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衛生監督所發現,個別機構打著研究院(所)的旗號,在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非法行醫,雇醫托欺騙患者前來就診,坑騙錢財;還有部分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診所以“研究院、所”的名義作虛假廣告,宣稱對某某疾病診治“有特效,無效退款”等等。這些涉醫科研機構的違法行為往往針對特定疾病,且多數針對低收入群體、農村居民等。部分患者盲目輕信宣傳接受診治導致自身健康及經濟利益受到損害,引起醫療糾紛。
濟南市衛生監督所提醒患者,涉醫科研機構的非法行醫行為具有一定的隱蔽性,他們通常打著科研機構的旗號,拿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作幌子,有的不具備資質、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非法行醫;有的科研機構開辦的診所雖有資質,但其超出核準范圍進行診療,或是聘用無資質人員,并作了大量虛假宣傳。廣大患者應對此加強警惕,辨明科研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行醫資質后方可進行診療,不要輕信這些機構對一些疑難雜癥治療方面的宣傳,治療疾病尤其是疑難雜癥還是盡量到正規醫療機構,以免上當受騙,貽誤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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