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性
安全行為規范對員工的生產作業行為有指導和約束作用。要真正使全體員工的安全行為規范化,就必須把安全行為規范制度化,使員工的安全價值理念充分地體現在生產作業活動中,形成一種制度,通過制度來規范和約束員工的行為。
(二)實踐性
安全行為規范來源于實踐,同時又指導實踐,并在實踐中加以體現;它不僅表現在安全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中,更應體現在員工的安全行為中。
(三)滲透性
要將安全行為規范滲透到員工的頭腦中,就必須加強安全文化宣傳教育。也就是要用企業的安全價值理念去引導和熏陶員工的思想,讓所有的員工都認同企業安全價值理念,并在現實中用這種安全價值理念指導自己的行為。
(四)激勵性
獎懲化具體對自覺遵守安全行為規范的員工進行獎勵,對無視安全行為規范的員工進行批評,甚至進行處罰。以此來提高員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五)系統性
安全行為規范的最終目的是形成一種內容充實的系統性的安全行為文化,這種系統性的安全行為文化將對員工產生內在的約實力,激發員工的安全生產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