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孕28周后的胎兒,可以上醫療保險,為什么孕28周成為了一道關?
前幾天,看新聞,在沈陽,母體妊娠28周以上,孕婦可以給未出生的“準新生兒”辦理居民醫療保險。
這些滿28周的“準新生兒”的居民醫療保險待遇與父母的社會保障卡捆綁,如果發生就醫行為,用捆綁的社會保障卡可以直接就醫。
有人感覺很意外,給還沒有出生的胎兒上醫療保險,有什么法律依據嗎?
其實,在婦產科,28周是一個很重要的節點。在28周之前,胎兒的很多狀況都是不穩定的。這個時候,胎兒已經長出頭發了,聽覺神經系統也已經發育完全了,這個時候寶寶的眼睛既能睜開也能閉上,也已經形成他自己的睡眠周期,他甚至可以把自己的大拇指或者其他手指放到嘴里去吸允,并且寶寶還開始做夢了,胎動也是比較頻繁的。包括一些主要器官的發育,寶寶的肺部已經可以呼吸了,在這個時候,算定型了。
中國民間有句老話:七死八活。七含義就是胎兒7個月的時候,很重要,也很危險,只要度過7個月這道坎兒,胎兒存活就不成問題了。
在我們產房,對于一些很焦慮的孕婦,我們也都會鼓勵她們說:“再堅持一下,只要過了7個月,小寶寶就沒有什么問題了。”
現代醫學上,同樣把孕28周到36周這段時間,算作圍產期。圍生期是指懷孕滿28周,胎兒體重達到或超過1160克,至產后7天的這段時期。在這階段中的胎兒和新生兒則稱為圍生兒。圍生兒很容易受到胎內、分娩過程中及出生后各種因素的影響而患病,甚至死亡,所以圍生兒死亡率是衡量一個國家和地區婦幼衛生工作質量的重要指標。而衡量一個國家的健康水平的還有一個指標,就是圍產兒死亡率,這是指妊娠28周后出生的活產兒,從出生到生后28天之內死亡人數同出生人數的比率。
直白一點說,28周以前的胎兒死亡,只能算是流產,只有28周以后的胎兒死亡,才納入國家的健康保健指標。
從醫院來說,對于這段時期以后的孕婦關注程度是很高的,從產檢次數就可以直觀的看出來,妊娠28周以前,孕婦產檢每個月檢查一次。到了妊娠28周以后每二周就要檢查一次。妊娠36周以后每周檢查一次。如果發現異常情況,還要縮短檢查時間,增加檢查次數。也是為了對孕婦以及肚子里的胎兒負責。
也就是因為這些原因,孕28周后,盡管小寶寶還沒有從娘胎中出來,但是,從法律上,也算一個人了,新手父母給他(她)上醫療保險,也就很自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