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農村的絕大部分民居房屋處于未抗震設防的狀態。我國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缺乏管理和規劃,建造方法缺乏規范和抗震指導,基本上處于自行建造的狀態,忽略了房屋結構的合理性和抗震性能,忽略了施工質量好方法,給房屋留下了地震安全隱患。在多次特大地震中,農村民居的災害損失均顯十分巨大。
為了提高農村民居的抗震能力,應當從兩方面加強工作,一是各級人民政府應將農村民居的抗震設防納入政府管理體系。承擔農村民居建設規劃、設計、施工、管理的責任,加強農村民居抗震指導。另一方面則是因地制宜的制定農村民居的抗震設防技術標準,組織編制實用、可推廣的抗震房屋的樣板結構圖樣。
提高農村民居抗御地震災害能力應考慮:
1)合理選擇場地,避開不利的地形、地貌以及地震時易產生砂土液化和軟土震陷等不安全建設場地。
2)適當處理地基。
3)打好基礎。
4)選擇抗震能力強的結構類型及其抗震設計遵循的基本原則。震害實踐經驗表明,磚房有較好的抗震能力,依次為木房屋、石房屋。生土房屋抗震能力普遍低下。
目前,已有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實施“抗震安居工程方案”,取得了積極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