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建設生態文明作為“十二五”環保規劃的最高綱領
黨的十七大提出建設生態文明,這是“生態文明”第一次在闡述黨的治國綱領的政治報告中正式出現。生態文明從性質上來講是一種環境倫理觀,是用于指導全社會尤其是執政者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的意識形態。
三十多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成就巨大,但資源環境代價過大,那是以犧牲環境來換取經濟增長的發展模式所產生的結果。為什么這種發展模式能夠長期存在?是因為發展理念中缺少生態文明的要素,這是我們國家治理中的一個深刻教訓。因此,現在提出建設生態文明,就是要從治國理念的高度上否定過去那種缺乏生態文明的發展理念,走一條新的文明發展的道路。
“十二五”環保規劃作為中央提出“建設生態文明”后的第一個五年環保規劃,把建設生態文明作為其最高綱領而貫穿于始終,是理所當然的。
如何在“十二五”環保規劃中體現建設生態文明的理念?應主要體現在把生態文明的要求納入對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考核評價體系和問責制度之中,使各級決策者具備關于資源環境問題的現代意識和責任意識,并把這種意識體現在治國理政的具體行為之中。具體而言,要在“十二五”環保規劃中提出進一步改革干部考核任用體系,強化環境保護問責制度。在環境保護領域切實落實中央《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和《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在考核任用體系中大幅度增加生態文明(環境保護)的內容和指標,用具有約束力或影響力的制度體系來保證生態文明思想在決策過程中得到切實體現?傊,要通過“十二五”環保規劃,把建設生態文明貫徹到各級黨政領導者治國理政的各個環節之中。
把“促進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高度融合”作為“十二五”環保規劃的核心思想
周生賢部長提出并使用的“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高度融合”,是指把環境保護的理念和要求納入到經濟發展的全過程之中,提高環境保護對經濟發展的引導和調控作用,推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全面和深入地融合在一起,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雙贏”。
“十二五”環保規劃體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高度融合,主要反映在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采取從緊和嚴厲的宏觀環境政策。
實施從緊和嚴厲的宏觀環境政策,是指國家在環境保護的深度和力度上有極大增強,使我國環境政策(包括環境標準、法律責任等)具備比過去大得多的約束力和實際執行率,比發達國家在相應發展階段上采取的環境政策更為嚴格,部分環境政策要達到發達國家當前的程度。
具體而言,從緊和嚴厲的環境政策包含以下三個要點:(1)提高各種環境準入門檻,采取嚴格的環境監管措施,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對排污企業實行嚴格的達標治理。(2)對國家的法律體系進行生態化改造,在民法、刑法、物權法、經濟法、資源法中,全面強化對環境保護的要求。要跳出環保范圍內的法制建設,不能僅僅局限于修改環保法、水法、大氣法,要在國家整個法律體系、社會主義的法制方向中把環保的內容充實進去。(3)更多地使用經濟手段管理環境,通過綠色信貸、綠色稅收、綠色保險、綠色價格體系、綠色證券等等,使國家經濟政策全面朝著環境友好的方向改變。
第二,在特殊區域和領域實行環境優先的戰略方針。
環境優先,又稱“環保先行”,是指在一些特殊區域或領域,把環境質量狀況作為指導包括經濟發展在內的各項工作的基本衡量標準之一,以環境承載能力為基礎和底線來規劃和約束各方面工作,使環境保護成為保障人民生存環境、優化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和首選的手段。
實施環境優先,主要包含以下內容:(1)把生態文明作為國家執政的優先準則之一,置于重大決策前端。以生態文明為基本要求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等重大發展藍圖。在國家有關發展的重大決策中,增強環境保護參與決策的程度。對區域和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賦予一票否決的權力。(2)實行從緊和嚴厲的環境政策,使國家在環境保護的深度和力度上有極大增強,使我國環境政策(包括環境標準、法律責任等)具備比過去大得多的約束力和實際執行率,比發達國家在相應發展階段上采取的環境政策更為嚴格,部分環境政策要達到發達國家當前的程度。(3)具體在十個方面實現“環境優先”:一是在制定法律法規時,優先進行環保立法;二是在編制發展規劃時,優先編制環保規劃;三是在做出發展決策時,優先考慮環保影響;四是在調整經濟結構時,優先發展清潔產業;五是在利用有限資源時,優先節約環境資源;六是在新上投資項目時,優先進行環保評估;七是將環保投入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環保開支的增速要高于財政開支的增速;八是在建設公共設施時,優先安排環保設施;九是在進行技術改造時,優先采用環保型技術;十是在考核發展政績時,優先考核環保指標。