作面和工作面進風、回風道。
(4)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這種電氣設備全部電路均為本質安全電路。所謂本質安全電路,是指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電路。
15、礦山采掘工作場所為什么采用中性點不接地的供電方式?
答:中性點接地供電方式是指將變壓器的中性點通過金屬接地體與大地相接。中性點與大地絕緣則稱中性點不接地方式。
當電網一相接地時,中性點接地系統即為單相短路,短路點將產生很大的電弧,在有瓦斯的礦井內,會引起瓦斯爆炸;短路電流在大地流通時,易引起電雷管爆炸事故。而中性點不接地系統只要保持較高的對地絕緣電阻,接地電流就比較小。此外,在中性點不接地的供電系統中,若人體觸及一相帶電導體時,通過人身體的電流是從電網的一相經過人身入地,再經過其他兩相對地絕緣電阻和對地電容回到電網其他兩相,由于此種條件下對地絕緣電阻較高,所以限制住過大的電流,對人體的觸電危害就小。而中性點接地供電系統中,當人觸及一相帶電體時,人體跨接電網的相電壓,流過人體的電流遠遠超過極限安全電流。對人是很危險的。
由于礦山環境惡劣,對安全用電要求高,所以安全規程規定井下配電系統和露天采礦場內采用中性點不接地方式。
16、礦山電氣設備為什么要接地?
答:運行中的電氣設備可能由于絕緣損壞,而使它的金屬外殼以及電氣設備所接觸的其他金屬物上出現危險的對地電壓。人體接觸后,就有可能發生觸電事故。為了避免觸電事故的發生,最常用的方法是接地。就是把電氣設備中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部分通過接地裝置(由接地體和接地線組成)進行接地。一旦發生絕緣損壞,而使金屬外殼(構件)帶電,人觸礁及外殼時,由于接地裝置的分流作用,通過人體的電流就大大減少。如果電氣設備接地良好,則接地電阻比人體電阻小得多,分流作用越大,通過人體的電流越小,保護作用就越大。
礦山利用接地干線、支線或鎧裝電纜的金屬外皮和橡套電纜的接地芯線,把所有需要接地的設備和局部接地極,與設在水倉中的主接地極(不少于兩組)相連,形成接地網,以降低系統的接地電阻。也可防止不同電氣設備不同相位同時碰殼接地時產生的短路電流較小,而不足以使過流保護裝置動作 ,造成可能導致的設備及電氣火災事故。
保護接地裝置必須齊全可靠。井下接地網上任一保護接地點測得的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2歐姆。每一移動電氣設備至接地干線的接地導線電阻,不得大于1歐姆。
設在水倉或水窩內的主接地極,應采用面積不少于0.75平方米,厚度不小于5毫米鋼板制成。設置在排水溝中的局部接地極,應采用面積不少于0.6平方米的鋼板制成,并應平放在水溝深處。設置在其他地點的局部接地極,應采用直徑不小于35毫米,長度不小于1.5米鋼管制成,并直埋于地下,鋼管上至少有20個直徑不小于5毫米的孔。
17、電氣事故的原因及預防措施是什么?
答:礦山在供電、用電過程中,往往會發生觸電,火災,爆炸和設備損壞等事故,其原因除了礦山環境條件十分惡劣、電氣設備線路容易損壞等客觀因素外,從電氣工作角度,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作業人員缺乏安全用電知識,違反電氣安全操作規程;
(2)電源電壓、電氣設備等方面的選用與所處的環境條件不相符;
(3)使用了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設備、器材,缺乏必要的安全保護裝置;
(4)設備使用不當,超載運行或強行起動。
(5)設備和線路安裝不合格,檢查、維修不善,帶病運行等等。
根據電氣事故的原因和電氣安全技術的特點,從技術上、組織上采取的綜合措施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內容:
(1)加強電氣安全的組織管理工作,搞好電氣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嚴格執行電氣安全操作規程。
(2)電 氣設備要有良好的安全性能,滿足保證電氣安全基本要素的要求;
(3)根據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采用相應等級的電壓和安裝適合場所要求的電氣設備。
(4)采用合理的中性點連接方式,并選擇與之相適應的電氣保護形式。
(5)采用各種電氣保護裝置,使用合格的電氣安全用具。
(6)搞好設備和線路的檢測與維修,使其保持良好的狀態。
18、礦山為什么要采用漏電保護裝置?
答:在中性點不接地系統中,當電網一相接地時,往往不容易發現。如果人體觸及另一相帶電體,則人身跨接于電網的線電壓,通過人身的電流較之中性點接地的供電系統還要大3倍,具有更大的危險性。為此,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漏電保護裝置的主要部分是漏電繼電器,其動作電阻值的整定是依據電網漏電時,通過人體的極限電流(30毫安)作參考,計算出來的。對于不同的電網電壓,漏電繼電器動作電阻值不同。
井下漏電繼電器一般安裝在采區變電所或采場附近的配電點,對電網絕緣進行監視。當電網絕緣下降(漏電)到一定數值或接地時,漏電繼電器就動作 ,并在極短的時間內將電源總開關自動切斷。當人身觸電時,漏電器也將動作。
低壓電網的絕緣監視,也可用三只規格相同的電壓表來實現。這三只電壓表的一端分別接在電源線上,另一端連結在一起,并接地。電網對地絕緣正常時,地與中性點之間的電壓為零,三相對地電壓平衡,三只電表讀數相同,均為相電壓。當一相接地,或絕緣損壞時,該項相電壓表讀數急劇降低,另兩相顯著升高。為了能在遠處監視絕緣狀態,可在三個電壓表的接地端串接一個聲光信號。在一相接地或絕緣下降到一定值時發出報警信號。
19、井下常見的漏電故障有哪些?
答:井下常見的漏電故障有:
(1)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絕緣部分受潮或進水,電纜長期浸泡在水中,使與地之間的絕緣電組下降到危險值以下,造成一相接地漏電。
(2)鎧裝電纜受機械或其他外力的擠壓、砍砸、過度彎曲等而產生裂口或縫隙,長期受潮氣或水分侵蝕,使絕緣損壞而漏電。
(3)電纜與電氣設備連接時,由于火線接頭壓接不牢,封堵不嚴、接線嘴壓板不緊,移動時接頭脫落,造成一根火線與外殼搭接,或接頭發熱燒壞而漏電。
(4)電氣設備內部的連接頭脫落,由于長期過負荷運行使絕緣損壞造成一相火線接外殼而漏電。
(5)電氣設備內部任意增設其他部件,使帶電部分與外殼之間的電氣距離小于規定值,造成火線對外殼漏電接地。
(6)電纜與電氣設備連接時,由于接錯線,使一相火線接外殼而漏電。
20、井下常見的電纜故障及預防措施有哪些?
答:井下常見的電纜故障有:
(1)電纜落在地上,甚至浸泡在水中,遇到各種機械性的壓力表、擠、刨、刺或砸等使電纜絕緣損壞而漏電或短路的事故。
(2)鎧裝電纜彎曲半徑過小,使電纜的鎧甲裂口,鉛包裂紋,導致由此侵入潮氣或水分,使電纜的絕緣損壞而漏電造成事故。
(3)電纜吊掛位置過低,電車頭或礦車掉道時將電纜碰撞壞;電纜吊掛過高,巷道頂板來壓時,由于支架變形將電纜擠壞。
(4)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是造成漏電和相間短路的主要原因之一。
(5)電纜或電纜接頭制作質量不合要求,造成相間短路或斷線。
(6)回柱絞車鋼絲繩或運輸機的鏈板等將電纜拉斷。
(7)由于過負荷運行使電纜過熱,絕緣老化而損壞。
為了防止發生各種電纜事故,除設計安裝應符合技術規程的要求外,還必須按規定懸掛;高度、強度適當;使用中還要定期巡回檢查,出現可能危及電纜的情況時,應立即采取防護措施;應定期測定其絕緣電阻,按規定作預防性絕緣性能試驗,發現問題或缺陷,及時匯報處理;必須正確地設置漏電、過負荷和短路保護裝置,并保證其動作可靠。
21、井下常見的電氣短路事故及預防措施有哪些?
答:井下常見的短路事故及產生原因有:
(1)電纜放炮(爆炸)。電纜放炮或爆炸,就是發生了兩相或三相短路,這時將發出較大的爆裂聲。產生這種短路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制作電纜接頭時工藝質量不合格,常在三叉口發生短路;由于礦車掉道等機械性撞、壓、擠,放炮崩等原因,使芯線絕緣損壞擊穿而發生短路;鎧裝電纜由于彎曲過度使鎧裝層和鉛包層發生裂紋、受潮氣侵入后發生短路。
(2)變壓器、電動機、開關等電氣設備內部發生短路。產生這種短路事故的原因有:產品質量不合格,檢修質量低劣,由于金屬工具遺忘在設備內部造成相間短接或長期閑置絕緣受潮,投入運行前又沒有按規定作必要的絕緣性能試驗,一送電就使絕緣擊穿而造成短路事故。
(3)三相短路接地線沒有拆除就送電造成三相短路。電氣設備停電進行維修或處理有關問題時,為了安全,按規程要求,必須將三相短路接地以后才能在設備上工作。如果忘記拆除這種短路接線就送電,會立即發生短路事故。
(4)不同相序的二路電源線或兩臺變壓器如果并聯運行,立即造成相間短路。兩路電源線或兩臺變壓器并聯時,必須按相序相同的原則進行連接,連接前必須找好同相序,如果相序不同,必然造成相間短路。
(5)加在電器上的電壓過高(即過電壓)使電氣設備的絕緣擊穿而發生短路。
22、井下常見的人身觸電事故有哪些?
答:觸電事故是人身觸及帶電體或接近高壓帶電體時,有電流通過人身而造成的。觸電對人身破壞很大,其主要傷害為電擊和電傷。電擊是人身觸電后,人體構成了電路的一部分,電流通過人體,引起熱化學作用,電解血液,刺激人的呼吸器官,心臟和神經,使其受到破壞。電傷是指通過人身的電流很大時,燒傷人體,包括電弧燒傷、燙傷及電烙印等,更有甚者,會造成觸電死亡。
礦山井下常見的觸電事故有:
(1) 人身觸及已經破皮漏電的導線或由于漏電而帶電的設備金屬外殼,造成觸電傷亡。
(2) 停電檢修時,由于停錯電或維修完畢后送錯電而造成維修人員觸電傷亡。
(3) 誤送電造成觸電傷亡。
(4) 違反《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帶電作業,造成觸電傷亡。
(5) 在停車場乘坐罐車或違章爬乘煤車時觸及帶電的架空線而觸電傷亡。
(6) 在設有電車架空線的巷道中行走,肩扛金屬長釬子或撬棍并高高翹起碰到架空線而觸電。
(7) 高壓電纜在停電以后,由于電纜的電容量較大,必定儲有大量電能,如果沒有放電就有人去觸摸帶電的火線,容易造成觸電傷亡。
23、什么是特殊型電氣設備?
答:凡在結構上不屬于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充油型、充砂型等基本防爆類型及其組合類型的電氣設備,經充分試驗又確實證明具有防止引爆周圍爆炸性氣體混合物能力的設備。
24、礦用電氣設備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答:(1)采用間隙隔爆技術;
(2)采用本質安全技術;
(3)采用增加安全程度的措施;
(4)采用快速斷電技術。
25、防爆電氣設備的聯鎖裝置有何作用?
答:聯鎖裝置可以防止因誤操作而產生的明火引爆瓦斯和發生人身觸及機電設備事故;對聯鎖裝置的要求是:設備帶電時或可卸部分打開時,該設備送不上電。
爆破安全
1、 目前使用的礦用炸藥有哪些?
答:目前使用的礦用炸藥根據炸藥的組成可分類如下:
(1)硝酸銨類炸藥。以硝酸銨為主要成分的一類混合炸藥叫做硝酸銨類炸藥,簡稱硝銨炸藥,它是我國目前使用最廣泛,消耗量最大的一類礦用炸藥。
1)銨梯炸藥是由硝酸銨和梯恩梯兩種單一炸藥以及其他幾種非爆炸性物質按一定配比組成的混合炸藥。它是煤礦井下使用最普遍的一種硝酸銨類炸藥。銨梯炸藥按使用范圍可分為巖石銨梯炸藥和煤礦銨梯炸藥兩種。
巖石銨梯炸藥有1號、2號、2號抗水、3號抗水和4號抗水五個品種,號數愈大,威力愈低。這種炸藥是用于無沼氣礦井。
煤礦銨梯炸藥是供有沼氣、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或有沼氣的巖層爆破用的安全炸藥。目前,使用的主要是添加食鹽的硝酸銨類炸藥。它有用于無水炮眼的2號煤礦銨梯炸藥(AMI—2型),3號煤礦銨梯炸藥(AMⅡ—3型),用于有水炮眼的2號抗水煤礦銨梯炸藥(AMI—2(k)),3號抗水煤礦銨梯炸藥(AMⅡ—3(k))等品種。號數愈大,爆炸威力愈低,安全性愈高。2號和2號抗水煤礦銨梯炸藥用于低沼氣礦井,3號和3號抗水煤礦銨梯炸藥用于高沼氣礦井。
2)廉價炸藥。不含梯恩梯的硝酸銨類炸藥,價格十分低廉,故名廉價炸藥。這種炸藥原料來源豐富、加工制造簡便、使用安全、成本低廉,但敏感度低,爆炸反應穩定性差、反應不完全、威力小,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多,有效貯存期短,故在煤礦井下應用不多。國產廉價炸藥主要有銨油、銨瀝蠟和銨松蠟三種。
3)粉狀高威力硝銨炸藥。這種炸藥是在銨梯炸藥的組成中加入了比梯恩梯能量和猛度還要大的猛炸藥黑索金和高熱劑鋁等制成的。是為滿足硬巖深孔爆破、大斷面一次成巷和堅硬巖石頂板的大面積強制放頂等的需要。
(2)含水炸藥
1)漿狀炸藥是一種由氧化劑的水溶液、敏化劑和膠凝劑等基本成分組成的混合炸藥。其常態為粘膠漿糊狀,故而得名漿狀炸藥,其主要優點呈抗水性能強,密度大,可塑性大,爆炸威力大。大多用于露天礦和井下無沼氣和煤塵爆炸危險的工作面。
2)水膠炸藥是在漿狀炸藥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含水炸藥。其中安全性水膠炸藥可用于有沼氣、煤塵爆炸危險的爆破工作面。
3)乳化炸藥又叫乳膠炸藥。是在水膠炸藥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型抗水炸藥。我國生產使用的乳化炸藥主要有露天乳化炸藥、巖石乳化炸藥和煤礦乳化炸藥三種。
(3)硝化甘油類炸藥此類炸藥屬非安全抗水混合炸藥,只在無沼氣和煤塵爆炸危險的有水堅硬巖石工作面應用。
2、 什么是雷管,它有哪些種類?
答:雷管是一種提供爆炸能、用來直接起爆炸藥或導爆索的管狀起爆材料。其管殼過去多為銅質,現在絕大部分已改為紙質。管內裝有引火裝置,延期引爆元件、正起爆藥和副起爆藥等。
各種雷管的區別僅在于引火裝置和延期引爆元件的不同。直接用導火索火焰引爆正起爆藥而無延期引爆元件的雷管叫做火雷管。采用電引火裝置的雷管叫做電雷管。無延期引爆元件的電雷管,通電后瞬間就爆炸,叫做瞬發電雷管;有延期引爆元件的電雷管,按其通電后延期爆炸的時間多少,分為秒延期電雷管和毫秒延期電雷管。
國產礦用電雷管種類較全,按適用條件區分為巖石電雷管、煤礦安全電雷管和抗雜散電流電雷管;按延期時間區分有瞬發電雷管、秒和半秒延期電雷管、毫秒延期電雷管。
3、井下貯存爆破材料有哪些規定?
答:井下貯存爆破材料必須在硐室或壁槽內,硐室之間或壁槽之間的距離,必須依照爆破材料安全距離的規定計算。井下爆破材料庫應包括庫房、輔助硐室和通向庫房的巷道。輔助硐室中,應有電雷管全電阻檢查、發放火藥、電雷管編號以及保存放炮員的空炮藥箱和放炮器等專用硐室內。發放爆破材料硐室內允許存放當班待發的炸藥,但其最大存放量不得超過3箱。
井下爆破材料庫的布置,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庫房距井筒、井底車場、主要運輸巷道、主要硐室以及影響全礦井或大部分采區通風的風門的直線距離:硐室式的不得小于100米,壁槽式的不得小于60米;
(2)庫房距行人巷道的直線距離:硐室式的不得小于25米,壁槽式的不得小于20米。
(3)庫房距地面或上下巷道的直線距離:硐室內式的不得小于30米,壁槽式的不得小于15米。
(4)庫房和外部巷道之間,應用三條互成直角的連通巷道相連。連通巷道的相交處必須延長2米,斷面積不得小于4平方米。在盡頭巷道內,還必須設置緩沖砂箱隔墻,盡頭巷道不得兼作輔助硐室使用,庫房兩端的通道與庫房連接處必須設置齒形阻波墻;
(5)每個爆破材料庫房必須有兩個出口:一個出口作為發放爆破材料及行人,出口的一端必須裝有自動關閉的抗沖擊波活門;另一出口布置在爆破材料庫回風側,可鋪設軌道運送爆破材料,這個出口與庫房連接處,必須裝有一道抗沖擊波密閉門;
(6)庫房地面必須高于外部巷道的地面,庫房和通道應設置水溝,以便排水防潮。
4、對井下爆破材料庫的火藥貯存、照明有哪些規定?
答:井下爆破材料庫的最大貯存量,不得超過該礦井3天的炸藥需用量和10天的電雷管需要量。
井下爆破材料庫的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別貯存。每個硐室貯存炸藥量不得超過2噸,電雷管不得超過10天的需要量;每個壁貯存炸藥量不得超過400千克,電雷管不得超過2天的需要量。
井下爆破材料庫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或礦用增安型的照明設備,照明線必須使用不延燃電纜,電壓不得超過127伏。嚴禁在貯存爆破材料的硐室內或壁槽內裝燈。不設固定式照明的爆破材料庫,可使用帶絕緣套的礦燈。任何人不得攜帶礦燈進入井下爆破材料庫房內,如庫內照明設備或線路發生故障,檢修人員可使用帶絕緣套的礦燈在庫房管理人員的監護下進入庫內工作。
5、對火藥的管理有什么具體要求?
答:《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每一礦井必須建立爆破材料領退制度,電雷管編號制度和爆破材料丟失處理辦法。
電雷管(包括清退入庫的電雷管)在發給放炮員前,必須用電雷管檢測儀逐個作全電阻檢查。并將腳線扭結成短路,嚴禁發放電阻不合格的電雷管。
井上下接觸爆破材料的人員,應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嚴禁穿化纖衣服。
每個放炮員的雷管不得互相轉借,不許私藏,本班剩余的火藥應全部退回火藥庫。如果交給下班使用時,則必須在工作地點進行清查,辦理交接手續。工作地點只準貯存當班的炸藥,炸藥和電雷管要分別存放在容器內,貯存炸藥的容器必須堅固、上鎖;存放炸藥的地點,盡可能選在進風巷道內,頂板支護良好,離開軌道、水管、電纜、運輸機等金屬設備1米以外的地方;裝配引藥必須在工作地點的炸藥存放處進行,每次制作引藥與帶到工作地點的引藥數量不得超過兩茬炮的總數,每次放炮后應將所使用的炸藥、雷管數量填入三聯單內,并經班組長簽章證明。
火藥庫要設有庫存帳目和發放帳目,并要有專人記帳。放炮工不出示領藥證并交付預支單,不能發給炸藥;放炮工領取炸藥必須使用專用箱子,否則拒付炸藥。放炮工要事先填好預支單,并經主管人員簽章,按預支單領取火藥。
放炮工進火藥庫時,要將礦燈、瓦斯檢定器等放在庫外。
6、放炮員運送火藥有什么具體要求?
答:放炮員領取的炸藥和雷管,直接向工作地點用人力運送時,必須分別裝在堅實的非金屬容器里,此容器必須具有耐壓和抗撞擊、防震、防靜電的性能。如果電雷管和炸藥在同一容器內,該容器必須有堅固牢靠的隔板,電雷管和炸藥必須分裝在不同的間隔內。并在容器上加鎖。嚴禁將炸藥或雷管裝在衣服的口袋里或麻袋中。電雷管必須由放炮員親自運送,炸藥由放炮員或在放炮員監護下由熟悉《煤礦安全規程》的人運送。但不準在中途停留或把火藥轉交別人。行走中要注意離開電纜和金屬導體。幾個攜帶火藥的人員不應并排同行,前后要保持適當距離。
放炮員攜帶大量火藥需要乘坐機車時,必須通知司機,且車速不得超過2米/秒,車輛運行途中不準停留,以防發生劇烈震動和撞擊;電雷管和炸藥不得在同一列車內運輸,否則,裝有炸藥和電雷管的車輛之間,以及它們同機車之間,都必須用空車隔開,空車總長度不得小于3米,硝化甘油炸藥和電雷管必須裝在專用的、帶蓋的木質車箱內,車箱內應鋪有膠皮或麻袋等軟質墊層,并只準放一層火藥箱,以防因震動和撞擊而引起意外爆炸。其他炸藥可裝在礦車內,但堆放高度不得超過礦車邊緣;除護送人員、跟車人員、裝卸人員外,其他人員嚴禁乘坐,并不得同時運送其他物品或工具。上述人員都應坐在尾車內。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候,禁止用機車運輸火藥。
7、井下放炮有何規定?
答:井下放炮工作必須由專職放炮員擔任。瓦斯礦井中放炮作業,放炮員、班組長、瓦斯檢查員都必須在現場執行“一炮三檢制”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即放炮員在每次裝藥前和緊接放炮前以及放炮后,都必須由瓦斯檢查人員檢查瓦斯。放炮員必須在瓦斯檢查員檢查完瓦斯后,并得到班組長簽字蓋章允許放炮后,才能放炮。
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采掘工作面都必須使用取得產品許可證的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電雷管。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
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面,應采用毫秒爆破。在掘進工作面必須全斷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采用分組裝藥,但一組藥必須一次起爆。嚴禁在一個采煤工作面使用2臺放炮器同時進行放炮。
8、炮泥的作用是什么?
答:炮泥是裝藥時用來封實炮眼口的,其作用在于增加眼內炸藥爆炸時眼口抵抗力,防止炮眼內炸藥爆炸時形成的高壓氣體從眼口噴泄出來,從而達到理想的爆破效果和實現安全爆破。
9、水炮泥是什么樣做成的?水炮泥的作用是什么?
答:水炮泥是將水注入筒狀聚乙烯塑料袋并封住口而制成的,其長度一般在250~300mm左右,直徑略小于炮眼直徑。其作用一是可以起到封口作用;二是在炸藥爆炸時水炮泥同時爆炸,水便形成霧狀分布在空氣中,可起到降塵、降溫和吸收有毒有害氣體的作用。
10、什么叫引藥?裝配(制作)引藥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引藥就是把電雷管裝進藥卷,形成起爆藥卷,放炮員到達工作面,將火藥箱存放到裝配引藥的安全地點后,須同打眼工研究和了解炮眼的布置情況,并清點放炮工具。然后開始裝配引藥。
裝配引藥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放炮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制作引藥時,嚴禁亂扔、亂放雷管和炸藥,并禁止坐在火藥箱上操作。
電雷管只許由藥卷的頂部裝入。裝入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用一根比電雷管直徑稍大的尖頭竹棍或木棍,在藥卷平頭扎一個圓孔,把電雷管全部插入藥卷后,然后用腳線纏繞固定。
另一種方法,是把藥卷平頭的封口打開,用手將炸藥揉搓松軟后,把電雷管沿藥卷端面中心全部插進去,用腳線把封口扎住。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引藥裝配好,并在清點數量后,順次擺放在火藥箱內準備使用,不準亂放,不得遺失。引藥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的數量為限。
11、什么是正向裝藥?什么是反向裝藥?都有哪些規定?
答:在炮眼中裝填引藥時,必須注意引藥的位置和方向。通常每個炮眼中只裝一個引藥。引藥置于靠近眼口的裝藥端,引藥和所有藥卷的聚能穴均指向眼底,爆炸波向眼底傳播,叫做正向裝藥。反之亦然,引藥置于眼底裝藥端(稱為底端),引藥所有藥卷的聚能空均指向眼口,爆炸波向眼口傳播,叫做反向裝藥。引藥位置和傳爆方向是影響爆破效果和爆破安全的重要因素。試驗表明,反向裝藥與正向裝藥相比,能夠提高炮眼利用率,加強巖石破碎,減小大塊率。但反向爆破不僅需要較長的腳線而且不夠安全,因此,《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在高瓦斯礦井中放炮時,都應采取正向起爆。低瓦斯礦井采用毫秒爆破時,可反向起爆,但必須制訂措施,經局總工程師批準。
不論正向裝藥,還是反向裝藥,引藥和其他藥卷的聚能穴指向必須一致。
12、放炮前要做哪些準備工作?
答:放炮前除檢查放炮地點瓦斯、煤塵,加固支護、設置警戒、障礙標志外,還要清除工具和材料,保護好機器、設備和儀器,班組長還必須親自點名指派專人,在所有能進入放炮地點的道路上設置警戒線站崗警戒。警戒人員必須在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警戒,并同時懸掛警戒繩和警戒牌。
13、井下放炮為什么必須使用防爆型放炮器?怎樣使用放炮器?
答:防爆型放炮器體積小、重量輕、攜帶和操作方便,外殼防爆、供電時間能自動控制在6毫秒以內,網路炸斷以后,即使裸露線頭相碰,而構成回路,因已斷電,也不會產生電火花,故安全性好,可用于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工作面。但由于國產防爆型放炮器發爆能力有限,故多用于串聯網絡。
放炮員在使用放炮器時,必須按下列順序進行操作;
1)檢查放炮器。放炮母線與放炮器聯接前,應先檢查氖燈是否發亮,并測定其經過的時間。若氖燈發亮且經過時間小于12秒,說明發爆能力正常。
2)放炮前按規定發出信號,F場人員撤離到放炮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后,放炮員還必須發出規定的聲、光信號,確認人員已全部撤離,方可解開母線接頭,接到放炮器的接線柱上,以免因主電容殘余電荷未全部泄放,發生早爆傷人。
3)放炮。將開關鑰匙插入毫秒開關內,按逆時針方向轉至充電位置,氖燈亮后,必須立即按順時針方向轉至放炮位置。放炮后,開關要停在放炮位置上,并把開關鑰匙拔出,由放炮員自己保管。然后把母線從放炮器接線柱上取下,并將母線的兩個線頭扭結在一起,形成短路。
14、什么是瞎炮?遇到瞎炮如何處理?
答:通電放炮后,雷管和藥卷都不爆炸或雷管爆炸而藥卷不爆炸的炮眼稱為瞎炮。
瞎炮的處理方法:
(1)處理瞎炮,必須在班組長直接指導下進行,并就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放炮員必須向下一班放炮員在現場交接不禁。
(2)放炮后發現瞎炮,要先檢查工作面的頂板、支架和瓦斯。在安全狀態下,放炮員可把瞎炮重新聯好,再次通電放炮。如仍未爆炸,應重新打眼放炮處理。
(3)重新打眼放炮時,應先弄清瞎炮的角度、深度,然后在距瞎炮炮眼0.3米處另打一個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放炮。
(4)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藥或從引藥中拉出電雷管;嚴禁將炮眼殘底(無論有無殘余炸藥)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這些炮眼。
(5)處理瞎炮的炮眼爆破后,放炮員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下班時交回火藥庫。
(6)在瞎炮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同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
15、什么是殘爆和爆燃,有哪些預防措施?
答:殘爆是指炮眼里的炸藥引爆后,發生爆炸中斷而殘留一部分不爆藥卷的現象。
爆燃是炮眼里的藥卷未能正常起爆,沒有形成爆炸而發生了快速燃燒,或形成爆炸后又衰減成為快速燃燒的現象。
(1)造成殘爆或爆燃的原因
1) 違反規定采用了蓋藥和墊藥的裝藥結構。由于蓋藥和墊藥處于炮眼傳爆方向的背面,故多數不能起爆,個別的即使起爆了,也達不到正常的爆轟速度而易衰減為爆燃或息爆。墊藥一般留在眼底,蓋藥被拋入煤、巖堆中,或在燃燒中散落在煤、巖堆中。
2)裝藥前炮眼中煤、巖粉未清除或未清除干凈,在裝藥過程中藥卷間積有煤、巖粉隔層,使藥卷不能密接,導致傳爆中斷或衰減成爆燃。
3)裝藥時藥卷被搗實,密度增大,傳爆穩定性降低,造成爆炸或拒爆。
4)炸藥質量差,或在炮眼內吸水受潮;電雷管起爆能力不足,使藥卷不能高速穩定傳爆,造成爆轟中斷而熄爆或衰減成爆燃。
(2)預防措施
1)裝藥時不得采用帶墊藥和蓋藥的裝藥結構。
2) 認真清除炮眼中的煤、巖粉碴。
3) 引裝藥時不要搗實藥卷。
4) 嚴格檢查雷管、炸藥,不使用質量不合格的藥卷和起爆能力不足的雷管。
16、什么是“糊炮”,為什么嚴禁放糊炮?
答:“糊炮”是指不打炮眼,將炸藥藥卷用炮泥糊或不用炮泥直接靠在大塊煤、巖石表面上放炮。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嚴禁用明火、普通導爆索或非電導爆管放炮和放糊炮!
由于糊炮是在煤、巖石表面爆炸,爆炸火焰直接暴露在井下空氣之中,所以最容易引起瓦斯、煤塵爆炸。故在有沼氣、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中,嚴格禁止使用糊炮。
此外,由于糊炮的爆破方向和爆炸能量都不易控制,所以難以防止崩倒和崩壞支架,容易造成冒頂事故;也難以防止崩壞工作面的機械和電氣設備以及其他事故。由于糊炮在空氣中的震動強烈,容易把支架和煤、巖幫上的落塵震起來,使工作面粉塵濃度增大。
用放炮的方法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也屬于放糊炮。溜煤眼一般通風不好,易于積聚瓦斯,而且煤塵也多,極易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故必須嚴格禁止用放炮的方法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石。如果確無其它方法處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時,須經總工程師批準,方可放炮處理,但須遵守下列規定:
(1) 必須采用經部批準的用于溜煤眼的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
(2) 每次放炮只準使用一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克;
(3) 每次放炮前,必須檢查溜煤眼內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間的瓦斯;
(4) 每次放炮前,必須灑水降塵;
(5) 在有威脅安全的地點必須撤人、停電。
17、兩條巷道貫通時,放炮應采取什么措施?
答:兩條巷道對頭掘進貫通時,涉及到互不通視的兩個工作面,極易發生事故。為了確保安全,必須采取下列措施:
(1)用放炮方法貫通巷道時,必須有準確的測量圖,每班在圖上填明進度。
(2)測量人員必須勤劃中、腰線,掘進工人要嚴格按中、腰線布置炮眼。
(3)當貫通的兩工作面相距20米(掘進機工作面相距50米)前,地測部門必須事先下達通知書,并且只準從一個工作面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通風,經常檢查風筒是否脫節,還必須正常檢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處理。
(4)掘進工作面每次裝藥放炮前,班組長必須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員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檢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先停止掘進工作面的工作,然后處理瓦斯。只有當兩個工作面及其回風巷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以下時,掘進的工作面方可裝藥放炮。每次放炮前,在兩個工作面必須設置柵欄和有專人警戒。
(5)貫通放炮前,要加固貫通地區支架,防止崩倒造成冒頂。
(6)單頭掘進巷道與停止掘進作業已久的巷道貫通時,也要按上述規定執行,在臨貫通前應加固貫通地點的支護并應嚴格檢查停止作業的巷道中的煤塵、瓦斯含量、積水、支架和頂板,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否則不準貫通放炮。
18、老空區附近放炮有什么規定?
答:老空區也叫老塘,是井下采空區和報廢巷道的總稱。由于老空區里面沒有排水和通風設施,往往積存著大量的水、瓦斯和有毒氣體。因此在老空區附近放炮,必須采取如下措施:
(1)地質測量人員必須提供老空的位置和面積以及巷道穿透老空區的具體位置;通風部門必須提供老空區內水、火、瓦斯等有關資料,避免放炮時誤穿有危險的老空區。
(2)放炮地點臨近(相距15米)老空區前,必須采取有效的放水、瓦斯排放、火區封閉等措施,否則不準放炮。
(3)打眼時,如果發現煤、巖松散,炮眼內出水,溫度驟然升高或降低,有大量瓦斯涌出等異,F象,說明工作面已臨近老空區,必須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放炮條件具備時才可以放炮,否則不準放炮。
(4)放炮穿透老空區時,所有人員都要撤到預先指定的安全地點,放炮員要在無危險處放炮。放炮后,必須在查明老空區情況,排除危險以后,才允許恢復工作。
(5)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發現異常,必須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否則不準放炮,以免誤入老空,發生透水、透火、大量涌出瓦斯以及瓦斯爆炸等事故。
19、石門揭穿突出煤層時,應如何放炮?
答: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即石門自底(頂)板巖柱穿過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煤層進入頂(底)板的全部作業過程,都必須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并編制設計,報礦務局總工程師批準。
石門揭穿突出煤層,預測有突出危險時,必須采用抽放瓦斯、水力沖孔、水力沖刷、排放鉆孔、金屬骨架或其它經試驗有效的預防突出措施,并經措施效果檢驗,確認無突出危險時,報礦務局總工程師批準,采用遠距離放炮揭穿煤層;否則,應采取震動放炮揭穿煤層。
石門揭穿突出煤層采用震動放炮,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揭穿煤層的掘進工作面必須有獨立的回風系統,在其進風側的巷道中,應設置兩道堅固的反向風門,在其回風系統中必須保證風流暢通,并嚴禁人員通行或作業。與該回風系統相連的風門、密閉、風橋等通風設施必須堅固可靠,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入其它區域。
2)鑿巖爆破參數、放炮地點、反向風門位置、避災路線、停電、撤人和警戒范圍等,必須根據具體情況在設計中明確規定。
3)震動放炮由礦總工程師統一指揮,礦山救護隊在指定地點值班。放炮后至少經30分鐘由礦山救護隊進入工作面檢查。根據檢查的結果,確定恢復送電、通風、排除瓦斯等具體措施。
4)如果震動放炮未能一次揭穿煤層,剩余部分必須采取預防突出措施。
5)為降低震動放炮時發生突出的強度,應采用擋欄設施。
6)石門揭穿煤層的全過程中必須特別加強支護,并應有發生突出時保證人員安全的措施。
7)采用金屬骨架措施揭穿煤層后,嚴禁拆除或回收骨架。
20、在積水地區附近放炮應采取什么措施?
答:透水是煤礦井下五大災害之一。由于積水區位置不明或地質測量資料不準確,往往在沒有充分準備的情況下,放炮穿透積水區,造成積水突然涌出,沖毀設備,傷亡人員,甚至淹沒礦井的嚴重事故,危害極大。因此,在積水區附近放炮時,必須采取如下措施:
(1)在接近溶洞、含水豐富的地層(流砂層、沖積層、風化帶等)、有水源的含水斷層(與河流、湖泊、水庫、含水巖層相通)、被淹井巷、老空和隔離煤柱等有透水危險的地點進行放炮時,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則;
(2)接近積水地區時,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與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涌出的安全措施并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否則禁止放炮;
(3)工作面如發現透水預兆(掛紅、掛汗、空氣變冷、有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發生涌水水色變渾或其他異狀)時,必須停止放炮,及時匯報,查明原因,妥善處理,若情況危急,人員要立即撤出受水威脅的地點:
(4)若在打眼時發現炮眼透水,要立即停止鉆眼,不許拔出鉆桿,現場負責人員應立即匯報礦調度室,并派人監測水情。
21、在有突出危險煤層中掘進和回采應如何放炮?
答:在有突出危險煤層中掘進巷道,應采用超前鉆孔、松動爆破、水力沖孔、前探支架或其它經試驗證實有效的防治突出措施。在有突出危險煤層中的回采工作面應采用松動爆破、注水濕潤煤體、超前鉆孔、預抽瓦斯等預防突出措施,并應盡量采用刨煤機或滾筒式采煤機采煤。
松動爆破是利用風鉆或煤電鉆向煤體深部的高壓力帶打幾個普通直徑的長炮眼,裝藥放炮后松動煤體、消除煤質的軟硬不均現象,并形成瓦斯排放的渠道,在工作面前方造成較長的低壓帶,使高壓帶移向煤體更深的部位,故可預防突出的發生。
救護與自救
1、 自救器主要有哪幾種?
答:有過濾式自救器和隔離式自救器兩種。隔離式自救器又分為化學氧自救器、壓縮氧自救器。
2、 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答:(1)積極搶救。力爭將事故消滅在初起階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圍,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2)安全撤離。當無法搶救事故時,井下礦工應設法安全撤離。
(3)妥善避難。當無法撤離時,遇險人員應在災區內努力改善生存條件,等待救援。
3、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在爆炸沖擊波過后,井下人員應如何去做?
答:戴好自救器后,辨識方向,沿避災路線盡快進入新鮮風流,迎著風流撤出災區;若巷道破壞無法通行或不清楚撤退路線是否安全,應選擇臨時避難硐室,耐心待救。
4、如何選擇臨時避難硐室?在臨時避難硐室靜坐待救時,應該怎樣積極準備以得救護?
答:應選擇頂板堅固、支架完整、無有毒有害氣體或有壓風管道接口的地方,應有水或離水較近。
人員組織起來,由老工人或班組長指揮,及時救護傷員,嚴格控制礦燈的使用,盡量節省食品,在室外巷口留下衣服、工具等明顯識別標志,并有規律地敲打鐵器、巷幫發出呼救信號,必要時派出有經驗的工人偵察撤退路線。
5、在向安全地點或井口撤離途中,應如何行動?
答:若礦燈已熄滅,可沿著鐵道、排水管路、絞車繩或巷幫等摸索前進,并在轉彎處放上布條等留作記號,以便救護隊跟蹤尋找;應充分利用現場的一切設備和器材,保護人員安全,如有可能,盡早與地面取得聯系。
6、井下發生透水事故時,人員應向什么方向撤離?
答:往高處走,沿著上山方向迅速進入上一個水平,并沿預定的避災路線撤離災區。
7、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時,應怎樣撤離?
答:應以最快的速度佩戴好自救器,然后迎著新鮮風流方向、迅速向井口撤退。
8、當井下發生冒頂事故,
應按什么步驟救助被冒落的煤、矸埋壓的人?
答:(1)偵察分析遇難者位置和被埋壓后情況,同時注意安全,防止再次冒頂;
(2)將被埋人員扒出;
(3)處理被救人員外傷,必要時做人工呼吸。
9、當井下發生垮面、冒頂事故,工作人員被堵在獨頭巷道或工作面內時,應怎樣堅持待救和自救?
答:(1)要千方百計減少個人呼吸量,靜臥休息,并注意加強支護以防繼續冒頂;
(2)如果有隔離式自救器,應在感覺呼吸困難時佩戴,被堵處如果有壓風管路,可打開閥門供氧,人員可俯在管路出口附近;
(3)若發現堵住出口的煤矸量不大,有可能扒通出口時,應采取輪流攉煤矸的方法,并注意頂板安全,經常敲打物體發出信號。
10、事故初期現場人員應注意做好哪些工作?
答:井下發生災害事故后,在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應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認真地分析判斷災情。處于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應在保證自己安全的情況下,通過自身的直觀感覺和可能利用的手段,仔細地觀察事故造成的各種異常變化和跡象,如煙霧。溫度、風流狀態、空氣成分。巷道支護、涌水等,認真分析事故的性質和發生原因;查明事故的發生地點,并對災害可能波及的范圍和危害程度作出判斷;根據事故的性質和發生地點,結合井下巷道布置、通風系統、人員分布等情況。迅速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在地點的人員傷亡情況;迅速判斷有無誘發和伴生其它災害事故的可能性;判斷現場有無可采取的搶救手段和必備條件;分析判斷自己所在地點的安全條件,為采取搶險救災或安全避災行動提供依據,做好準備。
(2)積極安全地消滅或控制事故。在查明災情后,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要求,積極地投入撲火災害的工作。應充分利用現有的人力、設備和材料,全力以赴地進行搶救工作。行動中,必須保持統一的指揮和嚴密的組織。要根據災情和客觀條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力求將災害徹底撲滅。如因災情嚴重或條件不足,在短時間內難以消除事故時,則應盡力將事故控制在最小程度,阻止災情擴大。救災過程中,必須切實注意安全,做好自身防護。要采取防止災區條件惡化,保證救災人員安全的措施。
(3)同時向礦井調度室匯報,迅速向礦山救護隊發出通知救災,并通知可能受事故波及區域的人員。
11、撤離災區時應遵守哪些行動準則?
答:當災害事故發展迅猛,無法進行現場搶救,或災區條件急劇惡化,可能危及人員安全,以及接到上級領導指示撤退的命令時,井下職工應立即有組織地撤離災區,并應遵守下列行動準則:
(1)沉著冷靜。撤離災區時,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和鎮定的情緒,做到臨危不亂。所有人員都要有堅定安全撤出災區的信心,同時還應從各個方面、各個環節上做好充分準備。謹慎穩妥地行動。
(2)認真組織。在場的干部和老工人要充分發揮核心和骨干作用,組織帶領其他人員統一行動。所有遇險人員都必須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各行其是,單獨行動。
(3)團結互助。所有遇險人員都應發揚團結互助的精神和先人后己的風格,主動承擔工作任務,照料好傷員和年老體弱的同志,同心協力地到達安全地點。
(4)加強安全防護。撤退前,所有遇險人員必須使用必備的防護用品和器具。行進途中不可驚慌奔跑,遇有溜煤眼、積水區、冒落區等危險地段時,應探明情況,謹慎通過。
(5)正確選擇撤退路線。撤退前,應根據《礦井災害事故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要求和災變后的具體情況,確定撤退的目的地。應盡量選擇安全條件最好、距離最短的行動路線。在選擇撤退路線時,既不可圖省事,受僥幸心理支配冒險行動,也不能猶豫不決而貽誤時機。
12、在災區避難時應遵守哪些行動準則?
答:因通道堵塞、有毒有害氣體含量高,能見度低等原因無法安全撤離災區時,遇險人員應鎮定妥善地進行災區避難,并遵守以下行動準則:
(1)選擇適宜的避難地點。井下遇險人員暫時無法撤離災區時,應迅速進入預先構筑的避難硐室或其他安全地點暫時躲避,等待援救。也可利用現場的設施和材料構筑臨時的避難硐室。
(2)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樹立獲救脫險的信念,要互相鼓勵,統一意志,以極大的毅力,克服一切艱難困苦,堅持到安全脫險。千萬不可過分地悲觀和憂慮,更不能急躁盲動,冒險亂闖。
(3)加強安全防護。在災區避難時,要密切注視事故的發展和所在地點的各種情況,必要時,可就地取材構筑安全防護設施(如防護板、支架、臨時風幛等)。在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限的環境中避難時,要使用自救器和其他防護設施。
(4)改善避難地點的生存條件。避難期間,如發覺所在地點條件惡化,可能危及人員安全時,遇險礦工應立即轉移到附近的其它安全地點。離開原避難地點后,應在轉移行進沿途設置明顯的指示標記,以便于救護人員跟蹤尋找。如因受條件限制無法轉移時,則應積極采取措施,努力改善避難地點的生存條件,盡量延長生存時間。
(5)積極同救護人員取得聯系。遇險人員應在避難地點,用呼喊、敲擊頂幫或金屬等方式發出求救信號,與救護人員取得聯系。如有可能,可尋找電話或其他通訊設備,盡快與井上領導人通知。
13、礦工在災區自救和互救時應遵守哪些行動準則?
答:井下發生災害后,在礦山救護隊和醫生到達之前,事故地點及附近的職工應迅速組織自救和互救。利用現場一切器材和條件,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盡量減少人員傷亡。
(1)因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點有毒有害氣體含量增高,可能危及人員生命安全時,必須及時正確地佩用自救器,并嚴格制止不佩帶自救器的人員進入災區工作或通過窒息區撤退。
(2)在受災地點或撤退途中發現受傷的人員,只要他們一息尚存,就應組織有經驗的人員積極進行搶救,并迅速搬運到安全地點。
(3)對于從災區內營救出來的傷員,應妥善安置到安全地點,并根據傷情,就地取材,及時進行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人工呼吸等應急處理。
(4)在現場急救和搬運傷員過程中,方法要得當,動作要輕巧,避免傷員擴大傷情和受不必要的痛苦。
(5)在災區內避難待救時,所有遇險人員應主動把食物和可飲用水獻出,互助互濟,統一分配。要積極完成自己承擔的任務,精心照料傷員和其他同志,共同度過難關,安全脫險。
14、井下瓦斯和煤塵爆炸時,礦工如何自救?
答:當瓦斯、煤塵爆炸時都會產生較大的爆炸聲和空氣沖擊波,還會瞬時生成高溫和火焰,同時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這時在現場和附近巷道的工作人員,千萬不可驚慌失措。當你聽到爆炸聲和感到沖擊波造成的空氣震動氣浪時,應迅速背朝爆炸沖擊波傳來方向臥倒,臉部朝下,把頭放低些,在有水溝地方最好側臥在水溝里邊,臉朝水溝側面溝壁,然后迅速用濕毛巾將嘴、鼻捂住,同時用最快速度戴上自救器,拉嚴身上衣物蓋住露出的部分,以防爆炸的高溫灼傷。在聽到爆炸瞬間,最好盡力屏住呼吸,防止吸入有毒高溫氣體灼傷內臟。
礦內人員應想到自己所在的位置和巷道名稱,要迅速辨清方向,按照避災路線以最快速度趕到新鮮風流方向。外撤時,要隨時注意巷道風流方向,要迎著新鮮風流走。如遇上巷道被破壞,發生冒頂無法撤離,或者一時還搞不清楚避災路線,腦子先冷靜一下,選擇臨時避災硐室,在硐室內耐心等待來救,不可無目的亂闖。如考慮到時間較長,可將周圍有壓風管閥門打開,拿風帶頭在硐室口上面吹吹,以兔高溫和有毒氣體進入。
用好自救器是自救的主要環節。當戴上自救器后,絕不可輕易取下,以免遭受有害氣體的毒害。
15、自救器的作用是什么?
答:自救器是一種體積小、重量輕、便于攜帶的防護個人呼吸器官的裝備。其主要用途就是在井下發生火災、瓦斯、煤塵爆炸,煤與瓦斯突出或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時,供井下人員佩戴脫險,免于中毒或窒息死亡。
目前煤礦的自救器,按其防護特點,分為過濾式自救器和隔離式自救器兩類。
16、對井下有害氣體中毒人員的搶救措施有哪些?
答:對于有害氣體中毒遇難人員,應立即將遇難者抬到新鮮風流的巷道或地面,根據中毒情況采取急救措施。
(1)一氧化碳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呼吸淺而急促,失去知覺時面頰及身上有紅斑,嘴唇呈桃紅色。對中毒傷員可采用人工呼吸或用蘇生器輸氧。輸氧時可滲入5%~7%的二氧化碳,以興奮呼吸中樞,促進恢復呼吸機能。
(2)硫化氫中毒。硫化氫中毒除施行人工呼吸或蘇生器輸氧外,可將浸以氯水溶液的棉花團、手帕等放入口腔內,氯是硫化氫的良好解毒物。
(3)二氧化硫中毒。由于二氧化硫遇水生成硫酸,對呼吸系統有強烈的刺激作用,嚴重時可能灼傷,所以除了施行人工呼吸或蘇生器輸氧外,應給中毒傷員服牛奶、蜂蜜或用蘇打溶液漱口,以減輕刺激。
(4)二氧化氮中毒。二氧化氮中毒最突出的特征是指尖、頭發變黃,還有咳嗽、惡心、嘔吐等癥狀。因為二氧化氮中毒時,會使傷員發生肺浮腫,因而不能采用人工呼吸,若必須用蘇生器蘇生時,在純氧中不能摻二氧化碳,避免刺激傷員肺臟。最好是在蘇生器供氧的情況下,使傷員能進行自主呼吸。
(5)二氧化碳及瓦斯窒息。二氧化碳及瓦斯窒息造成假死的傷員,除了進行人工呼吸和蘇生輸氧外,還要摩擦其皮膚或使之聞氨水,以促進恢復呼吸。
17、搶救傷員進行人工呼吸的方法有哪幾種,具體是怎樣操作的?
答:人工呼吸是搶救傷員的一種急救措施:凡是由于觸電、溺水、缺氧窒息、二氧化碳及瓦斯窒息或一氧化碳中毒而處于假死狀態的傷員,均可對其施行人工呼吸急救措施。
施行人工呼吸前,首先將患者抬到新鮮風流較溫暖的地方.使其躺在擔架上或衣服上,迅速解開其上衣和腰帶,脫掉膠靴;取出口中、鼻孔中之堵塞物,并用棉被或毯子將身體蓋好,以免受涼;檢查有無內外傷,以便決定采用何種人工呼吸法。常用的人工呼吸法有三種:
(1)口對口呼吸法。將傷員仰臥,急救者一手托起傷員下領,并盡量使其頭部后仰,另一手捏緊傷員的鼻子,急救者深吸氣后,緊對傷員的口吹氣,急救者自己吸氣時,應將傷員的鼻子松開。吹氣要保持一定的節律,以每分鐘14~16次速率均勻進行,并應注意不漏氣。
(2)俯臥壓背法。將傷員俯臥,頭偏一側,腹部放一枕墊。傷員一臂伸向頭側.另一臂屆曲,使頭枕于臂上。急救者騎跨在傷員的大腿旁,面向頭部,兩臂伸直。兩手平放于傷員背部,拇指指向脊柱,其余四指向上外伸開。急救者身體向前傾,以身體重量壓迫傷員胸部,使胸腔縮小,將肺中空氣逼出,傷員呼氣;隨后,急救者身體后仰,除去兩手壓力,使傷員胸部自然擴張?諝膺M入肺中而吸氣。如此重復動作,每分鐘以14~16次為宜。
(3)仰臥壓胸法。使傷員仰臥,頭偏向一側,盡可能將舌頭拉出。背部墊枕,使胸部抬高,上肢放在身體兩側。急救者跨跪在傷員大腿兩側面向傷員頭部,兩手放在傷員肋弓部,拇指向內,其余四指向外,壓迫傷員胸部,使肺中空氣排出,然后松手,胸腔自行擴張使空氣吸入肺中,如此有節奏地進行,每分鐘14~16次。
18、護送傷員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護送傷員非常重要,
如果護送不得當可能加重病情,甚至造成神經、血管損傷、終身殘廢或死亡。因此,護送傷員最好由有經驗的老工人擔任,若有醫務人員在場,則應由醫務人員護送。護送時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護送前,對傷員應先做初步急救處理,如包扎出血傷口或其他必要的緊急處理。
(2)按病情決定適當的護送方法。運送骨折傷員時,要根據骨折的部位采取不同姿勢。對于脊椎骨折的傷員,應將其平放在擔架上;上肢或下肢受傷時,應使傷員身體側向未受傷一側;腹部受傷時應仰臥。
(3)護送時,傷員頭部應在后,腳在前,以便隨時注意傷員的面部表情,以利及時搶救。
(4)在井下上山道行走時,頭在前,擔架要前低后高,下山反之。
(5)在運送中途不要換運輸傷員的工具,尤其對骨折傷員,以免增加病情,拖延護送時間。
運送傷員時動作要穩、迅速,避免搖晃震動。對休克傷員要頭低腳高。
19、為什么要抓緊創傷礦工止血?出血有哪三種類型?
答:創傷一般會出血,特別是較大的動脈血管損傷,出血過多,臉色蒼白,出冷汗,手腳發涼,呼吸急促,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對于這種傷員,首先要爭分奪秒、準確有效地進行止血,然后再采取其他急救處理措施。
出血可分為三種類型:一是動脈出血,血液是鮮紅的,隨心臟跳動的頻數從傷口向外噴射,速度很快,危害性很大;二是靜脈出血,血液是暗紅或紫紅色的,徐緩均勻地從傷口流出;三是毛細血管出血,血液是紅色的,像水珠樣地從傷口流出,多能自身凝固止血。
毛細血管和靜脈出血,一般用紗布、繃帶包扎好傷口,就可以止血。大的靜脈和動脈出血,可用加壓包扎法止血。
加壓包扎止血是最常用的有效止血方法,適用于全身各部。操作方法是用消毒紗布或干凈毛巾、布料蓋住傷口,再用繃帶、三角巾或布帶加壓纏緊,并將肢體抬高。也可在肢體的彎曲處加墊,然后用繃帶纏好。
20、為什么要為創傷礦工進行包扎?包扎的方法有哪些?
答:傷口是細菌侵入人體的入口。如果受傷礦工傷口被污染,就可能引起化膿感染,氣性壞疽及破傷風等病癥,嚴重損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所以,受傷以后。在井下無法做清創手術的條件下,必須先進行包扎。
包扎的材料有橡皮膏、繃帶、三角巾等,F場沒有上述包扎材料時,可用手帕、毛巾、衣服等代用。
根據傷員不同部位的傷情,現場常采用的簡易包扎方法有:螺旋式包扎法、螺旋反折包扎法、“8”守環形包扎法等。
螺旋式包扎通常先做環形纏繞開頭的一端,再斜向上繞,每圈蓋住前圈的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此法適用于四肢、胸背、腰部等處。
螺旋反折包扎先用環形法包扎開頭的一端,再斜旋上升纏繞,每圈反折一次。此法適用小腿、前臂等處。
“ 8”字環形包扎是一圈向上,一圈向下,成“8”字形來回包扎,每圈在中間和前圈相交,并根據需要與前圈重疊或壓蓋一半。此法適用于關節部位。
21、現場急救時常用的骨折臨時固定法有哪些?
答:(1)上臂骨折固定包扎法。肘關節屈曲成90°,在上臂內、外側各置夾板一塊,放好襯墊,用繃帶將骨折上下端固定。用三角巾將前臂吊于胸前,再用一條三角巾將上臂固定于胸部。無夾板時,用一寬布帶將上臂固定于胸部,再用三角巾將前臂懸吊于胸前。
(2)前臂骨折固定包扎法。兩塊夾板分另放置在前臂及手的掌側和背側,加墊后用繃帶或三角巾固定。肘關節屈曲成90°,用三角巾將前臂吊于前胸。
(3)小腿骨折固定包扎法。從大腿中部至足根的夾板兩塊,置于小腿內、外側,加墊后分段固定。無夾板時,也可用健肢固定。
22、對燒傷人員怎樣進行現場急救?
答:礦井中的燒傷,多因瓦斯燃燒,爆炸火焰、電流等引起;地面常因強酸、強堿或熱水等燙燒所致,F場急救是救治燒傷的起點,非常重要。其重點可概括為滅、查、防、包、送五個字。即:
滅:熄滅病人身上的火,使病人盡快脫離熱源,縮短燒傷時間;對已滅火而未脫去衣服的人,務必仔細檢查其衣服,特別是對已失去知覺的病人要特別注意。
查:病人呼吸、心跳怎樣?是否會合并其他外傷和有害氣體中毒?對爆炸沖擊燒傷病人,應特別注意有無顱腦損傷、胸腹腔內臟損傷和呼吸道燒傷。
防:防休克、窒息、創面污染。病人因疼痛和恐懼常常發生休克,可用針法止痛或給止痛藥;若發生急性喉頭梗阻或窒息時,可請醫務人員進行氣管切開,保證通氣;在現場檢查和搬運病人時,一定要注意保護創面,防止污染。為了減少創面的污染和損傷,病人已滅火的衣服可以不脫。
包:就是用較干凈的衣服,把傷面包裹起來,防止再次污染。在現場,除化學燒傷可用大量流動的清水持續沖洗外,對創面一般不作處理,盡量不弄破水泡,保護表皮。
送:就是迅速離開現場,把嚴重燒傷病人送往醫院。注意在搬運病人時,動作要輕柔,行進要平穩,隨時觀察傷情。
23、如何對觸電人員進行急救?
答:觸電后的急救要點是:
(1)立即切斷電源。用干燥的木棒、竹桿等絕緣工具,將電線挑開。挑開的電線應放置妥當,以免別人再觸電。
(2)人工呼吸。傷員被救以后,應當迅速觀察其呼吸、心跳情況。如發現傷員呼吸已停止,應立即將其移至通風安全的地方,使其平臥在地下,松開衣領和褲帶,進行長時間的人工呼吸,最好是口對口人工呼吸。
(3)胸外心臟按壓。發現傷員心音微弱或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胸外心臟按壓,并堅持到心跳恢復或心臟停止4小時以上。
(4)強心藥的使用。若呼吸、心跳都已停止時,人工呼吸和心臟按壓應同時進行。有條件時,可請醫務人員考慮了心內注射腎上腺素或異丙腎上腺素。如分別注射無效時,可聯合應用。
(5)傷口的處理。在處理電擊傷的傷口時,還應注意有無其他損傷,并作相應處理。
(6)局部電擊傷。應對傷口進行早期清創處理,創面宜暴露,不宜包扎,以免堵死組織腐爛、感染。此外,由于電擊傷有深部組織的壞死,因而較燒傷更易發生破傷風,必須請醫務人員常規注射破傷風抗毒素。
非煤礦山安全
1、 礦床、井巷、礦塊和礦壁的含義是什么?
答:地殼內部或表面富集的有用礦物,在質和數上達到工業要求和開采條件的部位叫做礦床。礦床的空間范圍包括礦體和圍巖。所謂礦體是礦床中達到工業要求的含礦部分,是直接開采的對象,而圍巖則是礦體周圍無開采價值的巖石。
劃歸一個礦井開采的礦床或礦床的一部分叫做井田。根據礦床的勘探程度,礦床的地質儲量、年產量的大小、開采技術和裝備狀況以及基本建設投資的多少等,來確定由一個礦井或幾個礦井開采一個礦床。
為了有計劃、有步驟地開采礦床,將井田再按開采范圍、采礦工藝、投資狀況等因素劃分若干開采單元。在緩傾斜、傾斜和急傾斜的礦床中,按井田范圍,沿垂直方向用平巷劃分成階段,在階段內再分割成若干礦塊。在水平和近水平的礦床中,按井田范圍,由平巷與沿傾斜方向的斜巷分割成盤區,在盤區內再劃分成礦壁。礦塊和礦壁則是最基本的開采單元,是開采活動的場所。
2、階段、盤區以及礦塊和礦壁其間按什么樣的順序開采?
答:為了減少開采活動對圍巖內壓力狀況變化的影響,提高礦產資源的回收率,保證采掘工作正常接續以及考慮礦床埋藏情況和地質構造情況,階段間或盤區間,礦塊間或礦壁間的開采,應當遵循一定的開采順序。
在階段間,通常采用自上而下的下行開采順序;盤區間通常也是由淺而深的進行開采。而不管是礦塊還是礦壁的開采順序,則都是按回采工作相對主井筒的位置關系,分為前進式(由主井筒向井田邊界推進);后退式(與前進式推進方向相反)和混合式(在井田內前進式和后退式開采均有)。
3、什么是礦床開拓、開拓巷道和開拓系統?
答:為開發地下礦床,首先要掘鑿一系列井巷,使地面與礦床之間形成完整的提升、運輸、通風、排水、行人、供電、供水、供壓風等生產系統。這些井巷工程的建立稱為礦床開拓。
為礦床開拓而掘鑿的各種井巷叫做開拓巷道。根據開拓巷道在礦床開采中所發揮的作用,可分為主要開拓巷道和輔助開拓巷道。主要開拓巷道包括:主井筒、主平峒、井底車場、主溜井及斜坡道、主要運輸平巷和石門等。輔助開拓巷道包括:副井、通風井及其他輔助井筒;排風、充填、排水以及各種非運礦石巷道和坑內輔助峒室。
主要開拓巷道和輔助開拓巷道在平面和空間上構成開采該礦床的系統,叫做開拓系統。
4、開拓方法的選擇主要考慮哪些因素?
答:選擇開拓方法主要考慮礦床埋藏條件,圍巖條件,井田內地質構造情況,地面的地勢地物地貌情況,地面水文與地下水文地質情況以及建設工期和投資,井巷工程量。還應考慮投產后生產運轉的效果以及資源回收等因素。在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后,進行技術經濟比較選定。
5、井巷工程的施工方法有哪些?
答:非煤井工礦山的井下巷道,各種斜巷、溜井、天井較多,主要施工方法是:
(1)斜巷掘進
一般斜巷掘進時采用風鉆鉆孔、火藥爆破的普通施工方法進行。
(2)天、溜井掘進
普通法掘進:一般是自下而上鉆孔爆破掘進。
吊罐法掘進:先在天井全高沿天井中心線鉆一個φ100~150毫米的孔,上端安設絞車,下端吊吊罐,工人在吊罐上鉆眼、裝藥等,然后用爆破法向上掘進。
深孔爆破法掘進:用深孔鉆沿天井全高鉆一組平行深孔,然后分段裝藥,依次爆破,形成天井。
爬罐法掘進:用主爬罐本身的驅動裝置沿天井頂板鋪設的導軌升降,人可立于罐上鉆眼、裝藥,用爆破法掘進。
鉆井法掘進:用特制的回轉鉆機沿天井全高先鉆φ200~300毫米的孔,然后再用鉆機擴大到天井的全斷面,或直接進行全斷面鉆進。
6、井巷工程維護原則是什么?
答:(1)利用和提高圍巖的強度
對于堅硬、完整、不易風化的圍巖,可充分利用其本身的強度保持井巷的穩定性,必要時可噴一薄層紗漿、混凝土等以防風化;施工時應快速掘進,減少圍巖暴露時間;采用光面爆破、微差爆破或機械方法掘進,減少對圍巖的破壞;采用噴錨支護、注漿、化學加固等方式加固圍巖。
(2)降低圍巖應力
在滿足生產和安全的條件下,盡量縮小井巷斷面尺寸;合理選擇井巷斷面的形狀及井巷與采場之間的相對位置,避免應力集中及疊加;采用光面、微差爆破、合理控制爆源與井巷的相對位置,降低爆破地震效應;有些巷道可采用拉桿支架,在巷道頂板預加水平壓應力,減小甚至消除促使頂板破壞的拉應力。
(3)架設支架阻圍巖的繼續變形及破壞
這是一種比較直接的井巷維護方法。選擇合理的支架材料、結構、尺寸,并根據具體情況采用正確的施工方法對巷道進行支護,以保護井巷的穩定。支架可分為臨時支架和永久支架。我國礦山井巷中支護所用的材料主要有:木支架、磚、料石、混凝土砌塊、金屬支架、混凝土支架、鋼筋混凝
土整體式支架、裝配式鋼筋砼支架、錨桿支護、噴射砼及噴錨支護。
7、什么是采礦方法?共分幾類?
答:采礦方法是指如何安全、經濟地采出礦塊或礦柱內礦石的方法,包括礦塊的采準切割、回采、采空區處理等工作。
根據礦石回采過程中采場管理方法不同,非煤井工礦山采礦方法可分為四大類:
(1)空場采礦法,特點是在回采過程中,采空區主要依靠暫留或永久殘留的礦柱來支撐,采空區始終是空著的,一般在礦石與圍巖很穩固時采用。
(2)崩落采礦法,特點是隨著礦石采出,有計劃地用崩落礦體的覆蓋巖層和上下盤巖石來充填采空區,以控制采區地壓。一般在礦體圍巖不穩固,地表允許陷落的條件下采用。
(3)留礦采礦法,特點是在回采過程中,采空區內暫時存留部分采下來的礦石,借以配合礦柱支撐采空區,并保持留有足夠的回采空間。一般在礦石較穩固,且不易氧化、粘結和自燃,礦體圍巖中等穩固的條件下采用。
(4)充填采礦法,特點是在回采時,采空區依靠充填其內的充填物來支撐。這種方法能有效地維護采空區,對圍巖的穩固性要求不高,但生產成本較高。主要用于開采礦石價值高,充填材料充足,地表不允許陷落和地質條件特別復雜的條件。
8、根據開采特點,空場采礦法還可分幾類?其特點和使用條件是什么?
答:根據礦塊或礦壁的結構不同與回采作業的特點,空場采礦法可分為全面采礦法、房柱采礦法、階段礦房采礦法等。
(1)全面采礦法主要是用于水平和緩傾斜礦床的開采。其特點是回采工作面沿礦床走向或傾斜方向全面推進,整層回采。在回采時將礦體內所夾廢石或貧礦石留下來,根據需要堆成礦柱來支撐采空區頂板。
該法優點是生產能力大,采準切割工作量較少,采礦成本低,采場通風好,能在采場處理廢礦石。但采場頂板暴露面積大,容易發生大面積冒頂。只適用于水平或緩斜,礦石與頂板穩固,礦石品位分布不均勻或有夾石層的礦床,礦床厚度不大于5~7米。
(2)房柱留礦法主要是用于水平和緩傾斜礦床的開采。其特點是在礦塊內礦柱和礦房交替布置,回采礦床時留下規則的,不連續或連續的帶狀礦柱,以此支撐采采區頂板。
該法優點主要是采準切割工作量小,工序簡單,各工藝可以平行作業,通風及作業條件好,但回收率低,用于礦石和圍巖穩定的傾角小于40°的礦床。
(3)分段采礦法、階段礦房采礦法主要用于急傾斜、厚度大的礦床開采。礦房沿礦體走向或垂直方向布置,用深孔、扇形炮眼爆破落礦,由下部漏斗柱階段平巷放礦。主要用于圍巖穩固,礦石較穩固、礦體厚度在8~ 20米,傾角大于礦石的自然安息角,且礦體內夾石少,礦體與圍巖接觸線明顯的礦床。
9、根據開采特點,崩落采礦法還可分幾類?其特點是什么?
答:崩落采礦法是一種效率高,能適應各種不同地質條件的采礦方法。在大、中型礦山應用較多,根據礦石是否在崩落廢石覆蓋下放出,崩落法還分圍巖崩落采礦法和礦石圍巖崩落采礦法。
圍巖崩落采礦法是礦石不在崩落廢石覆蓋下放出。該法還分單一分層和多分層的崩落法。
礦石圍巖崩落采礦法是將礦石在崩落的松散廢石覆蓋下放出。該法還分有底柱分段崩落法、有底柱階段崩落法和無底柱分段崩落法。
10、留礦采礦法的特點和適用條件是什么?
答:在開采厚度為0.7~5米的急傾斜脈狀礦床的現有采礦方法中,留礦采礦法是最有效最經濟的辦法。在中、小型非煤井工礦山廣泛使用。
根據鉆孔深度不同,分為淺孔留礦法和深孔留礦法。該法生產工藝簡單,容易管理,采準工作量小,成本低,通風條件好,開采強度和產量便于調節。缺點是頂板暴露面積大,安全性較差,不利于機械化開采,并在采場內留礦積壓大量礦石。主要適用于礦床穩固、圍巖中等穩固、傾角大于50°,且形狀規則和地面允許陷落的礦床開采。
11、非煤井工礦山的采空區處理方法有哪些?
答:礦石采出后,由于地下壓力的變化,可能會出現頂板下沉、底板隆起、側幫突出,巖石開裂、剝落甚至崩落現象,嚴重的會發生巖石自爆(巖爆),也會波及到地面引起地表開裂或塌陷。采空區大面積崩落,會造成強大的沖擊波和產生巨大的沖擊壓力,影響礦山生產甚至造成重大事故。
非煤井工礦山的采空區處理方法可分為充填法、崩落圍巖法和隔離法。
(1)充填法。該方法是用外來的充填料對采空區進行采后充填。其優點是減少采空區頂板移動幅度,防止上部圍巖冒落產生的沖擊,并可以利用尾礦砂充填,減小地表尾礦庫容積。主要缺點是施工復雜,費用高,不利于深部地下壓力的釋放。
(2)崩落圍巖法。該方法是在采礦后立即回采礦柱,盡量使圍巖自然冒落。如圍巖不易自然冒落時,尚需爆破崩落圍巖,與充填法相比,成本較低,能夠人為控制井下地壓活動。適用于地表允許下陷或地表下陷可以控制的條件。
(3)隔離法。根據采空區分布情況的不同,隔離法有兩種處理方法:
1)對于孤立分散的小采空區,圍巖崩落會對井下主要巷道和其它礦床的開采造成影響的,采取措施隔絕采空區與生產區段之間可能傳遞危害的一切通道,并在采空區附近開一能向地表的“天窗”。
2)對連續或基本連續的大礦床,在其中間應設置隔離帶,切斷各主要采空區的連續,控制地壓活動范圍。隔離帶可以是大的條帶形礦柱,也可是大的夾石帶、無礦帶或人為高強度混凝土料石充填體。
12、什么是露天開采的臺階構成要素?
答:露天開采的臺階、也稱階段。它是在開采過程中,為適應采掘設備及運輸設備的正常作業要求,將覆蓋層、圍巖及礦體劃分成一定高度的分層。其構成要素主要有:
(1)臺階上部平盤
(2)臺階下部平盤
(3)臺階坡面
(4)臺階坡頂線
(5)臺階坡底線
(6)臺階坡面角
(7)臺階高度
臺階的命名通常是以開采該臺階的下部平盤(即裝運設備站立平盤)的標高來表示。
13、什么是邊坡角、工作邊坡角、最終邊坡角?
答:通常所說的邊坡角,一般指的是最終邊坡角。露天采礦場的非工作邊幫最下一個臺階的坡底線和最上一個臺階的坡頂線所構成的假想斜面與水平面的夾角叫做最終邊坡角,也叫最終幫坡角。
工作邊坡角,露天采場的工作邊幫最上一個臺階的坡底線和最下一個臺階的坡底線所構成的假想斜面與水平面的夾角叫工作邊坡角,也叫工作幫坡角。
14、如何確定開采程序?
答:露天礦開采程序主要由以下幾個要素構成:開采臺階、采場降深、工作線布置及推進方式、工作幫。開采程序的確定也就是幾個構成要素的選擇過程。
開采臺階包括臺階形式和臺階高度的確定。一般臺階形式是水平劃分的,特殊時也有傾斜分層。臺階的高度主要取決于采掘設備的挖掘高度、裝載方式(上裝或平裝)和穿爆等因素。當礦體傾角緩、厚度較薄、品級和夾層多時,為減少開采損失,臺階高度不宜過大。
降深方式的種類較多。一般開采深度較大,走向較長的傾斜或及傾斜層狀礦體,特別是采用鐵路運輸的大型礦山。常用沿礦體上下盤方式降深。沿采場周邊境界螺旋降深方式多用于團塊狀礦體。
工作線布置及推進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沿走向布置工作線,垂直走向推進;
垂直走向布置,平行走向推進;
雙向布置工作線、雙向(或三向)推進;
沿一側邊幫布置工作線,扇形推進;
環形布置工作線,放射狀擴展式推進;
沿地形線布置工作線,垂直工作線推進。
一般山坡露天礦為減少新水平準備工作量多采用沿地形線布置工作線,垂直工作線方向推進。凹陷露天礦,采用鐵路運輸時,為便于布置線路一般沿走向布置工作線。環形布置工作線放射狀擴展推進方式常用于采用溜井放礦的漏斗采礦的小型露天礦。
15、如何確定爆破安全距離?
答:露天礦爆破的安全技術是爆破工程設計中的最重要組成部分。既要確定對人員的安全條件,還要確定對附近構筑物的安全條件。爆破所造成的危害主要有飛石、爆破地震效應和空氣沖擊波。
,人員、設備、構筑物的安全距離主要根據爆破方法、規模、地形和地物特征、有關的保護設施等因素確定礦山爆破危險區邊界。一般飛散物對人員的安全距離:
1)破碎大塊礦巖(二次破碎):
裸露藥包爆破法:400米;
淺眼爆破法:300米;
2)淺眼爆破:200米,在復雜地質條件下或未形成臺階工作面時不小于300米;
3)淺眼藥壺爆破:300米;
4)深孔爆破:按設計,但不小于200米;
5)峒室爆破:按設計,但不小于300米;
6)各種設備的避炮距離:正前方為100米,側面70米,背面為50米。
當沿山坡爆破時,以上數據下坡方向的飛石安全距離應增加50%。
當要考慮爆破地震、空氣沖擊波的安全距離時,需要按公式計算。
16、穿孔作業有哪些安全注意事項?
答:1)嚴格按照各種穿孔設備的操作規程、維護檢修規程操作,操作人員要經過專業培訓。
2)鉆孔在平臺上移動和安置時,履帶板距離階段坡頂線不得小于2.5米;
3)鉆機行走時,如果線路坡度超過技術規定所允許的坡度時,應使用推土機慢速(不超過穿孔機行走速度)牽引;
4)鑿巖過程中采用濕式鑿巖,避免粉塵對人身造成危害。
17、邊坡安全管理的要求是什么?
答:1)露天礦的邊坡角必須符合設計規定,非經上級部門批準不準改變;
2)礦山最終開采境界線與設計境界線相差要小于5米,改變境界線需經上級機關批準;
3)為保證邊坡的穩定,當階段采完后,必須留有保安平臺和清掃平臺,每個階段保留安全平臺,其寬度不小于2~3米,每隔2—3個階段設置清掃平臺,其寬度不小于4~5米。
4)采礦場最終深度的巖體安息角的最大范圍之內不準修筑建、構筑物;
5)距采掘終了邊坡50米內,不采用拋擲爆破,20米以內不采用峒室內爆破,3米以內不采用中爆破,以防由于爆破震動破壞邊坡穩定性;
6)修整邊坡的爆破方法,原則上應采用淺眼爆破法,在有可靠減震措施條件下,可以采用其他爆破方法。修整工作應隨每個開采水平的結束立即組織進行;
7)在開采過程中,必須經常對邊坡進行檢查和管理。出現滑落征兆,必須設立專用觀測站,進行系統的觀測工作;
8)沿采礦場邊坡設置有效的、完整的排水防洪系統。
18、露天礦場邊坡破壞形式有幾種?影響邊坡穩定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答:1)露天礦邊坡破壞形式有三種:塌落、滑坡和傾倒。塌落(崩落、坍塌):坡面巖體突然脫離母體、迅速下落堆積在
坡腳,有時還伴有巖石的翻滾和破碎。
滑坡:邊坡巖體在較大范圍內沿某一特定的剪切面滑落。根據滑體的性質又可進一步劃分為覆蓋層滑坡和基巖滑坡。
傾倒是指邊坡內部存在一組與坡面成反傾向而傾角又較陡的弱面,它將巖體切割成許多相互平行的塊體而倒落下來。
2)影響邊坡穩定的主要因素有:
①采場的工程地質情況,包括巖性、地質構造、構造應力等方面。
②水文地質情況對邊坡穩定性的影響是多方面的。裂隙水會降低巖石的抗剪強度;地下水可能對巖體產生向上浮力和水平推力;當巖體中含有砂土時,在地下水的作用下,特別是受到震動時,會導致邊坡破壞。
③采礦技術條件是影響邊坡穩定的重要因素。采礦過程中形成的邊坡形狀、幾何尺寸、爆破震動等都直接影響到邊坡的穩定。一般邊坡上部較緩、下部較陡有利于穩定。
19、露天礦山主要事故的預防措施都有哪些?
答:露天礦山的主要事故包括:
采場邊坡滑坡、運輸車輛事故、機械事故、起重傷害、觸電、水害、火災、高處墜落、爆破事故、鍋爐和壓力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等。
事故預防措施有:
(1)露天采剝工作面開工前,必須編制作業規程,經礦山企業負責人批準后施行。露天開采時,必須按設計規定,控制采剝工作面的階段高度、寬度和坡面角。
(2)礦區必須建立地面防水、排水系統,防止地表水泄入露天采場;防止山洪沖毀生產、運輸系統、建構筑物;防止排土場矸(廢)石場尾礦庫發生泥石流;防止山體滑坡、邊坡滑落。
(3)礦山企業地面消防《消防法》執行。
(4)礦山企業爆破材料的生產、儲存、運輸、試驗、銷毀和爆破作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爆破安全規程的規定執行。
(5)礦山電力系統的設計、安裝、驗收、運行、檢修等工作,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露天礦山鐵路、汽車運輸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7)礦山的采掘、裝載設備、鍋爐和壓力容器、起重設備等按設備的操作規程使用和管理。
(8)對礦山的環境定期進行各種指標的檢測,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0、如何防止邊坡滑坡?
答:針對具體的露天采場,要認真分析研究影響邊坡穩定的各種因素,有目的的采取有效的防止方法。目前常用的方法有:
頂應力錨桿(索)加固邊坡;
抗滑柱加固邊坡;
擋土墻加固邊坡;
采礦過程中注意削坡減重、坡底回填、留臨時防滑壁、合理設計開拓運輸系統和開采程序等;
采取防排水、疏干措施。
21、氣動鑿巖機分哪幾類?使用安全有哪些要求?
答:鑿巖機在大型露天礦主要用作對大塊石的二次爆破鉆眼和邊坡滑清根的輔助工具,在小型礦山,特別是在小型采石場,則是主要的采礦工具。
根據氣動鑿巖機重量不同,它可分為輕型(一般機重不大于22千克)、中型(一般重為22~30千克)和重型(重量大于30千克)鑿巖機三種。氣動鑿巖機是利用壓縮空氣推動鑿巖機氣缸中活塞往復運動沖擊釬尾,釬頭對巖石作功,從而破碎巖石。
從事鑿巖工作的操作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應掌握以下安全注意事項:
(1)了解鑿巖作業所采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可能發生的故障及預防方法,特別應了解工程部門有關鑿巖的安全技術規程。
(2)進入工作面后,應立即清除工作面的浮石,灑水清洗粉塵,確保工作人員的作業安全及工業衛生。作業中如果發現片邦、坍塌預兆,應立即停止作業,撤出工作面,待處理后方可再進行作業。
(3)氣動鑿巖機以壓縮空氣為動力,應掌握有利的壓氣機工作壓力范圍,通常工作面離開壓氣機房較遠,應保持鑿巖機工作壓力在0.45~0.65MPa范圍內,壓力低則鑿巖效率低,浪費動力;壓力高則零件壽命短,易引起安全事故。
(4)鑿巖過程中,要注意鑿巖設備連接件、緊固件的緊固情況。如發現松動,應及時停機進行處理。通常鑿巖機械運轉時,嚴禁修理其運轉部分的零部件。
(5)鑿巖過程中應觀察釬子的工作情況,避免卡釬及斷釬,應注意施加適當軸向推力,防止發生斷釬事故傷人。
(6)各種鑿巖機設備的使用說明書,一般均介紹了機器的結構原理、故障及處理方法,以及技術保安等項,操作及管理人員均應熟悉其中內容。
22、裝載機分哪幾類,使用安全哪些要求?
答:裝載機機械種類很多,在露天礦場,按裝載巖石工作機構的不同可分為鏟斗式、耙斗式和耙爪式三種;按行走方式不同可分為軌輪式、履帶式及輪胎式三種;按驅動方式使用的動力源可分為電動、氣動和內燃式三種。
使用裝載機的安全事項主要有:
(1)無駕駛證者不準操作;操作者必須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嚴禁酒后駕駛,操作時注意力要集中,不準在駕駛中飲食、吸煙、閑談。
(3)開車前,必須檢查轉向器的方向盤左右自由轉動量不大于25°、轉向臂、橫直拉桿球頭及轉向節主銷完好,緊密適度、保持潤滑油面至加油口下1厘米。
(4)送電檢查各種信號、照明燈、電笛、喇叭齊全完好、儀表及儀表燈完整良好。
(5)檢查油、水、氣、電回路、驅動、轉向傳動、承載系統零件齊全完好,方可起動發動機。
(6)裝載時,鏟斗、動臂下嚴禁站人,裝載物不準偏重、超載,禁止鏟斗超過運載位置高速運行,嚴禁急轉彎,行駛中嚴禁人員跳上跳下,轉彎時必須減速。
(7)在高料堆作業時應有人監護,最高速度不準大于10公里/時,并注意下方安全。
(8)行車中必須根據路面狀況選擇適當車速,不允許超過額定最高車速行駛。
(9)卸載物料時,不允許物料重心偏重,也不允許大塊物料伸出車幫之外。
(10)冬季啟動發動機嚴禁用明火烘烤發動機。啟動后,發動機必須空轉5~10分鐘,待水溫、油溫上升、氣壓達到規定值后,才準運行作業。
23、單斗挖掘機的分類及其安全要求是什么?
答:這類挖掘機的用途是多種多樣的,它可以配備各種不同的工作裝置,進行多種形式的上方挖掘、倒裝及土石的鏟裝工作。單斗挖掘機可按其運用性、鏟斗容積、動力工作裝置及行車裝置的不同進行分類。按照鏟斗容積分類,可分為四類。小型(斗容一般小于1米3),中型(斗容1~5米3),大型(斗容5~15米3)和巨型(斗容超過15米3)。按照驅動動力形式,可分為電力驅動、內燃驅動和復合驅動三種。復合驅動多為柴油機——液壓驅動。按行走支承裝置的不同,可分為軌行式,履帶式、輪胎式和邁步式。
在礦山中大量使用電鏟。使用電鏟的安全注意事項主要是:
(1)電鏟司機必須經過考試合格,熟知并嚴格執行電鏟技術操作規程,嚴禁一人作業。
(2)電鏟作業時,禁止任何人上下電鏟,在作業范圍內不準有人逗留、穿行和工作等。
(3)電鏟在作業運轉時,禁止進行維護保養和任何檢查工作,必要時可以停車進行處理。
(4)在檢查和處理電氣設備時,須斷開所屬電源,不得帶電作業并掛檢修標志牌。
(5)嚴禁在電纜及高、低壓接觸部位附近休息躺臥,嚴禁在鏟斗內休息或坐臥。
(6)當發現工作面有盲炮孔、炸藥、雷管、導火線,應立即停止作業,報告值班長或調度,采取措施后再作業。
(7)電鏟附近爆破作業前,要把電鏟開到指定地點,做好避炮工作。
(8)操作中,要隨時注意作業區是否安全。當礦巖有滑落,塌陷危險威脅設備安全時,應迅速地將電鏟開到安全地點,并立即向班長和調度報告。
(9)電鏟回轉半徑內如有汽車、吊車、推土機等設備時,啟動回轉前,必須與其聯系撤出,否則不許啟動回轉。
(10)司機室無人時,應及時將電鏟的電源拉斷。
(11)不得在超過設計階段高度的工作面作業。
24、汽車運輸的安全要求是什么?
答:汽車運輸在國內外的露天礦中被廣泛應用,這是由于汽車運輸具有運行靈活,消耗金屬材料少,與鐵路運輸相比可使電鏟效率提高40%左右,排土成本約為鐵路排土的20%~30,開拓面布線較容易,增大露天礦延深速度,在深凹露天礦一般可比鐵路灌輸減少剝巖量,多出礦,早出礦等優點。
正確的筑路和養路,是保證運礦汽車安全行駛的主要條件。汽車路的曲率半徑、路面寬度、縱向坡度與可見距離等參數都應當與行車速度相適應。汽車道應有防護設備與路標。
汽車路線上的正常視度應不少于50米,而在道路交叉點的視度不少于100米。
養路方面的安全措施有:經常巡查路段,山坡盤道應設置柵欄與路標,及時清理路肩、邊溝、水槽、水溝中積穢,及時維修凸凹路面等。
行車距離應按車速、道路、視度和制動器的技術性能而定,在一般情況下不小于50米。
露天礦汽車路上應搞好沿路照明,汽車夜間行駛時,前燈應能射出150米以外,加大汽車間的距離,嚴禁急行與超車。如夜間在路上臨時停車,須開放小燈和尾燈,以示意停車位置,以便車輛、行人避讓。
汽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訓練,并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有駕駛執照后方可獨立駕駛;開車前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系統、喇叭、燈光信號以及電瓶箱各部位狀況良好,潤滑油、燃油及冷卻水必須添加夠量;汽車進入工作面裝車,車應停在易于電鏟裝車的位置,停車處應在離電鏟尾部回轉半徑0.5米以外,以防電鏟回轉撞壞汽車,電鏟裝車時,嚴禁將頭和手伸出駕駛室外,防止大塊落石傷人;車上沒有司機時,坡道上不準停車,駕駛員不準離開駕駛室。必須熟知采場有關爆破的信號與標志,放炮時,應聽從警戒人員指揮,做好避炮工作,不許強行通過爆破警戒區。
25、鐵路運輸的安全要求是什么?
答:鐵路運輸具有運量大、合理運距長、成本低、生產可靠、設備及備品備件容易解決等優點,因此我國大型露天礦廣泛采用鐵路運輸。
鐵路運輸中常見事故有撞車、脫軌、道口肇事等事故。這些事故的發生除違章調度、違章作業外,多由于設備失修、線路彎曲和下沉、軌距擴大而引起的線路脫軌,路外事故(鐵路兩側堆物、裝車不穩導致移動中礦石脫落傷人、超重、偏重等),在鐵路與公路的平交道口處無人看守或安全信號不靈、擋攔失效,以及不具備“全風制動”的運行列車等原因。
在機車車輛安全裝置與安全運行方面,要求每臺機車上都裝有制動機。除“單機制動”外,還應有司機用來調節列車速度或停車時采取安全措施的“列車制動”,每臺車上應裝有車梯子與腳踏板、完好的前后照明、信號標志燈、汽笛與風笛音響信號以及電機室、高壓室或輔助室門上的門聯鎖等安全裝置。
在調車作業安全中要特別注意車輛摘掛作業時的安全防護。摘車時,在超過0.25%的坡道上停放車輛要做好止輪防溜措施,
然后再提鉤摘車。
預防軌道線下沉和設置必要的“死叉線鋼軌擋”。
在鐵路線一側應設人行小路,在橫越路線的地方設置“小心列車”的路牌,在露天礦要按規定設置夜間照明燈和各種信號燈。
鐵路運輸人員要加強安全聯防,有權制止一切違章作業現象,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立即上報并督促及時整改。
26、斜坡箕斗運輸的安全要求是什么?
答:斜坡箕斗運輸是露天礦聯合運輸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它適合窄而深的傾斜或急傾斜礦床。由于斜坡箕斗可以直接運輸大塊堅硬礦巖,運輸角度可達35°,所以它能以較短的運距克服較大的高差,顯著縮短礦山內部運輸距離。
山坡露天礦箕斗道一般設在采礦場境界以外,正對箕斗道的下方不應布置任何建筑物。以免箕斗跑車造成事故。
深凹露天礦箕斗道設在采場非工作幫或端幫,箕斗道傾角按采礦場邊坡選取,采礦場內宜用汽車運輸。
運輸車輛往箕斗卸載時采用轉載棧橋,棧橋結構為鋼筋混凝土,當棧橋移設頻繁時可用鋼結構。
采用大型箕斗運輸,應設箕斗檢修設施,以便更換箕斗及車輪。
要定期檢查鋼絲繩繩頭,發現磨損,應及時更換;軌道敷設平直,軌距均勻;箕斗裝礦不偏離中心。
要有防止礦石直接沖擊漏斗閘門和礦倉以及防止箕斗裝礦時撒礦影響運行的措施。
27、索道運輸的安全要求有哪些?
答:架空索道是鋼絲繩運輸的一種特殊形式。它是用架設在空中的鋼絲繩作為貨車運行的導軌,而貨車則由鋼絲繩牽引運輸貨物。
架空索道按牽引鋼絲繩的動作方式,可分為循環式架空索道(牽引鋼絲繩作無極牽引的連續動作)和往復式架空索道(牽引鋼絲繩作有極牽引的往復動作)。按組成索道的鋼絲繩數目分可分為多線索道(有三根或四根鋼絲繩組成,應用于客運索道),雙線索道(具有承載索及牽引索)和單線索道(只有一根傳動索,它既是承載索又是牽引索)。
架空索道具有對自然地形適應性強,受氣候影響小,裝、卸設施簡單,消耗能量少和易于制造等優點。所以在我國礦山、特別是山區礦山的運輸發揮著很大作用。
對架空索道的安全主要有以下要求:
(1) 索道線路經過廠區、居民區、鐵路和公路時,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2) 索道線與電力和通訊線路交叉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3) 承載索的線路、套筒投入運輸后應定期檢查;
(4) 必須同時設置工作制動和事故制動裝置,如其中一個出現故障,應停止運轉;
(5) 承載索經常檢查,確認在10米長度內,外表鋼絲折斷總數達35%,或有嚴重變形時應予更換;
(6)牽引索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局部或全部更換;
①在一股內斷絲數達3根以上的,或斷絲數頭達8根以上的,可更換繩股;
②在一段鋼繩內有三股以上需要更換時,該段鋼繩應全部更換;
③直徑減少10%時,整條鋼絲繩應予更換。
(7)牽引的接頭處,長度應不小于其直徑的1000倍,直徑增大不允許超過10%;
(8)線路支架中心線應定期校正,發現線路支架有嚴重腐蝕、裂紋、松動、歪斜變形等情況,必須及時處理;
(9)高出地面不到2米的站內回轉設備,應設置安全罩或安全柵欄,高出0.6米以上的站房,應在站口設帶柵欄的眺臺或護肩;
(10)遇有八級或八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運行,并把吊頭收回站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