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正確指導電梯困人時的緊急救援操作方法,快速、安全、順利地實施救援工作。
2.范圍
僅適用于電梯困人時的緊急救援活動。
3.權責
各管理處負責救援工作的組織安排,受權實施救援工作的人員具體執行。
4.定義
無。
5. 工作內容
5.1 根據樓層顯示或開啟廳門確定轎廂位置所在。
5.2 安慰被困人員救援工作正在進行。
5.3 轎廂處在不同位置時:
5.3.1 轎廂停于離電梯口上下不超過0.5m位置時
a)關閉電源總掣;
b)用專用廳門鑰匙開啟廳門;
c)用人力小心開啟轎門;
d)協助被困人員離開轎廂;
e)重新將廳門關好。
5.3.2 轎廂遠離電梯口位置時(超過1m)
a)關閉電,源總掣。
b)一人用掣動松動裝置小心撬開掣動,另外兩人把持旋輪盤動轎廂運行,并觀察鋼絲繩平層標志。
c)轎廂移至就近電梯門口上下不超過0.5m時,停止盤車,然后按5.3.1中的細節完成救援工作。
6.支持性文件
QW-31-01 電梯運行管理作業指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