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堅持校長負責制
林區教育局召開全區中心學校、區直學校校長“確保春夏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專題會議,學校校長與教育局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
學校校長與學校食堂管理人員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責任書內容包括學校食堂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食品衛生安全培訓內容記載、有貨物進貨票據、有校長檢查記載、檢查記載有商店和食堂負責人員簽字、有留樣和陪餐教職工記載、有消毒記載。
嚴格落實責任制,嚴把食品衛生關
要求學校高度重視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要保持食堂環境和供餐用具的清潔衛生。認真建立防控機制,層層落實責任,堅持常抓不懈。
堅持定點采購,嚴把食品質量關
堅持定點采購,采購時要檢查、索取與產品相符的證件、票據或證明;要到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的食品加工經營單位和誠信度高、衛生條件好、管理規范的食(文章來源)品商場、超市和集貿市場采購原料;購買定型包裝食品要注意其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家,嚴禁購買過期食品;不能購買街頭無證攤點制作銷售的食品。
控制食品污染,嚴把食品加工操作關
食品從業人員堅持穿衣戴帽戴口罩,健康證到期的要及時向縣衛生監督局申請更換。加工生食品、熟食品的用具和容器要分開使用,各種蔬菜要按“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順序操作處理。食品貯藏要做到生、熟分開,避免交叉污染,定期清理冰箱。對接觸食品的所有物品應清洗干凈,凡是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應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慎用豆角、土豆,勿用發芽土豆、野生蘑菇等含有或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特別是肉、奶、蛋及其制品,四季豆、豆漿等應燒熟煮透。
采取有效措施,落實陪餐留樣制度
按要求陪餐并做好記載。認真落實食品留樣制度,每餐食品留樣不得少于48小時,沒有留樣設備的學校必須盡快購置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