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你會輕易滿足孩子的要求嗎?你的這些小決定可能影響孩子一生
今天逛超市的時候,看到一個媽媽帶著孩子在逛水果區,孩子試吃水果區的菠蘿蜜覺得特別好吃,就要求媽媽買。媽媽看了價格,一盒里面才幾個就30多塊錢,拉著孩子就走,嘴里還說著“買這的錢夠買多少個蘋果了,買幾個吃了能到哪兒呢”,可是孩子不干,死命地往地上墜,就是要買。結果被母親打了幾巴掌,哇哇大哭著被拎出了超市。
之前我看到過營養學家范志紅老師發的一條關于草莓的微博,她說她在超市看到有小孩想吃草莓,但奶奶嫌貴不給買,小孩大哭。范老師的建議是不妨給孩子買點嘗嘗鮮,少買點垃圾食品這點錢就擠出來了。
可是沒想到,下面無數條攻擊她的評論,最具有代表性的評論就是“何不食肉糜?”
還有很多人說她不知道世上有的人有多窮,很多山溝里的人褲子都沒得穿的……
且不說逛超市不給孩子買水果的媽媽和奶奶買不買得起那些水果,我們就來說一說孩子想要東西該不該給他買這個問題吧。相信有孩子的家庭都遇到過這樣的問題,孩子看見好玩的好吃的就想要,有的媽媽認為孩子不能這樣慣著,越是要的東西越不給買,這樣孩子知道爸爸媽媽不會輕易滿足他,下次就不要了。
那么這樣的做法對不對呢?
01、并不是孩子所有的要求都要拒絕
我家孩子今年8歲了,孩子小時候不懂得要,可是我就是喜歡買買買,孩子的衣服、玩具、書等等,只要我喜歡的,就毫不猶豫地買回家來。于是家里玩具、書本堆得到處都是,很多衣服沒穿就小了。
我的這種做法惹得老公不滿,他問我:“你這是給孩子買呢,還是為了滿足你自己的購買欲望呢?你是不是小時候從來沒有這么被充足地滿足過這些物質需求,所以有了孩子就有了借口,買回來滿足自己的心理需求呢?”
聽老公這樣一說,我也開始反思自己,并且在心底暗想會不會真的有這個因素存在呢?
當我把這一問題講給閨蜜聽時,閨蜜覺得很有道理,因為她小時候家庭條件很好,玩具很多,父母也會給她買很多書,幾乎現在孩子有的生活她小時候都享受到了,所以就不會像我一樣看到什么就想買,不買就跟錯過什么似的。
自己沒有擁有過的東西,就想盡量滿足孩子,我想很多父母都很難走出這種心理循環。尤其是像我這樣出生在物質匱乏的年代,小時候要吃沒吃要玩沒玩,現在有了孩子,當孩子有任何請求時,就特別能感同身受,一不小心就會想起當年想買什么都買不起的失落感。所以當我們無法滿足孩子時,內心就會升起濃濃的愧疚感,這種愧疚感不僅僅是對孩子,也是對曾經童年時的自己。
換個角度來看這個問題,我們就會明白,我們小時候未曾擁有過,所以導致了我們對孩子的愧疚感,如果我們小時候該有的都有了,今天還會對拒絕孩子的請求應該更加能夠坦然一些吧。
其實,現在我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城市里大部分孩子該有的都有了,吃喝穿玩不愁。還有幾個孩子像我們小時候那么匱乏呢?如果孩子的需求是正常的需求,那么完全可以在能夠承受的前提下滿足他。比如那個在超市想要吃草莓和菠蘿蜜的孩子,如果有能力的情況下為什么不滿足呢?吃水果總好過于吃果凍、蝦條之類的垃圾零食來得好吧。實在沒有多的錢,也可以少買幾顆嘗嘗鮮,完全沒有必要完全拒絕孩子。
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都得到了滿足,偶爾的幾次拒絕并不會再讓孩子產生匱乏感。等孩子長大做父母時,也完全可以放下拒絕時對自己孩子的愧疚。
如今的家長拒絕買一樣東西,可以說是在幫助生活在物質豐富年代的孩子建立起正確的消費觀,不被消費主義沖昏頭,家長們大可不必擔心合理的拒絕會傷害孩子的心靈。反倒是要什么買什么才會傷害孩子的心靈!
“一個人不可能每件東西都擁有”的道理應盡早讓孩子明白,要學會控制自己的欲望。
那么什么情況下孩子要東西可以給他買,什么情況下孩子想要東西堅決不能給他買呢?
02、拒絕孩子要有策略
我曾經有一次逛商場,看到一個媽媽帶著女兒買衣服,已經買了好幾件衣服了,但孩子非要再買一雙鞋子,那雙鞋子雖然很漂亮,但并沒有孩子穿的尺碼。孩子強烈要求非要要,媽媽就拉著孩子往商場外走。孩子很生氣,走到玩具專區的時候,她就隨手抓起旁邊一個毛絨玩具,跟她媽媽說:“不買鞋就給我買這個。”
當時她很明顯并不是真心喜歡那個玩具,而純粹是因為堵氣,她當時只是想買一樣東西回家,并不考慮這個東西是什么。
孩子媽媽也看出來這一點了,告訴孩子她今天已經給孩子買了幾件衣服,而且毛絨玩具家里已經有很多,不會再給她買。
孩子就開始崩潰地哭了起來。這時候媽媽并沒有強行再拉著她走,而是蹲下來抱了抱孩子,溫柔地說:“你看,今天咱們已經買了好幾件衣服了,都是你自己挑選的喜歡的顏色和款式,我好期待看到你穿上新衣服的樣子,咱們趕緊回家試一下你的新衣服好嗎?”
孩子成功地轉移了注意力,不再哭泣跟著媽媽一起回家了。
所以說面對孩子的無理要求時,爸爸媽媽一定要懂得拒絕,但是要講究策略地拒絕。孩子其實很多時候是能聽得進去家長的話的,所謂的無理取鬧大多是因為自己的需求沒有得到滿足讓他感覺感情受到了傷害,如果此時家長能及時安撫,并且有策略地轉移孩子的注意力,并且明確地告訴孩子為什么不給他買,同時承諾如果遇到真正有需求的東西就一定會滿足他,這樣即讓孩子知道媽媽有自己堅持的原則,又讓孩子明白了不能買的東西,即便是哭鬧也不可能達到目的。
03、懂得運用“延遲滿足”法
20世紀60年代,美國斯坦福大學心理學教授沃爾特·米歇爾在斯坦福大學校園里的一間幼兒園開始了一項試驗。他們把數十名兒童每個人單獨呆在一個只有一張桌子和一把椅子的小房間里,桌子上的托盤里有這些兒童愛吃的東西——棉花糖、曲奇或是餅干棒,并告訴他們可以馬上吃掉棉花糖,也可以等研究人員回來時再吃,那樣就可以再得到一顆棉花糖做為獎勵。他們還可以按響桌子上的鈴,研究人員聽到鈴聲會馬上返回。
對這些孩子們來說,實驗的過程頗為難熬。有的孩子為了不去看那誘惑人的棉花糖而捂住眼睛或是背轉身體,還有一些孩子開始做一些小動作——踢桌子,拉自己的辮子,有的甚至用手去打棉花糖。結果,只有大約三分之一的孩子能等上15分鐘,成功延遲了自己對棉花糖的欲望。
后來米歇爾又對當年的那些孩子做了跟蹤調查,發現難以抵制誘惑的孩子無論在家里還是在學校,都更容易出現行為上的問題,成績分數也較低。他們通常難以面對壓力、注意力不集中而且很難維持與他人的友誼。而那些可以等上15分鐘再吃糖的孩子在學習成績上比那些馬上吃糖孩子平均高出210分。
這個實驗說明:那些能夠延遲滿足的孩子自我控制能力更強,他們能夠在沒有外界監督的情況下適當地控制、調節自己的行為,抑制沖動,抵制誘惑,堅持不懈地保證目標的實現。
當孩子想要的是一些我們當時難以滿足的事物,或者是我們自己不太滿足的東西,我們就可以運用延遲滿足法,可以告訴他:“等你生日時再給你買。”或者是“你可以把你想要的東西寫封信告訴圣誕老爺爺,說不定他能滿足你呢”。
對孩子來說這樣可以讓他能夠學會更好地抵抗住欲望和誘惑,對我們大人來說也是一種“緩兵之計”,這樣做一方面可以讓他有所期待,學會延遲滿足,另一方面也可以上我們有足夠的時間去挑選質量更好、更實用、性價比更高的東西來替換我們所不滿意的東西。
04、提前商量好,讓孩子有自主權
我們帶孩子逛商場或者逛超市時,孩子常常會看到這個也想買,看到那個也想買,結果購物車塞得滿滿都是他的東西,大人拿出來他再放進去。與其這樣拒絕他讓他心里不舒服,不如出門前就讓他自己制定好購物清單。
一方面這樣做賦予了他決定權,讓孩子覺得得到了尊重,也鍛煉了他獨自決斷的能力,另一方面因為面對著超市玲瑯滿目的商品,孩子視覺受到沖擊就會受到誘惑,但如果在家里制定好清單后,孩子就從潛意識地認可了到超市只買這些東西,而且列的清單都是自己喜歡的東西,他的注意力就不太會放到其它物品身上。
其實,孩子要東西買還是不買,沒有絕對答案,每個家長可以根據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和各人性格來決定,但重點是要讓孩子分清“需要”和“想要”的區別,學會克制自己的欲望。
哪怕父母什么都買得起,也要明白過度滿足會讓孩子缺乏對“來之不易”的生活體驗,不利于自控力的形成。這也是為什么很多富豪家庭會嚴格控制孩子的零花錢,甚至要求孩子自己出去打工賺錢。
買不起也無需感到過分愧疚,世界上總有我們買不起的東西。人之所以不快樂,是因為欲望超出了自己的購買力。懂得降低物質欲望,從精神生活中獲得快樂,也不失為提升幸福感的一種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