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時間:2014-06-30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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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能夠并便于安全、及時地召回被確定為不安全批次的終產品, 滿足產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向最終消費者提供安全的產品, 有效的控制已出廠的產品中可能產生的不合格,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預 期使用,保護消費者的人身安全,維護消費者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 程序。 2.如遇下列情況:1)我公司人員發現批量不安全產品;2)消費者反 映我公司產品出現重大質量問題;3)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等政 府執法機關發現我公司產品品質問題并責令召回。 公司員工一旦接到此類信息應立即報告品管部,由品管部當日確 認不合格產品信息(品種、規格、批號、數量等)向總經理進行匯報。 3.品管部立即通知銷售部要求經銷商立即停止相應產品的銷售,標識 后暫時在銷售點隔離存放。 4.品管部、生產部、銷售部第二個工作日到相應銷售點調查;檢查同 批次留樣產品;統計庫存同批次產品(如有)并進行標識和隔離。 5.召回產品的安全儲存區域:成品庫不合格產品存放區。 6.判定已經隔離的產品是否屬于不安全產品,品管部組織進行產品安 全危害調查和產品安全危害評估。 7.經產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問題原因是原材料產生的,采購 部負責與供應商取得聯系,查找有問題的原材料是否還存在于其他批 次,如果有,未出廠的原料需要在供應商庫房全部封存;已出廠的需 要提供所有有問題的原材料批次,品管部要查出涉及到該批原材料的 所有產品批號、數量、廠家及使用時間,未使用的原材料通知采購部 和生產部封存。 8.經產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屬于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產品 的,品管部需要確定產品召回的級別。根據產品安全危害的嚴重程度, 產品召回級別分為三級: 1)一級召回:產品出現食品添加劑嚴重超標、微生物指標嚴重 超標、食品中摻入非食品物質或人為投毒等已經或可能誘發食品污 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 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產品的召回; 2)二級召回:產品出現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指標小幅超標等已 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 度一般或流通范圍較小、社會影響較小的不安全產品的召回; 3)三級召回:產品出現水分超標、凈含量、包裝標識錯誤已經 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 輕微的,或者屬于含有對特定人群可能引發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 標簽和說明書上未予以標識或標識不全、不明確的不安全產品的召 回。 9.產品召回計劃的制定,品管部根據產品召回的級別及確定���有受到 影響的產品品種、規格、數量、批號等,制定《產品召回計劃》。自 確認產品屬于應當召回的不安全產品之日起,一級召回應在 3 日內, 二級召回應在5 日內,三級召回應在7 日內,由品管部經理向總經理 提交產品召回計劃。并提交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局。 10.品管部根據產品召回計劃,填寫《產品召回通知單》經總經理批 準后,下達生產部、銷售部組織實施。 11.產品召回的實施,自確認產品屬于應當召回的不安全產品之日起, 一級召回應當在1 日內,二級召回應當在2 日內,三級召回應當在3日內,銷售部通過大眾媒體或其他渠道通知有關銷售者停止銷售,通知 消費者停止消費。 12.品管部根據批號將未發出的產品廠內封存。 13.對于已發出的產品,品管部聯系銷售部根據出貨記錄提供詳細的 客戶信息。 14.銷售部根據客戶名單和具體數量派車將問題產品為客��進行調換 或辦理退貨。 15.銷售部負責為消費者進行問題產品的調換與解釋。召回過程保存 召回記錄,主要內容包括產品召回的批次、數量、比例、原因、結果 等。 16.自召回實施之日起,一級召回每 3 日,二級召回每7 日,三級召 回每 15 日,由品管部向總經理提交產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對召 回計劃有變更的,應當在產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中說明。 17.在產品召回時限期滿15 日內,品管部須向總經理提交召回總結報 告,并提交給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18.告知有關各方 a) 只有確定召回執行以后,其它各方才可以被告知。 b) 一般召回的產品進入終端消費者時,要告知政府質監部門。 c) 召回小組將決定告知客戶中的哪些人。聯系人登記表由銷售 部保存。預先不會提及任何原因,內容包括關于進程、分析及哪些產 品(批號)、與其它產品分開的確切信息。 19.召回產品的處理,品管部對回收和封存的產品進行確認,如果產 品確系召回批號產品,出具《召回產品處理單》,由銷售部倉儲科將 召回的產品進行隔離,單獨定點存放。品管部隨后對問題產品進行檢 測,如確有問題,報總經理批準后進行處理,需要銷毀的產品要立即 組織銷毀;如果檢測產品未有問題,立即送往國家質檢機構進行檢驗, 在其確認及許可下,可將產品重新投放市場。 20.產品召回后,品管部需對事件發生的過程進行整理,出具產品召 回事件專項報告,對薄弱環節立即提出改善方案,經與總經理討論通 過后進行實施,品管部負責跟進并評估有效性,做出評估報告報總經 理。 21.索賠等善后處理,由于召回或由于其它的損失會產生索賠等善后 處理。 22.銷售部收集因產品而造成的人身傷害或危及生命安全的信息,詳 細記錄消費者���聯系方式,與消費者保持溝通,并協同醫院或急救中 心進行救助,以保護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23.銷售部商討針對于受到傷害或危及生命的消費者的賠償方式和數 額,并報總經理。經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人員組織實施。 24.品管部應建立和保存對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責令召回的執行 情況的記錄,包括:企業通知召回的情況;實際召回的情況;對召回 產品采取補救、無害化處理或銷毀的記錄;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向 當地政府和縣級以上監管部門報告召回及處理情況。 25.召回小組成員:姓名 組內職務在職職務 聯系電話張博組長 董事長 0536-6066237 臺曉非副組長總經理兼質量安全負責人 0536-6066237 張緒寶成員 銷售部經理 0536-6066237 朱永波成員 生產總監 0536-6066237 王金枝成員 品管經理 0536-6066237 26.記錄: 1�� 產品銷售臺帳 2、 食品撤回記錄 食品召回試驗 食品生產設備設施管理辦法 1、生產部負責生產設備、設施的管理工作、日常維護保養和清 洗消毒工作,并保存記錄,同時應建立和保存停產復產記錄及復產時 生產設備、設施等安全控制記錄。 2、各崗位人員負責按規定要求操作執行,并負責本崗位設備、 設施的衛生清理。企業應記錄設備、設施運行情況。 3、設備材質及衛生要求,直接接觸食品及原料的設備、工具和 容器,必須用無毒、無害、無異味的材料制成,與食品的接觸面應邊 角圓滑、無焊疤和裂縫。 4、食品生產設施、設備、工具和容器等加強維護保養,及時進 行清洗、消毒。使用的清洗消毒劑建立檔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5、設備的選型、安裝、調試及驗收。 1)大型或重要設備的選購由生產部根據產品生產策劃的安排, 組織設備部、品管部調查研究,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定出最佳配置、 采購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新購設備進廠由設備部會同生產部、品管部組織進行開箱檢 查,組織有關操作人員在生產廠家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安裝調試。 3)設備安裝調試完畢,由設備部、設備生產廠家共同進行驗收, 運行效果達到出廠技術要求,并填寫驗收報告,驗收合格后辦理移交 手續,形成的文件及出廠技術資料交檔案室保存。 6、設備使用的日常維護 1)生產部實行嚴格的設備使用崗位責任制,實行定人定機管理, 多人操作的設備須指定一人負責,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2)設備部必須貫徹執行設備操作規程。 3)設備部應加強設備日常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對設備進行清 潔、潤滑、調整。 7、設備、設施的檢查 1)生產部定期對本車間設備狀況巡回檢查,并做好記錄。 2)對連續出現質量問題的設備、設施,認真檢查維修,分析原 因,做好記錄。 3)設備、設施發生故障,操作人員應填寫"設備故障維修單"報 生產部,生產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及時采取措 施。 8、設備、設施的維修 1)設備、設施的檢修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推行以狀態 監測為基礎的全員預防維修技術,提高檢修水平,縮短檢修時間,降 低檢修成本。 2)生產部根據設備出廠要求和運行狀態,對設備進行潤滑、維 護、保養,并做好記錄。 3)設備部編制大修計劃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大修完畢,由生 產部會同設備部驗收,按照有關標準要求進行驗收、試車,經驗收合 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9、設備的報廢:設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報廢: 1)已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老舊設備,設備效能已達不到最低使 用要求,不能��復者。 2)型號過于老舊,設備效能達不到最低使用要求,無法提高效 能的。 3)嚴重影響生產,繼續使用會引起危險、事故,且不能修復的。 4)因意外事故使設備受到嚴重損壞,無法使用、修復的。 9、設備、設施的衛生管理 1)廠房與設施要有必要的防鼠、防蠅、防塵措施; 2)生產車間應具有良好的通風設施; 3)成品必須有專用庫房,不得與其它物品同庫存放、同車運輸; 4)直接接觸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部件,必須以安全無毒的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