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先搶救,后固定,在搬運,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傷情加重和污染,需送醫院的,應做好保護措施后再送。
1.對于現場急救來說,時間就是生命。救護人員要盡可能達到“快速反應、有效救治”的目的。應先救命,后治傷;先搶后救,搶中有救。這是地震現場急原則。特別要注意清除傷患者口鼻中的泥土,保持呼吸道通暢。
2.應用加壓包扎法止血,如加壓包扎仍無效時,可用止血帶,應注明時間,并加標記。對開放性創面給予包扎,骨折應予固定。
3.脊柱骨折在地震中十分常見,在現場又難以確診,因此要嚴加注意,要采用硬質擔架并將傷員固定在擔架上。
4.在群眾自救、互救基礎上,對需要進行醫療救護的傷員必須進行初步分類,分清輕重緩急。對嚴重威脅生命的重傷員,如窒息、骨折、大出血、昏迷等,先行搶救。在交通運輸條件許可下,必須實施分級醫療救護,以減輕災區救護任務的壓力。
5.救出傷員后,及時檢查傷情,遇到顱腦外傷、神志不清、面色蒼白、大出血等危重癥者應優先救護外傷,出血給予包扎、止血,骨折給予固定,脊柱骨折要正確搬運。
6.地震時強烈的精神刺激可使在場者出現精神應激反應,常見的癥狀是疲勞、淡漠、失眠、遲鈍、易怒、焦慮、不安等。要加以醫學和心理處理,同時要注意后期跟蹤治療。
7.恐懼心理可加重有心臟病、高血壓病史的患者的病情,嚴重時可引起猝死,對此類傷員要特別關注。
具體來說,對于危重傷員的現場救護應按照如下情況分別處理:
呼吸心跳停止者,在現場立即進行心肺復蘇,重傷者如呼吸、心跳停止及大出血、頭痛、內臟受傷者應優先搶救;開放性創傷,外出血者應首先抬高患肢,對開放性骨折不應做現場復位以防止組織再度受傷,用清潔紗布或干凈的布單等覆蓋創面,做簡單固定后再進行運轉;大面創傷者要保持創面清潔,用干凈紗布包扎創面,對大面積創傷和嚴重創傷者,給予口服糖鹽水預防休克。極度衰弱及低血容量的患者要補充能量及擴充血容量,休克傷員取臥位,對伴有胸腹外傷者要迅速護送轉至醫療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