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全國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2012年春季調度會上獲悉,全國學生營養辦5月4日印發并施行了《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應急事件處理暫行辦法》!掇k法》要求,試點學校發生應急事件后,應在第一時間,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學生營養辦及當地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等其他相關部門進行初次報告。
事件初次報告時間限2小時內
《辦法》指出,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學校初次報告后,應及時會同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部門進行核實,在2小時內逐級報告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學生營養辦及同級政府,直至教育部和全國學生營養辦。
特別重大(I級)或者重大(II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在3小時內報告教育部突發共公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組辦公室和全國學生營養辦。
從事故原因到處理結果須全程報告
關于應急事件處置過程和處理結果,《辦法》要求將發展變化情況和結案報告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學生營養辦直至教育部門和全國學生營養辦。
針對報告內容,《辦法》規定,初次報告必報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發生地點、造成傷害的人數、造成影響的范圍;進程報告必報事件控制情況(丟失的或泄漏的有害物品查找情況)、患病(中毒)人員治療與病情變化情況、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經或準備采取的整改措施;結案報告內容包括事件處理結果、整改情況、有關人員責任追究情況等。
《辦法》同時指出,事件處理結束后,要及時報告并將處理情況予以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