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員有三個死亡高峰期
了解災害現場傷者的三個死亡高峰對指導現場急救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高峰:傷后數分鐘內。常見死亡原因:腦干、高位頸髓的損傷,心臟和大血管的破裂。
第二高峰:傷后6~8小時。死亡原因:顱內血腫導致腦疝,張力性氣胸,肝、脾等實質性臟器破裂,骨盆或四肢骨折所致的大出血。 (專業急救知識發布)
第三高峰:傷后數天到數周。死亡原因:嚴重創傷后引發的器官功能衰竭和重癥感染。
現場急救的基本任務是早期正確止血、包扎、固定、搬運,力爭減少傷者進入第二、第三個死亡高峰的幾率。
急救的三先三后原則
參與救護的人員不要被混亂的場面所干擾,應盡快使傷員平靜下來,沉著、鎮靜地觀察其病情,在短時間內做出初步判斷,并堅持先搶后救、先重后輕、先急后緩的原則:
對大出血、神志不清、呼吸異常或呼吸停止、脈搏弱或心跳停止的危重傷病員,要先救命后治傷。
對多處受傷的病員要先維持呼吸道通暢,在止血的同時糾正休克,然后處理骨折,最后處理傷口。
小聲呻吟的可能是重傷員
檢查順序是:
1.神志。如果傷員對問話、拍打、推動等刺激無反應,可能已意識不清或喪失,病情危重。
2.呼吸。正常人每分鐘呼吸16~20次,垂危時呼吸變快、變淺、不規則。瀕死前呼吸變慢、不規則,甚至呼吸停止。
3.心跳。將耳朵貼近傷員的左胸壁可聽到心跳,用手指可以觸摸到心跳。當嚴重創傷、大出血時,心跳無法聽清甚至停止。此時應該立即對傷員進行心肺復蘇的搶救。
4.瞳孔。正常時兩眼瞳孔等大等圓,遇光則迅速縮小。有顱腦損傷或病情危重的傷員,兩瞳孔不等大等圓,對光反射無反應或反應遲鈍。呼吸、心跳停止,頸動脈搏動消失,雙側瞳孔固定散大,對光反應消失可以作為緊急時判斷死亡的依據。
需要注意的是,喊叫和呻吟聲大的傷員不一定表示病情危重,而不呻吟或小聲呻吟的傷員病情卻可能很嚴重,一定要首先檢查。
14項初步急救措施
1.對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原地進行心肺復蘇。
2.對呼吸困難、窒息和心跳停止的傷病員,立即將頭置于后仰位,托起下頜、使呼吸道暢通,同時施行心肺復蘇。
3.對四肢大出血者,利用附近干凈的手帕、布單、衣物等對出血的傷口進行局部加壓包扎止血。用止血帶時,應先用多層柔軟布片墊在止血帶下面,盡量不要在上臂中段和腋窩下使用窄的止血帶,以免損傷神經。嚴禁用電線、鐵絲、細繩等作止血帶使用。對使用止血帶的傷員,每隔40~60分鐘放松一次,每次10~15分鐘,并做好記錄,防止肢體結扎時間過長造成遠端肢體缺血壞死。
4.對懷疑發生脊椎損傷者,要多人平托傷者,將其平移到硬擔架或木板上搬運,以免受傷椎體移位,再次損傷脊髓。
5.不隨便移動骨折部位。這樣可防止骨折端刺傷神經、血管?稍诂F場就近利用小木板、樹枝等物,對患肢進行臨時固定。不要將外露的斷骨送回傷口內,以免增加感染的幾率。
6.不要立即復位脫出的腸子。脫出的腸子須經徹底消毒后再處理,可暫時用干凈的碗、盆覆蓋,以防止發生嚴重的感染和不良后果。
7.切忌徒手拉救觸電者。發現觸電者應立即切斷電源,用干木棍、竹竿等挑開電線再行搶救。
8.防止咬傷。對發生抽搐的傷員,可在上、下牙列間填塞紗布等。
9.傷員須暫時禁食。因為對需要手術治療的傷員實施麻醉后,容易發生胃內容物返流誤入氣管,造成窒息甚至死亡。
10.為重傷員做好明顯的傷情標志。
11.在不危及傷員生命前提下,不輕易隨便搬動傷員。
12.不隨便給傷員止痛藥物,以免掩蓋真實病情,延誤診斷。
13.對傷情穩定,估計轉運途中不會加重傷情的傷員,可利用各種交通工具,快速將其轉運到附近醫院救治。
14.在轉運過程中,無論使用何種運輸工具,傷員及擔架或門板都必須固定牢固,防止造成繼發性損傷。途中要密切注意傷員的神志、呼吸、心跳,出現異常立即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