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流通過人體引起的局部損傷稱電燒傷。臨床表現有入口與出口,常呈橢圓形,一般限于導電體接觸的部位,但實際破壞較深,可達肌肉,骨骼或內臟,以入口處更嚴重。外觀局部黃褐或焦黃,嚴重者組織完全炭化、凝固,邊緣整齊,干燥,早期疼痛較輕,水腫不明顯但在24~48小時后,周圍組織出現炎癥反應和明顯水腫。電燒傷的周圍皮膚常因電火花或衣服著火燒傷,一般也多為深度燒傷。
由于電流穿過皮膚后,迅速沿體液及血管運動(血液含電解質,易于導電),使鄰近組織和血管壁損傷,發生變性及血栓形成。傷后一周左右開始出現進行性組織壞死,傷口擴大加深,嚴重者往往有成群肌肉壞疽;或因血管破裂發生大出血。
局部以采用暴露療法為好。四肢環狀電燒傷應作筋膜切開減壓。壞死組織盡早切除,切除范圍可稍大些,包括壞死的肌肉甚至骨骼,肢體壞死者予截肢。有時需要進行皮瓣移植(帶蒂或游離),有利于未切除干凈的間生態組織的活存,達到一期愈合;范圍大者可用異體皮覆蓋,2~3天后,啟視創面,如有壞死組織,可進一步清創(有時需反復2~3次)待創面干凈后,再進行游離植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