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食品安全事故露出端倪,及時必要的召回,有利于穩定消費者情緒,將損失盡可能降低。嚴格的召回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監管是政府的職責之一,也是一個全球性的課題,那么,國外都有哪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呢?
美國:注重源頭控制,防患于未然
奧巴馬上臺后不久便開始加強了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并強調食品安全應以預防為主,特別注重加強源頭控制。
為建立“從田頭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目前世界上不少國家和地區已將監管觸角延伸到食品原產地。在源頭控制方面,美國的做法或許可以借鑒。
美國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歷來通過聘請相關領域的專家進駐飼養場及食品生產企業等方式,實現從原料采集、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及售后等各環節的全程監控。
不過,即便有全程監控,食品安全事故依然時而見諸報端。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公布的數據顯示,美國食品安全事件發生次數近年來已上升至平均每年約350起。面對如此嚴峻的形勢,2009年奧巴馬上臺后不久便開始加強了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并強調食品安全應以預防為主,特別注重加強源頭控制。2009年7月,美國國會通過了《2009年食品安全加強法案》,進一步擴大了聯邦食品和藥品管理局的職權,并對食物在種植、收獲、流通等方面設定相應的標準,以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源頭控制是重要內容。同時,作為食品進口大國,為了從源頭上確保進口食品的安全性,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馬里蘭大學等機構于2011年9月15日聯合成立了國際食品安全培訓實驗室,對來自全球各地的科學家進行檢測技術、食品安全標準、監管政策等方面的培訓。
有效的源頭控制,為全方位、立體式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構建建立起了第一道屏障。
歐盟:強調可追溯性,杜絕“無頭案”
歐盟從1997年開始逐步建立起了食品追溯制度?勺匪菪,通俗講就是要求食品配有“身份證”。
可追溯性的提出源自歐洲的瘋牛病問題。1996年3 月6 日,英國政府承認瘋牛病對人類有致命危害,導致短短幾個月時間歐盟多國的牛肉銷售量下降了70 %,給歐盟農業尤其是畜牧業帶來了巨大損失,同時,輿論也對食品監管部門造成巨大壓力。在此情況下,歐盟從1997年開始逐步建立起了食品追溯制度?勺匪菪,通俗講就是要求食品配有“身份證”。在歐盟委員會于2002年1月制定的《基本食品法》(即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第178 /2002(EC)號法規)中,可追溯性被解釋為:在生產、加工及銷售的各個環節中,對食品、飼料、食用性動物及有可能成為食品或飼料組成成分的所有物質的追溯或追蹤能力。
歐盟《基本食品法》第18條明確要求,凡是在歐盟銷售的食品必須具備可追溯性,否則不允許上市。食品、飼料、供食品制造用的動物以及其他所有計劃用于或預計用于制造食品或飼料的物質,在生產、加工及銷售的所有階段都應建立可追溯性制度。除了《基本食品法》,歐盟其他一些法規也對食品的可追溯性做出了要求,比如,第852/2004號法規規定飼養動物或生產以動物為原料的初級產品的食品業從業者必須保存有關信息的相應記錄;第89/396號法規規定食品必須作標記以確定批次;第1907/90號、第1906/90號與第2295/2003號法規對蛋類及禽類的可追溯性做出了具體規定;第2065/2001號法規及第2200/196號法規分別對魚類和水果蔬菜的可追溯性提出了具體要求;第1830/2003號法規還對轉基因食品的可追溯性以及由轉基因產品生產的食物和飼料的可追溯性進行了特殊規定。
可追溯制度確保了食品從生產到銷售各個環節的追溯檢查,有效提高了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的效率,同時也是懸在食品行業從業者頭頂的一把利劍,對其形成有力約束。
加拿大:召回管理,最后的防線
加拿大食品召回分為自愿召回與強制召回,后者需食品檢驗署發布召回令,違反召回令被視為犯罪。
加拿大是食品召回制度較為完善也是較為嚴厲的國家之一,從負責機構、召回程序到召回等級,都有著嚴格的規定。該國食品檢驗署的食品安全和召回辦公室負責對食品召回進行統一決策、對食品突發事件的監管以及與國際食品緊急事故辦公室的聯絡,該辦公室設有國家級的食品召回官員、地區召回協調員及區域召回協調員。加拿大食品召回分為自愿召回與強制召回,后者需食品檢驗署發布召回令,違反召回令被視為犯罪。召回程序分為五個階段:調查確認危害性存在、確定風險管理戰略、實施召回并在必要時進行新聞發布,核實召回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續跟蹤檢測。根據危害健康程度,食品召回分為三級:一級召回適用于食用不安全食品后,存在嚴重危害健康甚至導致死亡的可能性情形,需發布警報;二級召回適用于食用不安全食品后,有可能造成短期內有害健康的后果,或造成嚴重危害健康后果的可能性較小的情形,可以發布警報;三級召回適用于食用不安全食品后,基本上不會導致任何有害健康的后果的情形。一般不需要發布警報。
2011年4月,加拿大東部幾省曾出現大腸桿菌感染案例,14名消費者患病,其中1人死亡。調查后發現,患者均食用過某企業的核桃產品。隨后,該企業迅速從已知銷售區域召回了全部可能受到污染的核桃產品,同時發布健康危害警報,列明產品種類、品名、品牌、包裝規格、批次、保質期、出廠日期、經銷商、零售店等信息,向消費者說明了大腸桿菌感染可能引起的各種病癥和嚴重情況下可能致死的后果,并公布了信息咨詢電話等。雖然加拿大公共衛生局在其后的調查中并未確定核桃是唯一的致病源,但食品檢驗屬仍將可疑核桃全部召回,并在第一個警報發布后的幾天內連續發布兩個警報,以擴大召回的地域范圍。
一旦食品安全事故露出端倪,及時必要的召回,有利于穩定消費者情緒,將損失盡可能降低。嚴格的召回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
英國:嚴懲違法者
英國政府規定,食品加工者若在食品安全上出現問題,通常會被處以5000英鎊罰款或3個月以內的監禁。
雖然有著詳盡的食品安全法規,但英國的食品市場也曾一度因近一成的食品出現假冒偽劣現象而遭遇信譽危機。為整頓食品安全,重建消費者信心,英國政府所采取的措施是嚴懲違法者。英國政府規定,食品加工者若在食品安全上出現問題,通常會被處以5000英鎊罰款或3個月以內的監禁;若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食品或提供食品致人健康損害,將被處以最高2萬英鎊的罰款或6個月監禁;情節和后果十分嚴重的,違法者將被處以最高無上限罰款或2年監禁。
2006年,某糖果制造商被指在英國及愛爾蘭出售含“微量”沙門氏菌的巧克力。雖然該企業稱,巧克力這類食品中只要沙門氏菌含量低于“警戒水平”就很安全,但英國微生物安全顧問委員會表示,這種辯解不能成立,因為沙門氏菌并不存在感染的最小劑量,安全水平這一概念就更加無從談起。最終,該企業召回了在英國和愛爾蘭銷售的100多萬塊巧克力,并被判處100萬英鎊罰款。
確保食品安全,不能完全依靠市場自律。面對食品安全問題,通過嚴懲以提高違法成本,被認為是解決食品安全最有力的措施,為眾多國內外學者及民眾所推崇。
日本:健全法規,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地帶
據不完全統計,自1995年起,日本先后對《食品衛生法》進行了10多次修改。
日本早在1948年就頒布了《食品衛生法》。雖然不是最早實行食品法的國家,但日本十分注重對相關法律的完善與補充,使制度更具針對性與可操作性,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地帶。據不完全統計,自1995年起,日本先后對《食品衛生法》進行了10多次修改。同時,橫向來看,日本與食品相關的法律法規也不斷擴充,目前直接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已有20多部,主要集中在農業生產領域。
上世紀70年代,日本養殖業及種植業大量使用農藥化肥導致食品遭受污染,政府立即啟動修法程序,制定了針對多種農藥殘留的標準,加強了對食品中農藥殘留物的安全管理以及對農藥的毒性測試。
2000年6月,日本某乳品公司曝出食物中毒與消費欺詐事件,當時該公司產品導致的食物中毒者超過1.4萬人,成為日本有史以來最嚴重的食物中毒事件。有分析稱,該事故正是由于日本在食品安全檢查體制方面的漏洞所致。這一事件很大程度上推動了日本政府在2003年制定并開始實施《食品安全基本法》。2003年7月,日本又成立了直屬內閣的“食品安全委員會”。該委員會由7位公認“能不受他人左右”的專家組成,擁有對農林水產省、厚生勞動省進行監督與檢查的權力。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健全法律法規,運用法治手段,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
食品安全管理記錄
始于周代
周代,盡管囿于技術落后及交通不便,食品安全事件似乎不多,但由于食品安全關系重大,統治者還是非常重視并作出了特別規定。周代的食品交易主要是以初級農產品的直接采摘、捕撈為主,所以對農產品的成熟度十分關注。據《禮記》記載,周代對食品交易的規定為:“五谷不時,果實未熟,不粥于市!边@里所講的“不時”是指未成熟。為了保證食品安全,周代嚴禁未成熟果實進入流通市場,以防止未成熟的果實引起食物中毒。這一規定被認為是我國歷史上最早的關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記錄。此外,為杜絕商販牟利而濫殺禽獸魚鱉,周代規定:“禽獸魚鱉不中殺,不粥于市!保ā抖Y記·王制第五》)即不在狩獵季節和狩獵范圍的禽獸魚鱉,不得在市場上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