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住房局要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在售房場所、營業場所醒目位置張貼《住房限購措施實施期間購買住房特別提示》,并遵守有關政策規定,維護房地產市場正常秩序。
未吃透政策前謹慎簽約購房
【問題】購房人在對住房限購政策理解不到位,未認真核實自身情況是否符合住房限購措施規定條件的情況下,草率決定與售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容易出現因不符合規定條件購房,無法辦理房屋登記而產生合同糾紛。
【特別提示】購房前,購房人應認真閱讀、準確理解《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執行住房限購措施有關問題的通知》等住房限購政策規定。購房人對于住房限購政策有關問題把握不準時,可向房管等部門咨詢,切勿在未吃透政策的情況下草率簽訂購房合同。
借用他人名義購房風險大
【問題】購房人通過與名下無房產的親戚、朋友私下訂立協議,借用其名義購房并辦理房屋登記手續,實際出資人有可能遭受損失,并引發糾紛。
【特別提示】根據《物權法》等有關規定,不動產物權以登記為準,當事人私下協議不具有對外公示的法律效力。借用他人名義購房風險大,例如實際出資人借用他人名義購房并辦理房屋登記,如登記的產權人事后未經實際出資人同意自行將房屋出租、出售、抵押或因其他債務糾紛造成房屋被司法機關查封、處置,實際出資人有可能遭受損失,并引發糾紛。
提供虛假材料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問題】購房過程中偽造社會保險繳納、納稅、戶籍、婚姻證明等方式購房,情節嚴重者將擔負法律責任。
【特別提示】上述行為一經發現,房屋登記機構將不予辦理其所購房屋的房屋登記手續。而且,偽造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納稅證明以及婚姻、戶籍證明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情節嚴重的,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購房人延期過戶選擇不理智
【問題】購房人采用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待住房限購期滿后再辦理房屋轉移登記,將承擔巨大風險。
【特別提示】根據《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辦理房屋登記,可有效地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如不及時辦理房屋轉移登記,一旦遇到不誠信的售房人,在收取購房款后將房屋再次出售或抵押,購房人將承擔巨大的風險。
變更婚姻關系購房后果復雜
【問題】為達到購買住房目的,通過辦理離婚(或結婚)登記取得購房資格,待購房后再辦理復婚(或離婚)手續,這種方式購房可能引發多種后果。
【特別提示】根據《婚姻法》《物權法》等有關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房屋除當事人有約定外屬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為規避住房限購措施采取辦理離婚(或結婚)登記手段達到購買住房的目的,存在極大的法律風險。當事人因變更婚姻關系而確立的新的房屋權屬和其他財產歸屬關系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一方反悔或出現其他意外情況,另一方將可能面臨既不能恢復或解除婚姻關系也無法再主張房屋及其他財產權利的風險。
“后門”購房可能房財兩空
【問題】為規避住房限購措施,購房人試圖通過“托關系”“走后門”的方式購房,結果可能房財兩空。
【特別提示】根據《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執行住房限購措施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在住房限購措施實施期間,各有關部門將按照各自職責加強管理、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政策規定的,將不予辦理相關手續。購房人切勿輕信個別不法分子所謂的交錢就可以“托關系”“走后門”開具各類證明辦理購房手續的承諾,避免上當受騙,遭受損失。
不建議購買不符合轉讓條件房屋
【問題】購房人為規避住房限購措施而購買不符合轉讓條件的房屋,如購買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等,其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特別提示】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根據《物權法》和《房屋登記辦法》有關規定,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改變用地性質和規劃用途的房屋,將無法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根據《房屋登記辦法》有關規定,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受讓人必須為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否則房屋登記機關將不予受理。因此,購房人為規避住房限購措施而購買不具備轉讓條件的房屋,其權益將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購房人應建立理性住房消費觀念
【問題】購房人沒有以自身住房實際需求考慮購房問題,反而因為一些不負責任的猜測、評論誤導消費預期。
【特別提示】住房限購措施等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貫徹落實,將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購房人應建立理性的住房消費觀念,勿盲從輕信諸如房地產市場價格會出現大起大落的臆測。符合限購規定的,可從改善居住條件的實際住房需求出發,適時購房。對于在住房限購措施實施期間不符合本市市區購房條件的,不宜在未充分了解房地產市場行情、不考慮房屋管理使用成本等情況下倉促赴外市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