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已經初步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市場只有通過完善的法制體系才能有效發揮配置資源的功能。安全生產是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已經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列為整頓市場秩序的重要內容之一。
現今,我國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筆者認為,部分原因是安全生產法制化程度不高。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法制建設,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一、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良好的法制環境是推進安全生產法制順利進行的基礎。要打好這個基礎,就要增加市場主體(即生產經營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違法成本,也就是增加處罰力度。同時,政府要看到廣大人民群眾對安全的強烈需求是安全生產法制建設的最大動力,通過揚長避短來創造一個良好的安全生產法制環境。
二、加強安全生產立法工作。《安全生產法》是全面規范安全生產行為的基礎法律,必須盡快建立一套配套的法律法規,F行安全生產法規的經濟處罰上限一般不超過15萬元,而一個中型煤礦超能力生產20萬噸煤,就意味著增加近千萬元的利潤。因此,需要通過立法來增加對違法企業的處罰力度,還應該通過立法來加強安全生產的信息體系建設,確保國家能夠獲得準確、全面的安全生產信息。
三、增加執法力度。執法者必須堅決抵制“老好人”思想的影響,敢于碰硬。筆者結合自身實踐體會到:執法力度越大,越能有效打擊違法者的氣焰。
四、增強企業和個人守法維權意識。目前,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受到的社會環境壓力很大,大量農民工和下崗職工為了生計而不顧安全生產,法制觀念比較淡薄,因此,激發職工的維權意識已經成為當務之急。
五、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各級人大、政府有關部門以及新聞媒體都要對安全生產法制建設發揮積極的監督作用。各級執法機構更要結合實際情況,健全自我約束和自我監督機制,杜絕執法不嚴和腐敗行為。
六、制止地方保護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很容易受到局部利益的干擾,很多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長期得不到有效治理,與地方保護主義有很大關系。要保證安全生產法制建設順利進行,就必須制止地方保護主義。
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工作最終應使法律在安全生產領域表現出充分的權威性。這種權威應該牢牢地植根于人們的思想意識當中,體現在職工的行為之中,印證于企業的生產經營之中。達到這一目的,我國的安全生產工作必將產生質的飛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