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論白天或者夜晚,市民應盡量避免在過于僻靜的道路行走。實在避免不了,最好結伴而行,并且在通過僻靜路段時注意觀察周圍動態,快速通過。(編輯發布http:///News_more.asp?cid=223&mid=18)
三、市民在行走時,不要走機動車道,要走人行道,并且盡量靠里側行走。不法分子作案時,較多使用摩托車作為工具,往往從背后竄出,坐在車上對行人順勢搶劫。因此,如果市民有意識地往人行道里側走,就可以大大增加歹徒作案難度。
四、如果不是十分必要,市民應盡量避免佩戴搶眼的首飾外出,以免為不法分子所注意。同時,盡量不要在公眾場所點數大額現金。
五、市民去銀行、郵局等處存、取、寄大額現金時,最好兩人同行。經驗表明,無論是在銀行、郵局柜臺,還是在ATM機上取款時,如果多一個人站在市民身邊,注意觀察四周情況,時時給予安全提醒,就能有效地震懾歹徒,防范搶劫案件的發生。
六、不要將裝有貴重物品和錢款的包、袋放在摩托車尾箱里。一些市民因為誤將摩托車尾箱當作保險箱。在過十字路口等綠燈放行時最容易被騎摩托車尾隨的歹徒下手。同時,騎自行車的市民也要注意不要在前面的扶手上掛提包。
七、開車的市民如果遇到“碰車”團伙時,要冷靜處理。“碰車”團伙一般由幾人配合作案,一般先由一人開摩托車故意撞車,待駕車市民下車查看原因時,另外的人快速打開副駕駛門,將市民放在車上重要物品搶走。遇到類似情況,市民應冷靜觀察周圍動態,不要輕易下車。發現異常,立即打電話給朋友或直接致電110報警。
八、遇到有可疑“查車”行為時,市民應注意查看警察警服上的警號是否完整、查車所用工作車是否懸掛公安機關車號牌等。同時,可以要求查車的警察出示工作證。發現“李鬼”警察,應立即撥打110報警。
九、市民在乘坐火車、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或者在人多的公共場所,不要隨便喝“熱心”的陌生人遞過的飲料,也不要隨意借手機給陌生人用,更不要將自己家里的電話號碼告訴陌生人。
十、市民和網友的交往要注意。不要隨意一個人與初識的網友見面。如果一定要見面,最好叫多幾個朋友一起。待了解清楚網友的底細后,再考慮單獨交往。
十一、萬一市民遇到劫匪,應勇敢地大聲呼救求援,以引起路過行人或車輛的注意,震懾犯罪分子。同時,應注意記下劫匪的體貌特征、作案所用車輛的型號、顏色等,并立即撥打110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