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學生學習和生活的主要場所,校園安全如同礦山、交通安全一樣,不應也不能出問題。一旦出問題就可能是大問題,就可能是危及生命安全的問題。近一段時間以來,校園暴力事件時有發生,令人觸目驚心,敲響了校園安全的警鐘。引起學校、家庭和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因此,解決校園安全管理問題,構建校園安全防控體系已迫在眉睫。
(一)制定 《校園安全法》,完善校園安全法律體系。目前,我國關于校園安全的法律體系尚不健全,許多規定散見于 《教育法》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缺乏單行的校園安全法律法規。導致現有的關于校園安全的規定缺乏整體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無法從法律層(文章來源)面應對日益復雜的校園安全狀況。致使一方面校園安全管理體制不穩定、模式不統一、措施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另一方面,對學校及師生在安全責任的認定上尚存在諸多的空白,在維權時存在司法救濟途徑不順暢、救濟手段缺乏剛性。因此, 《校園安全法》的制定就顯得非常必要。這部法律的制定,不僅是完善我國教育法律體系的重要舉措,而且勢必有力地推進校園安全的法制化,確保學校的穩定和安全。
(二)建立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機制,明確職責。
確保校園安全和穩定,已經上升到國家安全的高度,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學校應當形成領導重視、齊抓共管、職責明確、運轉有序、管理規范、防范有力的安全工作運行格局,正如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武和平所說:“要通過嚴密的防范和防控,防到犯罪分子不能對孩子下手。”首先,應由校長親自掛帥,領導學校的安全工作;各級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并簽訂責任狀,實行目標管理。其次,要建立健全一套完整、嚴密的安全工作規章制度,明確責任范圍,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例如,校園安全保衛制度、校園安全應急制度、校園安全自檢制度、師生外出審批制度,以及校園安全報告制度等。再次,要落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責任追究機制,做到有獎有罰、賞罰分明,真正使責任落實到實處。
(三)建立宣傳教育機制,強化安全意識。重視宣傳教育,確立安全意識,是校園安全的前提與保障。我們要通過宣傳教育,使師生牢固樹立 “安全重于泰山”的觀念。
首先,要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確定各階段安全教育目標,培養學生的社會安全責任感,使學生逐步形成科學的安全意識,掌握必要的安全行為知識和技能,養成在日常生活和突發安全事件中正確應對的習慣,最大限度地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和減少安全事件對學生造成的傷害。其次,我們在進行安全教育過程中,不能靠空洞說教,不能用灌輸的方法讓師生被動接受。而應該精心設計學校安全教育的內容,分階段、循序漸進地教育。要讓學生明白生命的意義,以及自護自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再次,要創新學校安全教育的形式,提高教育的實效。我們可以通過校園網、主題班會、學生社團活動等形式進行宣傳,也可以舉辦相關講座,聘請校外法制人員有針對性地選取典型案例,對學生進行安全防范教育和法制教育,還可以開展針對性的演練,訓練師生員工防范危險,解決 “如何獲得安全”的問題。
(四)建立警校共建機制,加強治安聯防。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絕大多數是由學校保衛部門來完成的。但是目前的現狀卻是:保衛人員配置不足,綜合素質不高,管理理念落后,以及受執法權限的限制,難以適應學校日益嚴峻的治安形勢。因此,需要依靠社會各界,采取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內外兼治的辦法,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防范體系,有效地控制安全風險。學校安全工作的社會化,應本著 “以學校保衛為主,治安防范指導為輔”的原則,以優勢互補、全方位共建的形式,以拓寬共建領域、豐富共建內容、提高共建水平為重點,注重實效的 “警校共建”平安校園的治安聯防工作機制。
各學校要主動與周邊公安派出所、相關職能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加大和警方的協作力度。比如,可以在學校設立警校共建工作站、開設校園110、執行一校一警制度。同時,還要建立校園治安援助機制。公安機關應認真落實公安部關于維護校園及周邊正常的治安秩序的有關規定,同相關部門聯手出擊,注意對學校周邊環境的監管,積極開展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力度,清除隱患,預防突發事件,保一方平安。讓校園真正成為孩子們健康成長、愉快生活和學習的樂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